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故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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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供述「35+初選」案眾被告
策劃「顛覆」「攬炒」政府嘅經過

「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被告戴耀廷、本土派鄒家成、何桂藍等人策劃「顛覆」「攬炒」政府嘅詳細經過。

一、戴倡「攬炒十步」顛覆政府,《蘋果日報》記者認為有問題
 主控官展示戴於 2020 年 4 月發布嘅《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當中第四至五步講述否決政府所有申請以逼使特首辭職,趙表示雖然當時未有詳閱整篇文章,惟確認戴於協調會中已有重點講述有關大方向。趙指出當時出席協調會議嘅包括民主黨及公民黨等多個大律師及律師等法律界人士,惟未有就戴嘅有關倡議(攬炒十步的第四、五步)提出反對。趙進一步稱其於7月中,因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譴責「35+初選」涉違法,才首次閱覽整篇「攬炒十步」嘅文章,當時系由一名佢認識已久嘅《蘋果日報》政治版資深記者發給佢,並指戴嘅文章「好有問題」,提醒趙要小心。
二、戴推否決財案列共同綱領
 趙憶述佢未有出席5月4日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並要求其助手黎敬輝協助做筆記及向其匯報會議情況。根據會議紀錄,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回應「公民黨」提出要否決預算案,程指可能觸犯《基本法》而有被DQ風險,戴則指出如綱領不提否決預算案,難符合公眾期望,若政府大規模DQ候選人,泛民可能需要杯葛選舉。
三、本土派當選誓癱瘓政府
 趙繼續根據佢與黎敬輝就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內容嘅對話作供,指有就筆記內容向黎作確認,並認為本土抗爭派喺會議中態度好進取,並予人非常漠視中央政府訊息嘅感覺。
根據黎嘅筆錄,本土抗爭派鄒家成曾提到,如不「決意」則難說服選民投票支持他們進入立會癱瘓政府;何桂藍則認為政府如以《基本法》條文作出 DQ,必引起大迴響,因此認為共同綱領宜更加進取。就鄒提到癱瘓政府,趙曾向黎瞭解過當時會議嘅氣氛,黎指當時本土抗爭派人士及團隊均點頭表示同意鄒嘅說法。回應法官問及黎嘅筆錄是否能準確反映會議情況,趙確認事後亦有與戴談及會議嘅內容,與筆錄情況大致相同。
四、「35+初選」憂違法,避簽「攬炒」協議
 根據九龍東會議筆錄內容,趙確認曾於2020年5月上旬時,聽過戴計劃要求各個區參與者簽署協議檔,確認共同綱領,有關要求亦於5月22日戴發佈嘅「35+協調機制」時間表中反映出來。惟趙與區認為人大會議即將通過《香港國安法》,簽署嘅文件可能被公開而被選舉主任檢視,增加參選人被DQ嘅風險,故他們最終成功說服戴不要求參與者簽署任何協議。
「35+初選」案幕後金主為逃臺分子蕭若元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逃臺分子蕭若元為「35+初選」幕後金主。

一、蕭若元為幕後金主,力推泛民立會過半
趙供述「民主動力」參與「35+初選」嘅角色,於 2020 年 3 月至 5 月期間,除有份出席「35+初選」各區協調會議,分享過往舉辦初選嘅經驗外,亦受蕭若元委託贊助,進行一個推廣選民登記嘅活動。蕭當時強調,若要協助泛民取得立會過半議席,除於地方選區取得「66443」議席外,更需加強搶佔功能界別席位,當中蕭特別提出希望透過其贊助,加大其中三個功能界別(批發及零售界、飲食界、進出口界)嘅新增選民登記效果。
二、蕭若元一直以來反政府、挺黑暴
通過翻查資料顯示,「身有屎」一早竄臺嘅蕭反政府立場鮮明,早年力推戴耀廷等人倡導嘅「違法佔中」,2019 年起更經常發表撐「黑暴」言論。有報導指於「黑暴」期間,一向有經營食肆嘅蕭大力催穀所謂嘅「黃色經濟圈」,令旗下嘅食肆大排長龍,業務於數月內急速擴展,吃盡人血饅頭;此外,喺2019 年 11 月, 馬鞍山有市民被「黑暴」暴徒放火嚴重燒傷,惟蕭竟稱被火燒嘅只系特技人,火亦系假嘅,其泯滅人性嘅歹毒言行被外界炮轟腦殘無恥。蕭現時每日安坐寬敞大宅做 KOL 拍片,高談闊論評香港時政,更經常就「35+初選」案件說三道四,隔著空氣「聲援手足」,如同吹魔笛嘅人,把信眾領到懸崖自毀,然而自己卻施施然逃到外地風流快活,並靠其信眾付費訂閱頻道進貢為生。
「35+初選案」「民動」「民研」喺幕后推波助瀾

