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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拘49歲男子 涉發布播錯國歌帖文、針對警員開槍案起底 【獨立媒體】國安處今早在香港仔區拘捕該名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調查指,該名男子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帖文。 據了解,該名男子涉嫌在今年8月至1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Twitter 發布多篇具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在國際欖球賽事中播錯國歌,及早前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 另外,西灣河警員開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周與中學同學胡被指企圖搶警槍。案件…
涉屢發煽動貼文及起底 被捕私影男明日提堂

【東方日報】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在昨日(12日)上午於香港仔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至今日(13日),國安處暫控該名疑犯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時人資料」罪及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案件將於明日(1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21213新聞 #網上言論
《立場》被指煽動案|警稱選587篇「主觀認為」違法文章 屬前期工作毋需索律政司意見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月經歷5日審訊後,辯方質疑警方沒提供所有搜證材料,控方呈6個文件夾、逾1,500頁文件,辯方決定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林紹桐亦獲准保釋。案件周二(1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早上先為還押近一年的鍾沛權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偉健批准。

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控方傳召高級督察盧健賢作供。盧供稱,他與上司、總督察陳安銘兩度審視《立場》文章,選出587篇「主觀認為」違法的文章,又指因時間不多「我係隨意地喺網上揀選」。他們從中選出100篇文章,與警司開會後,再選出30篇文章交予案件主管。

盧表示,呈交30篇文章前,沒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因保存是前期工作,「我哋做情報、不涉調查」,稱「(告咩)太遠未去到」。辯方則認為,今次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與警方篩選文章過程不透明、不公平有關,認為警方並非不小心、不清楚,而是故意的行為,對辯方不公。(全文

#202212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司法機構更新進入法院大樓的防疫安排

因應政府防疫措施的最新安排,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公布,由明日(十二月十四日)起法庭使用者進入法院大樓時,無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地的二維碼及出示「疫苗通行證」以供司法機構使用「驗證二維碼掃瞄器」作出主動查核。

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或正在等候強制檢測結果的人士;或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仍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進入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或准許,否則他們須時刻佩戴外科口罩。法庭座位數目繼續有所調整,而法庭內的適當位置會繼續設置保護屏風及隔板。公共地方的清潔及消毒會繼續按需要頻密地進行。

現行要求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司法機構支援員工,以及出席涉及陪審團的法庭程序的陪審員、法律團隊和檢控人員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安排將會繼續。

政府新聞公報
懲教院所最新探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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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政府有關防疫措施的最新安排,懲教署今日(十二月十四日)表示,由即日起,訪客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無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登記,但須繼續出示「疫苗通行證」二維碼(以「安心出行」、「智方便」或「醫健通」應用程式出示,或使用紙本紀錄、手機截圖均可),被區分為「紅碼」的人士不能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為減低病毒流入院所風險,訪客仍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在到達懲教院所後經「健康申報表」申報有關測試結果。

政府新聞公報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逾1,500頁未披露文件,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14日)續於區域法院處理。總督察陳安銘供稱,曾與警司細閱及討論《立場》587篇文章是否有煽動性,並最終篩出30篇有「證據價值」的文章交予案件主管。辯方質疑為何不交出所有文章,「你哋認為冇價值,人哋就唔使查落去?」,又指部分文章已下架,案件主管無機會調查《立場》所有文章。陳不同意,強調篩選只是「情報分析」而非「調查」,「我哋冇限制過調查隊伍點做調查,冇限制佢哋只可以睇呢30篇」,「佢之後會唔會睇多啲、少啲,係佢嘅決定。」他同意對煽動文章的判斷「因人而異」,但當時「冇諗過」其他人如律政司會有不同看法。(全文

#202212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11.12粉嶺|4男生被指擲鐵枝落路軌 辯方反對口頭招認呈堂 拘捕警否認曾威逼恐嚇

【法庭線】2019年11月12日「破曉行動」,多區有人堵路示威發動三罷。其中4名男學生被指在粉嶺一條行人天橋上,將鐵枝等物品投擲到火車路軌上,事隔逾兩年被起訴,案件周三(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防暴督察供稱,當日到場後發現4男逃跑至附近的行人隧道內被截停及拘捕。他在辯方盤問下,否認有警員曾稱「死曱甴,咪走」。控方傳召拘捕警員作供前,辯方提出反對次被告的口頭招認呈堂,指拘捕警曾將其頭部壓在牆上、以粗言辱罵,包括稱「如果你係(喺)80年代一早俾人打撚死左(咗)」,亦沒警誡及告知被捕後權利。

