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10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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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8.09]
[2022.08.0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 1 庭
👩🏻⚖️黎婉姫法官
🕝14:30
👤陳(30)🛑已還押逾1個月 #申請保釋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高 等 法 院8樓 1 7庭
👩🏻⚖️黎婉姫法官
🕤09:30(不設旁聽)
👥關,徐,何(27-41)🛑三位已還押逾31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1214屯門 製造爆炸品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17/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審訊 [3/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俊文法官
🕦11:30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審訊 [6/15]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6/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王(19)🛑已還押28日 🔥#判刑 (#0831油塘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李(20)🛑已還押28日 🔥#判刑 (#0914淘大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關,何,蔡(19-26) #答辯 (#20200510旺角 非法集結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符,呂(37-42) #答辯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麥(28) #續審 [3/3] (#100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陳,岑,葉(21-23)🛑三人已還押14日 🔥#判刑 (#0825荃灣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譚(21) #提堂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李亦晴,元秋香,張明芳,胡炳雄(34-61) 3項管理賣淫場所 2項管理無牌按摩院 經營賣淫場所 #蔡展鵬
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惠嫻(46) 2項盜竊 #偷同袍書券
10: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鄧小玲(61) 6項刑事毀壞 #毀壞議辦
[21: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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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婉姫法官
🕝14:30
👤陳(30)🛑已還押逾1個月 #申請保釋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高 等 法 院8樓 1 7庭
👩🏻⚖️黎婉姫法官
🕤09:30(不設旁聽)
👥關,徐,何(27-41)🛑三位已還押逾31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1214屯門 製造爆炸品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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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17/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審訊 [3/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李俊文法官
🕦11:30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審訊 [6/15]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6/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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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王(19)🛑已還押28日 🔥#判刑 (#0831油塘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李(20)🛑已還押28日 🔥#判刑 (#0914淘大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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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關,何,蔡(19-26) #答辯 (#20200510旺角 非法集結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符,呂(37-42) #答辯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麥(28) #續審 [3/3] (#100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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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陳,岑,葉(21-23)🛑三人已還押14日 🔥#判刑 (#0825荃灣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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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譚(21) #提堂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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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李亦晴,元秋香,張明芳,胡炳雄(34-61) 3項管理賣淫場所 2項管理無牌按摩院 經營賣淫場所 #蔡展鵬