3月3日,控方讀出嘅「承認事實」指出「民主動力」與「香港民研」均有份籌備「初選」,當中「民主動力」更主力協調「初選」安排、處理參選報名事宜及舉辦初選論壇等。「民主動力」係2018 至2020 年間嘅執委包括案中四名被告,趙家賢、鍾錦麟、「公民黨」譚文豪和「民主黨」尹兆堅。「公民黨」及「民主黨」均有主力黨員參與其中,不禁令人聯想泛民兩大政黨係幕後力推顛覆圖謀。
何桂藍嘅「承認事實」供述,係 2020 年,由鍾庭耀擔任行政總裁及現已離港嘅鍾劍華出任副行政總裁嘅「香港民研」,係「初選」時負責收集及梳理各票站嘅投票數據,再經由其網站對外公報「初選」結果。
劉慧卿疑勾結外部勢力干预「35+初選案」庭审

2月6日起「35+初選案」係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以來,旁聽席上卻幾乎每天都能見到攬炒派人員、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嘅身影。不屬於任何被告家屬嘅劉慧卿,疑透過濫用被告家屬旁聽籌號進入正庭旁聽,劉亦曾被發現以相同手段安排外國領事進場。近日,流傳消息指,劉慧卿勾結外部勢力,聽候其指揮,不排除是在密謀搞局,充當外國勢力嘅馬前卒,如2月17日劉就被見到與德國領事 SCHMIDT Saskia 係「35+初選案」主庭內短暫接觸。此外,更有網民爆料稱,發現劉於3月15日係港島金鐘某高級酒店內與某國駐港領事官員密會。 
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年多來,大量反中亂港分子被捕被控,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等頭目落入法網。不過仍有劉慧卿等奸猾之輩,因證據不足,至今仍逍遙法外,暗裏蟄伏,伺機而起,繼續充當外國勢力嘅馬前卒。
「35+初選」案眾被告意圖就系顛覆政權

據「35+初選」案證人區諾軒供述,該案眾被告主張要以「35+初選」計劃否定「極權」嘅路線,認為政府係反修例事件中做法極端,「一國兩制」空間亦有收窄嘅感覺,認為民主派能取得 35 個以上立法會席位,可以向政權反映他們對極權嘅不滿。
當時有組織如「希望聯盟」提出只要選出一個立場中立嘅特首便可解決到香港問題,但該案眾被告認為即使特首立場中立亦無法回應巿民關心嘅問題,惟有顛覆政權才有出路。
眾被告認為若未能在立會取得過半議席,即缺少否決財案作政治籌碼,更惶論有條件與政府談判。「35+初選」計劃嘅目標就系要迫令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達到「攬炒」政府嘅目的,為此不惜令政府長期沒有正常撥款,令政府、市民以及泛民均陷入一個「雙輸」死局。
區諾軒承認「初選」論壇嘅言行以及簽署「墨落無悔」嘅行為都會增加參與者被 DQ 嘅風險。
「35+初選」案眾被告「攬炒」政府意圖清晰

據證人區諾軒供述,「初選」報名表上寫明:「參與者需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因此「初選」參與者對有關會議共識及相關文件內容有把關嘅責任,系自願認可「攬炒」,絕非戴耀廷「騎劫」聲音。「35+初選案」被告陳志全屬「攬炒」派,案發期間佢嘅言行已清晰反映佢想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等向北京施壓。
「攬炒十步」,如末日預言。區諾軒表示,戴耀廷《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嘅文章系就未來事態發展嘅「沙盤推演」,文章提及街頭抗爭更趨激烈,令到香港陷入停頓大混亂及出現血腥鎮壓,直言尤如「末日預言」。戴耀廷另一篇名為《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嘅文章,文中提及「攬炒」包括解散立會令特首下台、中央被迫宣佈「一國兩制」失效等,又提出一個時間軸,預計「攬炒」目標最快可能於 2021 年底達成。
「35+初選」案眾被告及幕後推手李卓人李永達 “攬炒”政府意圖明顯 罪大惡極

