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防控政策 #澳门 #Macao 【澳门自12月20日零时起调整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634/A/SS/2022号公告,由2022年12月20日零时起,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调整如下: 一、取消有关中国内地风险区的规定; 二、所有来澳人士(包括澳门居民和非澳门居民)的核酸检测要求: (一) 由中国内地(除广东省珠海市外)直接来澳,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来澳人士,于登机、登船…
#防控政策 #澳门 #Macao
【12月23日零时起由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人士取消健康码“红码”及核酸检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疫情和防控政策的调整,自2022年12月23日零时起,调整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的防疫措施如下:
1.维持登机、登船或登车来澳时须持有合要求的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规定;
2.取消入境后的以下措施:落地核酸检测、澳门健康码为“红码”及入境翌日起计第3天接受核酸检测。
3.入境后澳门健康码为“黄码”,接受自我健康管理,并自入境翌日起计连续5天,每天进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检测并将结果上载至澳门健康码。 第5天上载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澳门健康码转为“绿码”。
倘上述过程中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澳门健康码转为“红码”,须采取感染者居家隔离措施。 有关入境后可在任何时候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但直至入境翌日起计第9天零时前不能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之措施维持不变。 (澳门特区政府)
【12月23日零时起由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人士取消健康码“红码”及核酸检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疫情和防控政策的调整,自2022年12月23日零时起,调整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的防疫措施如下:
1.维持登机、登船或登车来澳时须持有合要求的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规定;
2.取消入境后的以下措施:落地核酸检测、澳门健康码为“红码”及入境翌日起计第3天接受核酸检测。
3.入境后澳门健康码为“黄码”,接受自我健康管理,并自入境翌日起计连续5天,每天进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检测并将结果上载至澳门健康码。 第5天上载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澳门健康码转为“绿码”。
倘上述过程中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澳门健康码转为“红码”,须采取感染者居家隔离措施。 有关入境后可在任何时候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但直至入境翌日起计第9天零时前不能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之措施维持不变。 (澳门特区政府)
#防控政策 #全国 #CN #香港 #Hongkong #澳门 #Macao
【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端检测
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
自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二、入境检疫
不再对自香港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对自澳门入境人员的检疫措施维持不变。
三、内地与港澳客运航班
恢复在香港、澳门国际机场转机/过境进入内地服务。取消对香港、澳门来往内地航班客座率限制,逐步有序增加航班数量。简化机场入境航班处置流程,提高机场运行效率。加强重点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设。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
四、签注办理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香港签注。
五、口岸运行
逐步有序全面恢复内地与香港、澳门陆路口岸客运和水路客运,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六、出入境旅游
根据香港、澳门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3年1月5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微信公众平台)
【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端检测
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
自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二、入境检疫
不再对自香港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对自澳门入境人员的检疫措施维持不变。
三、内地与港澳客运航班
恢复在香港、澳门国际机场转机/过境进入内地服务。取消对香港、澳门来往内地航班客座率限制,逐步有序增加航班数量。简化机场入境航班处置流程,提高机场运行效率。加强重点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设。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
四、签注办理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香港签注。
五、口岸运行
逐步有序全面恢复内地与香港、澳门陆路口岸客运和水路客运,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六、出入境旅游
根据香港、澳门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3年1月5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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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政策 #韩国 #SouthKorea #한국 #中国 #CN 【韩要求自华入境人员抵韩前后接受新冠检测】 韩国国务总理韩悳洙30日宣布针对自华入境人员的最新检疫措施,将要求所有从中国入境的人员在入境前后接受新冠检测。 韩悳洙当天在中央政府首尔办公楼主持召开防疫会议时表示,鉴于中国新冠疫情蔓延,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不可避免地收紧部分防疫措施。 据介绍,所有自华入境人员须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PCR检测),或在行前24小时进行抗原检测,阴性者方可登机,抵韩后1天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同时,韩…
#防控政策 #韩国 #SouthKorea #한국 #中国 #CN #香港 #Hongkong #澳门 #Macao
【自港澳入韩者今起须提供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韩国最新防疫规定,自中国港澳地区入韩人员7日起须提供入境前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据韩国中央防疫对策本部7日消息,自港澳入韩人员须提供行前48小时内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或行前24小时内医院开具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与此同时,登机时须在检疫信息输入系统(Q-CODE)上填入在韩住址和联系方式。
