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D1:張(16) D2:關(18)
🛑D3: 鄭梓健 >> 轉為控方證人後獲撤銷控罪
~此為後補資訊,非即時~
控罪:
1.刑事損壞 [D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
2.縱火罪 [D1-2]
D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
4.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D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1日 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訊,屆時將會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
🟢D1、D2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D3當庭釋放,開心喇你
(按:對於割蓆篤灰行為表示極度遺憾)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D1:張(16) D2:關(18)
🛑D3: 鄭梓健 >> 轉為控方證人後獲撤銷控罪
~此為後補資訊,非即時~
控罪:
1.刑事損壞 [D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
2.縱火罪 [D1-2]
D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
4.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D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1日 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訊,屆時將會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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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D2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D3當庭釋放,開心喇你
(按:對於割蓆篤灰行為表示極度遺憾)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轉介文件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D1 張(16)
D2 關(18)
控罪:
(1)D1刑事損壞
(2)D1-2縱火罪
(4)D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被控於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D1-2同被控於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D1被控於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4月20日 09:30時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轉介文件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D1 張(16)
D2 關(18)
控罪:
(1)D1刑事損壞
(2)D1-2縱火罪
(4)D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被控於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D1-2同被控於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D1被控於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4月20日 09:30時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A2 關(18)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
尚有閉路電視片段未檢閱
———————————————-
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
押後至2021年7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A2 關(18)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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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閉路電視片段未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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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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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至2021年7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胡雅文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
2位被告答辯:所有控罪不認罪🙅🏻♂️
控方會呈上 1條39分鐘的錄影會面 (針對D1)
亦會傳召2名專家證人、3隻警方證人及4名街外證人
將會在 2022年2月9日 開始進行5天中文審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
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胡雅文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
2位被告答辯:所有控罪不認罪🙅🏻♂️
控方會呈上 1條39分鐘的錄影會面 (針對D1)
亦會傳召2名專家證人、3隻警方證人及4名街外證人
將會在 2022年2月9日 開始進行5天中文審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
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09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2.08]
[2022.02.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方仲賢/前浸大學生會會長(23) #裁決 (#0806深水埗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1/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練錦鴻法官
🕤09:30
👥15名被告(17-31)🛑除A4何外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0728上環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2/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李(33)🛑已還押逾14日 🔥#判刑 (#20200111中環 #20200903中環 8項刑事毀壞)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鄭念慈裁判官
🕝14:30
👤丘(34) #裁決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 阻差辦公 未能出示身份證 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潤偉(33) 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休班虐兒去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秦景峯(42) 危險藥物的販運 #反黑販冰冰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2.08]