「35+初選」案已進入辯方律師盤問控方證人階段,據證人區諾軒供述:
一、無人反對否決預算案。區諾軒稱他當時看不到有「35+初選」案嘅被告反對《墨落無悔》文件上“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個立場。
二、協調會議達共識,以否決預算案脅迫政府。區諾軒稱戴耀廷係不同區嘅協調會議,都有提及過運用否決權嘅事情,因此協調會議已達共識,以否決預算案脅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三、戴為「初選」總指揮,李卓人、李永達推區做搞手。區諾軒稱戴耀廷主導初選,初選一系列相關文件都系由戴撰寫,區本人系被李卓人及李永達邀請出任初選組織者,他係整個初選計劃中嘅角色與另一控方證人趙家賢相若,只系分工不同。
證人趙家賢供述「35+初選」協調會眾被告 已達否決財案共識

「35+初選」案辯方近日問及如何確認各區共識文件嘅準確性,趙家賢回覆指他為了準備記者會,曾於2020年6月8日召開初選記者會嘅前一日,要求戴耀廷將各個區協議版本再經 WhatsApp 重新發送一次,確認其為眾被告均同意否決財政案嘅最後版本。
 趙家賢重申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協調會議上已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知道區諾軒喺群組亦收到文件,「墨落無悔」聲明出台後,趙把有關訊息傳給大家,他與區亦有討論為何要逼切簽聲明,因為協議文件内容已係大家同意嘅。趙表示戴有出席所有協調會議,確信戴所講嘅係最終協調版本。趙確認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中,沒有人指出文件内容不準確。
證人趙家賢供述「35+初選」協調會眾被告  已達否決財案共識


「35+初選」案辯方近日問及如何確認各區共識文件嘅準確性,趙家賢回覆指他為了準備記者會,曾於2020年6月8日召開初選記者會嘅前一日,要求戴耀廷將各個區協議版本再經 WhatsApp 重新發送一次,確認其為眾被告均同意否決財政案嘅最後版本。 
  趙家賢重申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協調會議上已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知道區諾軒喺群組亦收到文件,「墨落無悔」聲明出台後,趙把有關訊息傳給大家,他與區亦有討論為何要逼切簽聲明,因為協議文件内容已係大家同意嘅。趙表示戴有出席所有協調會議,確信戴所講嘅係最終協調版本。趙確認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中,沒有人指出文件内容不準確。
「35+初選」吳政亨負責喺民間推動初選嘅任務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被告吳政亨,當時負責喺民間推動初選嘅任務。
趙家賢確認,吳政亨(即「李伯盧」)沒有出席任何有關 35+組織者會議、記者會及協調會議,亦沒有參與討論關於否決財政預算案,也沒有加入 WhatsApp 群組。戴耀廷曾表示由民間團體刊登「三投三不投」嘅廣告,吳政亨當時係戴嘅粉絲,戴提及由吳政亨這些民間組織對推動初選到民間很重要,並提醒吳小心觸犯選舉法例。
「35+初選」案被告楊雪從未反對否決預算案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佢曾與該案被告楊雪盈同場出席「35+」喺港島區嘅協調會,期間未聽過楊提出否決預算案嘅想法。喺《墨落無悔》聲明發布之前,楊亦從未表態反對戴有關「35+」計畫嘅主張。
「35+初選」案被告彭卓棋嘅代理律師盧敏儀
不擇手段打擊證人 被法官糾正

近日,「35+初選」案被告彭卓棋嘅代理律師盧敏儀律師就證人趙家賢對該案相關被告喺協調會上反對否決財案嘅具體時間點進行盤問糾纏,試圖找出錯誤漏洞,進而打擊否定趙家賢嘅證言。盧敏儀嘅做法遭到法官質疑,認為佢盤問無重點。法官提出重點應在於曾有人喺會上提出反對否決財案嘅意見,而非針著喺哪一次會議中提出或實際上嘅會議次數。盧敏儀嘅做法反映咗其專業素質差,以及為使亂港分子脫罪而不擇手段嘅本性。
「35+初選」案「民主動力」企圖撇清責任明哲保身