但自港澳入境人员不必在抵韩后接受核酸检测,仅在入境检疫过程被筛查出的有症状人员接受检测,若结果呈阳性,需要进行隔离。上月入韩人员中,来自香港的确诊病例为6例,没有来自澳门的确诊病例。(韩联社)
【自港澳入韩者今起须提供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韩国最新防疫规定,自中国港澳地区入韩人员7日起须提供入境前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据韩国中央防疫对策本部7日消息,自港澳入韩人员须提供行前48小时内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或行前24小时内医院开具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与此同时,登机时须在检疫信息输入系统(Q-CODE)上填入在韩住址和联系方式。
但自港澳入境人员不必在抵韩后接受核酸检测,仅在入境检疫过程被筛查出的有症状人员接受检测,若结果呈阳性,需要进行隔离。上月入韩人员中,来自香港的确诊病例为6例,没有来自澳门的确诊病例。(韩联社)
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防控政策 #全国 #CN #香港 #Hongkong #澳门 #Macao 【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端检测 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
#防控政策 #全国 #CN #香港 #Hongkong #澳门 #Macao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二、远端检测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三、入境检疫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顺畅,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做到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应开尽开,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水路、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
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二、远端检测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三、入境检疫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顺畅,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做到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应开尽开,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水路、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
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防控政策 #澳门 #Macao
【澳门疫情持续平稳 明(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措施】
本澳近2个月来疫情持续平稳,参考世界各地防控经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明(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若进入医疗机构、长者和康复院舍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务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机和乘客,则仍须继续佩戴口罩;其他室内场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实体根据当时的疫情、场所或交通工具内的空气流通情况、人员数量和密度、活动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自行评估及决定是否要求进入场所或乘搭该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应以适当方式公布或通知。
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托儿所和非高等教育机构出现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现流行高峰期时,主办单位或主管实体应要求进入有关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而当个人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样症状时亦应佩戴口罩;至于3岁或以下婴幼儿进入任何场所可不必佩戴口罩。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若新冠疫情出现变化,会按实际情况再度调整室内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居民日常外出时建议应备有口罩,以便有需要时佩戴,并在家中储备至少可供2周使用的口罩,以备紧急之用;此外,若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状应自行进行快速抗原检测或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建议进行抗原检测后在抗原检测申报平台申报结果,一方面能记录自身感染状况,亦协助当局精确地监测本澳疫情。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长者和慢性基础病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早期症状可能不严重,但有机会在数日后病情恶化,故应及时就医。为减少感染风险,居民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接种新冠疫苗并接种加强剂;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按规定戴好口罩,勤洗手;
3、确保睡眠充足,饮食均衡,勤做运动;
4、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着口鼻,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和尽快洗手; 没有纸巾时应用肘部掩着口鼻,而不应用手掌掩着口鼻;
5、保持空气流通及良好的环境卫生;
6、长者和患有慢性基础病等免疫力较低人士,避免在人多挤迫的地方逗留,若有需要应佩戴口罩;
7、有发热、咳嗽等病征,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和留在家中休息。
欲了解详情可参阅抗疫专页内的《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 有关佩戴口罩的要求》,连结: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TckTMeHVHD0V0YW29P7RA/ch。(澳门特区政府)
【澳门疫情持续平稳 明(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措施】
本澳近2个月来疫情持续平稳,参考世界各地防控经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明(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若进入医疗机构、长者和康复院舍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务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机和乘客,则仍须继续佩戴口罩;其他室内场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实体根据当时的疫情、场所或交通工具内的空气流通情况、人员数量和密度、活动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自行评估及决定是否要求进入场所或乘搭该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应以适当方式公布或通知。
