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背景:
食物及衞生局先斬後奏,徵用美孚饒宗頤文化館的旅館翠雅山房作隔離營,地點鄰近美孚新邨及曼哈頓山等民居。過千名美孚街坊在2020年2月2日下午在區內遊行,要求當局停止徵用翠雅山房改作隔離營。期間有人在附近一帶堵路及與警方發生衝突。
----------------------------------
第一宗:
李 (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港鐵站A出口外,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
第二宗:
陳 (24)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
第三宗:
#新案件
D1: 陳
D2: 陳
控罪:
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
三宗案件將合併成一宗新案件,現各被告如下:
#合併案件
二宗 #20200202美孚 舊案
合併一個同日有另2名被告的新案
👥
D1: 陳W
D2: 陳H(24)
D3: 陳K
D4: 李(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D2及D4以原有條件繼續保
D2申請彩色影印護照
✅D1D3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每週報到1次
不離港交證件
宵禁11-6 (D1) / 8-6 (D3)
禁足美孚新邨三期外百老匯街至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包括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範圍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背景:
食物及衞生局先斬後奏,徵用美孚饒宗頤文化館的旅館翠雅山房作隔離營,地點鄰近美孚新邨及曼哈頓山等民居。過千名美孚街坊在2020年2月2日下午在區內遊行,要求當局停止徵用翠雅山房改作隔離營。期間有人在附近一帶堵路及與警方發生衝突。
----------------------------------
第一宗:
李 (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港鐵站A出口外,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
第二宗:
陳 (24)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用障礙物堵路,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
第三宗:
#新案件
D1: 陳
D2: 陳
控罪:
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
三宗案件將合併成一宗新案件,現各被告如下:
#合併案件
二宗 #20200202美孚 舊案
合併一個同日有另2名被告的新案
👥
D1: 陳W
D2: 陳H(24)
D3: 陳K
D4: 李(1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D2及D4以原有條件繼續保
D2申請彩色影印護照
✅D1D3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每週報到1次
不離港交證件
宵禁11-6 (D1) / 8-6 (D3)
禁足美孚新邨三期外百老匯街至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包括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範圍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提堂
D1: 陳
D2: 陳
D3: 陳
D4: 李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辯方表示尚未收到cctv片段,要求押後,控方表示警方遇到一些技術問題所以暫未準備好。
押後至10月2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3申請減短宵禁時間未獲批,辯方將於兩星期內向控方提供信件證明被告工作需要,控方再考慮是否反對)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提堂
D1: 陳
D2: 陳
D3: 陳
D4: 李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
辯方表示尚未收到cctv片段,要求押後,控方表示警方遇到一些技術問題所以暫未準備好。
押後至10月2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3申請減短宵禁時間未獲批,辯方將於兩星期內向控方提供信件證明被告工作需要,控方再考慮是否反對)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陳,陳,陳,李(18-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15399。
就控一:
D1 明白案情
D2不認罪❌
D4 不認罪❌
就控二:
D2不認罪❌
就控三:
D4不認罪❌
D3同意案情,控方撤回起訴🥳
簽保守行為$800一年
證物處理:E33-37、39-41歸還,證物38充公
D1未準備答辯
押後以索取警方文件以及片段,同埋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D1案件押後到2020年12月9號1430再訊九龍城裁判法院1庭再訊。
