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居民星期日遊行反對區內填海和興建厭惡性設施,警方要求參加者戴號碼牌、用膠帶圍住遊行隊伍;有份發起遊行的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今早在商台《晴朗》指,對於警方要求他自己無法接受,覺得極度侮辱,「學陶傑話齋好似畀人圈養的豬」,但他尊重居民意見所以繼續舉辦。
陳展浚在訪問中指,曾七次和警方開會,警方不斷遊說他們不要遊行,改為辦搞集會,原本提出過類似旅行團貼貼紙識別參與者,但後來又要求掛號碼牌,又要求審視每一條橫額。
陳展浚又指,居民對於警方要求反應負面,有不少居民因為覺得被侮辱,只是沿路觀察而不參加,他又指最終接受警方的條款,除了讓居民表達訴求,亦是突顯荒謬,是「行為藝術」,「話畀全世界聽香港就係咁。」他又透露警方要求主辦方「管理」在場傳媒,若有記者「過咗界」,就會要求中止遊行。
報導:@r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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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駅 #將軍澳 #禁蒙面法 #掛頸卡牌 #言論自由 #遊行權利 #遊行 #消失的民主自由 #假自由 #頸牌 #遊街示眾 #號碼牌
陳展浚在訪問中指,曾七次和警方開會,警方不斷遊說他們不要遊行,改為辦搞集會,原本提出過類似旅行團貼貼紙識別參與者,但後來又要求掛號碼牌,又要求審視每一條橫額。
陳展浚又指,居民對於警方要求反應負面,有不少居民因為覺得被侮辱,只是沿路觀察而不參加,他又指最終接受警方的條款,除了讓居民表達訴求,亦是突顯荒謬,是「行為藝術」,「話畀全世界聽香港就係咁。」他又透露警方要求主辦方「管理」在場傳媒,若有記者「過咗界」,就會要求中止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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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新香港的遊行】
上星期天將軍澳反填海遊行,是香港近幾年第一次獲警方批准的遊行
警方要求遊行參加者戴頸牌,在索帶封鎖線內遊行,人數不能多於100 人,傳媒亦不得出入封鎖線採訪。
那一天下著雨,有文字記者訪問了將軍澳居民林先生,一位70歲的伯伯,他不知道如何領取頸牌,於是一直遠遠跟著遊行隊伍走到終點。
在今天批評遊行安排也可能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林伯伯沒有一句責難,只哽咽道說出老香港人的感受
由於文字報道聽不到林伯伯的聲音,在此簡單剪輯成片
感謝多位文字記者現場拍攝的片段
Source: IG @keep.roll.hk
#都會駅 #將軍澳 #禁蒙面法 #遊行 #消失的民主自由 #假自由 #頸牌 #遊街示眾 #號碼牌 #video
上星期天將軍澳反填海遊行,是香港近幾年第一次獲警方批准的遊行
警方要求遊行參加者戴頸牌,在索帶封鎖線內遊行,人數不能多於100 人,傳媒亦不得出入封鎖線採訪。
那一天下著雨,有文字記者訪問了將軍澳居民林先生,一位70歲的伯伯,他不知道如何領取頸牌,於是一直遠遠跟著遊行隊伍走到終點。
在今天批評遊行安排也可能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林伯伯沒有一句責難,只哽咽道說出老香港人的感受
由於文字報道聽不到林伯伯的聲音,在此簡單剪輯成片
感謝多位文字記者現場拍攝的片段
Source: IG @keep.roll.hk
#都會駅 #將軍澳 #禁蒙面法 #遊行 #消失的民主自由 #假自由 #頸牌 #遊街示眾 #號碼牌 #video
男子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囚3年 遭律政司覆核成功加監一年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LeEZ14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鄭國泉 #深水埗 #禁蒙面法 #法治笑話 #殺人放火藍絲帶 #欲加之罪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LeEZ14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鄭國泉 #深水埗 #禁蒙面法 #法治笑話 #殺人放火藍絲帶 #欲加之罪
律政司就5人暴動罪脫上訴得直 排期明年重審
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的「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中,3男2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發還處理,4日在區院提訊。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
被告依次為一名案發時15歲的林姓學生、李安翹(17歲)、蘇雅賢(20歲)、謝兆雄(22歲)和陳樂燊(25歲)。5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於2021年12月裁定5人暴動罪不成立,各人另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分別判入更生中心、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星期監禁。
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控方則表示反對。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故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在區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至於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則定於明年3月10日進行,法庭將於同日就另外兩人重啟案情,作出裁定。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料需3天,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
高官提到,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須盡快處理案件,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但無奈要明年處理。5人續准保釋。 #大紀元
#律政司 #暴動罪 #禁蒙面法 #發還重審
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的「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中,3男2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發還處理,4日在區院提訊。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
被告依次為一名案發時15歲的林姓學生、李安翹(17歲)、蘇雅賢(20歲)、謝兆雄(22歲)和陳樂燊(25歲)。5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於2021年12月裁定5人暴動罪不成立,各人另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分別判入更生中心、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星期監禁。
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控方則表示反對。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故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在區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至於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則定於明年3月10日進行,法庭將於同日就另外兩人重啟案情,作出裁定。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料需3天,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
高官提到,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須盡快處理案件,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但無奈要明年處理。5人續准保釋。 #大紀元
#律政司 #暴動罪 #禁蒙面法 #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