#九龍城5樓1庭 #0811黃埔 #非法集結 #襲警 #管有爆炸品 #管有攻擊性武器 #轉交文件張(25), 姚(22), x(14), 唐(19) -
控方申請兩案合併,移交區院處理
修訂控罪
1. 非法集結
控告4位被告
2. 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盧振業
張
3. 管有炸藥 - 氯酸鉀,氯化氨
張
4. 管有攻擊性武器 - 彈射器,彈珠,刀,鎚
張
5. 管有攻擊性武器 - 雷射筆,投射器
姚
押後至2020年1月9日下午2點半區域法院答辯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第三被告姓名不得被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