D2,D4審期為2月10-11日,預計審期兩天,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張天雁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陳,陳,陳,李(18-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15399。
就控一:
D1 明白案情
D2不認罪❌
D4 不認罪❌
就控二:
D2不認罪❌
就控三:
D4不認罪❌
D3同意案情,控方撤回起訴🥳
簽保守行為$800一年
證物處理:E33-37、39-41歸還,證物38充公
D1未準備答辯
押後以索取警方文件以及片段,同埋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D1案件押後到2020年12月9號1430再訊九龍城裁判法院1庭再訊。
D2,D4審期為2月10-11日,預計審期兩天,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D1:陳 (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答辯意向:不認罪❌
預計審期:2天
案件押後到2021年2月10日至1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與同案D2,D4一起進行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D1:陳 (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答辯意向:不認罪❌
預計審期:2天
案件押後到2021年2月10日至1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與同案D2,D4一起進行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開庭答辯
控罪1:
D1 不認罪
D2 認罪❗️❗️❗️
D3 不認罪
控罪2:
D2 不認罪
控罪3:
D4 不認罪
========
1007 休庭半小時,以待控方處理證物,及D2認罪的同意案情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開庭答辯
控罪1:
D1 不認罪
D2 認罪❗️❗️❗️
D3 不認罪
控罪2:
D2 不認罪
控罪3:
D4 不認罪
========
1007 休庭半小時,以待控方處理證物,及D2認罪的同意案情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D2的認罪答辯
D2同意控罪1案情,承認控罪,罪名成立❗️判刑將待案件審訊後一併處理。
========
承認事實
關於D1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於2020年2月2日2045 由偵輯警員60282 於曲奇店外5米拘捕被告
3. 同日2241-2247 由女偵輯警員6630在紅磡警署內作第一級別搜身
4. 同日2248由6630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cap帽(P1)
黑色口罩(P2)
3M綠黑色手套(P3)
手機(P4)
黑色面巾(P5)
帆布背袋(P6)
防毒面罩連粉紅濾嘴(P7)
黑色護目鏡(P8)
5支生理鹽水(P9)
八達通(P10)
8隻透明膠手套(P11)
一堆衣物(P12-16)(直播員抄唔切)
5. 27幅證物及衣物相(P17)
關於D2(有遺漏)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身份年齡不受爭議
3. 警誡供詞自願作出,其中包括「我推架垃圾車都係想堵路,阻住巴士」,「我打個警察都係想走姐」,「我住美孚,諗住堵完路就番屋企」
4. 於紅磡警署搜身時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手套(P18)
手機(P19)
長者八達通(P20)
黑色背囊(P21)內有P22-P25
包括綠色長袖衫,藍色望遠鏡,藍色柄剪刀
身穿灰色衛衣(P26)
黑色長褲(P27)
黑色鞋(P28)
5. 證物及衣物照共21幅照片(P29)
6. 警司的傷勢照共5幅(P30)
關於D4
1. 被告並無刑事定罪紀錄
2. 當時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襲警」拘捕
3. 由警員15399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背囊(P31)
4支生理鹽水(P32)
黑色未開封頭巾(P33)
未開封藍色口罩(P34)
黑色外套(P35)
P36聽唔到
被告帶著的一個染血藍色口罩(P37)
被告帶著的黑色手套(P38)
4. 在瑪嘉烈醫院由警員撿取的證物:
黑色頸巾(P39)
黑色T-shirt (P40)
紅色T-shirt (P41)
染血的黑色外套(P42)
P43 聽唔到
5. 26幅準確的證物及衣物照 (P44(1-26))
6. 警司15399的傷勢照共2幅(P45(1-2))
7. 15399的醫療報告(P46),醫療報告的中文譯本(P46A)
8. 美孚3期與案相關的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 (P47)
9. 九巴VL3582 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P48)
10. 警員33824 口供以65b呈堂 (P49)
11. 警方現場直播以光碟形式呈堂(P50(A-D))
12. D1,2,4 同意以上片段的可呈堂性及未曾受干擾
========
承認事實(P51)
控方將有5名證人,1位街外證人,4位警察證人。
