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61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7.1遊行案】泛民 7 人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朱凱廸、梁國雄等被判囚 6至12個月

【立場新聞】泛民 8 子被控去年煽惑他人非法參與 7.1 遊行集會而遭控 3 罪案,其中 7 人早前認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他們分別被判囚6至12個月。七名認罪被告當中,陳皓桓的總刑期為12 個月、曾健成、胡志偉判的總刑期10 個月、朱凱廸 、梁國雄、鄧世禮的總刑期為8個月、徐子見總刑期為6個月。

社民連今早在區域法院門外聲援,同為本案被告的成員「阿牛」曾健成發言指,政府「可以驅禁身驅,但不能驅禁精神」;他回應傳媒提問時則指,本案有關控罪刑罰由過往守行為等,增至現至少囚 18 個月,形容「場內外都坐言論自由監」,但指和平示威無罪,籲港人堅持到底。(全文

#20211016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7.1遊行案】泛民 7 人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朱凱廸、梁國雄等被判囚 6至12個月 【立場新聞】泛民 8 子被控去年煽惑他人非法參與 7.1 遊行集會而遭控 3 罪案,其中 7 人早前認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他們分別被判囚6至12個月。七名認罪被告當中,陳皓桓的總刑期為12 個月、曾健成、胡志偉判的總刑期10 個月、朱凱廸 、梁國雄、鄧世禮的總刑期為8個月、徐子見總刑期為6個月。 社民連今早在區域法院門外聲援,同為本案被告的成員「阿牛」曾健成發言指,政府「可以驅禁身驅,但不能驅禁精神…
【7.1遊行案判刑.特寫】旁聽席呼喚Figo 哥哥、毛伯伯 向朱凱廸說生日快樂

【立場新聞】民主派8 子被控去年煽惑他人非法參與 7.1 遊行集會而遭控 3 罪案,其中 7 人早前認罪今(16日)判刑。

今日正庭旁聽位置坐無虛席,有老有幼,亦有外籍人士。還押或服刑被告中,首被告、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最先步出羈留室至被告欄,旁聽人士即全數站立向他們揮手,高叫「加油」、「我愛你呀」等。眾被告亦頻揮手致意,其中陳皓桓、「長毛」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埋位」後,亦數次站立向旁聽人士用力揮手,被懲教人員提醒坐下。三人正就其他案件服刑,每月會見親友次數有限。至於本案獲保釋的兩名被告,即阿牛及鄧世禮,則坐在被告欄外。

待各被告就位,有一把女童聲即打招呼,「Figo 哥哥」、「毛伯伯」,陳回以「Hello」,長毛則覆「你好」;亦有人對 9 月 29 日生日的朱凱廸說「生日快樂」。朱凱廸早前被拍到,在醫院中被鎖上手扣腳鐐,神情憔悴。今日眾被告中,卻數朱看似最精神。稍早在庭外作聲援行動的古思堯及陳寶瑩等亦有到場旁聽。其中古思堯一見陳皓桓步出,就不停探頭望向被告欄,至長毛現身,他就用力揮手。

法官今以英文宣判刑期,旁聽席及眾被告沒有太大動靜,直至法官讀到陳皓桓、朱凱廸及梁國雄部分刑期,將與其他同類性質、案發時間相近案件分期執行。法官急速以英文說涉梁的考慮,翻譯員即翻成中文,「相信加刑不能阻止梁國雄以自己方式表達意見」,旁聽席及被告席即同時傳出笑聲。

社民連成員、本案兩名被告阿牛和鄧世禮,以及「長毛」梁國雄妻子陳寶瑩,今早手執「和平示威無罪 政治檢控可恥」橫額,到灣仔區域法院門外聲援。阿牛幾乎每次上庭或旁聽,都穿印有「不在真話中崛起 就在謊言中滅亡」字樣的社民連大紅 T 裇,今日亦不例外。他坦言不怕「今日為自由坐小監獄」,因為「場內外都坐緊言論自由監」。(全文

#20211016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唐英傑案定罪及判刑上訴 高院上訴庭下周五作指示聆訊

【資訊部綜合】《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下周五將在上訴法庭進行指示聆訊。

案件編號:CACC 175 / 2021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11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唐英傑案換法援「官派律師」 新代表律師合夥人曾是政協 劉偉聰被剔出案件