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惠嫻(46) 2項盜竊 #偷同袍書券
10: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鄧小玲(61) 6項刑事毀壞 #毀壞議辦
[21: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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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9月07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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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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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陳嘉信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黃子悅,尹兆堅(23-51)🛑尹已還押逾18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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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黎,楊,伍,陳,方/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25-28)🛑黎,楊已還押逾13個月;伍,陳,方已還押逾12個月 #裁決 (#羊村繪本案 串謀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郭啟安法官
🕝14:30
👥詹,梁,馮,梁,梁(20-44)🛑詹,梁,梁,梁已還押逾1個月;馮已還押逾3個月 🔥#判刑 (#1119尖沙咀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3/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王證瑜裁判官
🕥10:30
👤程(41)🛑已由警方看管逾1個月 #提堂 (#20220721中環 刑事恐嚇)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蘇(26) #答辯 (#20200101旺角 襲警 普通襲擊)
👤譚(21) #答辯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4個月 #續審 [4/7]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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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42) #提堂 (#0721元朗 暴動)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3項殘暴對待兒童 #強迫幼子自慰
11: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程偉明(63)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裁決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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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06]
[2022.09.04-09.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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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陳嘉信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黃子悅,尹兆堅(23-51)🛑尹已還押逾18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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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黎,楊,伍,陳,方/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25-28)🛑黎,楊已還押逾13個月;伍,陳,方已還押逾12個月 #裁決 (#羊村繪本案 串謀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郭啟安法官
🕝14:30
👥詹,梁,馮,梁,梁(20-44)🛑詹,梁,梁,梁已還押逾1個月;馮已還押逾3個月 🔥#判刑 (#1119尖沙咀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3/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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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王證瑜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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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41)🛑已由警方看管逾1個月 #提堂 (#20220721中環 刑事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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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祖堯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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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26) #答辯 (#20200101旺角 襲警 普通襲擊)
