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2/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08完成向由三女二男組成陪審團作開案陳述
讀出警員8543關耀輝(音)在2019年6月19日錄取的書面供詞*C1*,其中有指2019年5月29日奉命到現場拍攝了32張照片。
1013 研訊主任預備讀出警員8543在2021年5月10日補錄供詞時留意到投影機有失靈情況,法庭現休庭5分鐘。
1025 書記職員們終於成功開著投影轉播系統,表現雀躍ヽ(*´∀`)
1030開庭,讀出警員8543的1頁補錄供詞*C1a*,因昨日被指出口供有錯誤,澄清輸入錯誤,正確日期:2019年6月15日。
1033 呈上警員8543所拍攝的32張現場照片為*C2*
1035 傳召證人警員25893蕭偉傑並讀出其於2020年7月14日錄取的2頁證人供詞*C3*
當日負責在現場描繪環境草圖及拍攝兩系列照片
1041 呈上警員25893所拍攝的59張現場照片為*C4*
1043 呈上警員25893所拍攝的36張死者財物照片為*C5*,其中筆記本內容寫:「我對呢個香港已經心灰意冷//呢幾個月不斷尋思//都找不出答案和將來//今日我是個人意願//唯獨是政府促成」及一件黑tee印有「I am lost in HONG KONG」
1046 電腦繪製的現場環境草圖
1143 休庭15分鐘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2/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08完成向由三女二男組成陪審團作開案陳述
讀出警員8543關耀輝(音)在2019年6月19日錄取的書面供詞*C1*,其中有指2019年5月29日奉命到現場拍攝了32張照片。
1013 研訊主任預備讀出警員8543在2021年5月10日補錄供詞時留意到投影機有失靈情況,法庭現休庭5分鐘。
1025 書記職員們終於成功開著投影轉播系統,表現雀躍ヽ(*´∀`)
1030開庭,讀出警員8543的1頁補錄供詞*C1a*,因昨日被指出口供有錯誤,澄清輸入錯誤,正確日期:2019年6月15日。
1033 呈上警員8543所拍攝的32張現場照片為*C2*
1035 傳召證人警員25893蕭偉傑並讀出其於2020年7月14日錄取的2頁證人供詞*C3*
當日負責在現場描繪環境草圖及拍攝兩系列照片
1041 呈上警員25893所拍攝的59張現場照片為*C4*
1043 呈上警員25893所拍攝的36張死者財物照片為*C5*,其中筆記本內容寫:「我對呢個香港已經心灰意冷//呢幾個月不斷尋思//都找不出答案和將來//今日我是個人意願//唯獨是政府促成」及一件黑tee印有「I am lost in HONG KONG」
1046 電腦繪製的現場環境草圖
1143 休庭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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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2/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206 開庭
1207 播放兩段hk01片段
1209 播放兩段now新聞台報道片段
1211 播放on.cc片段
1212 播放蘋果日報片段
1214由一名相信是在場人士上載至Instagram的片段將在相關證人作供時播放
1215 讀出專家證人供詞*C13*
1222 傳召證人政府化驗師施偉傑
1223 確認連附件共7頁的證人供詞 *C15*
1248 午休,研訊主任透露下午將會讀出由家屬供詞
#死因裁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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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凌杰(1984~2019, 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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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206 開庭
1207 播放兩段hk01片段
1209 播放兩段now新聞台報道片段
1211 播放on.cc片段
1212 播放蘋果日報片段
1214由一名相信是在場人士上載至Instagram的片段將在相關證人作供時播放
1215 讀出專家證人供詞*C13*
1222 傳召證人政府化驗師施偉傑
1223 確認連附件共7頁的證人供詞 *C15*
1248 午休,研訊主任透露下午將會讀出由家屬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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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訊 [2/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435 開庭
1508 梁手足家屬三人均有2019年8月29日早上出境記錄,之後截至2021年4月18日亦沒有入境香港記錄
1512 三人在2021年4月18至5月4日,並無任何出入境紀錄
1517 「2021年2月25日,某律師行向研訊主任表示沒有收到指示,就此案件代表梁凌杰家人。」
1523 現讀出梁妹妹口供,指兄妹關係一直很好、很融洽。據她所知梁沒有情緒或欠債問題。妹妹接到警方電話,便立即趕到律敦治醫院,到達後得知兄長心臟停頓搶救後宣告不治,現場檢獲遺書及交代了身後事。在兄長離世前並不知道哥哥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
1532 現讀出梁媽媽口供,梁凌杰與父母姐妹關係一直相處融洽。沒有提及過任何不愉快或尋死念頭,亦沒有情緒問題或欠債問題。當晚收到電話指「...你個仔而家情緒好激動,方唔方便黎律敦治醫院」大約一時左右到達醫院,醫生簡述情況後感到十分傷心。看到遺體後等大家心情稍為平復後才於凌晨四五時回到元朗家中。在兒子離世前並不知道其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