D1沒有辯方證人
D2或有1名事實證人
D3沒有辯方證人
由於D2 #郭憬憲大律師 由於明天要到區域法院工作,申請明天缺席,並由黃大律師代行,裁判官詢問被告是否獲悉後,批准申請,故今天先處理D2案情。
=========
案件進度
PW1 孫漢生(音同)(九巴司機)完成作供
PW2 陳子亮(音同)(警司70637)未完成作供
(上帝是唔會原諒你)
同日同地1430續審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D2的認罪答辯
D2同意控罪1案情,承認控罪,罪名成立❗️判刑將待案件審訊後一併處理。
========
承認事實
關於D1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於2020年2月2日2045 由偵輯警員60282 於曲奇店外5米拘捕被告
3. 同日2241-2247 由女偵輯警員6630在紅磡警署內作第一級別搜身
4. 同日2248由6630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cap帽(P1)
黑色口罩(P2)
3M綠黑色手套(P3)
手機(P4)
黑色面巾(P5)
帆布背袋(P6)
防毒面罩連粉紅濾嘴(P7)
黑色護目鏡(P8)
5支生理鹽水(P9)
八達通(P10)
8隻透明膠手套(P11)
一堆衣物(P12-16)(直播員抄唔切)
5. 27幅證物及衣物相(P17)
關於D2(有遺漏)
1.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2. 身份年齡不受爭議
3. 警誡供詞自願作出,其中包括「我推架垃圾車都係想堵路,阻住巴士」,「我打個警察都係想走姐」,「我住美孚,諗住堵完路就番屋企」
4. 於紅磡警署搜身時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手套(P18)
手機(P19)
長者八達通(P20)
黑色背囊(P21)內有P22-P25
包括綠色長袖衫,藍色望遠鏡,藍色柄剪刀
身穿灰色衛衣(P26)
黑色長褲(P27)
黑色鞋(P28)
5. 證物及衣物照共21幅照片(P29)
6. 警司的傷勢照共5幅(P30)
關於D4
1. 被告並無刑事定罪紀錄
2. 當時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襲警」拘捕
3. 由警員15399撿取以下證物:
黑色背囊(P31)
4支生理鹽水(P32)
黑色未開封頭巾(P33)
未開封藍色口罩(P34)
黑色外套(P35)
P36聽唔到
被告帶著的一個染血藍色口罩(P37)
被告帶著的黑色手套(P38)
4. 在瑪嘉烈醫院由警員撿取的證物:
黑色頸巾(P39)
黑色T-shirt (P40)
紅色T-shirt (P41)
染血的黑色外套(P42)
P43 聽唔到
5. 26幅準確的證物及衣物照 (P44(1-26))
6. 警司15399的傷勢照共2幅(P45(1-2))
7. 15399的醫療報告(P46),醫療報告的中文譯本(P46A)
8. 美孚3期與案相關的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 (P47)
9. 九巴VL3582 cctv,運作正常,沒有修改或刪剪,燒錄到光碟(P48)
10. 警員33824 口供以65b呈堂 (P49)
11. 警方現場直播以光碟形式呈堂(P50(A-D))
12. D1,2,4 同意以上片段的可呈堂性及未曾受干擾
========
承認事實(P51)
控方將有5名證人,1位街外證人,4位警察證人。
D1沒有辯方證人
D2或有1名事實證人
D3沒有辯方證人
由於D2 #郭憬憲大律師 由於明天要到區域法院工作,申請明天缺席,並由黃大律師代行,裁判官詢問被告是否獲悉後,批准申請,故今天先處理D2案情。
=========
案件進度
PW1 孫漢生(音同)(九巴司機)完成作供
PW2 陳子亮(音同)(警司70637)未完成作供
(上帝是唔會原諒你)
同日同地1430續審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PW2 作供完畢
PW3 偵輯警員6288 蔡希倫(音同)主問完成
1630 明日0930續審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1/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PW2 作供完畢
PW3 偵輯警員6288 蔡希倫(音同)主問完成
1630 明日0930續審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PW3 作供完畢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主問完成
小休後再進行辯方盤問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PW3 作供完畢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主問完成
小休後再進行辯方盤問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辯方盤問中。
案件下午不會續審。
本案押後至2月22 日上午及2月26 日下午續審,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PW4 偵輯警員 15399 高欣淇(音)辯方盤問中。
案件下午不會續審。
本案押後至2月22 日上午及2月26 日下午續審,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1018開庭 PW4偵緝警員15399 高欣淇(音)繼續作供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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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度
