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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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總結 - 12月10日 星期二】

本頻記錄
總被告: 886 -> 888
已結束: 26
被判入獄/更生中心: 5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508 -> 509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63
還押/拘留: 67 -> 66

2件新案件(2名被告): 2名可保釋

[1] 保釋 - 陳(27)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208灣仔 1把螺絲批、1個單指鐵蓮花、1把有套的行山刀
廷伸閱讀: 工人周日遊行被控管有「單指鐵蓮花」 官:似開瓶器多啲喎

[2] 保釋 - 林(27) -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1208銅鑼灣 1副護目鏡、1個防毒面具、1把鉗、1把扳手

16件舊案件(69名被告): 3名繼續還押;1名申請保釋獲批;65名繼續保釋

[1] 還押 - 羅(26) - 刑事毀壞 - #1013旺角 損壞一輛警車;之前涉及另一案件,要還押

[2-3] 還押 - 姚(23) -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管有攻擊性武器 - 涉及2件案件
#0914牛頭角 遭人扯頭套,涉嫌打向事主尹廣培;改控普通襲擊
#1013將軍澳 涉企圖點燃手中汽油彈

[4] 還押 - 劉(22)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3將軍澳 汽油彈

[5] 保釋(1名申請保釋獲批) - 2名被告(16-20) - 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4旺角
廷伸閱讀: 曾被警迫唱《願榮光歸警察》 16歲男生還柙近兩個月終獲准保釋

[6-8] 保釋 - 42名被告(16-41) - 暴動等 #0728上環

[9-11] 保釋 - 16名被告(18-42) - 暴動 #0831銅鑼灣
廷伸閱讀: 8.31被控暴動 陳虹秀保釋期間遭警濫捕 官提醒勿「掉以輕心」

[12] 保釋 - 容(19), 冼(26)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3荃灣 汽油彈

[13] 保釋 - 劉(45) - 襲警 #0907沙田 加控暴動

[14] 保釋 - 謝(42) - 暴動 #0907沙田

[15] 保釋 - 王(25)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3屯門 伸縮警棍

[16] 保釋 - 王(28) - 暴動 #1118油麻地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

#入稟
[1] 上訴庭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 《禁蒙面法》 正式失效
[2] 落選建制候選人 鄭強峰 入稟挑戰選舉結果

#犬隻
上訴得直 無罪釋放 - 麥潤森(36) - 有違公德罪 - 偷拍裙底被判囚14天

#未知
保釋 - 羅(20) - 刑事毁壞 #1208荃灣 把環保袋擲向警車;被告聲稱「心情唔好」才犯案,未有資料顯示和反修例示威有關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831 銅鑼灣衝突】被控暴動 獲判無罪  20 歲學生:感激旁聽師支持

【立場新聞】本身是 Youtuber 的男學生葉君誠(20歲)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參與暴動,今日在區域法院獲判無罪。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在庭外拍手歡呼,葉君誠與朋友慶祝和擁抱。

葉在庭外表示聽取裁決時一直在放空,得知無罪後呆滯,直到步出法院,朋友歡呼道賀才「有實感」。他並不擔心律政司會上訴,指諮詢律師意見後,認為律政司上訴基礎薄弱。

葉君誠指,希望其他背負罪行的示威者被告可以繼續堅持,因為自己一路亦是這樣走過,經歷了審訊延期、定期報到等,明白過程很辛苦。他亦感激旁聽師的支持,希望大家可以關心其他被捕人士。(全文

📌 裁決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309新聞 #0831銅鑼灣
【831 銅鑼灣】Youtuber 「誠誠」暴動罪名不成立 消息指律政司已提上訴

【立場新聞】20 歲學生、Youtuber 「誠誠」被控於前年 8 月 31 日在銅鑼灣參與暴動,經審訊後,本月9日於區域法院裁定他暴動罪名不成立。據了解,律政司一方已就相關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立場》正就事件向律政司查詢,尚待回覆。(全文

#20210315新聞 #0831銅鑼灣
被捕人士資訊部
【831 銅鑼灣】Youtuber 「誠誠」暴動罪名不成立 消息指律政司已提上訴 【立場新聞】20 歲學生、Youtuber 「誠誠」被控於前年 8 月 31 日在銅鑼灣參與暴動,經審訊後,本月9日於區域法院裁定他暴動罪名不成立。據了解,律政司一方已就相關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立場》正就事件向律政司查詢,尚待回覆。(全文) #20210315新聞 #0831銅鑼灣
律政司追擊8.31暴動案脫罪男生 確認已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蘋果日報】前年8.31市民自發到港島各區「行街」,及後演變為警民衝突,其中被16人事後被控暴動罪,早前各人先後受審,最後一名被告20歲男學生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發言人今證實,就法官姚勳智的無罪裁決,已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全文

#20210315新聞 #0831銅鑼灣
暴動罪脫遭上訴 陳虹秀被指不近示威人群 官質疑距離遠不代表沒參與集結

【獨立媒體】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8人,以及短租單位藏示威物品案6人,皆分別獲已離職的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及串謀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就兩案共13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其中9人已離港,僅餘4人應訊。高院上訴庭今(18日)繼續聆訊。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原審法官已裁定陳沒有與其他人集結在一起,亦與遙遠的示威人群沒有共同目的,惟法官質疑潘熙對「集結」理解過於狹窄,不能單憑物理距離便代表某人不是「集結」一份子。3名法官聽過各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將於6個月內頒下判詞,期間批准4名答辯人保釋條件由原本每周報到一次,改為每個月報到一次。

潘熙亦反對案件發還重審,指事發至今已4年,由於原審法官沈小民已離職,必定由另一名法官審理,將對答辯人陳虹秀造成不公。對此,律政司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反駁指,本案控罪嚴重,證據絕非薄弱,既然控方提出如此控罪,就必須透過司法程序處理。即使交由另一法官重新審理,也是基於新案例和原有證據去作裁決,絕不會造成不公。至於年代久遠、證人記憶模糊的問題,律政司則指所有控方證人需重新作供,反而對辯方有利。(全文

#20230118新聞 #0831銅鑼灣 #1001銅鑼灣
暴動罪脫遭律政司上訴須重審 陳虹秀將上訴至終審法院

【獨立媒體】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8人,獲已離港移民的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最後高院上訴庭撤銷陳虹秀及另3人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重審。4人今(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陳虹秀的大律師吳宗鑾透露,陳將會就高院的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她希望押後待上訴程序完成才審理本案。據悉陳已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其餘3名被告並不反對押後,控方則希望今日能夠排期審訊,最後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再訊,並指不會等待終院有裁決才為本案排期。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全文

#20230808新聞 #0831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