[2022.02.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方仲賢/前浸大學生會會長(23) #裁決 (#0806深水埗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1/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練錦鴻法官
🕤09:30
👥15名被告(17-31)🛑除A4何外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0728上環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2/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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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李(33)🛑已還押逾14日 🔥#判刑 (#20200111中環 #20200903中環 8項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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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鄭念慈裁判官
🕝14:30
👤丘(34) #裁決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 阻差辦公 未能出示身份證 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潤偉(33) 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休班虐兒去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凱港,汪浩毅(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秦景峯(42) 危險藥物的販運 #反黑販冰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1/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
📌 案件處理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1) 詳情中,以「另一人」取代原有的D2名稱。
👨🏻⚖️林官本來提出控罪一應由「刑事損壞」改為「縱火」,他以為控罪一及三皆是二人用火損壞物品,但控方回應指控罪一中A1只是用伸縮棍打爛學校玻璃,就此作罷luuuu~
控方提出需要時間修改同意案情中的爭議事實及閉路電視的證物鏈。A1爭議錄影會面,所以將傳召4位警員及安排認人。控方傳召證人如下:
PW1 學校保安郭先生
PW2 知情者的前被告 鄭梓健
PW3-6 拘捕警誡A1的警員
PW8 證物警員DPC58805
PW10 DNA 科學鑑證化驗師 (針對D2)
三條閉路片段如下:
(1) 正門CCTV ;(2) 宣道會青衣堂商場三樓的升降機大堂:(3) 商場內711的閉路電視
由於警方未取得燒錄影片(2)的街外人士的同意書面供詞,故受辯方爭議證物鏈。
控方指就控罪1-2,A1分別有三次招認:在拘捕現場的口頭招認;在警署補錄口供的書面招認;錄影會面的招認。辯方則爭議自願性。就控罪3,二人均沒有招認。
👨🏻⚖️林官用寶貴的法庭時間教導控方當時沒有申請審前覆核,影片列表又不清晰亦沒有文字描述云云,使人不了解相關畫面指控何人何罪何動作等等…就就變成「大家坐喺同一架車,各自睇風景,各自有諗法,咁唔理想」。
控方未做齊功課,要時間做證物列表,做影片截圖同描述,修正同意案情、開案陳詞及證人表。所以約11時退庭,本日餘下時間讓雙方做吓功課、討論下、參考下。。。
本案會在明日09:30同庭正式開審。
#林偉權法官 #審訊 [1/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
📌 案件處理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1) 詳情中,以「另一人」取代原有的D2名稱。
👨🏻⚖️林官本來提出控罪一應由「刑事損壞」改為「縱火」,他以為控罪一及三皆是二人用火損壞物品,但控方回應指控罪一中A1只是用伸縮棍打爛學校玻璃,就此作罷luuuu~
控方提出需要時間修改同意案情中的爭議事實及閉路電視的證物鏈。A1爭議錄影會面,所以將傳召4位警員及安排認人。控方傳召證人如下:
PW1 學校保安郭先生
PW2 知情者的前被告 鄭梓健
PW3-6 拘捕警誡A1的警員
PW8 證物警員DPC58805
PW10 DNA 科學鑑證化驗師 (針對D2)
三條閉路片段如下:
(1) 正門CCTV ;(2) 宣道會青衣堂商場三樓的升降機大堂:(3) 商場內711的閉路電視
由於警方未取得燒錄影片(2)的街外人士的同意書面供詞,故受辯方爭議證物鏈。
控方指就控罪1-2,A1分別有三次招認:在拘捕現場的口頭招認;在警署補錄口供的書面招認;錄影會面的招認。辯方則爭議自願性。就控罪3,二人均沒有招認。
👨🏻⚖️林官用寶貴的法庭時間教導控方當時沒有申請審前覆核,影片列表又不清晰亦沒有文字描述云云,使人不了解相關畫面指控何人何罪何動作等等…就就變成「大家坐喺同一架車,各自睇風景,各自有諗法,咁唔理想」。
控方未做齊功課,要時間做證物列表,做影片截圖同描述,修正同意案情、開案陳詞及證人表。所以約11時退庭,本日餘下時間讓雙方做吓功課、討論下、參考下。。。
本案會在明日09:30同庭正式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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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2.09]
[2022.02.0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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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黃,羅,周,張(17-25)🛑黃已還押逾19個月 #提訊 (#20200701銅鑼灣 拒捕 阻差辦公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鍾健平(41)🛑已還押逾5個月 #提訊 (#0727元朗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5:15
👥江,黃,蕭,黃,劉,李,呂(20-35)🛑江因另案還押中 #提訊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25/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3/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王婆婆(65)🛑已還押28日 #提堂 (#0811鰂魚涌 #0811太古 2項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14:30
👤梁(19) #裁決 (#20200129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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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余(19)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刑事損壞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提堂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15:15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71)🛑三人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李(18) #續審 [3/2] (#1112沙田 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等 襲警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危及鐵路乘客安全)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0:30 高等法庭第四庭 💩張震遠/前行政會議成員(63) 串謀詐騙 #梁粉騙證監會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2.09]