1018開庭 PW4偵緝警員15399 高欣淇(音)繼續作供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審訊進度
PW4 仆頭偵緝警員15399 高欣淇(音)已完成其睇片作故事
裁判官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
D1有中段陳詞。
D1,4選擇不作供,D2將會作供,D2亦將傳召一名事實證人(該證人於案發當晚在現場)D4可能會傳召一名醫生證人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6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續審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審訊 [2/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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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度
PW4 仆頭偵緝警員15399 高欣淇(音)已完成其睇片作故事
裁判官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
D1有中段陳詞。
D1,4選擇不作供,D2將會作供,D2亦將傳召一名事實證人(該證人於案發當晚在現場)D4可能會傳召一名醫生證人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6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續審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續審[4/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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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 開庭
📍開庭小趣事
於開庭後,D2 代表律師正打算傳召 D2 作供,但此刻的裁判官跟書記低聲交談,數秒後更宣佈「休庭」。在場旁聽人士稍感疑惑,直至書記走到裁判官席後,將她剛剛所坐的椅子推開,並將另一張椅子推到席後,在場人士恍然大悟。可能是 #梁嘉琪裁判官 所坐的椅子並不是她一般坐的椅子,因此感到不習慣。
1452 再開庭後,正式傳召第二被告(D2)作供。
📍第二被告作供
📌主問
🧷案發過程
於案發當日 2030 時,無爭議的是被告將一架綠色垃圾車由行人路推到馬路處。當時自己推一架垃圾車出馬路, D2 留意到他的右方有兩個年約 50歲的人向自己的方向衝過黎,於未能作出反應之際,其中一名人士(下稱PW2)連帽衛衣從被告後面扯到 D2 正前方約心口的位置。當時D2 未能及時反應,而PW2對D2所進行的行動會令他面向地下,猶如鞠躬的狀態。他當時感到很不舒服,很難呼吸。PW2從D2右方衝向他,望了D2一眼之後,被告衛衣的帽子就已經從D2的後方扯到前方。
🧷何為「暴力藍絲廢老」
案發當時,D2 認為PW2是「暴力藍絲廢老」,D2 代表律師要求他解釋何為「暴力」「藍絲」「廢老」。D2 指,他認為該名人士「暴力」的原因是因為PW2扯帽的力度非常大,若非D2 自己平衡得到嘅話,他很有機會撞向地下。D2 續指,「藍絲」是指盲目支持政府的人。「廢老」是因為他認為PW2對住D2 未有解釋因由,就進行施暴。
🧷何為呼吸困難及難以呼吸
D2 形容,他被人「扯帽」時的感覺很不舒服,並感到呼吸苦難。「呼吸困難」出現的原因是因為衛衣的帽勒住了他的頸,在拉扯過程中,D2 有時能夠呼吸(抖到氣),有時不能呼吸(抖唔到氣)。在被人扯帽後,D2 平衡了自己,並捉住了PW2手,嘗試以晃動方式鬆脫PW2的手。
D2 指整個過程就如片段中般。而D2 的「難以呼吸」是由第一下「扯住」直到整個掙扎過程完結為止。
🧷案發後續
D2 指當時掙扎停止的原因是因為當兩人拉扯到行人過路處至行人路的位置的時候,有人拿了伸縮警棍揮打到D2 頸的右方,其後D2 就見到遠處有防暴警員正跑向D2 的方向。D2 於是舉高自己雙手,並暫停自己所有動作。被告當時認為防暴警察可以處理正發生緊的事情,因此便停止了動作。被告指,他跟PW2掙扎嘅目的是因為自己呼吸困難,以及自己好驚,所以想離開襲擊他的人。
於D2被拘捕後,D2自願講了「我推個垃圾桶都係想阻止架巴士,同埋我打個差人都係想走啫,唔好意思。」於庭上,他表示說「唔好意思」,是因為當時增添大家工作量。他形容PW2 為「差人」是因為於掙扎過後,D2 方得知PW2為警員。
D2指當他被伸縮警棍打的時候,他並不知道是誰打自己,直至他後來翻閱文件才知該名警務人員為警員9088。
(之後為觀看證物 P50b 確認細節,此直播將不詳述。)
🧷兩人未有交流
最後D2指出,他肯定PW2 在掙扎期間,沒有說過任何東西。因為若果他有的話,他沒有理由聽不到。而他自己當時整個過程並沒有對他說任何話。
D2 主問完畢。
📌控方盤問(節錄)
🧷襲擊的 17 秒
控:片段你所講掙扎嘅時間係 01:18:02,比證人捉住你嘅時間,011819就係停止掙扎嘅時間?
被:係
控:所以你所講嘅掙扎時間,(計左陣數)大約係17秒?
被:係
控:喺(你哋兩個)掙扎或者糾纏期間,證人(PW2)除左拉住你,同用手疊住膀頭之外,係咪冇襲擊過你?
被:唔係,佢拉帽果個動作係同襲擊冇分別。佢當時情緒好激動,又冇解釋過,所以當時覺得佢會對我有進一步傷害。
🧷利用話語阻止廢老
控:你當時有呼吸困難,咁(呢個問題)會唔會影響到你講嘢?
被:唔肯定,因為我當時係冇講嘢
控:咁點解你唔講嘢?對住暴力藍絲廢老,講就最好啦?