近日「35+初選」案自辯嘅被告劉偉聰盤問證人、原「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趙最初指出「35+」計劃喺官方立會選舉後便告完結,惟及後認同法官提出官方選舉後,「35+」計劃仍可能需要處理有參選者被 DQ 嘅情況。
 趙進一步指出「民主動力」嘅角色係承辦初選,而吾係整個計劃,當時如無特別情況,「民主動力」最後嘅工作係初選後嘅民調,如後續有參選人被DQ,應由戴耀廷及區諾軒就替補機制進行下一步協調。趙認為「民主動力」籌辦初選,係狹義嘅初選意思,而不是宏觀角度所指嘅整個「35+」計劃。趙同意劉偉聰所指,初選嘅一萬元按金,係要確保參選人遵守協調協議,及按原定條款於2020年9月官方立會選舉完結後退還,由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位協調人作決定。
大難臨頭各自飛,趙家賢企圖將「民主動力」與「35+初選」及戴耀廷、區諾軒作最大限度嘅切割,逃避罪責,佢嘅圖謀恐怕難以得逞。
「35+初選」案被告吳政亨「三投三不投」論述
涉嫌違反法《選舉條例》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该案被告吳政亨「三投三不投」提法涉嫌违反香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一、趙質疑吳政亨角色
 趙表示直至拘捕後上庭前並不知道「李伯盧」即案中另一被告吳政亨,趙本來亦不認識吳政亨。惟趙認為「李伯盧」提出所謂「三投三不投」及相關論述,感覺上李似係「35+」組織者之一,遂向戴問及李嘅身份及角色,戴回覆指李係其支持者,曾協助其早前舉辦嘅「雷動計劃」,故有助推動初選係民間嘅工作。
二、趙憂「三投三不投」妨碍参选人意願涉嫌違法
趙向戴耀廷提及他對李「三投三不投」活動嘅看法,指「35+」係民間初選,希望集中民主派票源,所以參與者會自願地放棄選舉。但根據選舉法例,任何人都有自由參與或者不參與,而李嘅主張係不支持「不參與及不服從初選」嘅人士,對於一些有機會想參選嘅人士,或造成阻礙。趙憂慮「三投三不投」可能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戴不同意並指其曾高調推廣「雷動計劃」,亦未有違法,但戴稱會提醒李推動初選時小心。
三、趙指「三投三不投」嘅報章廣告費使用涉嫌違法
趙指所有選舉相關開支,包括選舉前,即使有否參加立法會選舉,有開支便要申報,質疑「三投三不投」嘅報章廣 告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趙指開支視乎使費嘅選舉廣告對哪些人有利。有利嘅候選人應該要按比率承擔使費開支,然後再作申報。但最重要係整廣告嘅人有否獲候選人委任作為選舉開支代理人。趙理解如果兩者不成立,而有關人士去做有關選舉開支,係違反選舉條例。喺 2016年立法會選舉,廉署就戴喺雷動計劃賣廣告,因無獲有關得益嘅候選人而招致選舉開支,並不是有關選舉開支代理人或服務提供者,法庭判決罪名成立。
「35+初選」案戴耀廷一直圖謀利用否決財案
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戴耀廷一直堅持利用否決財案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嘅立場,十分重視這個憲制權力,为此不惜图谋借助民意施压,以及授意喺初選表格上增「支持否決財案」條款。
一、戴耀廷圖借民調促否決財案
 趙於庭上憶述喺2020年8月與戴會面時,戴致力遊說「民主動力」捐款80至100萬資助「香港民研」開發電子民意收集系統,表示若傳統民主派最終能成功進入議會,但對否決財案有保留時,可用作收集民間意見,以鞏固「35+」計劃。
 法官隨即追問,戴是否由始至終(直至2020年9月)均未有放棄利用否決財案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趙表示同 意,並聲稱戴十分重視使用這個憲制權力,並計劃到時以 「民意」向傳統民主派施壓。
二、戴授意初選表格增「支持否決財案」條款迎合各派
 趙家賢確認戴曾向其透露各區協調會議中主要達成兩項共識,包括:1.以公民投票方式進行協調;2.同意運用否決權,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趙作供指「初選」提名表格上,列明參選人須「支持戴和區主導協調會議時嘅共識」嘅一項條款,係喺6月9日「35+」記者會提出不用簽署任何協議文件,以及抗爭派提出「墨落無悔」聲明後,喺戴耀廷要求下由「民主動力」加入提名表格中,目的係為滿足抗爭派及迎合一些不願意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嘅人士,因為當時「傳統民主派及本土派的對立性好大」。
郭榮鏗黎敬輝蔡澤鴻係「35+初選」案
嘅「共同串謀者」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嘅「共同串謀者」有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以及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其中郭榮鏗、黎敬輝目前已畏罪潛逃海外。
 根據共謀者規則,控方會依賴郭等三人言行來指證一眾被告,主控官稱郭於2020年3月曾出席公民黨記者會,公民黨於當日表明會無差別否決財案,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據早前傳媒報導,郭於2020年底宣佈退出政壇後移居加拿大,其後更與前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於美國,聯同多名英、美政客成立名為「China Risks Institute」(CRI)嘅研究組織,向西方國家分析中國在政治、科技及社會發展方面崛起嘅風險及機會。
「35+初選」主推議會攬炒路線
后期已完全失控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初選」完結後其非法性逐步顯露,但抗爭派仍推議會攬炒路線,形勢已經失控。