該警其後在控方主問下,否認曾威逼、利誘或恐嚇次被告。控方周四(15日)將續盤問拘捕警員。(全文

#20221214新聞 #1112粉嶺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周二(13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三(14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針對國安警日前供稱,從《立場新聞》網站揀選587篇他們「主觀認為」可能違法的文章,再篩選30篇交予案件主管。控方周三欲呈該587篇文章的重點列表,認為能夠協助法庭分析,本案是否真的如辯方所指「唔公道」,又指「控方先係失利,早知有587篇文章,我鋪排可能唔同咗,會令到個case更強」。

辯方則指﹐自《立場》網站停運後,無法取回全部文章,只能依賴網民存檔。法官郭偉健問「搵返blogger攞返篇文章都得㗎」,並認為控方有權使用上述證據,惟暫不作裁決,押下周一(19日)續審。(全文

#202212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否認路軌掟鐵枝 男生稱曾遭警壓向牆壁、硬物襲擊右膝 警署被罵「等死啦,曱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2日「大三罷」,有人發起「破曉行動」呼籲堵路。4名男學生被指於當日投擲鐵枝等雜物到港鐵鐵路,遭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及「危害鐵路乘客安全」的交替控罪。4人否認控罪,今(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繼次被告之後,第四被告同樣反對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呈堂。他稱被捕時一度遭警員從後壓向牆壁,致他呼吸困難,亦被硬物襲擊右膝。被告稱到達警署後,有防暴警員揶揄:「等死啦,曱甴。咁多人死唔見你死。」而在會面補錄口供期間,警員伍漢傑則以「快啲簽完,快啲走」來誘使被告簽署文件。(全文

#20221215新聞 #1112粉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指通知書屬「不可能任務」 「拒當散播恐懼幫兇」

【法庭線】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周四(15日)踏入第12日審訊。辯方完結案情,控辯押後至下周四( 22日)結案陳詞。親自作供的鄒幸彤,指國安處向支聯會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屬「不可能的任務」,「即係要我哋做埋國安嗰份工作」,又指支聯會使命是「監察公權力」,「我哋拒絕去作為破壞呢個社會互相信任,同散播社會恐懼嘅幫兇」。

控方盤問鄒幸彤期間,數次問及她是否同意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鄒質疑,相關理據「99.99% 都係(塗)黑咗嘅,咁我點樣去評估係咪有合理理由呢?」

控方另質疑,鄒不同意支聯會與被隱去身分的「人物1」有緊密聯繫,卻不曾提出人物1到底是誰,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打斷指,當時是控方「強烈反對」鄒問及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內容,故鄒不可能提出。(全文

#202212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光城者涉串謀恐怖活動案 15歲男生高院申保釋被拒 6被告明年3月答辯

【法庭線】組織「光城者」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7 名 15 至 24 歲的男女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還押至今超過一年。

一名被起訴時 15 歲的男生周五(16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畢陳詞後駁回其申請,男生繼續還押。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男生與本案另外 5 名被告,將於 2023 年 3 月 28 日正式答辯及判刑。(全文)

#20222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被指隨區議員拍攝便衣警 攝影師原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上訴終院得直回復定罪

【法庭線】2020 年 3 月 8 日晚上,有人在大埔超級城悼念科大生周梓樂,時任大埔區議員連桷璋、文念志等人被指追罵便衣警,攝影師尾隨拍攝,同被控非法集結罪。蔡健瑜經審訊後定罪,判囚 3 個月;2022 年 3 月向高等法院提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律政司不服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周五(16 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回復原審裁判官對蔡的定罪和判刑。判詞指,當蔡加入其他被告的群組,一起近距離追隨便衣警,便構成非法集結,而蔡在非法集結中攝錄便衣警的方式和情況,屬於條例中的「禁止行為」。

判詞續指,本案顯然並非屬於純粹身處現場、或是由一名不知情的旁觀者作出即興攝錄的情況。(全文)

#20221216新聞 #20200308大埔
【祝福】

本地歌手莊正,2019 年理大圍城期間在油麻地被捕,和另外 10 人被控暴動的案件星期六宣判,罪成將被還押,他昨晚(15 日)在網上公布婚訊並分享今年五月與女友 Sonia 簽紙註冊的照片,「其實之後嘅野無論結果係點,我地都有心理準備,雖然可能日子唔容易過,但同佢一齊我其實都幾有信心無論點都會過到。」

莊正又指,明白不少人會關心他與太太的心情,但希望其他人盡量忍耐「唔好 dm sonia, 因為咁樣可能會令佢壓力更加大」,又指衷心希望所有人可以找靈魂伴侶,「從此世界都會不一樣。」Sonia 亦在個人 ig 分享照片,「btw 本人不接受加油和頂住,多謝。」