被:當時太危急突,淨係想離開佢,所以無問佢。
控:所以你係暴力掙扎喎。
被:我唔同意有暴力。
控:但係都有手舞足蹈?
被:(呢個係)我喺當時第一時間作出嘅本能反應
控:17秒咁長都冇講嘢,淨係用本能反應?
被:當時仲有個重點就係當時佢好激動,岩岩都有講過,本能係要離開左佢先,要起碼一段時間先。
控:即係你嘅本能反應就係爭扎開?
被:同埋有當時嘅環境,佢嘅情緒當時好激動。
控:點解覺得佢激動?
被:因為當時佢黎到我面前,二話不說就襲擊我
控:咁就係叫激動?
被:係。
控:證人有無同你有眼神接觸?
被:係
🧷指出控方案情
控:你望到佢第一眼,佢已經有大嗌警察停手。
被:唔同意。
控:你先擰向右望佢。
被:唔同意。
控:因為你想逃走,所以證人先捉住你頂帽,唔比你逃走。
被:唔同意,其實條片都睇到當時我係冇任何逃走嘅行動。
控:當警員捉住你嘅時候,佢第2次大喝警察咪郁。
被:唔同意,我哋太近距離,我可以肯定佢無講嘢。
控:然後你用左手打左佢2,3下。
被:掙扎嘅過程嚟,我唔肯定如果有片段幫助會好啲。
🧷警員還是廢老
控:你頭先講到兩鬢較白嘅人向你衝過黎。你話你嘅認知覺得佢係暴力藍絲廢老?
被:佢扯我頂帽,我先覺得佢係暴力。
控:個問題係,點解(跟據)當時個認知,你唔會覺得佢係警察?
被:因為佢冇表明身份,而我認知(當中)要執行職務嘅警察會表明身份,同埋佢一開始就扯我頂帽,令我覺得係襲擊。而警察唔會襲擊,所以我唔覺得佢係警察。
控:佢一開始就扯住頂帽,咁(你對)認知暴力藍絲廢老同警察(嘅態度會)有咩分別?
被:如果佢係警察而表明身份拘捕我,我會合作俾佢拘捕,因為我知如果唔合作就係拒捕。如果佢係普通人,我會想自衛。
控:咁即係如果佢係警察,你都會用同一個行為去糾纏?
被:我頭先都話,如果我認知中佢係警察嘅話,我就會合作。
控:如果佢係警察,你都會有咁嘅行為嘅唯一前提係佢用暴力扯你頂帽?
(被告load緊)
D4 代表律師:法官閣下,我唔明個問題。
(直播員註:我都唔係太明控方律師問緊啲乜嘢,聽到有啲亂……)
控:我向你指出,你嘅認知係唔係無論同你糾纏嘅係邊個,你都會去襲擊佢。
被:唔同意。
控:你有襲擊到該名警員。
被:唔同意,我係出於本能自衛反應,唔係襲擊。
控:你喺警誡之下同偵輯警員9663講「我打差人都係想走姐」
被:我係喺口供果陣講
官:喺口供果時?
控:承認事實,喺美孚,同個警員講「我打差人都係想走姐」,頭先你大律師都同你確認過
被:我係喺警署落口供講,但現場有冇講唔記得。
控:你幾時知道同你糾纏嘅人係差人。
被:當防暴警員跑過黎,警察控制左現場,見到佢有指揮緊現場,話我有阻路同襲警,我就知道佢係警察。
控:但現場冇人指比你知,你認知係暴力藍絲廢老嘅人原來係警察?
