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1灣仔有紙箱冒煙 一男認公眾妨擾還押候判 另一人不認罪周二開審
【法庭線】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反修法,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各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案件周一( 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審結後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另一被告則不認罪,押後至周二(23 日)宣讀開案陳詞。
承認案情指,閉路電視拍攝到首被告與一名男子在涉案地點徘徊,其後把一個樽裝物體放入紙盒,不久後紙盒冒出白煙。經檢驗後,專家認為紙盒內的殘留物並無爆炸性物質,但從同行男子的物品中,檢測出爆炸品常見成分,可產生火焰和有毒氯氣。(全文)
#20230522新聞 #20200701灣仔
【法庭線】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反修法,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各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案件周一( 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審結後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另一被告則不認罪,押後至周二(23 日)宣讀開案陳詞。
承認案情指,閉路電視拍攝到首被告與一名男子在涉案地點徘徊,其後把一個樽裝物體放入紙盒,不久後紙盒冒出白煙。經檢驗後,專家認為紙盒內的殘留物並無爆炸性物質,但從同行男子的物品中,檢測出爆炸品常見成分,可產生火焰和有毒氯氣。(全文)
#20230522新聞 #20200701灣仔
高級督察涉揸胸強吻 辯稱發酒癲「講嘅嘢唔好咁認真」
【東方日報】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男警續自辯,強調自己「投其所好」才「咩都講」,說可以賠錢了事,「有邊個想畀人屈!」。他更謂當時飲酒後「少少發酒癲」、「有突然跳掣」,說「講嘅嘢唔好咁認真!」。所有證人作供完畢,裁判官把案押後至6月21日作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被告作供時形容Y「好暴力」、「情緒失控」,而且「超級大力」,對方拉扯他又篤他的頸。由於他受威逼,為了逃離危險境地,他才投其所好,說可以賠償「一球」、「兩球」,揚言當時「你話我殺咗人、燒咗間舖,我都話明啦、明啦!」。
控方質疑,被告與Y對質期間,被告從沒為自己辯護,或說自己沒「搞」過X,卻說「我欠你嘅兄弟」,更叫Y「你打我一身啦」。被告反駁指,他曾多次說事件僅屬誤會,不過「無心之知」,而且就當時情況而言,他寧願讓Y打一次,然後讓他走,好過間斷地遭對方打,形容這是「兩害取其輕」。控方另質疑,被告作為一名高級督察,身攜委任證,倘若見有罪案發生,應該立即表明身份。被告則說不能隨便表露身份,加上兩夫婦是「黃」,若他們知道他是警察,「打多你幾錢肉緊呀!」。至於為何不報警,他就解釋,自己怕拿出電話,可能電話都會遭Y打爛,到時電話內的證據可能會失去,「真係咩都無啦!」。他重申從沒非禮事主,形容對方別有用心,說法「非常有創意」、「完全杜撰」。(全文)
#2023052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禮大肚婆
【東方日報】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男警續自辯,強調自己「投其所好」才「咩都講」,說可以賠錢了事,「有邊個想畀人屈!」。他更謂當時飲酒後「少少發酒癲」、「有突然跳掣」,說「講嘅嘢唔好咁認真!」。所有證人作供完畢,裁判官把案押後至6月21日作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被告作供時形容Y「好暴力」、「情緒失控」,而且「超級大力」,對方拉扯他又篤他的頸。由於他受威逼,為了逃離危險境地,他才投其所好,說可以賠償「一球」、「兩球」,揚言當時「你話我殺咗人、燒咗間舖,我都話明啦、明啦!」。
控方質疑,被告與Y對質期間,被告從沒為自己辯護,或說自己沒「搞」過X,卻說「我欠你嘅兄弟」,更叫Y「你打我一身啦」。被告反駁指,他曾多次說事件僅屬誤會,不過「無心之知」,而且就當時情況而言,他寧願讓Y打一次,然後讓他走,好過間斷地遭對方打,形容這是「兩害取其輕」。控方另質疑,被告作為一名高級督察,身攜委任證,倘若見有罪案發生,應該立即表明身份。被告則說不能隨便表露身份,加上兩夫婦是「黃」,若他們知道他是警察,「打多你幾錢肉緊呀!」。至於為何不報警,他就解釋,自己怕拿出電話,可能電話都會遭Y打爛,到時電話內的證據可能會失去,「真係咩都無啦!」。他重申從沒非禮事主,形容對方別有用心,說法「非常有創意」、「完全杜撰」。(全文)
#2023052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禮大肚婆
法援署刑事案件「官派律師」比率增至100% 熊運信: 難以接受和驚訝
【星島日報】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22日)開會討論,政府自2021年10月推出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最新情況。有關改善措施的推行情況,包括刑事案件方面,法援申請人不能再自選律師代表,只能採納由法援署指派的律師,即「官派律師」。民事案件方面,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每年可接的案件數目,分別由20宗及35宗,減至15宗及30宗。司法覆核方面,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每年可接的案件,新的限制則為3宗及5宗。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主席熊運信表示,在法律層面中,當事人和律師之間的互信十分重要,因為對方已熟知案情,自然會想找回同一名律師,對法援署直接委派予 《名冊》律師的刑事案件的比率增加至去年12月的100%,感到難以接受和驚訝。(全文)
#20230522新聞 #官派律師
【星島日報】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22日)開會討論,政府自2021年10月推出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最新情況。有關改善措施的推行情況,包括刑事案件方面,法援申請人不能再自選律師代表,只能採納由法援署指派的律師,即「官派律師」。民事案件方面,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每年可接的案件數目,分別由20宗及35宗,減至15宗及30宗。司法覆核方面,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每年可接的案件,新的限制則為3宗及5宗。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主席熊運信表示,在法律層面中,當事人和律師之間的互信十分重要,因為對方已熟知案情,自然會想找回同一名律師,對法援署直接委派予 《名冊》律師的刑事案件的比率增加至去年12月的100%,感到難以接受和驚訝。(全文)
#20230522新聞 #官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