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4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4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旁聽人士戴《聖經》字句「公義」口罩被拒入庭 職員僅稱是法官指示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的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自今年3月提堂起還柙,她今(20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有旁聽人士戴着黃黑色口罩,上面寫有聖經《阿摩司書》字句如「唯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等,被保安及司法機構職員以法官指示為由拒絕進入法庭,並要求他更換口罩,才可以進入法庭,惟未有解釋其他原因。該旁聽人士不滿要求,並質疑:「如果你話我件衫、我條褲唔得,唔通我除咗佢呀?」。(全文

📌 庭上情況: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1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提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2017 年參與六四集會期間,被指在維園內恐嚇一名《東方日報》男記者,經審訊後獲裁定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定罪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法官陳慶偉早前聽罷雙方陳詞後,今(20日)頒布裁決,指雖然原審裁判官就事主有否受驚的事實裁斷有瑕疵,惟律政司未能證明裁判官的另一事實裁決出錯,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黎智英刑恐罪名不成立。

法官指,律政司須證明原審裁判官的兩個事實裁斷均出錯,才可上訴得直,兩裁斷分別為:一:黎智英有否作出威脅令事主X受傷;二:事主是否因此受驚。

律政司一方指,黎與警方錄影會面時曾指,「唔會諗到話真喺用黑社會搞佢或者嗰啲咩」,顯示「搞」的意思並不含糊及黎會找黑社會「搞」事主。法官指律政司將疑犯否認指控的言論視為犯罪招認的邏輯,令人難以理解,如相關說法獲接納,將令兩者之間的界線變得難以分辨及可以互換,影響深遠。而於本案中,相關威脅指針對「人身傷害」,由於裁判官不肯定事主事後向精神科醫生求診的原因,與黎的言論有關,故裁判官指黎的言論不構成人身傷害威脅的裁斷,難言有錯或不合理。

至於裁判官裁定事主沒有因黎的言論受驚,因他事後仍繼續拍攝黎等。法官則認為是法律上犯錯,因黎作為一名擁豐富資源的顯赫商人,重複向事主表示「我實搞你」及已拍攝對方相片等,一般人均有可能受驚。且黎曾兩次折返指罵事主,顯示黎的言論可能並非出於狂怒及煩躁。

法官最終指,雖然原審裁判官就事主是否受驚的裁決有瑕疵,惟律政司未能證明裁判官的另一事實裁決出錯,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 相關資料:高院上訴庭判案理由書(英文)

#20211220新聞 #其他案件 #20170604銅鑼灣
47 人案律師被控法院外阻差辦公開審 曾報警要求派督察到場 報案中心:請你同現場警員交涉

【立場新聞】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今年 3 月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丘姓辯方律師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表現不合作,拒絕出示身份證,並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丘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 20日)於西九龍法庭開審。截停被告的警長供稱,丘當日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後,致電報案中心要求警方派督察到場。庭上播放被告報警的對話錄音,惟警方報案中心職員稱,「得啦我話俾同事聽啦」,又叫被告與現場警員交涉。

警長2404王偉傑(音譯)今供稱,於今年3月1日軍裝執勤,並受命於西九龍法院外管制人群。當日下午3時半法院外有大班群眾聚集,警方遂於法院外設立封鎖區,並封鎖法院正門一帶。約於晚上9時半,王於近東京街西行線執勤。約半小時後,身穿深色西裝、結領、戴眼鏡的被告經東京街進入封鎖區,王立即上前叫停被告,表示此處為警察封鎖區,並問被告去向,但對方並無理會繼續前往車站方向。

辯方盤問指,被告已經清楚表明是律師,加上斯文裝扮、西裝骨骨; 王沒有任何合理理由懷疑被告說謊,王回答當時並未懷疑被告,他只是執行職務。辯方直問王有否懷疑被告可能畜意誤導警員,王回答只是要求對方證明其律師身分

辯方直指「你都相信佢係,問得佢攞律師證」,王回答「未必百分百相信佢係」;辯方續指,「睇到律師證都唔可以話百分百啦,如果為拗而坳」。王認為視所有穿西裝手持文件的人為律師,警方會難以執法。辯方反指若有女子喊非禮,警員是否需要證明對方事實上被非禮才執法,指「有啲嘢係睇表面嘅姐」。

辯方指出,被告報案時曾透露名字及律師證編號,甚至願意報案,反問王當刻是否相信被告是律師。王承認聽到被告名字,但聽不到其律師編號。辯方表示,阻撓律師或法律從業人士前往法庭處理職務,或構成藐視法庭。案件明續。(全文

#20211220新聞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
達明一派開騷 何桂藍獄中托友人獻花 黃耀明:唔好忘記每一位

【立場新聞】達明一派今(20 日)起舉行一連六場「達明一派 Replay Live 2021」演唱會,重新演繹逾 30 年前推出的唱片《我等着你回來》和《你還愛我嗎?》。演唱會一如以往,不乏回應社會時政的元素,包括惡搞「安心出行」等。黃耀明亦在台上透露,原本打算在表演時播放一些「回憶片段」,但片段被消失不能播放。對於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黃耀明斥有自稱「民主派」的候選人持反同取態,並表明希望香港「唔好清一色」。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告之一的何桂藍,以往是達明一派演唱會的常客,如今她正還押而未能現身。黃耀明亦在台上提及何桂藍,「舊年佢每一場都有嚟,今年佢嚟唔到,係我嘅朋友,亦都係大家嘅朋友,何桂藍」。他稱得悉何有托朋友代為獻花,希望大家「唔好忘記每一位」。(全文

#20211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