👤譚(21) #答辯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4個月 #續審 [4/7]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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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42) #提堂 (#0721元朗 暴動)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3項殘暴對待兒童 #強迫幼子自慰
11: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程偉明(63)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裁決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答辯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
❌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有15分鐘錄影會面(VRI)紀錄。
辯方不爭議VRI自願性,會爭議意圖,就VRI亦有特別事項,對雷射筆專家有盤問,申請三日審期。
案件押後至2022年12月5~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審訊。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答辯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
❌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有15分鐘錄影會面(VRI)紀錄。
辯方不爭議VRI自願性,會爭議意圖,就VRI亦有特別事項,對雷射筆專家有盤問,申請三日審期。
案件押後至2022年12月5~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審訊。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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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12月05日 星期一】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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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3]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3/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09:30
👤譚(22) #審訊 [1/7] (#0805將軍澳 暴動 刑事毀壞)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4:30(不設旁聽)
👤馬(18) #審訊前覆核 (#20200127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 非法囚禁他人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何(19) #提訊 (#1001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譚(21) #審訊 [1/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卓賢(33) 非禮 妨礙司法公正 #非禮大肚婆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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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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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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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3/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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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22) #審訊 [1/7] (#0805將軍澳 暴動 刑事毀壞)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4:30(不設旁聽)
👤馬(18) #審訊前覆核 (#20200127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 非法囚禁他人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何(19) #提訊 (#1001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譚(21) #審訊 [1/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卓賢(33) 非禮 妨礙司法公正 #非禮大肚婆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1/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
答辯:不認罪❌
📌本案主要爭議:呈堂雷射筆證物鏈
📌P1承認事實
-檢驗雷射筆的高級督察盧永楷專家證人身分不受爭議;
-黑色雷射筆及電池分列為證物P2、P3;