[2022.02.0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黃,羅,周,張(17-25)🛑黃已還押逾19個月 #提訊 (#20200701銅鑼灣 拒捕 阻差辦公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鍾健平(41)🛑已還押逾5個月 #提訊 (#0727元朗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5:15
👥江,黃,蕭,黃,劉,李,呂(20-35)🛑江因另案還押中 #提訊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25/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3/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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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王婆婆(65)🛑已還押28日 #提堂 (#0811鰂魚涌 #0811太古 2項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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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14:30
👤梁(19) #裁決 (#20200129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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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余(19)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刑事損壞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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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提堂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15:15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71)🛑三人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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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李(18) #續審 [3/2] (#1112沙田 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等 襲警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危及鐵路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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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30 高等法庭第四庭 💩張震遠/前行政會議成員(63) 串謀詐騙 #梁粉騙證監會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11: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李鴻發(51)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受賄五十萬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
控方已取得片段證人的口供,故兩位辯方律師不再挑戰片段的證物鏈。
主控份功課未獲林官滿意,片段列表中仍未表明畫面人士是不可辨認、抑或可以靠何等衣飾辨認。控方指在某些片段是依賴被告人的招認判斷被告,但仍會依法庭指示重做功課。
主控本來想拎三小時為約二十格截圖寫簡短摘要,全場不禁嘩然,林官亦笑指:「唔得,太多喇,除非你未睇過啲片,唔掌握啦~」主控解釋指電腦中文輸入有困難,林官反指可以手寫在單行紙,以附錄形式遞交~
10:00 休庭至 11:30
📌 開案陳詞:不自願招認及篤灰狗轉做控方證人
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看到兩名人士用鎚擊打校門,巡視時發現校門玻璃被擊碎。同年7月24日凌晨,郭從CCTV見到有兩人步近正門,他外出查看時聽到正門傳來爆炸聲,甫到正門見到有火所以報警。警方後來到場,檢取火魔殘骸。
鄭梓健在同年7月23日見到A1-2 分別在whatsapp WeChat 上載學校照片,而A2提及「搞事、縱火」。他經社交媒體問A1會否縱火,A1承認而A2亦約鄭梓健到商場平台同做汽油彈,鄭梓健晚上因好奇心而前往,見A1-2 蒙臉但都能看到上半臉,鄭梓健見到他們製作火魔,再跟隨二人到校門倒不明液體及再投擲火魔。鄭梓健在平台拍攝著火的過程及經WhatsApp 傳回A1. A1有向他詢問「火勢如何,有多少消防到達。」
同年8月4日凌晨1時,警方上門拘捕A1, 在警誡下,A1承認用房間中的棍擊打校門。又在錄影會面下承認5月25日行動的動機:「要求學校停課而未獲理會,所以有相關行動。」A1指行動後有換回日常衣服及棄衫,但仍保留兩枝伸縮棍。
8月4日晚上8時,警方拘捕A2, 惟A2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僅之後在檢獲的手套中驗出A2 DNA.
第一控方證人: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
📌 目睹兩名人士以「鎚」破壞校門
郭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獨自在學校正門櫃檯當值,他目擊有兩個黑衣及蒙臉人士拿著棍由樓梯跑上校門,再用「鎚」擊打玻璃門。郭先生描述他們偏瘦,遺忘其他外型上的細節。
郭先生描述當日細節,他見到兩個人各用雙手揮持一把鎚狀物品,敲打玻璃門,歷時約十秒。玻璃門破裂而有玻璃碎飛彈到郭的臉前,他感到疼痛。郭立即喝令及打開玻璃門,惟二人已向大門左邊逃離。郭先生沒有追上因二人手持武器,他立即通知校方及報警。
郭從校門的CCTV片段中,見到兩位頭戴Cap帽年輕男子,指出正門的梯級通往巴士站及餐廳。
📌 從CCTV見到可疑人士靠近學校,稍後傳來爆炸聲
7月24日凌晨,郭同樣要當值,彼時學校玻璃門外有木板圍封。他從櫃檯的CCTV中見到有兩名男子步上正門樓梯,但看不清楚二人衣著及身型。郭之後從側門出去時,見到二人往花槽方向離開,突然正門傳來爆炸聲,佢回頭發現正門著火故報警。
主問完成。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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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已取得片段證人的口供,故兩位辯方律師不再挑戰片段的證物鏈。
主控份功課未獲林官滿意,片段列表中仍未表明畫面人士是不可辨認、抑或可以靠何等衣飾辨認。控方指在某些片段是依賴被告人的招認判斷被告,但仍會依法庭指示重做功課。
主控本來想拎三小時為約二十格截圖寫簡短摘要,全場不禁嘩然,林官亦笑指:「唔得,太多喇,除非你未睇過啲片,唔掌握啦~」主控解釋指電腦中文輸入有困難,林官反指可以手寫在單行紙,以附錄形式遞交~
10:00 休庭至 11:30
📌 開案陳詞:不自願招認及篤灰狗轉做控方證人
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看到兩名人士用鎚擊打校門,巡視時發現校門玻璃被擊碎。同年7月24日凌晨,郭從CCTV見到有兩人步近正門,他外出查看時聽到正門傳來爆炸聲,甫到正門見到有火所以報警。警方後來到場,檢取火魔殘骸。
鄭梓健在同年7月23日見到A1-2 分別在whatsapp WeChat 上載學校照片,而A2提及「搞事、縱火」。他經社交媒體問A1會否縱火,A1承認而A2亦約鄭梓健到商場平台同做汽油彈,鄭梓健晚上因好奇心而前往,見A1-2 蒙臉但都能看到上半臉,鄭梓健見到他們製作火魔,再跟隨二人到校門倒不明液體及再投擲火魔。鄭梓健在平台拍攝著火的過程及經WhatsApp 傳回A1. A1有向他詢問「火勢如何,有多少消防到達。」
同年8月4日凌晨1時,警方上門拘捕A1, 在警誡下,A1承認用房間中的棍擊打校門。又在錄影會面下承認5月25日行動的動機:「要求學校停課而未獲理會,所以有相關行動。」A1指行動後有換回日常衣服及棄衫,但仍保留兩枝伸縮棍。
8月4日晚上8時,警方拘捕A2, 惟A2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僅之後在檢獲的手套中驗出A2 DNA.