1540 現讀出梁爸爸口供,爸爸與兒子關係一直都十分良好,之前有事大家都要工作未能面對面溝通,但也一直以電話聯絡或假期時一起飲茶。他之前並沒有提及不開心或尋死念頭。當晚原在家休息,突然收到太太電話,便一同到律敦治醫院。得悉兒子不治後身體感到不適。在兒子離世前並不知道其購買了一份人壽。
有關背景資料大概如上。
1547是日研訊完畢,明早0930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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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凌杰(1984~2019, 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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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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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1508 梁手足家屬三人均有2019年8月29日早上出境記錄,之後截至2021年4月18日亦沒有入境香港記錄
1512 三人在2021年4月18至5月4日,並無任何出入境紀錄
1517 「2021年2月25日,某律師行向研訊主任表示沒有收到指示,就此案件代表梁凌杰家人。」
1523 現讀出梁妹妹口供,指兄妹關係一直很好、很融洽。據她所知梁沒有情緒或欠債問題。妹妹接到警方電話,便立即趕到律敦治醫院,到達後得知兄長心臟停頓搶救後宣告不治,現場檢獲遺書及交代了身後事。在兄長離世前並不知道哥哥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
1532 現讀出梁媽媽口供,梁凌杰與父母姐妹關係一直相處融洽。沒有提及過任何不愉快或尋死念頭,亦沒有情緒問題或欠債問題。當晚收到電話指「...你個仔而家情緒好激動,方唔方便黎律敦治醫院」大約一時左右到達醫院,醫生簡述情況後感到十分傷心。看到遺體後等大家心情稍為平復後才於凌晨四五時回到元朗家中。在兒子離世前並不知道其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
1540 現讀出梁爸爸口供,爸爸與兒子關係一直都十分良好,之前有事大家都要工作未能面對面溝通,但也一直以電話聯絡或假期時一起飲茶。他之前並沒有提及不開心或尋死念頭。當晚原在家休息,突然收到太太電話,便一同到律敦治醫院。得悉兒子不治後身體感到不適。在兒子離世前並不知道其購買了一份人壽。
有關背景資料大概如上。
1547是日研訊完畢,明早0930再續。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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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4/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16 證人聶警司表示當時警察封鎖線外有一男一女希望直接接觸黃雨衣男子,個人不認識他們但知佢地喺邊個:分別是當時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別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
但因為談判組同事已經展開談判游說工作,若他們不認識對方而且該男女沒有談判受過專業訓練,或會導致事情更複雜(直播員按:人地憎狗你就淨係搵狗去傾;鄺俊宇唔係註冊社工咩,又係同路人,咁....?.?)
1036
問:當時談判過程中男子有沒有提出要求或訴求?
答:冇,當時都係啲政治訴求,撤回逃犯條例嗰啲。
問:係自己聽到呢啲要求或者訴求?
答:有問返談判組同事,都只係啲政治訴求more than佢落返嚟嘅訴求。
問:或者有冇提出過需要去廁所嘅要求?
答:冇,如果有我地一定會安排俾佢
1055此證人作供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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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16 證人聶警司表示當時警察封鎖線外有一男一女希望直接接觸黃雨衣男子,個人不認識他們但知佢地喺邊個:分別是當時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別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
但因為談判組同事已經展開談判游說工作,若他們不認識對方而且該男女沒有談判受過專業訓練,或會導致事情更複雜(直播員按:人地憎狗你就淨係搵狗去傾;鄺俊宇唔係註冊社工咩,又係同路人,咁....?.?)
1036
問:當時談判過程中男子有沒有提出要求或訴求?
答:冇,當時都係啲政治訴求,撤回逃犯條例嗰啲。
問:係自己聽到呢啲要求或者訴求?
答:有問返談判組同事,都只係啲政治訴求more than佢落返嚟嘅訴求。
問:或者有冇提出過需要去廁所嘅要求?
答:冇,如果有我地一定會安排俾佢
1055此證人作供完畢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4/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57 傳召證人:談判組黃廣興總警司
當時職級:秀茂坪警區指揮官,亦有兼任談判組(PNC, Police Negotiation Cadre)主管
事發當日是休假日,由行動部通知有人危坐
1113 唔記得男子當時有無戴眼鏡、口罩
1120
問:有冇提出訴求或要求?
答:佢冇同我講
問:有冇任何嘢可以講點解黃雨衣男子點解佢喺嗰度?
答:都係爭取訴求理想啦
1129
問:知唔知有其他人想接觸男子?