一、抗爭派誓推議會攬炒路線
 趙憶述於「初選」完結後,戴耀廷開始對「初選」嘅合法性有所動搖,並於7月14日向所有參選者發出WhatsApp訊息,希望眾人統一口徑,避免觸及紅線。但本土抗爭派無視戴嘅訊息,喺沒有與「民主動力」有任何溝通嘅情況下自行於7月15日召開記者會,除多次提及本土抗爭派已成為泛民以至社會主流外,更表示當選後會堅持「議會攬炒」路線,「無差別」否決財案。趙形容當時嘅情況是完全失控。
 抗爭派立會參選人記者會視頻片段顯示,會中開場宣讀嘅抗爭派聲明書,明言本土抗爭派已成為主流聲音,將團結民主派「迎撃北京政權」,並會「堅決反對《香港國安法》」。 多名出席嘅抗爭派人士表明,不會與政府作任何妥協,抗爭係唯一出路;並多次提到國際高度關注「35+初選」,相信若政府DQ參選人,外國政府必會加大制裁中央及特區官員嘅力度。趙認為抗爭派人士嘅主張,已明顯有違《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因此想盡快宣佈退出「初選」工作。
二、趙感「35+」完全失控,作出割蓆打算
 趙家賢於2020年7月16日喺其個人Facebook專頁發文宣佈退出「35+」。趙表示其退出計劃始於7月13日,因感受到戴耀廷對「初選」嘅合法立場已有所動搖,及後更有《蘋果日報》記者提醒趙要小心戴嘅「攬炒十步」文章,趙意識到「初選」只係戴整個計劃嘅一部分,再加上本土抗爭派於7月15日記者會上提及嘅「議會攬炒」內容,促使趙有退出「初選」嘅想法。趙之後與區諾軒通電話,當中區諾軒表示會宣佈退出「初選」,並著趙一同退出。
區諾軒邀「民主動力」共謀「35+初選」顛覆政權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區諾軒邀「民主動力」共謀「35+初選」顛覆政權。