-盧永楷於2019年12月24日所撰寫專家報告及其譯本呈堂為P4、P4A;
-盧永楷於2021年2月11日所撰寫專家報告及其譯本呈堂為P5、P5A;
-證物P2、P3為盧永楷在報告P4與P5中所指的Q3、Q4;
-偵緝警員5820於2019年9月3 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截停被告並以「非法集結」罪名宣布拘捕;
-錄影會面的光碟和謄本呈堂為P6、P6A,辯方不爭議內容準確性;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傳召PW1 警長58122 梁億偉
現隸屬水警東分區第二巡邏小隊,案發時隸屬水警總區第二梯隊第二隊
-PW1作供完畢-
📌傳召PW2 偵緝警員5820 梁樂文(音)
現隸屬國安處,案發時隸屬總部應變大隊
-PW2作供完畢-
兩名控方證人作供內容按此
[12:48] 午休
💛感謝臨時直播員💛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1/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
答辯:不認罪❌
📌本案主要爭議:呈堂雷射筆證物鏈
📌P1承認事實
-檢驗雷射筆的高級督察盧永楷專家證人身分不受爭議;
-黑色雷射筆及電池分列為證物P2、P3;
-盧永楷於2019年12月24日所撰寫專家報告及其譯本呈堂為P4、P4A;
-盧永楷於2021年2月11日所撰寫專家報告及其譯本呈堂為P5、P5A;
-證物P2、P3為盧永楷在報告P4與P5中所指的Q3、Q4;
-偵緝警員5820於2019年9月3 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截停被告並以「非法集結」罪名宣布拘捕;
-錄影會面的光碟和謄本呈堂為P6、P6A,辯方不爭議內容準確性;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傳召PW1 警長58122 梁億偉
現隸屬水警東分區第二巡邏小隊,案發時隸屬水警總區第二梯隊第二隊
-PW1作供完畢-
📌傳召PW2 偵緝警員5820 梁樂文(音)
現隸屬國安處,案發時隸屬總部應變大隊
-PW2作供完畢-
兩名控方證人作供內容按此
[12:48] 午休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1/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
[14:34] 開庭
📌傳召PW3 偵緝警員8702 王漢鋒(音)
案發至今一直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控方主問
證人於2019年9月2日0900開始當值至翌日0105。證人接獲通知要到旺角警署處理一宗案件,0130到達旺角警署報案室,被指派協助偵緝警員5820(PW2)處理一名非法集結案被捕人,即本案被告。
證人於0150連同另一偵緝警員處理與被告有關的文件,0150-0153帶被告向值日官報告案情。證人於0214-0220在同事協助下為被告進行搜身程序,搜出5件物品並檢取為證物:一部iPhone 8 Plus、一條頸巾、一頂黑色cap帽、兩個獨立包裝未開封口罩、一枝照射出綠色光線的黑色雷射筆。證人沒有搜出其他違禁物品。
[控方準備向證人展示呈堂證物以作出確認,由於辯方爭議證物鏈,裁判官先請證人離席。]
辯:控方庭上向證人展示證物,相信證人見到一定話係呢一枝[雷射筆],但除了黑色和發出綠光外證人對雷射筆沒有更多描述。
控:雷射筆由證人親自檢取,現在不是要建立辨認基礎。來來去去都係一枝雷射筆。
官:容許控方展示物品然後問證,但不能在展示物品時作出具引導性陳述。
[證人繼續作供。]
證人認出以下物品為自己從被告身上搜出及檢取,控方正式呈堂為證物:黑色cap帽(P9)、頸巾(P10)、兩個未開封黑色口罩(P11)、雷射筆(P2)。證人當時從被告褲袋中搜出P2。當天證人沒有搜過其他類似雷射筆的物品,案發前一天及當天亦沒有檢取過其他雷射筆。
證人於0323連同被告及搜出之證物一同去到警署內專門接收證物的警員(偵緝警員19597)辦公室,把證物交由19597處理,過程在被告面前進行。0330把被告交回報案室看管後,證人沒有再接觸過早前檢取的證物。
🔸辯方盤問
PW2把被告交由證人接手處理時,有簡短向他交代案情:被捕人涉及運動場道非法集結案,將交由證人錄警誡口供。
本案發生之前,證人曾處理數宗社運案件,包括有人被捕及沒有人被捕的案件。以證人認知,當時大部分示威者皆穿黑色衣物、戴防毒面具等蒙面物品、可能牽涉士巴拿、鎚仔等攻擊性物品。雷射筆也可作攻擊性用途,而且有機會在示威、非法集結或暴動出現。
辯方問到,當證人知道被捕人涉及非法集結而被捕,又從其身上搜出雷射筆,證人會有合理懷疑被捕人當時管有雷射筆可能作攻擊性用途?證人答「唔啱」,因雷射筆本身不是實質武器,而自己當時角色只是CO,負責錄口供;自己不在案發現場,除非親眼見到被捕人使用雷射筆,才能稱之為攻擊性武器,不能單憑事後搜身發現一枝雷射筆就指被捕人藏有攻擊性武器。
證人確認,沒有人告知他,案發現場曾有人用雷射筆攻擊警員;亦沒有人告知他,被告曾經使用過雷射筆傷人或作任何其他用途;甚至沒有人告知他,曾在被告身上搜出雷射筆。
證人0235-0302為被告就0106在彌敦道近運動場道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錄取警誡供詞。被告在警誡下答「我冇嘢想講。」證人確認,從來沒有記錄被告的物品從哪個位置搜出,而除了發出綠光外沒有記錄雷射筆其他特徵。檢取完證物後證人就為被告錄口供。證人當時收到指示為被告錄取警誡供詞,但沒有指示表明要進行詳細調查,所以他沒有向被告作出跟進提問。
辯方指出,當時證人沒有就搜出的口罩、頸巾、雷射筆等向被告提問,是因為他根本不認為被告有參與非法集結;證人表示唔同意。但證人同意辯方所指,不知道被告在案發現場有沒有作出任何行為。
證人交被告證物予19597時,5件證物都有逐件分清楚包好,有釘好。證人沒有拆開過雷射筆。
-PW3作供完畢-
📌傳召PW4 偵緝警員19597 何思俊(音)
現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案發時隸屬旺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
🔹控方主問
證人於案發當日1200開始當值,翌日凌晨約二時收到指示到旺角警署處理一宗案件。0315起證人處理了不同被捕人士相關證物。
0323證人負責本案被告相關證物,因當晚證人只曾處理一枝雷射筆,所以對被告印象較深刻。證人從補錄警誡口供警員接收證物,亦有記錄不同被捕人的拘捕警員之身分。證人當晚從偵緝警員8702(PW3)手上接收屬於被告的證物,除了雷射筆外,還有Pol. 153發給被羈留人士通知書、警誡口供、兩個黑色口罩、一條圍巾、一部電話連透明電話套和sim卡、一頂有白色logo的黑色鴨嘴帽。證人在自己撰寫的Pol. 155調查報告中有關於被告的紀錄。
證人唔記得與8702交收時證物是逐件包好抑或全部一齊交。證人有同對方一起核對證物外觀,亦有問拘捕警員資料。(證人庭上確認呈堂證物為自己當日所檢取屬於被告的證物。)
證人為每名被捕人各用一個獨立大袋擺放被捕人相關證物,暫存於自己的膠箱內。每名被捕人證物都會影相,影完放回膠箱內。偵緝警員12204緊接已來收取證物,二人有一起再點算過證物。