答:有嘅,有人同我講
問:係咩人同你講?
答:係現場軍裝同事講嘅
問:你點回應?
答:請佢地留係封鎖線外,唔好俾佢地入嚟。嗰個階段唔會俾佢地接觸,因為佢地冇受訓練。
1135
問:有冇考慮過唔搵你地而搵其他人士例如心理學家?
答:冇,因為請談判專家係國際間最佳做法係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當時係營救行動係rescue operation,而心理學家通常都係advisory(提供建議),所以冇考慮過要搵其他
1140早休15分鐘
- - - - -
直播員按:
證人把聲、咬字、語調都好似音樂情人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4/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57 傳召證人:談判組黃廣興總警司
當時職級:秀茂坪警區指揮官,亦有兼任談判組(PNC, Police Negotiation Cadre)主管
事發當日是休假日,由行動部通知有人危坐
1113 唔記得男子當時有無戴眼鏡、口罩
1120
問:有冇提出訴求或要求?
答:佢冇同我講
問:有冇任何嘢可以講點解黃雨衣男子點解佢喺嗰度?
答:都係爭取訴求理想啦
1129
問:知唔知有其他人想接觸男子?
答:有嘅,有人同我講
問:係咩人同你講?
答:係現場軍裝同事講嘅
問:你點回應?
答:請佢地留係封鎖線外,唔好俾佢地入嚟。嗰個階段唔會俾佢地接觸,因為佢地冇受訓練。
1135
問:有冇考慮過唔搵你地而搵其他人士例如心理學家?
答:冇,因為請談判專家係國際間最佳做法係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當時係營救行動係rescue operation,而心理學家通常都係advisory(提供建議),所以冇考慮過要搵其他
1140早休15分鐘
- - - - -
直播員按:
證人把聲、咬字、語調都好似音樂情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4/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434 傳召證人林景昇警司
當日休假,有談判組工作候命
約17:17時收到談判出勤指示的手機短信
1511問及「會唔會想見記者?」男子左右搖頭,接著問「有冇人想見?」無回應。
1518「你想唔想由消防員或者我協助你落嚟?」梁回答:「我自己」
1541「21:15大概就係跌落去嘅時間,我記得」
1612 當時「睇唔到書寫任何東西」
延伸閱讀:林景昇往績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90823/HK-gad1_r.htm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4/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434 傳召證人林景昇警司
當日休假,有談判組工作候命
約17:17時收到談判出勤指示的手機短信
1511問及「會唔會想見記者?」男子左右搖頭,接著問「有冇人想見?」無回應。
1518「你想唔想由消防員或者我協助你落嚟?」梁回答:「我自己」
1541「21:15大概就係跌落去嘅時間,我記得」
1612 當時「睇唔到書寫任何東西」
延伸閱讀:林景昇往績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90823/HK-gad1_r.htm
Mingpaocanada
「父母心」勸導包圍者爆紅 稱溝通最重要互動 警界顏聯武:官民溝通不完美可接受
【明報專訊】本月初市民包圍馬鞍山警署期間,一把有如電台深夜節目主持的磁性聲音在警署傳出,以苦口婆心的語調勸退在場者,「你就係願意為咗今晚嘅一個強出頭,而失去嚟緊25年嘅光陰嗎?」片段事後在網上瘋傳,該...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5/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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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27傳召證人林景昇警司,消防及警方代表提問完畢,休庭10分鐘予熊律師拎指示
1044傳召第10名證人鄺俊宇議員
1056當時趕赴現場,當然知道當事人有政治訴求。甚至趕赴現場嘅時候遇到伍展邦律師亦好緊張當事人情況。一行數人:自己、梁同事、伍律師,一同前往現場。約4時許抵達平台,需即時判斷當事人位置。
1100嘗試與在場警員溝通,有位協助的女警員(Jackie)洽商時提到自己為註冊社工希望可以幫到手。等待警員通傳匯報時張望可以見到(距離很遠的)凌杰。
1115解釋到金鐘道馬路觀察情況而沒有在太古廣場平台逗留的原因。
1120問及認為警方拒絕鄺議員協助是否好的決定?作為一個社工出身,希望可以幫到,就算啲啲都好。當然好希望可以同佢講到嘢啦,但最大遺憾係未能同佢講到一句嘢。
1123不知道凌杰手上有否持有物品或刀。亦不知道其有否作出任何要求。
1124「當其時冇嘢重要得過救人。」亦當然明白有風險,但都希望能儘量提供協助。
1132再對面馬路嘗試叫喊後發現不奏效。後只作觀察但認為發揮唔到作用便折返平台。
1137早休20分鐘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5/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027傳召證人林景昇警司,消防及警方代表提問完畢,休庭10分鐘予熊律師拎指示
1044傳召第10名證人鄺俊宇議員
1056當時趕赴現場,當然知道當事人有政治訴求。甚至趕赴現場嘅時候遇到伍展邦律師亦好緊張當事人情況。一行數人:自己、梁同事、伍律師,一同前往現場。約4時許抵達平台,需即時判斷當事人位置。
