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青年彭裕謙去年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在庭上選擇以英語自辯,最終發現案中證物疑點,終獲判無罪,隨後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償合共52萬元,指控方刻意在提出證據時,未有提供兩份對辯方有利的警員口供。律政司早前申請剔除案件,案件昨日(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聆案官將剔除案件的爭議押後至10月3日審理,律政司則需付2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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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裕謙 #律政司 #區域法院 #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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