莊正日前參與《Who Fest》頭場演出時,已宣布在 5 月與 Sonia 結婚,他亦有提及星期六案件判決,當日的演出可能是他最後一場表演,現場觀眾則高呼「屌撚住呀」。

ReNews
9.29反極權 3男女判囚2年半至5年 一人不求情 官:顯示激進思維

【獨立媒體】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96人被指在金鐘道和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9人案中3人不認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16日)於區域法院判監2年半至5年。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本案數百名「暴徒」衝擊代表整個香港行政核心的政總,嚴重挑戰特區政府和國家權威,並因人多勢眾而「勇武兇殘,不顧後果」。其中兩名男被告分別拒見及拒向感化官提供資料,故無背景報告,一人更拒絕求情。陳廣池指二人拒絕合作「罕見」,「就算是積犯亦不敢這樣做」,顯示他們成見甚深、「深受外間資訊或偏激言論所影響」,不求情亦顯示其「激進思維」。散庭時,女被告向旁聽席喊:「愛你哋啊!」有旁聽人士哽咽:「保重!」

此外,首被告今早突解聘律師,陳廣池表示今日並非求情,被告解聘律師,不等於「法庭有個平台畀佢,自己高談闊論」,又批評被告不一早通知律師,是浪費法援署資源。被告稱他不清楚通知律師方法,一度反問:「你認為監獄入面資訊係好流通?」(全文

#20221216新聞 #0929金鐘
【理大圍城】鄭錦滿否認從理大逃離 辯方:渠內含毒氣污水 不可能步行數百米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並表示會以暴動罪拘捕離開的示威者。8人被指協助及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人士,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於審訊中途遭加控暴動罪。案中5人不認罪,控辯雙方今(16日)作結案陳詞。暫委法官鄭念慈押後至明年1月14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代表鄭錦滿的大律師指,本案沒有證供顯示理大下的渠網、沙井位置在哪、渠道闊度等資料,不能證明鄭爬渠的起點是理大。根據渠務工程專家的庭上證供,地下渠道有毒氣和污水,需要保護裝備才能進入,辯方質疑,理大至被捕地點之間距離500至600米,然而鄭只佩有防毒面罩和頭燈,不可能經地下渠道步行如此距離。

辯方續指,即使法庭接納鄭由理大爬渠離開,示威者亦早於11月18日游繩離開理大,不能排除暴動於11月19日已結束,而有人在11月20日爬渠離開,不代表他們全都是留守現場、參與暴動。辯方又質疑,留守理大、不願離開是否代表參與暴動,「法律是否要推到咁前?」(全文

#20221216新聞 #1120紅磡
【理大圍城】 莊正等十人暴動罪成、一人罪脫 還押1.7判刑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大批市民欲營救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暴動,包括獨立歌手莊正等11人的案件今(17日)於區域法院進行裁決。法官林偉權裁定一人罪脫,惟莊正等十人罪成,還押至明年1月7日判刑。數名被告聞判後拭淚,多名親友散庭後痛哭。

開庭前,獨立歌手莊正與其妻到達區域法院,與一眾親友擁抱。

11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全文

#20221217新聞 #1118油麻地
【涉 2019 理大衝突 獨立歌手莊正被判暴動罪成 即時還押】

獨立歌手莊正與另 10 名被告的理大暴動案,今(17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莊正與另外 9 人被裁暴動罪成,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7日判刑。

莊正身穿黑外套、黑褲黑皮鞋,頂着新近染的黑髮,由太太 Sonia 陪同到庭,聽取裁決時一度拭眼,身旁被告攬了他膊頭幾下。聽罷裁決表現平靜,不斷望向太太方向。散庭時,Sonia 向丈夫揮手。

2019 年 11 月 18 日晚,莊正因被指參與包圍理大的示威,於油麻地街頭與逾 200 人一同被捕,被控以暴動罪。案件在今年 6 月審訊,當時莊正表示不會作供、不傳召證人。

事發後的兩年,莊正一直以獨立歌手身分做音樂,今年自資完成唱片《ZiNG!》。他近日接受〈Wave.〉專訪,形容活在限期裡的日子,反而使他爆發更多能量,更能好好感受日常每個瞬間,而人生本應如此,「就算瀨唔瀨嘢,我都係要咁樣感受這些日子㗎啦!」