被:冇
🧷自衛表現
控:我向你指出,你所形容嘅掙扎嘅過程係為左逃避警方嘅拘捕
被:我唔同意
控:頭先提過你過自衛,係咩黎
被:我嗰陣係基於當時證人對我做嘅暴力行為,同埋佢冇表明身份,再加上當時呼吸困難同驚,所以本能先激發呢個自衛行為。
控:我向你指出形容掙扎嘅行動係襲擊警員,並非自衛。
被:我唔同意
控:我無其他問題。
控方盤問完畢
辯方覆問未有太多重點,不作記錄。
D2 作供完畢。
D2 代表律師表示不會傳召其他證人。
D1 & D4 不會作供。
所有被告都沒有傳召辯方證人。
D4 代表律師表示 D4 當日相關醫療報告將會以 65B 及 65C 列為控方及辯方證物。
📌P51 承認事實二(由 D4 代表律師讀出。此謹作參考,因為律師讀得太快……)
1. 於 2020年 2月 2日約 2130時,D4 被送往瑪嘉烈醫院進行急救。他當時身上某處有裂傷,需要輸血等液體至身體內。經治療D4 被發現於身體某處有骨折。在留院期間,他的左腳仍然會感到痛楚,亦有時會感到無力。
P51 覆本為 P51A。
D4 醫療報告列為 D3。
辯方案情完結。
📍結案陳詞
控方未有陳詞。
裁判官要求雙方於3月12日1300時之前向法庭及對方遞交書面陳詞,若有需要亦須於3月18日1600 時前向法庭及對方提交補充。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26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進行結案陳詞。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庭上小插曲
於控方盤問期間,庭上有人電話響起。
「一分鐘閱讀,主持...」
「邊個手機響?」裁判官喊。
旁聽人士只關了手提電話。
「請站立啊!」
裁判官大聲說:「請上咪前!」
該名人士到了咪前。
「你知唔知道呢度係法庭嚟?呢度有裝置錄緊音㗎,喺開庭之前已經講明要關掉手提電話㗎啦!...(略)...你會打斷咗法庭嘅進度。呢度背後有其他工作做緊!你入得嚟法庭聽審,我希望你尊重自己,尊重法庭,尊重程序!」
「如果你再係咁,我會邀請你離開法庭。」
該名人士回到自己座位。
控方繼續進行盤問...
(直播員按:如果 #梁嘉琪裁判官 平時講嘢嘅音量有佢鬧人音量嘅一半就好了😐)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續審[4/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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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 開庭
📍開庭小趣事
於開庭後,D2 代表律師正打算傳召 D2 作供,但此刻的裁判官跟書記低聲交談,數秒後更宣佈「休庭」。在場旁聽人士稍感疑惑,直至書記走到裁判官席後,將她剛剛所坐的椅子推開,並將另一張椅子推到席後,在場人士恍然大悟。可能是 #梁嘉琪裁判官 所坐的椅子並不是她一般坐的椅子,因此感到不習慣。
1452 再開庭後,正式傳召第二被告(D2)作供。
📍第二被告作供
📌主問
🧷案發過程
於案發當日 2030 時,無爭議的是被告將一架綠色垃圾車由行人路推到馬路處。當時自己推一架垃圾車出馬路, D2 留意到他的右方有兩個年約 50歲的人向自己的方向衝過黎,於未能作出反應之際,其中一名人士(下稱PW2)連帽衛衣從被告後面扯到 D2 正前方約心口的位置。當時D2 未能及時反應,而PW2對D2所進行的行動會令他面向地下,猶如鞠躬的狀態。他當時感到很不舒服,很難呼吸。PW2從D2右方衝向他,望了D2一眼之後,被告衛衣的帽子就已經從D2的後方扯到前方。
🧷何為「暴力藍絲廢老」
案發當時,D2 認為PW2是「暴力藍絲廢老」,D2 代表律師要求他解釋何為「暴力」「藍絲」「廢老」。D2 指,他認為該名人士「暴力」的原因是因為PW2扯帽的力度非常大,若非D2 自己平衡得到嘅話,他很有機會撞向地下。D2 續指,「藍絲」是指盲目支持政府的人。「廢老」是因為他認為PW2對住D2 未有解釋因由,就進行施暴。
🧷何為呼吸困難及難以呼吸
D2 形容,他被人「扯帽」時的感覺很不舒服,並感到呼吸苦難。「呼吸困難」出現的原因是因為衛衣的帽勒住了他的頸,在拉扯過程中,D2 有時能夠呼吸(抖到氣),有時不能呼吸(抖唔到氣)。在被人扯帽後,D2 平衡了自己,並捉住了PW2手,嘗試以晃動方式鬆脫PW2的手。
D2 指整個過程就如片段中般。而D2 的「難以呼吸」是由第一下「扯住」直到整個掙扎過程完結為止。
🧷案發後續
D2 指當時掙扎停止的原因是因為當兩人拉扯到行人過路處至行人路的位置的時候,有人拿了伸縮警棍揮打到D2 頸的右方,其後D2 就見到遠處有防暴警員正跑向D2 的方向。D2 於是舉高自己雙手,並暫停自己所有動作。被告當時認為防暴警察可以處理正發生緊的事情,因此便停止了動作。被告指,他跟PW2掙扎嘅目的是因為自己呼吸困難,以及自己好驚,所以想離開襲擊他的人。
於D2被拘捕後,D2自願講了「我推個垃圾桶都係想阻止架巴士,同埋我打個差人都係想走啫,唔好意思。」於庭上,他表示說「唔好意思」,是因為當時增添大家工作量。他形容PW2 為「差人」是因為於掙扎過後,D2 方得知PW2為警員。
D2指當他被伸縮警棍打的時候,他並不知道是誰打自己,直至他後來翻閱文件才知該名警務人員為警員9088。
(之後為觀看證物 P50b 確認細節,此直播將不詳述。)
🧷兩人未有交流
最後D2指出,他肯定PW2 在掙扎期間,沒有說過任何東西。因為若果他有的話,他沒有理由聽不到。而他自己當時整個過程並沒有對他說任何話。
D2 主問完畢。
📌控方盤問(節錄)
🧷襲擊的 17 秒
控:片段你所講掙扎嘅時間係 01:18:02,比證人捉住你嘅時間,011819就係停止掙扎嘅時間?