📷P12相冊:證人為被告拍攝的證物相,包括P2雷射筆,其中相5反映證人撳著雷射筆發出綠色光的情況
🔸辯方盤問
[*辯方盤問大致圍繞證人處理不同被捕人證物的程序及所需時間,直播員瞓著咗抄唔到,唔好意思。]
本案發生之前,證人處理過大約5-10宗社運案件。不過,本案對證人別具意義,因為「8月31號太子站行動開始引起每一晚都有示威人士去旺角警署作出一啲集結,當中有一啲違法事情發生」,「近乎每一晚都有示威者圍堵警署」,而本案為831後首宗較廣為人知的案件,所以證人對本案印象較深刻。證人同意辯方所指,2019年9月份有不少人士因在旺角警署外集結而被帶返警署,當中亦必定牽涉不少證物;示威、集結案多數都會牽涉被捕人衣物、破壞工具等證物。
⭐️證物雷射筆
證人只形容證物為黑色雷射筆,沒有在任何文字紀錄提及雷射筆的其他特徵。
辯方以證物黑色口罩舉例,除了兩個都係黑色之外亦沒有其他特徵,只能說庭上所見的證物與證人3年前接觸過的口罩吻合;證人同意。
接收雷射筆時雷射筆著到,證人自己沒有干擾過,沒有嘗試拆開,不知道電池是充電式或可拆除。
辯方指出,如果庭上展示的證物沒有證物標籤,單看證物外觀證人根本不會辨認出這些呈堂證物就是自己3年前所處理過的證物;證人表示唔同意。
-PW4作供完畢-
📌案件管理
明天將會傳召餘下3名控方證人作供
[16:41] 是日完。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期間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1/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
[14:34] 開庭
📌傳召PW3 偵緝警員8702 王漢鋒(音)
案發至今一直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控方主問
證人於2019年9月2日0900開始當值至翌日0105。證人接獲通知要到旺角警署處理一宗案件,0130到達旺角警署報案室,被指派協助偵緝警員5820(PW2)處理一名非法集結案被捕人,即本案被告。
證人於0150連同另一偵緝警員處理與被告有關的文件,0150-0153帶被告向值日官報告案情。證人於0214-0220在同事協助下為被告進行搜身程序,搜出5件物品並檢取為證物:一部iPhone 8 Plus、一條頸巾、一頂黑色cap帽、兩個獨立包裝未開封口罩、一枝照射出綠色光線的黑色雷射筆。證人沒有搜出其他違禁物品。
[控方準備向證人展示呈堂證物以作出確認,由於辯方爭議證物鏈,裁判官先請證人離席。]
辯:控方庭上向證人展示證物,相信證人見到一定話係呢一枝[雷射筆],但除了黑色和發出綠光外證人對雷射筆沒有更多描述。
控:雷射筆由證人親自檢取,現在不是要建立辨認基礎。來來去去都係一枝雷射筆。
官:容許控方展示物品然後問證,但不能在展示物品時作出具引導性陳述。
[證人繼續作供。]
證人認出以下物品為自己從被告身上搜出及檢取,控方正式呈堂為證物:黑色cap帽(P9)、頸巾(P10)、兩個未開封黑色口罩(P11)、雷射筆(P2)。證人當時從被告褲袋中搜出P2。當天證人沒有搜過其他類似雷射筆的物品,案發前一天及當天亦沒有檢取過其他雷射筆。
證人於0323連同被告及搜出之證物一同去到警署內專門接收證物的警員(偵緝警員19597)辦公室,把證物交由19597處理,過程在被告面前進行。0330把被告交回報案室看管後,證人沒有再接觸過早前檢取的證物。
🔸辯方盤問
PW2把被告交由證人接手處理時,有簡短向他交代案情:被捕人涉及運動場道非法集結案,將交由證人錄警誡口供。
本案發生之前,證人曾處理數宗社運案件,包括有人被捕及沒有人被捕的案件。以證人認知,當時大部分示威者皆穿黑色衣物、戴防毒面具等蒙面物品、可能牽涉士巴拿、鎚仔等攻擊性物品。雷射筆也可作攻擊性用途,而且有機會在示威、非法集結或暴動出現。
辯方問到,當證人知道被捕人涉及非法集結而被捕,又從其身上搜出雷射筆,證人會有合理懷疑被捕人當時管有雷射筆可能作攻擊性用途?證人答「唔啱」,因雷射筆本身不是實質武器,而自己當時角色只是CO,負責錄口供;自己不在案發現場,除非親眼見到被捕人使用雷射筆,才能稱之為攻擊性武器,不能單憑事後搜身發現一枝雷射筆就指被捕人藏有攻擊性武器。
證人確認,沒有人告知他,案發現場曾有人用雷射筆攻擊警員;亦沒有人告知他,被告曾經使用過雷射筆傷人或作任何其他用途;甚至沒有人告知他,曾在被告身上搜出雷射筆。
證人0235-0302為被告就0106在彌敦道近運動場道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錄取警誡供詞。被告在警誡下答「我冇嘢想講。」證人確認,從來沒有記錄被告的物品從哪個位置搜出,而除了發出綠光外沒有記錄雷射筆其他特徵。檢取完證物後證人就為被告錄口供。證人當時收到指示為被告錄取警誡供詞,但沒有指示表明要進行詳細調查,所以他沒有向被告作出跟進提問。
辯方指出,當時證人沒有就搜出的口罩、頸巾、雷射筆等向被告提問,是因為他根本不認為被告有參與非法集結;證人表示唔同意。但證人同意辯方所指,不知道被告在案發現場有沒有作出任何行為。
證人交被告證物予19597時,5件證物都有逐件分清楚包好,有釘好。證人沒有拆開過雷射筆。
-PW3作供完畢-
📌傳召PW4 偵緝警員19597 何思俊(音)
現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案發時隸屬旺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
🔹控方主問
證人於案發當日1200開始當值,翌日凌晨約二時收到指示到旺角警署處理一宗案件。0315起證人處理了不同被捕人士相關證物。
0323證人負責本案被告相關證物,因當晚證人只曾處理一枝雷射筆,所以對被告印象較深刻。證人從補錄警誡口供警員接收證物,亦有記錄不同被捕人的拘捕警員之身分。證人當晚從偵緝警員8702(PW3)手上接收屬於被告的證物,除了雷射筆外,還有Pol. 153發給被羈留人士通知書、警誡口供、兩個黑色口罩、一條圍巾、一部電話連透明電話套和sim卡、一頂有白色logo的黑色鴨嘴帽。證人在自己撰寫的Pol. 155調查報告中有關於被告的紀錄。
證人唔記得與8702交收時證物是逐件包好抑或全部一齊交。證人有同對方一起核對證物外觀,亦有問拘捕警員資料。(證人庭上確認呈堂證物為自己當日所檢取屬於被告的證物。)
證人為每名被捕人各用一個獨立大袋擺放被捕人相關證物,暫存於自己的膠箱內。每名被捕人證物都會影相,影完放回膠箱內。偵緝警員12204緊接已來收取證物,二人有一起再點算過證物。
📷P12相冊:證人為被告拍攝的證物相,包括P2雷射筆,其中相5反映證人撳著雷射筆發出綠色光的情況
🔸辯方盤問
[*辯方盤問大致圍繞證人處理不同被捕人證物的程序及所需時間,直播員瞓著咗抄唔到,唔好意思。]
本案發生之前,證人處理過大約5-10宗社運案件。不過,本案對證人別具意義,因為「8月31號太子站行動開始引起每一晚都有示威人士去旺角警署作出一啲集結,當中有一啲違法事情發生」,「近乎每一晚都有示威者圍堵警署」,而本案為831後首宗較廣為人知的案件,所以證人對本案印象較深刻。證人同意辯方所指,2019年9月份有不少人士因在旺角警署外集結而被帶返警署,當中亦必定牽涉不少證物;示威、集結案多數都會牽涉被捕人衣物、破壞工具等證物。
⭐️證物雷射筆
證人只形容證物為黑色雷射筆,沒有在任何文字紀錄提及雷射筆的其他特徵。
辯方以證物黑色口罩舉例,除了兩個都係黑色之外亦沒有其他特徵,只能說庭上所見的證物與證人3年前接觸過的口罩吻合;證人同意。