1100嘗試與在場警員溝通,有位協助的女警員(Jackie)洽商時提到自己為註冊社工希望可以幫到手。等待警員通傳匯報時張望可以見到(距離很遠的)凌杰。
1115解釋到金鐘道馬路觀察情況而沒有在太古廣場平台逗留的原因。
1120問及認為警方拒絕鄺議員協助是否好的決定?作為一個社工出身,希望可以幫到,就算啲啲都好。當然好希望可以同佢講到嘢啦,但最大遺憾係未能同佢講到一句嘢。
1123不知道凌杰手上有否持有物品或刀。亦不知道其有否作出任何要求。
1124「當其時冇嘢重要得過救人。」亦當然明白有風險,但都希望能儘量提供協助。
1132再對面馬路嘗試叫喊後發現不奏效。後只作觀察但認為發揮唔到作用便折返平台。
1137早休20分鐘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5/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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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201開庭,繼續傳召證人鄺俊宇作供
1209描述當時發生事件後跪地崩潰,作供時一度哽咽。第一次接觸輕生case未曾試過失手,覺得是一個很大的遺憾。
與伍律師截的士趕赴到醫院,等候一會向駐醫院警員詢問下得知凌杰不治。
1213講述第一次見到凌杰家屬是在凌杰喪禮上。
1217第一次與梁爸爸接觸後,梁爸爸道「希望大家都能夠平安回家。」
1239 午休至1430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5/12] #從高處墮下
#梁凌杰(1984~2019, 35歲)
案件編號:CCDI-481/2019(DK)
研訊主任: #葉志康大律師
警方律師代表: #熊健民大律師
消防律師代表: #陳碧琪大律師
1201開庭,繼續傳召證人鄺俊宇作供
1209描述當時發生事件後跪地崩潰,作供時一度哽咽。第一次接觸輕生case未曾試過失手,覺得是一個很大的遺憾。
與伍律師截的士趕赴到醫院,等候一會向駐醫院警員詢問下得知凌杰不治。
1213講述第一次見到凌杰家屬是在凌杰喪禮上。
1217第一次與梁爸爸接觸後,梁爸爸道「希望大家都能夠平安回家。」
1239 午休至14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129 終於讀畢開案陳詞:
。劉教授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傳譯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由梁天琦在2016倡議後廣為人知
。經分析過往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情況,得出光時具香港獨立、分裂國家意味
。被告人行徑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
。被告人無視警方勸喻停下車輛,惡劣駕駛態度致警員受傷
1138 早休25分鐘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129 終於讀畢開案陳詞:
。劉教授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傳譯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由梁天琦在2016倡議後廣為人知
。經分析過往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情況,得出光時具香港獨立、分裂國家意味
。被告人行徑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
。被告人無視警方勸喻停下車輛,惡劣駕駛態度致警員受傷
1138 早休25分鐘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400 開庭,再從頭播放20分鐘整合精華片段
但經過一個午休去處理技術問題,睇片都仲疾下疾下
1415 辯方不理解頭幾節片段與案件有何關係,更不清楚該電單車司機是否被告本人(即在東隧收費亭至東廊、至繞道...)控方請眾官可以參考控方文件夾內截圖。
1425 主控簡介7份控方文件夾
1430 宣讀承認事實,包括:
教育程度、出入境記錄,
確認被告為香港永久居民、涉事電單車擁有人
1439 杜官指示書記張開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以予檢視
1442 控方文件夾2內所有截圖包含的螢幕時間標註全與實際時間相約
1504 辯方希望先睇所有急救用品證物
1513 杜官:恕我無知,甚麼是「carabiner」?
周天行:請稍等(找證物實物)
郭兆銘資深:根據Google,應該是一個可以掛勾用的圈
周天行:(呈上證物實物)
杜官:哦~就如郭兆銘資深所形容般的。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400 開庭,再從頭播放20分鐘整合精華片段
但經過一個午休去處理技術問題,睇片都仲疾下疾下
1415 辯方不理解頭幾節片段與案件有何關係,更不清楚該電單車司機是否被告本人(即在東隧收費亭至東廊、至繞道...)控方請眾官可以參考控方文件夾內截圖。
1425 主控簡介7份控方文件夾
1430 宣讀承認事實,包括:
教育程度、出入境記錄,
確認被告為香港永久居民、涉事電單車擁有人
1439 杜官指示書記張開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以予檢視
1442 控方文件夾2內所有截圖包含的螢幕時間標註全與實際時間相約
1504 辯方希望先睇所有急救用品證物
1513 杜官:恕我無知,甚麼是「carabiner」?