【眾新聞】政府早前整頓法援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眾新聞得悉,法援署長在國安法首案唐英傑中指派新的律師行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代表唐。該行網頁稱創辦人及合夥人杜偉強是天津市政協常委及深圳市政協常委,但對比官方資料杜應已卸任;此外,深圳市統戰部長林潔、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亦有2015年出席該律師行慶祝酒會。

大律師陣容方面,消息稱原審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及大律師陳碧琪獲留任,但主要負責盤問及廣東話審訊內容的大律師、涉初選案的劉偉聰則被剔出案件。案件本周五早上9時半將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指示聆訊,司法機構網頁截止今早8時半仍未披露負責法官,只標記「HC Judge 1」處理。

唐英傑案在原審時原先經法援委聘伍展邦律師行,但上訴階段遭法援署陣前易將。據悉,法援署已改指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代表唐英傑,而大律師團隊中、另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劉偉聰則被剔出案件,加入大律師關文渭,關曾在參與上環暴動一案及在趙家賢被咬甩耳殼擔任控方外聘大律師。

翻查杜偉強律師事務所網頁,雖然該行受理刑事訴訟,但提及該行標榜「擅長處理各種商業糾紛」、「擅長仲裁、調解等多種爭議解決方式」。根據網頁,該行1996年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全文

#202111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官派律師
唐英傑案定罪及判刑上訴 彭偉昌獲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指示聆訊

【資訊部綜合】《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下周五將在上訴法庭進行指示聆訊。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將負責是次聆訊,將是彭官首度處理國安法案件。

案件編號:CACC 175 / 2021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11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唐英傑案換法援「官派律師」 新代表律師合夥人曾是政協 劉偉聰被剔出案件 【眾新聞】政府早前整頓法援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眾新聞得悉,法援署長在國安法首案唐英傑中指派新的律師行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代表唐。該行網頁稱創辦人及合夥人杜偉強是天津市政協常委及深圳市政協常委,但對比官方資料杜應已卸任;此外,深圳市統戰部長林潔、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亦有2015年出席該律師行慶祝酒會。 大律師陣容方面,消息稱原審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及大律師陳碧琪獲留任,但主要…
【整頓法援】唐英傑上訴案 大狀劉偉聰不獲指派 法援署:為免影響受助人利益

【立場新聞】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提出上訴,消息指法援署委派新律師行予唐英傑,而原審代表大律師劉偉聰不再獲指派代表唐。法援署今日回覆《立場》查詢時,不點名指如個別律師如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即使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涉及 47 人案的劉偉聰在今年 2 月底被起訴之後,在今年 6 月仍獲法援署指派為唐英傑原審的代表大狀,當時法援署指劉偉聰符合獲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

法援署不點名回應指出,在委派法援案件給予外委律師時,法援署會以受助人的利益為依歸,個別律師經驗和專長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如個別律師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那麼即使有關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及個案進度,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劉偉聰本身涉及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控告違反國安法,目前獲目釋。

劉偉聰被控之後,仍然獲法援署指派在原審時代表唐英傑。《大公報》及《文匯報》曾經質疑,劉偉聰因涉初選而被控,或可透過唐英傑案接觸涉及國安法的機密資料,要求法援署撤換劉偉聰作唐英傑的代表。

港區國安法首案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英傑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本周五(26日)進行法庭指示,料需時30分鐘,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全文

#202111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民主派初選 #官派律師
首宗國安法案 唐英傑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明年3.22審理兩天

【獨立媒體】 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9年。唐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6日)召開指示聆訊,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處理。上訴聆訊訂於明年3月22至23日,唐英傑一方須於1月14日或之前向法庭提交書面上訴理由。

現年24歲的唐英傑現正在監獄服刑,他今戴黑色粗框眼鏡,身穿深綠色長袖衫和黑色羽絨背心應訊,被押入犯人欄時向親友打招呼,精神不錯。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認為原審法官誤解某些證據,也未有處理到部份證據,他表示擬在書面陳詞中附加3至4名證人的庭上作供謄本,當中包括控方專家證人。律政司代表周天行則表示,尚未收到任何書面上訴理由,未知唐英傑的上訴基礎為何。

法援署宣佈改制後,唐英傑在是次上訴的事務律師和大律師,皆由法援署所委派。事務律師由原審時的伍展邦律師行改為杜偉強律師事務所。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和大律師陳碧琪繼續代表唐,惟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的大律師劉偉聰則被剔除於法律團隊之外,改為大律師關文渭負責。(全文

#20211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First Hong Kong activist jailed under national security law drops appeal in ‘surprise’ move
[首位因國安法入獄的被告放棄上訴]


【Hong Kong Free Press】Hong Kong activist Tong Ying-kit, the first person jailed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inciting secession and committing terrorist acts, has withdrawn his appeal against his conviction and nine-year sentence.