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托儿所和非高等教育机构出现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现流行高峰期时,主办单位或主管实体应要求进入有关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而当个人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样症状时亦应佩戴口罩;至于3岁或以下婴幼儿进入任何场所可不必佩戴口罩。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若新冠疫情出现变化,会按实际情况再度调整室内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居民日常外出时建议应备有口罩,以便有需要时佩戴,并在家中储备至少可供2周使用的口罩,以备紧急之用;此外,若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状应自行进行快速抗原检测或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建议进行抗原检测后在抗原检测申报平台申报结果,一方面能记录自身感染状况,亦协助当局精确地监测本澳疫情。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长者和慢性基础病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早期症状可能不严重,但有机会在数日后病情恶化,故应及时就医。为减少感染风险,居民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接种新冠疫苗并接种加强剂;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按规定戴好口罩,勤洗手;
3、确保睡眠充足,饮食均衡,勤做运动;
4、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着口鼻,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和尽快洗手; 没有纸巾时应用肘部掩着口鼻,而不应用手掌掩着口鼻;
5、保持空气流通及良好的环境卫生;
6、长者和患有慢性基础病等免疫力较低人士,避免在人多挤迫的地方逗留,若有需要应佩戴口罩;
7、有发热、咳嗽等病征,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和留在家中休息。
欲了解详情可参阅抗疫专页内的《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 有关佩戴口罩的要求》,连结: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TckTMeHVHD0V0YW29P7RA/ch。(澳门特区政府)
#防控政策 #澳门 #Macao
【「澳门健康码」系统将自3月27日起停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澳门自3月14日起已取消有香港旅居史人士在离境前往内地时须出示澳门健康码的要求,故此,「澳门健康码」系统将自3月27日起停用,但暂不下架,主页设有「系统停用」文字提示,并保留常规(自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申报及查询平台连结。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在「澳门健康码」系统停用后,会全面清除所有「澳门健康码」个人资料、「澳门健康码」申报纪录、「澳门健康码」应用程式注册资料、居民曾上传的行程纪录、场所码纪录等数据。
另外,居民仍可透过下面连结申报快速抗原检测结果或查询核酸结果,也可直接在「澳门健康码」主页上点选连结进入(https://app.ssm.gov.mo/generalrat);此外,在平台内点选「查询14天内最近一次的核酸记录」输入相关个人资料及验证码后即可查阅核酸结果。而新冠疫苗资讯则仍可透过一户通「我的健康」内的个人医疗记录查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澳门健康码」系统将自3月27日起停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澳门自3月14日起已取消有香港旅居史人士在离境前往内地时须出示澳门健康码的要求,故此,「澳门健康码」系统将自3月27日起停用,但暂不下架,主页设有「系统停用」文字提示,并保留常规(自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申报及查询平台连结。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在「澳门健康码」系统停用后,会全面清除所有「澳门健康码」个人资料、「澳门健康码」申报纪录、「澳门健康码」应用程式注册资料、居民曾上传的行程纪录、场所码纪录等数据。
另外,居民仍可透过下面连结申报快速抗原检测结果或查询核酸结果,也可直接在「澳门健康码」主页上点选连结进入(https://app.ssm.gov.mo/generalrat);此外,在平台内点选「查询14天内最近一次的核酸记录」输入相关个人资料及验证码后即可查阅核酸结果。而新冠疫苗资讯则仍可透过一户通「我的健康」内的个人医疗记录查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防控政策 #澳门 #Macao
【4月29日零时起调整有台湾地区或外国旅居史人士 由本澳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检测证明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4月29日零时起调整有台湾地区或外国旅居史人士由本澳前往中国内地时的检疫要求,具体如下:
有7日内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旅居史的3岁以上人士,首次经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上述人士以下检疫要求维持不变:
以到达本澳翌日起计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仍须经人工专道离境,不可经车道离境(驾驶者除外);
在本澳直接转机(没有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的乘客,须在乘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在澳门国际机场转机时出示相应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或核酸检测)。航空公司或机场管理当局须负责该项措施的实施;
经澳门国际机场、码头离境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须出示登机证、船票;
所有3岁及以下人士,及所有可出示有效的机组人员专用证件的人士,均可豁免离境或转机时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的检疫要求。
申报快速抗原检测结果或查询核酸结果可透过此连结进行;此外,在平台内点选“查询14天内最近一次的核酸记录”输入相关个人资料及验证码后即可查阅核酸结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4月29日零时起调整有台湾地区或外国旅居史人士 由本澳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检测证明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4月29日零时起调整有台湾地区或外国旅居史人士由本澳前往中国内地时的检疫要求,具体如下:
有7日内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旅居史的3岁以上人士,首次经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上述人士以下检疫要求维持不变:
以到达本澳翌日起计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仍须经人工专道离境,不可经车道离境(驾驶者除外);
在本澳直接转机(没有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的乘客,须在乘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在澳门国际机场转机时出示相应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或核酸检测)。航空公司或机场管理当局须负责该项措施的实施;
经澳门国际机场、码头离境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须出示登机证、船票;
所有3岁及以下人士,及所有可出示有效的机组人员专用证件的人士,均可豁免离境或转机时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的检疫要求。
申报快速抗原检测结果或查询核酸结果可透过此连结进行;此外,在平台内点选“查询14天内最近一次的核酸记录”输入相关个人资料及验证码后即可查阅核酸结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