周天行:請稍等(找證物實物)
郭兆銘資深:根據Google,應該是一個可以掛勾用的圈
周天行:(呈上證物實物)
杜官:哦~就如郭兆銘資深所形容般的。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555 控方打算現傳召PW1 警司譚蘊兒
當日1330時在中環高調巡邏至約1520
指揮中心指示該隊standby並支援灣仔行動
較早前已得知當日港島會有大型公眾活動或就港區國安法示威
負責4小隊(共三十多人),其中帶領一隊在中區巡邏,其餘分佈在中環中央郵政局及碼頭一帶
1626 PW1指當時有民眾在馬路上逆向行走,部份軒尼詩道路段仍可行車
1632 PW1先指示驅散駱克道民眾
1633 休庭,明早再訊。
- - -
唐手足精神狀態良好💛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1/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1555 控方打算現傳召PW1 警司譚蘊兒
當日1330時在中環高調巡邏至約1520
指揮中心指示該隊standby並支援灣仔行動
較早前已得知當日港島會有大型公眾活動或就港區國安法示威
負責4小隊(共三十多人),其中帶領一隊在中區巡邏,其餘分佈在中環中央郵政局及碼頭一帶
1626 PW1指當時有民眾在馬路上逆向行走,部份軒尼詩道路段仍可行車
1632 PW1先指示驅散駱克道民眾
1633 休庭,明早再訊。
- - -
唐手足精神狀態良好💛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2/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上午進度:
PW1主問繼續。
女警司表示2020年7月1日下午15:37 被告駕駛電單車於軒尼斯道慢駛線向銅鑼灣方向行駛,當時中線和快線已被警察封鎖。被告駕駛電單車沖過封鎖線 ,期間佢地有叫「停車」卻未遭理會 ,當時電單車與附近警員距離只有3個身位(1米內)
辯方盤問...
PW1作供完畢。
📌PW2 ??指揮官作供
因為有疑似示威人士在附近,當時他正面向東行線觀察,突然他身後(金鐘方向)有巨響,他看到有一輛披著光時旗的電單車很快地駛過封鎖線,過程大約只有4-5秒。他有嘗試用揚聲器叫停被告但不獲理會,電單車與警員的最近距離只有2米內。
他表示被告行為有機會傷害到附近警員,原因為:
1.被告在封鎖線沒有遵從警員指引,繼續行駛
2.被告的行駛速度很快
辯方盤問PW2... PW2作供完畢。
📌PW3 警長58806作供
當日在軒尼斯道菲林明道執行職務,附近沒有車輛行駛但有人士聚集。他的職責為高調巡邏和設立封鎖線。
因收到指示附近有人放火和堵路
,約 15:30 在軒尼斯道103號設立封鎖線,大約有30警員一起設立,處理東行和西行線。
15:38 PW3在封鎖線前方盧押道見到有個戴住黑頭盔的人駕駛著一輛插著一枝黑色旗幟的黑紅色的電單車,電單車向PW3方向行駛。PW3舉起右手示意並大叫停車,但被告並無理會和減速,反而加快了行駛速度。影片P38可反映當時情況。
電單車最接近PW3的距離為2-3尺。
PW3擔心被告對自己身後警員造成傷害,也有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當時附近行人天橋上和橋下都有人聚集,當電單車在PW3身邊駛過後,有大約50-60人在拍掌歡呼。
辯方盤問時,PW3同意最後一刻被告有避免撞到警員。
控方覆問時,PW3表示近10年只有1-2次有電單車在如此近距離駛過...
💛感謝臨時直播員💛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指定法官
#審訊 [2/15]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上午進度:
PW1主問繼續。
女警司表示2020年7月1日下午15:37 被告駕駛電單車於軒尼斯道慢駛線向銅鑼灣方向行駛,當時中線和快線已被警察封鎖。被告駕駛電單車沖過封鎖線 ,期間佢地有叫「停車」卻未遭理會 ,當時電單車與附近警員距離只有3個身位(1米內)
辯方盤問...
