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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香淑嫻裁判官
#20210228旺角
#答辯

👤鄧(29)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詳情:
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

不認罪

控方共7位控方證人,沒有警誡供詞,有三段影片共長約15分鐘。
辯方只需傳召一名證人,而三段影片內容相約,只是角度稍有不同,亦只需依賴約一分半鐘的片段。現正申請當天急症室醫生的被告的醫療報告,需時4-6星期。相信沒有辯方證人,但如有需要,可以請該急症室醫生出庭作供。

押後至2021年12月6-7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作中文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鄭念慈裁判官
#20210228旺角 #審訊 [1/2]

👤鄧(29)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詳情:
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
——————-
控方:#熊健民大律師
辯方:#詹穎褀大律師

被告不認罪

本案控方會傳召1位證人,有多段片段呈堂,共維時13分鐘。

9:40 休庭讓控辯雙方先處理相關事項
10:00再開庭

控方讀出承認事實,之後播放3段片段:
P2 警方片段
P6 全民記者片段(控方特別請法庭留意片段0200-0203期間被告約1秒的手㬹動作)
P7 怪獸電台片段

📌PW1 警長7990 林兆安(音)作供【聲稱被襲警員】

🔹控方主問
(後補)
- 完畢 -

🔸辯方盤問進行中

💛感謝臨時直播員💛

審訊需要報料,請聯絡bot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鄭念慈裁判官
#20210228旺角 #審訊 [2/2]

👤鄧(29)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詳情:
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
——————-
控方:#熊健民大律師
辯方:#詹穎褀大律師

控辯案情完結,辯方結案陳詞撮要:
有三段片段拍攝到事發經過,PW1的證供承認他的身體傷勢是在與被告糾纏或制服他時所傷,PW1聲稱的襲擊有兩個動作
1. PW1接近被告時被手肘擊中
2. 被告推開PW1
盤問問及第二個動作時,PW1承認係睇唔到,有可能只係被告掙扎時撞到。
第一個動作,三段片段都見唔到被告有向PW1批踭。

一些片段截圖的相片顯示被告舉起右手撥開的動作,當時PW1從相片右下角接近被告當中,控方指出是涉及批踭的相關時段。 但三段片段都冇見到PW1被手肘擊中,他上半身俯伏在被告已半彎低的身上,身體貼著被告,你都就算掙扎都唔會打到PW1心口。PW1又形容被告健碩,批肘非常大力,但他身體的位置連一些瘀紅甚至紅印都沒有。

事發經過時有一名人士和婆婆在街站爭論,警方亦呼籲市民從街站離開,被告明顯只是途人,只是講了一句「你哋玩曬啦」警方叫他進入橙帶內,但不是拘捕。被告為免爭執進一步升級而選擇離開是合理,亦有離開的自由。他已背向PW1,而PW1向被告高速接近飛撲,左手一直捉住被告肩頸位置,兩人雙雙倒地,有一些掙扎糾纏。之後被告已被三名警察完全制服。
這個過程之中被告完全沒有襲擊的動作,只有拉開距離保護自己的動作。

被告有自衛的權利,拉開距離是否涉及襲擊?即使法庭裁定是襲擊,被告有沒有犯罪意圖?PW1亦承認事發經過是急速。

PW1的證供亦有疑點,例如聲稱被肘擊的的身體位置、曾經說被告曾離開逃走,但片段顯示PW1一直接觸被告的肩頸位置。 他的證供亦和他的醫療報告、片段及相片不吻合。另外被告被警員制服後,沒有明顯掙扎的動作,當問及PW1為何覺得被告有掙扎,他回答因為同事感覺到他的手有用力。但PW1根本沒有捉住他的手,不可能感覺到。

總括而言本案有三大疑點。
1. 證人證供誠實不代表可靠,他有可能在過程中搞錯一些事實,例如誤會意外接觸是襲擊。
2. 被告只是採取保護自己的措施
3. 沒有片段影到肘擊,醫療報告亦和PW1聲稱的情況不符

懇請法庭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處罪名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1年12月21日1430於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作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鄧(29) #20210228旺角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告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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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裁決理由:

引言:

被告否認控罪受審。控方在審訊時傳召了報稱受襲的警長出庭作供 (下稱PW1),而被吿則行使權利,不出庭自辯。

控方案情:

2021年2月28日約17:30時,賢學思政在旺角西洋菜蘭街開設街站呼籲市民杯葛「安心出行」應用程式,而PW1當時與隊員在場戒備。後來由於群眾漸多,因此PW1與隊員使用橙帶圍封街站以作調查和分隔警員和群眾。

當時有1名佩戴黃色口罩的女子在橙帶外手持手機拍攝警員,PW1見狀命令警員22289開啟攝影機拍攝並查問該女子的身份,但由於該女子不算合作並反問為何不能拍攝,PW1警吿該女子不要在現場逗留和聚集,否則可能違反限聚令,此舉引起雙方爭執。

在爭執期間,PW1聽到站在該女子身後的被告說「你玩哂啦!」,由於PW1認為被告的說話干預警方工作,為避免被吿的行為鼓動其他人令場面失控,PW1命令警員22289 把攝影機鏡頭對準被告,同時要求被告進入橙帶內接受調查,但被告沒有理會並轉身離開。