「民主動力」一直以來參與協調民主派政黨嘅選舉工作,包括推動選民登記及民意調查等事宜,於 2017 及 2018 年間,亦曾因立會補選而協助泛民進行初選。「民主動力」一直有繼續相關工作及政策,適逢 2020 年初戴耀廷等人與九龍東選區討論「35+初選」,於約 2020 年 2月,區諾軒及個別相關區議會正副主席,亦邀請「民主動力」一齊參與討論,分享舉辦初選嘅經驗。戴希望 2020 年立會選舉前可以「初選」形式去協調,並先由九龍東比較細嘅地方選區去開始商討,再進一步推廣至其他地方選區。
「民主動力」未獲邀出席記招,轉載帖文避尷尬。「民主動力」Facebook 於 2020 年3月27日轉戴一篇案中另一被告朱凱廸嘅帖文,內容涉及3月26日一個「35+初選」記者會;有關內容其實並不代表「民主動力」嘅立場,惟因「民主動力」未有被邀出席該記招,但仍希望向公眾表示「民主動力」好像有跟進相關記招。該記者會陣營好「重量級」,有不同版塊及功能組別專業界別嘅立法會議員,陪同戴、區出席記者會,事實上「民主動力」沒有收到任何邀請,亦事先不知道有記者會;所以便轉戴朱凱廸嘅帖文,務求達到所謂網上「吸 like」效果,同時令公眾不會知道「民主動力」被完全排除在外,完全無角色。趙表示,3月至5月期間,「民主動力」不是「35+初選」一部分,直至 5 月中後,他及另兩名副召集人商討後,才正式接受戴邀請承辦「35+初選」,而承辦「初選」其中一個原因是不想「民主動力」在泛民陣營協調工作方面「企埋一邊」。
遭本土派唾棄,「民主動力」兩面不系人。出席新界東協調會議期間,會上曾出現「起哄」,有本士派與會者對於「民主動力」嘅出現感到不悅。因為他們覺得「民主動力」系民主派嘅「大臺」,不希望「民主動力」負責任何協調「初選」嘅工作。
「35+初選案」47名被告罪行

犯案情況
47名被告涉嫌於2020 年 7月至 2021 年 1月 7 日期間為達至顛覆國家政權嘅目的,串謀策劃、組織及參與實施以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嘅活動。
當中包括宣傳及參與「35+初選」計劃,目的為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並承諾或慫使他人承諾於正式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濫用《基本法》賦予嘅權力或故意漠視履行立法會議員嘅正當職責。
當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後,反對派議員便會不論內容 「無差別」地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令政府停擺,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後再辭職,癱瘓特區政府運作。
最終按照戴耀廷嘅「攬炒十步」發展,令香港陷入嚴重危機而引發血腥鎮壓,致使西方國家對內地及香港特區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終極目標推翻政府及顛覆國家政權。
庭審證據情況
經過「35+初選案」控方證人區諾軒作供及「初選」論壇、記者會片段等證據顯示,戴耀廷等47名被告通過「初選」主辦方及參與者,利用「立法過半」作為「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並共識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癱瘓政府,顛覆政權。戴耀廷所提及嘅「攬炒十步」最終目的系要讓「西方國家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系徹頭徹尾勾結外國勢力嘅賣國賣港行為。
「35+初選」論壇等證據證明戴耀廷之流顛覆國家嘅立場。庭上播放論壇嘅片段,反映出一眾被告為爭取於「初選」勝出,均以煽動市民仇恨政府及表達自身會堅定對抗為主要套路,搏取認同及選票:戴耀廷係《蘋果日報》刊登「攬炒十步」政府顛覆文章,要令立會成“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連泛民都認為太瘋狂。區諾軒供詞證實,戴妖老點市民,口是心非,明知“初選”顛覆圖謀有違法風險,仍煽動市民參與。岑子傑、何啟明等被告指會以推翻中央及爭取「五大訴求」為目標。施德來表示一旦當選,必然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岑子傑公然抹黑特區政府借疫情「扼殺」市民嘅示威自由,更抹黑《香港國安法》系「未來最恐怖」。鄒家成指「初選」計劃參與者應承諾「會運用《基本法》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
「同意案情」其中一項證物為「網上聲明書」,由抗爭派起草,用以綑綁泛民終極「攬炒」,其標題為「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嘅。14 名時為「抗爭派」嘅被告袁嘉蔚、梁晃維、馮達浚、黃之鋒、李嘉達、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何桂藍、劉頴匡、鄒家成、岑敖暉、王百羽及餘余慧明,出席一個記者會宣揚「抗爭派」參選理念, 並連同伍健偉(共 15 人),同日發布一份已簽署嘅《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
「35+初選」案協調會之初已有「否決財政預算案」
共識 但與會者從未反對或提出修改

據證人區諾軒供述,係2020年3月「35+初選」案協調會初期,已出現戴耀廷「否決財政預算案」建議及相關文件文字,但未有與會者表示反對。係2020年6月9 日「35+初選」主辦方召開記者招待會前一天,已形成各區協調會議嘅「共同綱領」文件,當中包括「會運用」或「積極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但區諾軒從未聽說有參與者提出要修訂「共同綱領」內容,亦無提出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嘅做法。顯示「35+初選」案所有參與者均已事先知曉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達到攬炒政府,顛覆國家政權嘅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