本周三他在九展 Music Zone 演唱,出場前在後台向記者表示會當是「最後一次」演出,「無論我係咪有事,表演本身就應該係咁,你唔會知道邊次係最後一次嘛!」當晚莊正在台上唱了六首歌,唱出《神你下來跟我換》前,他特別表示,這首歌是用「打大佬」的心態去寫,又感謝填詞人 Oscar 的詞作,「好準確咁描述到我的心情」。

📌專訪全文:wavezinehk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上周二(13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控方原欲傳召整理文章列表的警員,及呈上587篇文章的分類列表,包括35+初選案相關、《國安法》相關、記者林彥邦撰寫的文章,以及英國《立場》文章,指若控方擁有上述文章,「自然會加入去(案情)」,又指林彥邦與林紹桐屬於同一組別,「同樣地都係主管」,其文章可以證明「林紹桐對林彥邦發表的文章是否知情」。

辯方反對指,《國安法》實施前後日子,不同陣營的媒體亦有報道《國安法》,又指警員供詞只是「一己睇法」。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毋須傳召警員,但控方仍可採納其意見,在陳詞時提及哪些屬煽動文章。另外,控方庭上讀出6篇涉嫌煽動的《立場》文章,作者包括林彥邦及區家麟。(全文

#202212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涉逼删相案 辯方結案稱林卓廷屬調解者未曾脅迫

【明報】2019年屯門遊行後,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與另外兩人,涉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已流亡的許智峯沒有應訊,其餘3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今(20日)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結案陳辭。辯方指出,林卓廷擔當調解角色,不曾脅迫男子交出照片,控方更無證據顯示有甚麼照片被刪,以及照片涉及何案,故應裁定各人無罪。案件押後明年1月20日裁決。

辯方結案陳辭指出,控罪元素是妨礙了某案件的調查或司法程序,但案發至今逾3年,無證據顯示有誰涉案被捕或受查,故不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辯方續指,案發片段可見林卓廷只是協助X調解及與示威者溝通,不曾脅迫對方交出電話或刪除照片,X作供時亦稱他感受到林卓廷只想協助他;當時是網媒記者的曾在場主要是拍攝,曾被示威人群拉開,可見他與示威者無共同目的,未能證明他參與非法集結。

至於報稱社工的鍾,辯方指X視她為保護他的社工;X當時擔心被示威者襲擊,不曾表示反對刪除照片,不能排除鍾可能為保護X,「為勢所迫」下協助他刪除照片,即鍾有合理辯解刪除照片。(全文

#20221220新聞 #0706屯門
警長涉駕警車執勤撞傷途人 認不小心駕駛判120小時社服令

【法庭線】33歲警長於2021年11月在油塘駕駛警車執勤時,涉撞倒36歲女途人,使其嚴重受傷。警長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周三(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涉案傷者傷勢嚴重,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感化報告亦對被告有正面評價,指他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林浩(33歲),被指於2021年11月29日,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與高超道交界的行人過路處執勤時,駕駛私家車撞傷一名張姓女子。他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122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撞昏女子毋須停職
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85.5萬元

【法庭線】還押兩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12月1日開審。律政司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向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樣遭拒,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周三(21日)就訟費命令頒下判詞,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證明黎智英需聘請4名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允許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即律政司須向黎一方支付共85.5萬元。

上訴庭於2022年11月9日,駁回律政司挑戰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上訴, 同月21日再拒絕向律政司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根據兩案的判詞,律政司都需要向黎智英支付訟費。律政司其後一度提出更改訟費令,最終未有修改。

上訴庭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證明黎智英一方須聘請4名大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上訴庭考慮到本案花費大量時間、涉及重複工作,要求律政司就兩項申請分別支付511,700元及343,300元,合共855,000元。(全文

#20221221新聞 #蘋果日報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逾1,500頁未披露文件,辯方認為造成不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證供及陳詞,今(22日)在區域法院駁回辯方申請,表示在相對可能性的衡量下,辯方未能證明控方「未能披露」或「延遲披露」部分不使用的材料,會導致審訊不公;亦未能證明讓檢控繼續進行,會導致控方濫用法庭程序;也未能確立其他終止聆訊的有效理由。控方對二人檢控可繼續進行,被告須繼續受審。

本案10月31日開審,惟審訊第5天控方始交出557篇未披露文章,國安警作供時透露,曾檢視《立場》網站並篩出587篇涉違法文章,再篩至30篇交案件主管。辯方質疑警方篩選文章時銷毀文章,永久剝奪法庭審視更多資訊的權利,延遲披露文件亦對辯方不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控方則反駁,調查初期警方無責任保留或對辯方有用的材料,又指若有該些文章,實可納入控方檢控基礎,遲披露「其實對控方先失利」。(全文

#2022122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