PW1見狀決定上前用右手捉着被告但被推開,由於PW1認為被告有意反抗,決定從後環抱被告,這時被告左右搖擺身體反抗,並使用右手手踭大力批到PW1的心口正前方,其後又推他落地,使兩人一同跌在地上。後來被告一度成功掙脫PW1,但PW1再用身體撲向被告並壓着他,期間被告仍有掙扎,最後由多名同事合力制服和拘捕被告。

PW1事後胸口有觸痛,呼吸稍有不暢,自行求醫後驗出膝蓋及右手食指有損傷,獲批4天病假。

辯方爭議:

總括來說,本案涉及兩大爭議,一是被告在本案的動作是自衛,二是PW1證供不可靠,沒有片段和醫療報告的支持;即使PW1證供是可靠,但可能錯判當時的情況。

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920

討論:

法庭謹記舉證責任在控方,被告沒有責任證明自己是清白,考慮警員的證供時需與考慮常人的證供一樣。

📌誰說「你玩哂啦!」

法庭接納PW1證供,事實上片段亦顯示到被告與該女子的距離近,被告口罩在關鍵時間有郁動,法庭裁定「你玩哂啦!」是被告說出。

📌PW1是否合法制服被告

法庭指PW1雖然當時未有向被告宣布拘捕和要求被告停下,但PW1當時身穿制服,被告一定知道PW1的警員身份;PW1亦曾經要求同事拍攝被告及有指示被告進入橙帶,明顯是要求被告接受調查,可是被告轉身離開,被告的行為明顯會令警員對他有懷疑;後來當PW1想捉着被告,被告「Fing」開PW1,法庭認為PW1後來的制服行為合理,PW1有合理懷疑被告當時想逃跑。

📌被吿是否有用踭批向PW1

法庭參閱傷勢照片及驗傷報告後同意PW1心口的確沒明顯傷痕,但不代表當有人用力向其他人批踭1次,該人的身體就會有表面傷痕。

由於截圖不能反映情況,警方片段和「怪獸電台」在關鍵時刻的數秒有人遮掩,和被告和PW1和不斷移動下,法庭只能依賴「全民記者」的片段,片段顯示到被告右手手踭呈90角及右手踭向後的動作。此外PW1證供和片段所示相符,法庭接納PW1所說的情節。

結論:

法庭裁定PW1所說屬實;被告自衛之說隨着他沒有作供不能成立;他自身缺陷與本案沒有關係;PW1指被告身體的傷勢是由制服期間引致的說法合理;PW1在當時是需要使用一定暴力制服被告;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罪名成立
=============
求情:

📌個人背景:

控方確認被告過往有案底。

辯方指被告有神父及教友的支持,他們願意與被告保持聯繫。即使被告從小缺乏關愛和溫暖,但照顧家人,唯處事因受自身缺陷而影響判斷和易衝動。

📌案件背景:

辯方指本案情節輕微,不涉及任何叫囂和挑釁,被告在本案只是多口說了一句,警方本身亦沒有拘捕及禁止被吿行動。被告在本案也沒有衝向警員,只是批了PW1一次踭。

辯方指被告當時其實是選擇離開,也沒有繼續挑戰警員。

辯方希望法庭可以索取感化令和社服令報告,有助避免被告再犯,亦能顧及懲罰元素。

鄭念慈裁判官關注被告過往案底的性質有沒有相似的地方,本案的控罪是涉及暴力,被告過往的案底也是涉及暴力,何況被告是出獄一年多再犯案。

辯方指終審法院已確立「參與」是暴動與非法集結中的主要元素,當時有人使用暴力不代表被吿有使用暴力。

控方指會索取有關被告過往案底的案情,供法庭參考。
=============
鄭念慈裁判官向被告表示襲警罪是嚴重罪行,一般會考慮監禁式刑罰,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法庭很少會考慮社會服務令,因為悔意是社會服務令當中一個重要的元素;此外被告過往有前科,服畢頗長的刑期後不久又再犯案,他自身的缺陷與本案沒有關係。法庭現階段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不代表會判處相關刑罰,所有刑罰選項開放,但很大機會判處監禁式刑罰,因此被告需還押看管。

本案會於2022年1月10日09:30判刑。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0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01.08
2022.01.0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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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廖,莊,黃,羅,蕭,潘,羅(14-27) #續審 [6/35] (#0811尖沙咀 暴動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8個月 #續審 [6/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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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羅,馮,郭(22-28) #續審 [4/14]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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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71)🛑三人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鄧(29)🛑已還押21日 🔥#判刑 (#20210228旺角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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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蘇(24) 🔥#判刑(#20200701銅鑼灣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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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陳,梁(20-27) #提堂 (#20210709屯門 2項串謀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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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28-5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賭檔無間道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 💩陳強利(58),張曉惠(3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冤案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鄭念慈裁判官 #判刑
👤鄧(29) #20210228旺角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告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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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詳情按此
=============
控方呈遞關於被告的上一宗區域法院案件案情予鄭念慈。