接收雷射筆時雷射筆著到,證人自己沒有干擾過,沒有嘗試拆開,不知道電池是充電式或可拆除。
辯方指出,如果庭上展示的證物沒有證物標籤,單看證物外觀證人根本不會辨認出這些呈堂證物就是自己3年前所處理過的證物;證人表示唔同意。
-PW4作供完畢-
📌案件管理
明天將會傳召餘下3名控方證人作供
[16:41] 是日完。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期間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6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5]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10:00
👤李卓人(65)🛑已還押逾20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5:30
👥謝,熊(19-20)🛑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01沙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4/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續審 [14/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21個月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提訊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4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黃,張(59-62)🛑已還押逾8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集英揚武堂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槍械)
👤何(42)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賴,陳(18-19) #續審 [5/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審訊 [1/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3/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15
👤譚(21) #續審 [2/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 -
*****
#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4/6]
#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05]
[2022.12.04-12.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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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10:00
👤李卓人(65)🛑已還押逾20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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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5:30
👥謝,熊(19-20)🛑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01沙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林,劉,林(20-36) #續審 [4/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高,林,李,馬,彭,宋,鄧,董(17-30) #續審 [14/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21個月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提訊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4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黃,張(59-62)🛑已還押逾8個月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集英揚武堂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槍械)
👤何(42)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賴,陳(18-19) #續審 [5/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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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審訊 [1/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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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3/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15
👤譚(21) #續審 [2/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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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梁健輝 #七一刺警 #研訊 [4/6]
#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賴子樑,姚燕武(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2/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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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審訊進度