PW1作供完畢。
📌PW2 ??指揮官作供
因為有疑似示威人士在附近,當時他正面向東行線觀察,突然他身後(金鐘方向)有巨響,他看到有一輛披著光時旗的電單車很快地駛過封鎖線,過程大約只有4-5秒。他有嘗試用揚聲器叫停被告但不獲理會,電單車與警員的最近距離只有2米內。
他表示被告行為有機會傷害到附近警員,原因為:
1.被告在封鎖線沒有遵從警員指引,繼續行駛
2.被告的行駛速度很快
辯方盤問PW2... PW2作供完畢。
📌PW3 警長58806作供
當日在軒尼斯道菲林明道執行職務,附近沒有車輛行駛但有人士聚集。他的職責為高調巡邏和設立封鎖線。
因收到指示附近有人放火和堵路
,約 15:30 在軒尼斯道103號設立封鎖線,大約有30警員一起設立,處理東行和西行線。
15:38 PW3在封鎖線前方盧押道見到有個戴住黑頭盔的人駕駛著一輛插著一枝黑色旗幟的黑紅色的電單車,電單車向PW3方向行駛。PW3舉起右手示意並大叫停車,但被告並無理會和減速,反而加快了行駛速度。影片P38可反映當時情況。
電單車最接近PW3的距離為2-3尺。
PW3擔心被告對自己身後警員造成傷害,也有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當時附近行人天橋上和橋下都有人聚集,當電單車在PW3身邊駛過後,有大約50-60人在拍掌歡呼。
辯方盤問時,PW3同意最後一刻被告有避免撞到警員。
控方覆問時,PW3表示近10年只有1-2次有電單車在如此近距離駛過...
💛感謝臨時直播員💛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308大埔 #判刑[詳情]
#審訊[1/4]PART 1
本審訊將一共處理三案
第一案: #非法集結 及 無牌管有 #無線電
連桷璋 (D1),姚鈞豪 (D2),蘇 (D3),文念志 (D4),蔡 (D5)
第二案:#襲警 (針對 蘇 )
第三案:#襲警 (針對 文)
控罪詳情按此
0940 開庭
📌 辯方代表律師
#阮偉明大律師|#劉偉聰大律師|#陳碧琪大律師|吳大律師|楊大律師
📌 審前案件管理
詳情按此
約0955休庭
(直播員按:裁判官處理案件速度快得很,不斷詢問雙方某事項是否無爭議,他亦曾表示「一個證人,幾餅帶就得啦」)
1044 準備開庭
1048 再開庭
📌 答辯
控方表示會要求改變答辯方向的被告再作答辯。
[案件一]
控罪一:#非法集結
D4認罪
控罪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2 認罪
控罪三: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3 認罪
控罪四: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4 認罪
[案件三]
控罪:#襲警
被告 (案件一D4) 認罪
🧷 D4 案情
於2020年3月8日,網民號召2000 時到大埔超級城C區集結,警方未收到申請書。
當日,便衣警員PW1 於大埔巡邏。於2140 時,一警員巡邏監視,而D4 被見到跟隨PW1 。期間,男子A走向PW1 並問他是否警員,他未有理會。之後,PW1聽到有人叫喊他及妻兒的名字,他感到自己身份被暴露,因而走回警署。期間,人群向PW1 閃電筒,及向他叫喊粗言穢語,及他的名字,「呢個係便衣狗,喺9月6號打到個細路女......」。回到警署途中,四名男子隨PW1,分別為,男子B,男子C,男子E,及D4。男子B要求PW1 出示香港身份證,他拒絕。男子C及D4 以電筒照PW1,PW1 用手遮住,並要求停止行為,但不獲理會。
於2115時,PW2至PW4 亦作巡邏,並於2140時聽到PW1 的妻兒名字。他們目擊PW1 被尾隨,被人用電筒照,亦有人以攝錄機拍PW1 的臉部。其後,警方有人見到D4 行到7-11內,PW5 向被告截查,並以非法集結罪將其拘捕,搜身期間找到無線對講機,其後確認為未經批准而擁有的。
D4 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 D2及D3 案情
於當日2150時,PC58267於於太和中心第十座截查D2,並找出一部無線電通訊機。而PC5600於太和中心第十座截查D3,並找出一部無線電通訊機。兩部無線對講機其後被確認為未經批准而擁有的。
兩人明白及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三人並無刑事定罪紀錄。
📌 D4 求情