第一控方證人: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
📌 目睹兩名人士以「鎚」破壞校門
郭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獨自在學校正門櫃檯當值,他目擊有兩個黑衣及蒙臉人士拿著棍由樓梯跑上校門,再用「鎚」擊打玻璃門。郭先生描述他們偏瘦,遺忘其他外型上的細節。
郭先生描述當日細節,他見到兩個人各用雙手揮持一把鎚狀物品,敲打玻璃門,歷時約十秒。玻璃門破裂而有玻璃碎飛彈到郭的臉前,他感到疼痛。郭立即喝令及打開玻璃門,惟二人已向大門左邊逃離。郭先生沒有追上因二人手持武器,他立即通知校方及報警。
郭從校門的CCTV片段中,見到兩位頭戴Cap帽年輕男子,指出正門的梯級通往巴士站及餐廳。
📌 從CCTV見到可疑人士靠近學校,稍後傳來爆炸聲
7月24日凌晨,郭同樣要當值,彼時學校玻璃門外有木板圍封。他從櫃檯的CCTV中見到有兩名男子步上正門樓梯,但看不清楚二人衣著及身型。郭之後從側門出去時,見到二人往花槽方向離開,突然正門傳來爆炸聲,佢回頭發現正門著火故報警。
主問完成。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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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控方證人: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
郭先生午飯後繼續作供,控方主問部份(按此)詳見午飯前post. 以下是辯方盤問。
📌 案發時指稱的被告人非黑衣打扮
在A1辯方律師盤問下,郭指出在5月25日晚,約記得自己身穿淺色衣服。但他不能確認CCTV畫面截圖中的某被告是身穿淺色衫,但有可能不是控方所形容的「全身黑色」。郭在追出去時,也不記得是否有人身穿淺色衫。
📌 辯方質疑證人未必目睹案發經過,僅事後發現金屬架燒至變形
在A2辯方盤問下,證人指出在7月24日,學校校門前兩尺有圍板圍封,距離玻璃門約兩尺,而他看不清正門所有玻璃門,因被圍板檔住。在櫃檯時仍未起火故郭看不到及感受不到火溫,他越過校內的乒乓波枱走到側門,到樓梯位時就聽到爆炸聲及見到火在燃燒。及後他走到安全位置才報警,因而沒有受到火焰所傷。
郭反對A1辯方所指火焰沒有造成大損毀,而是「燒爛晒令拉手變形」,而天花及圍板位置則沒有特別焦黑。
7月24號晚,郭同意如A2辯方所指,由於校門前有雜物及圍欄,一般人不會走近學校正門位置。事發時學校向來人煙稀少,辯方指出校門正門及右邊也有樓梯通往商場。
第二控方證人:男偵緝警員 陳海容(音)
在7月24日晚,陳警員在商場角落檢拾涉案物品。
📌 商場平台可遠眺學校,證物化驗結果不明確
在A2辯方盤問下,陳在商埸L3平面圖上標示CCTV、走廊、平台及青衣堂的位置。陳後來從截圖中確認各位置,他同意平台的欄杆位置可以遠眺學校正門。
證物方面,陳在7月24日下午一時在1號梯找到證物,即石油氣罐、玻璃樽。相隔12小時才檢取的原因是「(之前)未搵到囉。」陳事後送物品化驗,結果是沒有驗出有價值指紋。
陳及後找到6個紅色塑膠蓋及2隻藍色手套,亦送往做DNA化驗,但忘記有否化驗手套上的易燃液體。在現場煙頭上亦化驗出非涉案人士DNA.