鄭念慈關注上一宗案件有否牽涉暴力
控方表示案情顯示有擲磚及搖路牌

控辯同意上一宗案件有涉及有實質使用武力。

辯方回覆
被告於上一宗案件不止認罪,還有協助警方,與他們到現場重演案件。被告也有表示只係貪得意先搖路牌及掟磚。

被告身體情況須食藥,但因食藥會影響睡眠,才沒有繼續覆診。

他只是一時衝動,見到黃口罩婆婆與警方有爭吵,所以衝口而出,而非有計劃行事。

如果法庭比適當指引,被告會控制到自己

法庭亦裁定只有一下襲擊,非連續,而從片段中,警方亦沒有宣佈拘捕,被告亦有不斷退後,沒有明顯襲擊意圖。

鄭念慈
報告顯示有悔意,但唔承認有襲擊被告人,如何睇到有悔意?

辯方回覆
其悔意在於下次唔會再衝動,並會選擇更適合的方式去處事。

判刑理由
鄭念慈引述被告背景。
不認罪,於審訊後裁定罪成
有相同性質(是否涉及暴力)
雖不會因為因此而加刑,但此為背景考慮。
即使報告有寫被告人受病情影響,但被告人不認罪,報告中也顯示不承認有襲擊受害人,法庭認為悔意不足。

鄭念慈提出HCMA575/2016以帶出案例顯示法庭不會姑息任何人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綜觀上述,法庭認為社會服務令不適合

判刑速報
3個月監禁,沒有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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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獨媒報道,被告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獲批,唯保釋金須增至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200954406608272/posts/4748857388484595/?extid=0&d=n

=========
HCMA575/2016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08863&QS=%2B&TP=JU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22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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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2.21
[2023.02.19-02.2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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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0:30
👤鄧(29)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0210228旺角 襲警;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10日被判處3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4:3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3個月 #續審 [13/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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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張潔宜法官
🕤09:30
👥李,陳,楊(19-34)🛑陳已還押逾20個月 #續審 [13/25] (#20200119中環 2項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李,周,陳,何,李,吳,許,鄧,梁,陸(15-38) #續審 [6/30]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5項蒙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王詩麗法官
🕙10:00
👥何,伍,冼,林,梁,黃,張,梁,陳,劉,黃,林,卓,黎(17-35) #續審 [12/40] (#1118何文田 6項妨礙司法公正;#1118理大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15
👥鄧,余,施,李,翟,陳,陳,周,周,洪,林,李,黃(16-32) #續審 [16/4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法⽤途的⼯具並意圖作⾮法⽤途使⽤)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賴,陳(18-19)🛑二人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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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曾錦榮/前屯門區議員(28) 🔥#判刑 (#2020立法會選舉 選舉舞弊 企圖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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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林,黎,文,陳,謝,戴,陳(18-30) #續審 [24/1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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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三庭 💩王詩雅(37) 沒有遵從獲授權人員提供資料的要求 7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 #洪門宴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20210228旺角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鄧(29)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1年2月28日,在豉油街西洋菜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7990林少安。

背景: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10日被 #鄭念慈裁判官 判處3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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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不獲批出法援,因此自行處理上訴,沒有法律代表。上訴人就遲交文件向法庭致歉。

法庭指出,上訴人自稱不知襲擊者是警察,但他當時在現場又講一句「你玩晒啦」,明顯知悉其警察身分,亦有意圖襲警。

法庭又指出,上訴人有暴動案底,出獄不久再干犯本案,原審裁判官判處3個月刑罰合理。

法庭駁回上訴,上訴人須即時服刑🛑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24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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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2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2.23
[2023.02.19-02.2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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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2:15
👤鄧(29)🛑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20210228旺角 襲警;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10日被判處3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於2023年2月22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3個月 #續審 [15/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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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張潔宜法官
🕤09:30
👥李,陳,楊(19-34)🛑陳已還押逾20個月 #續審 [15/25] (#20200119中環 2項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鍾(30) #裁決 (#1118理大 2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續審 [35/20]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李,周,陳,何,李,吳,許,鄧,梁,陸(15-38) #續審 [7/30]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5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1樓39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黃,張(59-62)🛑黃已還押逾11個月 🔥#判刑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集英揚武堂 2項無牌管有槍械)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王詩麗法官
🕤09:30
👥何,伍,冼,林,梁,黃,張,梁,陳,劉,黃,林,卓,黎(17-35) #續審 [14/40] (#1118何文田 6項妨礙司法公正;#1118理大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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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吳(28) #提堂 (#1014中環 非法集結 3項拒捕)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劉,萬(27-29) #續審 [6/5] (#0914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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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4:30
👥羅,馮,郭(22-28) #續審 [15/13]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林,黎,文,陳,謝,戴,陳(18-30) #續審 [26/1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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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7庭
👨🏻‍⚖️李志豪裁判官
🕝14:30
👤麥(18)🛑已還押14日 🔥#判刑 (#1224旺角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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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馮孝聰,林耀然,羅學鍵,葉家豪(31-45)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販毒案虛報搜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