被:係
控:所以你所講嘅掙扎時間,(計左陣數)大約係17秒?
被:係
控:喺(你哋兩個)掙扎或者糾纏期間,證人(PW2)除左拉住你,同用手疊住膀頭之外,係咪冇襲擊過你?
被:唔係,佢拉帽果個動作係同襲擊冇分別。佢當時情緒好激動,又冇解釋過,所以當時覺得佢會對我有進一步傷害。
🧷利用話語阻止廢老
控:你當時有呼吸困難,咁(呢個問題)會唔會影響到你講嘢?
被:唔肯定,因為我當時係冇講嘢
控:咁點解你唔講嘢?對住暴力藍絲廢老,講就最好啦?
被:當時太危急突,淨係想離開佢,所以無問佢。
控:所以你係暴力掙扎喎。
被:我唔同意有暴力。
控:但係都有手舞足蹈?
被:(呢個係)我喺當時第一時間作出嘅本能反應
控:17秒咁長都冇講嘢,淨係用本能反應?
被:當時仲有個重點就係當時佢好激動,岩岩都有講過,本能係要離開左佢先,要起碼一段時間先。
控:即係你嘅本能反應就係爭扎開?
被:同埋有當時嘅環境,佢嘅情緒當時好激動。
控:點解覺得佢激動?
被:因為當時佢黎到我面前,二話不說就襲擊我
控:咁就係叫激動?
被:係。
控:證人有無同你有眼神接觸?
被:係
🧷指出控方案情
控:你望到佢第一眼,佢已經有大嗌警察停手。
被:唔同意。
控:你先擰向右望佢。
被:唔同意。
控:因為你想逃走,所以證人先捉住你頂帽,唔比你逃走。
被:唔同意,其實條片都睇到當時我係冇任何逃走嘅行動。
控:當警員捉住你嘅時候,佢第2次大喝警察咪郁。
被:唔同意,我哋太近距離,我可以肯定佢無講嘢。
控:然後你用左手打左佢2,3下。
被:掙扎嘅過程嚟,我唔肯定如果有片段幫助會好啲。
🧷警員還是廢老
控:你頭先講到兩鬢較白嘅人向你衝過黎。你話你嘅認知覺得佢係暴力藍絲廢老?
被:佢扯我頂帽,我先覺得佢係暴力。
控:個問題係,點解(跟據)當時個認知,你唔會覺得佢係警察?
被:因為佢冇表明身份,而我認知(當中)要執行職務嘅警察會表明身份,同埋佢一開始就扯我頂帽,令我覺得係襲擊。而警察唔會襲擊,所以我唔覺得佢係警察。
控:佢一開始就扯住頂帽,咁(你對)認知暴力藍絲廢老同警察(嘅態度會)有咩分別?
被:如果佢係警察而表明身份拘捕我,我會合作俾佢拘捕,因為我知如果唔合作就係拒捕。如果佢係普通人,我會想自衛。
控:咁即係如果佢係警察,你都會用同一個行為去糾纏?