呈上八封求情信,分別來自父母,朋友及街坊。D4 現年30 歲,有未婚妻,今日有大量親友到場。他於23歲做議員助理,2015年參選落敗,續協助做議員助理,並成功2019年當選。D4 期間為紮鐵工人。被告承認當時行為是一時衝動,並後悔做過的事情。代表律師呈上鍾嘉豪等案例。辯方知道案情嚴重,但這次事件發生得較短時間,而人數亦較少。即使D4 有照電筒,但也看不到警員有永久受傷,而本案亦不是最嚴重的情況。因此希望刑罰能同期執行,而罰款由擔保金扣除。
📌 D4 判刑
裁判官表示自己未有機會看片段了解事發經過镘月只能靠書面作評估。是次非法集結時間不長,就警員而言,他並無表面傷勢。考慮案例後決定就襲警及非集判處四個月監禁,各扣四分一並共期執行,即一共三個月。而就無線電控罪則判處1500 元罰款,由擔保金扣除。
非法集結:4個月,扣減四分一至3個月
襲警:4個月,扣減四分一至3個月
無線電:$1500
刑期同期執行,即一共三個月監禁。
D2 及D3 的代表律師表示需要索取被告人指示,裁判官表示期間休庭。
1120 休庭
1136 開庭
控方處理D4證物問題,雙方討論後同意安排。
其後D3 代表律師表示會改變答辯方向,傾向承認所有認罪。D3 代表律師需要處理事宜,要求押後。
1138 休庭
?開庭
📌 再次答辯
[案件一]
控罪一:#非法集結
D3認罪
[案件二]
控罪:#襲警
被告 (案件一D3) 認罪
🧷 D3 案情
於2020年3月8日,網民號召2000 時到大埔超級城C區集結,警方未收到申請書。
當日2000時開始,便衣警員PW1 於大埔巡邏。於2140 時,PW1 巡邏監視,而D4 被見到跟隨PW1 。期間,男子A走向PW1 並問他是否警員,他未有理會。之後,PW1聽到有人叫喊他及妻兒的名字,他感到自己身份被暴露,因而走回警署。期間,人群向PW1 閃電筒,及向他叫喊粗言穢語,及他的名字,「呢個就係便衣狗,喺9月6號打到個小朋友有永久創傷......」。回到警署途中,四名男子隨PW1,分別為,男子B,D3,男子E,及D4。男子B要求PW1 出示香港身份證,他拒絕。D3 及D4 以電筒燈光照PW1,令其眼晴疼痛,PW1 用手遮住,並要求停止行為,但不獲理會。
於2115時,PW2至PW4 亦作巡邏,並於2140時聽到PW1 的妻兒名字。他們目擊PW1 被尾隨,被人用電筒照,亦有人以攝錄機拍PW1 的臉部。
D3 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進行證物處理,雙方同意處理。
📌 D3求情
D3現年24歲,有做議員助理,及紮鐵工人。
辯方表示這次事件發生得較短時間,而人數亦較少。D3 較後時段才出現,參與性相對較低,嗺有照警員,但光度強度未是太強。呈上求情信,第一封是D3親自撰寫,表示當時行為是一時衝動。第二封由父親撰寫,說明D3家庭背景,也十分考順。第三封是女朋友,說明他身兼議員助理,為家付出。第四封由青年助理撰寫,得知D3有幫忙不同的活動。第五封為他的朋友撰寫,知道他有參加抗疫活動,D3是一個品性善良的人,並希望有五分一扣減。
📌 D3 判刑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作判刑
非法集結:3個月
襲警:3星期監禁
無線電:$1500,由擔保金扣除
所有監禁刑罰同期執行,即合共3個月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308大埔 #判刑[詳情]
#審訊[1/4]PART 1
本審訊將一共處理三案
第一案: #非法集結 及 無牌管有 #無線電
連桷璋 (D1),姚鈞豪 (D2),蘇 (D3),文念志 (D4),蔡 (D5)
第二案:#襲警 (針對 蘇 )
第三案:#襲警 (針對 文)
控罪詳情按此
0940 開庭
📌 辯方代表律師
#阮偉明大律師|#劉偉聰大律師|#陳碧琪大律師|吳大律師|楊大律師
📌 審前案件管理
詳情按此
約0955休庭
(直播員按:裁判官處理案件速度快得很,不斷詢問雙方某事項是否無爭議,他亦曾表示「一個證人,幾餅帶就得啦」)
1044 準備開庭
1048 再開庭
📌 答辯
控方表示會要求改變答辯方向的被告再作答辯。
[案件一]
控罪一:#非法集結
D4認罪
控罪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2 認罪
控罪三: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3 認罪
控罪四: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4 認罪
[案件三]
控罪:#襲警
被告 (案件一D4) 認罪
🧷 D4 案情
於2020年3月8日,網民號召2000 時到大埔超級城C區集結,警方未收到申請書。