所有控方證人作供完畢,控方案情完結。辯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
被告了解自己權利後選擇作供,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被告作供概要
被告於2019年9月2日在party room參與ocamp活動,稍後在警署內被警員搜出的頸巾和雷射筆都是活動用到的道具,由組爸組媽給他;兩個獨立包裝黑色口罩則是油麻地地鐵站有人派給他。
活動完畢被告在回家路上於屈臣氏外被PW2截停,之後連同其他遭截停人士被帶返警署。在警署進行筆錄警誡供詞時他只回答了「我冇嘢想講。」搜身完畢及錄完口供之後,被告到羈留室逗留了一段長時間,之後進行錄影會面。負責錄影會面的警員對他說了一句,大意如下:「快快脆脆做完,快快脆脆有得走,唔好講咁多嘢,我又做少啲嘢。」他自己對警員這番說話的理解是叫他不要對被搜出物品講太多,只要在錄影會面時乜都答「我冇嘢講」就可盡早離開。警員向他展示證物時他有答「同意」,因為自己的確有被搜出該些物品,但除了同意之外沒有就物品再詳細回答。
#施祖堯裁判官 再次關注辯方案情「錄影會面警員叫被告快快脆脆」,似乎牽涉到被告口供自願性問題,經過一番討論後, #田思蔚大律師 再次確認辯方不爭議自願性。被告作供時亦有澄清,當時警員這番說話對他在錄影會面的回答沒有關鍵影響。
其實被告現時無法確定庭上所見的呈堂證物P2就是自己當晚身上被搜出的那一枝雷射筆,因為當晚只曾接觸約3小時,而且除了是黑色沒有其他特徵,對該枝雷射筆認識不深,再者已經是3年多前的事。同理,錄影會面時警員向他展示證物雷射筆時,他沒有十分仔細地觀察,只看到有幾個特徵與自己原有的雷射筆吻合就答同意,忽略了證物雷射筆缺少一條鏈,而且他當時也不認為面前的會是另一枝雷射筆。
被告作供完畢,辯方案情完結。
📌結案陳詞安排
控方不傾向做陳詞,辯方會做書面陳詞,12月20日呈交陳詞,23日開庭進行口頭補充。
[16:05] 完庭
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續審,期間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2/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
是日審訊進度
所有控方證人作供完畢,控方案情完結。辯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
被告了解自己權利後選擇作供,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被告作供概要
被告於2019年9月2日在party room參與ocamp活動,稍後在警署內被警員搜出的頸巾和雷射筆都是活動用到的道具,由組爸組媽給他;兩個獨立包裝黑色口罩則是油麻地地鐵站有人派給他。
活動完畢被告在回家路上於屈臣氏外被PW2截停,之後連同其他遭截停人士被帶返警署。在警署進行筆錄警誡供詞時他只回答了「我冇嘢想講。」搜身完畢及錄完口供之後,被告到羈留室逗留了一段長時間,之後進行錄影會面。負責錄影會面的警員對他說了一句,大意如下:「快快脆脆做完,快快脆脆有得走,唔好講咁多嘢,我又做少啲嘢。」他自己對警員這番說話的理解是叫他不要對被搜出物品講太多,只要在錄影會面時乜都答「我冇嘢講」就可盡早離開。警員向他展示證物時他有答「同意」,因為自己的確有被搜出該些物品,但除了同意之外沒有就物品再詳細回答。
#施祖堯裁判官 再次關注辯方案情「錄影會面警員叫被告快快脆脆」,似乎牽涉到被告口供自願性問題,經過一番討論後, #田思蔚大律師 再次確認辯方不爭議自願性。被告作供時亦有澄清,當時警員這番說話對他在錄影會面的回答沒有關鍵影響。
其實被告現時無法確定庭上所見的呈堂證物P2就是自己當晚身上被搜出的那一枝雷射筆,因為當晚只曾接觸約3小時,而且除了是黑色沒有其他特徵,對該枝雷射筆認識不深,再者已經是3年多前的事。同理,錄影會面時警員向他展示證物雷射筆時,他沒有十分仔細地觀察,只看到有幾個特徵與自己原有的雷射筆吻合就答同意,忽略了證物雷射筆缺少一條鏈,而且他當時也不認為面前的會是另一枝雷射筆。
被告作供完畢,辯方案情完結。
📌結案陳詞安排
控方不傾向做陳詞,辯方會做書面陳詞,12月20日呈交陳詞,23日開庭進行口頭補充。
[16:05] 完庭
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續審,期間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30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2年1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2.29]
[2022.12.25-12.3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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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張志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不設旁聽)
👥周,黃,韓,李,劉,呂(16-25) #審訊前覆核 (#0929金鐘 暴動 2項襲警)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09:30
👥勞,呂,吳,倪,蕭,蕭,蕭,黃,黃,張,張,趙,鍾,古,黃,林,李,何(17-31) #續審 [1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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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施祖堯裁判官
🕝14:30
👤譚(21) #續審 [3/3] (#0903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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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15: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彭(18) 訴 律政司 #宣布決定 (#1111旺角 原告人經審訊後罪脫,事後指控方在審訊時刻意隱瞞部分對辯方有利的警員口供,故向律政司索償$500,000懲罰性賠償和$21,000額外法律開支。而律政司早前申請剔除申索。)
#不是聲援
15: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温志煒(49) 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老作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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