[首宗因港區國安法被判囚的被告唐英傑,放棄早前高等法院對其案件作出「煽動分裂及恐怖活動罪」的定罪決定及九年監禁判刑提出上訴申請。]

Tong’s former legal representative, Senior Counsel Clive Grossman, told HKFP on Thursday that the 24-year-old had decided not to pursue the legal challenge “a few months ago,” but did not give an exact date.

[唐的前法律代表郭兆銘資深大律師今日(13日)向本台表示,24歲的被告已在「數月前」決定放棄上訴,惟未有言明確切日子。]

On the Judiciary’s website, searches made using the initial case number of Tong’s appeal – CACC175/2021 – showed there were no hearing dates scheduled for the case.

[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唐的上訴案件CACC175/2021現時並無聆訊排期。](全文

* 括號內為敝台中文翻譯之內容,僅供參考,一切以英文原文為準。

#2022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Photo
國安法首案判囚九年 消息:唐英傑指無法信任法援委派律師、放棄上訴

【有線新聞】消息指,首名違反國安法罪成的被告唐英傑放棄上訴。

據了解,唐英傑較早前被法援署撤換在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他認為無法信任法援署新委派的律師,決定撤回上訴。

唐英傑在前年七一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三名指定法官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監九年。(原文

#2022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社民連鄧世禮刑滿出獄 親友接放學送「安心出行」機

【獨立媒體】社民連成員鄧世禮因前年七一遊行,被控舉行或組織非法集結罪成,判監6個月,今早扣減假期後刑滿出獄。有親友在壁屋監獄外「接放學」,鄧世禮步出時笑得開懷,隨即換上親友送來的白波鞋及皮褸,並收下一部裝有「安心出行」的舊電話,友人笑說「世界變啦」,鄧則笑著回應「我一早估到有第五波㗎啦」。

社民連現有六名成員仍然繫獄,門外「接放學」之一的成員余煒彬表示,即使多人未獲自由,惟引述前主席黃浩銘的說話指「組織唔會冇咗邊個就唔得」。對於社民連至今仍有組織抗議行動,他直認有風險,「不過做得幾耐得幾耐」。(全文

#20220214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陪審團案」等被追138萬訟費 唐英傑:感無助

【明報】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囚9年的唐英傑,於2020年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遭駁回,其後就《港區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上訴,再遭駁回,兩案需付訟費。本報獲得數封由律政司向唐英傑發出追討訟費的信,信中提到唐英傑兩案訟費合共超過138萬元。唐英傑以書信回覆本報訪問時表示,起初因為認為判決對往後國安法案件有影響,故提司法覆核;並稱難以承擔巨額訟費,感到無助。(全文

#2022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前年7.1灣仔有紙箱冒煙 一男認公眾妨擾還押候判 另一人不認罪周二開審

【法庭線】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反修法,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各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案件周一( 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審結後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另一被告則不認罪,押後至周二(23 日)宣讀開案陳詞。

承認案情指,閉路電視拍攝到首被告與一名男子在涉案地點徘徊,其後把一個樽裝物體放入紙盒,不久後紙盒冒出白煙。經檢驗後,專家認為紙盒內的殘留物並無爆炸性物質,但從同行男子的物品中,檢測出爆炸品常見成分,可產生火焰和有毒氯氣。(全文)

#20230522新聞 #20200701灣仔
2020.7.1灣仔|19歲男涉向警車投擲竹枝等 被票控兩罪缺席聆訊

【法庭線】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翌日,民陣發起港島遊行被警方拒絕,有市民改自發上街。一名19歲男子,被指在灣仔向警車投擲竹枝及抗拒警長,遭票控違反《公安條例》等兩罪。案件原定周一(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未有到庭,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8日再訊。❨全文

#20231106新聞 #20200701灣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