辯方續指陳就本案拘捕過其他人士,分別是蕭先生及💩鄭梓健💩,拘捕篤灰狗的原因是他在事發前後於學校附近出現很多次。陳有向學校索取相關CCTV, 但他不知道校方會否向學生提供藍色膠手套。
林官補充發問下,陳警員指當時沒有相配紅色塑膠蓋及校門前的易燃液體罐。
第二控方證人作供完畢。
⭐️預告:明天會傳召篤灰狗 💩鄭梓健💩,林官多次溫馨提示大家如果部分問題涉及對 💩鄭梓健💩 的指控,必須必須必須要事前提醒篤灰狗有權保持緘默🙃
16:30 完庭,明日09:30繼續。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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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控方證人: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
郭先生午飯後繼續作供,控方主問部份(按此)詳見午飯前post. 以下是辯方盤問。
📌 案發時指稱的被告人非黑衣打扮
在A1辯方律師盤問下,郭指出在5月25日晚,約記得自己身穿淺色衣服。但他不能確認CCTV畫面截圖中的某被告是身穿淺色衫,但有可能不是控方所形容的「全身黑色」。郭在追出去時,也不記得是否有人身穿淺色衫。
📌 辯方質疑證人未必目睹案發經過,僅事後發現金屬架燒至變形
在A2辯方盤問下,證人指出在7月24日,學校校門前兩尺有圍板圍封,距離玻璃門約兩尺,而他看不清正門所有玻璃門,因被圍板檔住。在櫃檯時仍未起火故郭看不到及感受不到火溫,他越過校內的乒乓波枱走到側門,到樓梯位時就聽到爆炸聲及見到火在燃燒。及後他走到安全位置才報警,因而沒有受到火焰所傷。
郭反對A1辯方所指火焰沒有造成大損毀,而是「燒爛晒令拉手變形」,而天花及圍板位置則沒有特別焦黑。
7月24號晚,郭同意如A2辯方所指,由於校門前有雜物及圍欄,一般人不會走近學校正門位置。事發時學校向來人煙稀少,辯方指出校門正門及右邊也有樓梯通往商場。
第二控方證人:男偵緝警員 陳海容(音)
在7月24日晚,陳警員在商場角落檢拾涉案物品。
📌 商場平台可遠眺學校,證物化驗結果不明確
在A2辯方盤問下,陳在商埸L3平面圖上標示CCTV、走廊、平台及青衣堂的位置。陳後來從截圖中確認各位置,他同意平台的欄杆位置可以遠眺學校正門。
證物方面,陳在7月24日下午一時在1號梯找到證物,即石油氣罐、玻璃樽。相隔12小時才檢取的原因是「(之前)未搵到囉。」陳事後送物品化驗,結果是沒有驗出有價值指紋。
陳及後找到6個紅色塑膠蓋及2隻藍色手套,亦送往做DNA化驗,但忘記有否化驗手套上的易燃液體。在現場煙頭上亦化驗出非涉案人士DNA.
辯方續指陳就本案拘捕過其他人士,分別是蕭先生及💩鄭梓健💩,拘捕篤灰狗的原因是他在事發前後於學校附近出現很多次。陳有向學校索取相關CCTV, 但他不知道校方會否向學生提供藍色膠手套。
林官補充發問下,陳警員指當時沒有相配紅色塑膠蓋及校門前的易燃液體罐。
第二控方證人作供完畢。
⭐️預告:明天會傳召篤灰狗 💩鄭梓健💩,林官多次溫馨提示大家如果部分問題涉及對 💩鄭梓健💩 的指控,必須必須必須要事前提醒篤灰狗有權保持緘默🙃
16:30 完庭,明日09:30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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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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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關(16-18) #審訊 [3/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26/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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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4/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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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陳(22)🛑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6項煽動意圖)
🕞15:30
👤古思堯(75)🛑已還押7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冬奧開幕示威 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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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45
👤李(18) #續審 [4/2] (#1112沙田 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等 襲警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危及鐵路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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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沙田裁判法院 🐶蘇靖峰(28) 向收受賭注者投注 #外圍賭波百家樂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2.10]
[2022.0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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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3/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26/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4/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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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陳(22)🛑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6項煽動意圖)
🕞15:30
👤古思堯(75)🛑已還押7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冬奧開幕示威 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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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45
👤李(18) #續審 [4/2] (#1112沙田 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等 襲警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危及鐵路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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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沙田裁判法院 🐶蘇靖峰(28) 向收受賭注者投注 #外圍賭波百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