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新案件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
D2 李 (17)
D3 黃 (36)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11:33】
開庭。D1、2由當值律師代表。
各被告明白控罪。
控方申請本日無需答辯,押後8星期待警方調查,包括對被告電話、電腦作法政檢驗,檢驗搜得的武器,以及為D3家中搜得的毒品進行政府化驗所檢驗。
案件另有三名被捕人,控方、警方需時調查他們與被告人之間的關係。亦有其他現階段未能辨認人士,警方在押後期間會繼續尋找及拘捕此等人士。
控方反對保釋,辯方作保釋申請。
❌保釋申請被拒❌
【11:47】
休庭,案件押後至7月5日下午2時30分。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新案件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
D2 李 (17)
D3 黃 (36)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11:33】
開庭。D1、2由當值律師代表。
各被告明白控罪。
控方申請本日無需答辯,押後8星期待警方調查,包括對被告電話、電腦作法政檢驗,檢驗搜得的武器,以及為D3家中搜得的毒品進行政府化驗所檢驗。
案件另有三名被捕人,控方、警方需時調查他們與被告人之間的關係。亦有其他現階段未能辨認人士,警方在押後期間會繼續尋找及拘捕此等人士。
控方反對保釋,辯方作保釋申請。
❌保釋申請被拒❌
【11:47】
休庭,案件押後至7月5日下午2時30分。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已還押逾1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1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1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
控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D1,3沒保釋申請,D2保釋申請被拒
押後至2022年8月30日1430東區法院再訊,繼續還押‼️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已還押逾1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1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1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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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D1,3沒保釋申請,D2保釋申請被拒
押後至2022年8月30日1430東區法院再訊,繼續還押‼️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已還押逾3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3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3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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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D1,2,3沒保釋申請
押後至2022年10月11日1430東區法院再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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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陳 (35)🛑已還押逾3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3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3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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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D1,2,3沒保釋申請
押後至2022年10月11日1430東區法院再訊,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