當日,便衣警員PW1 於大埔巡邏。於2140 時,一警員巡邏監視,而D4 被見到跟隨PW1 。期間,男子A走向PW1 並問他是否警員,他未有理會。之後,PW1聽到有人叫喊他及妻兒的名字,他感到自己身份被暴露,因而走回警署。期間,人群向PW1 閃電筒,及向他叫喊粗言穢語,及他的名字,「呢個係便衣狗,喺9月6號打到個細路女......」。回到警署途中,四名男子隨PW1,分別為,男子B,男子C,男子E,及D4。男子B要求PW1 出示香港身份證,他拒絕。男子C及D4 以電筒照PW1,PW1 用手遮住,並要求停止行為,但不獲理會。
於2115時,PW2至PW4 亦作巡邏,並於2140時聽到PW1 的妻兒名字。他們目擊PW1 被尾隨,被人用電筒照,亦有人以攝錄機拍PW1 的臉部。其後,警方有人見到D4 行到7-11內,PW5 向被告截查,並以非法集結罪將其拘捕,搜身期間找到無線對講機,其後確認為未經批准而擁有的。
D4 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 D2及D3 案情
於當日2150時,PC58267於於太和中心第十座截查D2,並找出一部無線電通訊機。而PC5600於太和中心第十座截查D3,並找出一部無線電通訊機。兩部無線對講機其後被確認為未經批准而擁有的。
兩人明白及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三人並無刑事定罪紀錄。
📌 D4 求情
呈上八封求情信,分別來自父母,朋友及街坊。D4 現年30 歲,有未婚妻,今日有大量親友到場。他於23歲做議員助理,2015年參選落敗,續協助做議員助理,並成功2019年當選。D4 期間為紮鐵工人。被告承認當時行為是一時衝動,並後悔做過的事情。代表律師呈上鍾嘉豪等案例。辯方知道案情嚴重,但這次事件發生得較短時間,而人數亦較少。即使D4 有照電筒,但也看不到警員有永久受傷,而本案亦不是最嚴重的情況。因此希望刑罰能同期執行,而罰款由擔保金扣除。
📌 D4 判刑
裁判官表示自己未有機會看片段了解事發經過镘月只能靠書面作評估。是次非法集結時間不長,就警員而言,他並無表面傷勢。考慮案例後決定就襲警及非集判處四個月監禁,各扣四分一並共期執行,即一共三個月。而就無線電控罪則判處1500 元罰款,由擔保金扣除。
非法集結:4個月,扣減四分一至3個月
襲警:4個月,扣減四分一至3個月
無線電:$1500
刑期同期執行,即一共三個月監禁。
D2 及D3 的代表律師表示需要索取被告人指示,裁判官表示期間休庭。
1120 休庭
1136 開庭
控方處理D4證物問題,雙方討論後同意安排。
其後D3 代表律師表示會改變答辯方向,傾向承認所有認罪。D3 代表律師需要處理事宜,要求押後。
1138 休庭
?開庭
📌 再次答辯
[案件一]
控罪一:#非法集結
D3認罪
[案件二]
控罪:#襲警
被告 (案件一D3) 認罪
🧷 D3 案情
於2020年3月8日,網民號召2000 時到大埔超級城C區集結,警方未收到申請書。
當日2000時開始,便衣警員PW1 於大埔巡邏。於2140 時,PW1 巡邏監視,而D4 被見到跟隨PW1 。期間,男子A走向PW1 並問他是否警員,他未有理會。之後,PW1聽到有人叫喊他及妻兒的名字,他感到自己身份被暴露,因而走回警署。期間,人群向PW1 閃電筒,及向他叫喊粗言穢語,及他的名字,「呢個就係便衣狗,喺9月6號打到個小朋友有永久創傷......」。回到警署途中,四名男子隨PW1,分別為,男子B,D3,男子E,及D4。男子B要求PW1 出示香港身份證,他拒絕。D3 及D4 以電筒燈光照PW1,令其眼晴疼痛,PW1 用手遮住,並要求停止行為,但不獲理會。
於2115時,PW2至PW4 亦作巡邏,並於2140時聽到PW1 的妻兒名字。他們目擊PW1 被尾隨,被人用電筒照,亦有人以攝錄機拍PW1 的臉部。
D3 同意案情。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進行證物處理,雙方同意處理。
📌 D3求情
D3現年24歲,有做議員助理,及紮鐵工人。
辯方表示這次事件發生得較短時間,而人數亦較少。D3 較後時段才出現,參與性相對較低,嗺有照警員,但光度強度未是太強。呈上求情信,第一封是D3親自撰寫,表示當時行為是一時衝動。第二封由父親撰寫,說明D3家庭背景,也十分考順。第三封是女朋友,說明他身兼議員助理,為家付出。第四封由青年助理撰寫,得知D3有幫忙不同的活動。第五封為他的朋友撰寫,知道他有參加抗疫活動,D3是一個品性善良的人,並希望有五分一扣減。
📌 D3 判刑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作判刑
非法集結:3個月
襲警:3星期監禁
無線電:$1500,由擔保金扣除
所有監禁刑罰同期執行,即合共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