被:我頭先都話,如果我認知中佢係警察嘅話,我就會合作。
控:如果佢係警察,你都會有咁嘅行為嘅唯一前提係佢用暴力扯你頂帽?
(被告load緊)
D4 代表律師:法官閣下,我唔明個問題。
(直播員註:我都唔係太明控方律師問緊啲乜嘢,聽到有啲亂……)
控:我向你指出,你嘅認知係唔係無論同你糾纏嘅係邊個,你都會去襲擊佢。
被:唔同意。
控:你有襲擊到該名警員。
被:唔同意,我係出於本能自衛反應,唔係襲擊。
控:你喺警誡之下同偵輯警員9663講「我打差人都係想走姐」
被:我係喺口供果陣講
官:喺口供果時?
控:承認事實,喺美孚,同個警員講「我打差人都係想走姐」,頭先你大律師都同你確認過
被:我係喺警署落口供講,但現場有冇講唔記得。
控:你幾時知道同你糾纏嘅人係差人。
被:當防暴警員跑過黎,警察控制左現場,見到佢有指揮緊現場,話我有阻路同襲警,我就知道佢係警察。
控:但現場冇人指比你知,你認知係暴力藍絲廢老嘅人原來係警察?
被:冇
🧷自衛表現
控:我向你指出,你所形容嘅掙扎嘅過程係為左逃避警方嘅拘捕
被:我唔同意
控:頭先提過你過自衛,係咩黎
被:我嗰陣係基於當時證人對我做嘅暴力行為,同埋佢冇表明身份,再加上當時呼吸困難同驚,所以本能先激發呢個自衛行為。
控:我向你指出形容掙扎嘅行動係襲擊警員,並非自衛。
被:我唔同意
控:我無其他問題。
控方盤問完畢
辯方覆問未有太多重點,不作記錄。
D2 作供完畢。
D2 代表律師表示不會傳召其他證人。
D1 & D4 不會作供。
所有被告都沒有傳召辯方證人。
D4 代表律師表示 D4 當日相關醫療報告將會以 65B 及 65C 列為控方及辯方證物。
📌P51 承認事實二(由 D4 代表律師讀出。此謹作參考,因為律師讀得太快……)
1. 於 2020年 2月 2日約 2130時,D4 被送往瑪嘉烈醫院進行急救。他當時身上某處有裂傷,需要輸血等液體至身體內。經治療D4 被發現於身體某處有骨折。在留院期間,他的左腳仍然會感到痛楚,亦有時會感到無力。
P51 覆本為 P51A。
D4 醫療報告列為 D3。
辯方案情完結。
📍結案陳詞
控方未有陳詞。
裁判官要求雙方於3月12日1300時之前向法庭及對方遞交書面陳詞,若有需要亦須於3月18日1600 時前向法庭及對方提交補充。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26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進行結案陳詞。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庭上小插曲
於控方盤問期間,庭上有人電話響起。
「一分鐘閱讀,主持...」
「邊個手機響?」裁判官喊。
旁聽人士只關了手提電話。
「請站立啊!」
裁判官大聲說:「請上咪前!」
該名人士到了咪前。
「你知唔知道呢度係法庭嚟?呢度有裝置錄緊音㗎,喺開庭之前已經講明要關掉手提電話㗎啦!...(略)...你會打斷咗法庭嘅進度。呢度背後有其他工作做緊!你入得嚟法庭聽審,我希望你尊重自己,尊重法庭,尊重程序!」
「如果你再係咁,我會邀請你離開法庭。」
該名人士回到自己座位。
控方繼續進行盤問...
(直播員按:如果 #梁嘉琪裁判官 平時講嘢嘅音量有佢鬧人音量嘅一半就好了😐)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六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續審[5/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D1, D2 和 D4 的代表律師已呈上書面陳詞。
控方代表律師並沒有呈上結案陳詞。
由於控方證物未能在法庭的電腦系統播放,控方需遞交證物P47及P48的更新版本。
案件押後將於2021年5月4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裁決。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續審[5/2]
陳,陳,李(18-31)
控罪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指向D1,2,4)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指向D4)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
D1, D2 和 D4 的代表律師已呈上書面陳詞。
控方代表律師並沒有呈上結案陳詞。
由於控方證物未能在法庭的電腦系統播放,控方需遞交證物P47及P48的更新版本。
案件押後將於2021年5月4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