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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解禁口罩令但保留《禁蒙面法
市民憂日後因防疫戴口罩會誤墮法網

香港從周三(3月1日)開始,取消已生效近3年的「口罩令」,任何人在室內外和公共交通工具內,都不需要強制配戴口罩。但當局可通過行政指令,要求到醫院和老人院舍等的人士要戴口罩,保障高危人群。

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香港疫情已受控,冬季流感的高峰期已過,現時是撤銷「口罩令」的適當時間,讓香港復常,全力拼經濟。至於會否同步取消在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間,針對示威者蒙面隱藏身份而設的《禁止蒙面規例》,又稱《禁蒙面法》,李家超表示「暫不處理」。

市民曹太太對本台表示,疫情3年,她一家沒有人感染肺炎,深信戴口罩能防病毒傳播,但因為有《禁蒙面法》,對想繼續戴口罩防疫的她來說,有點無所適從,一家人因為繼續戴口罩與否有過討論,不知會否因為戴口罩而誤墮法網。曹太太表示,覺得政府決策前欠缺長遠規劃,沒有考慮市民生活的影響和擔憂,要市民自行承擔可能出現的風險。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表示,《禁蒙面法》是2019年,港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針對當時的遊行集會而設,任何人在沒有合理辯解下,使用蒙面物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因為法律賦予前線警員,能作決定誰人有違法嫌疑,但執法準則欠透明,立法時已引發很大的爭議。他擔心,當局保留此法是另有目的,比「尋釁滋事罪」更離譜。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前議員許智峯表示,港府的做法,反映管治只考慮政治需要的態度,又說,《禁蒙面法》是當年加劇警民衝突的導火線,港府要保留此法,等同不想化解2019年對社會造成的傷痕,也想保留打壓市民的政治工具。許智峯相信,港府也有機會想把《禁蒙面法》永久化,希望在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前,不會出現真空期,作為長期打壓市民表達訴求和警方濫權的工具。

#口罩令 #禁蒙面法 #遊行集會 #反送中運動 #港共落地獄 #賣港賊冚家亡 #禍港正苦 #垃圾港共 #美麗新香港 #行穩致遠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除罩先
Let’s Remove all barriers

Artist IG @stellasoart
#口罩 #口罩令 #禁蒙面法 #除罩見
都2023了,戴與不戴都仲有得嘈?!
Art by IG @ah_to_hk

#口罩 #口罩令 #禁蒙面法 #除罩見
#美麗新香港 人治社會可以無限加監

獨媒報導: https://bit.ly/42tHVPb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申請,3月2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上訴庭認為本案應以6年半為起點,認罪扣減至囚4年半,即被告須加刑一年一個月。被告得悉結果後低頭沉思,表現失望。

#禁蒙面法 #深水埗 #鄭國泉 #法治笑話 #法治之刀 #律政司 #覆核 #法治淪喪 #殺人放火藍絲帶 #欲加之罪
將軍澳居民星期日遊行反對區內填海和興建厭惡性設施,警方要求參加者戴號碼牌、用膠帶圍住遊行隊伍;有份發起遊行的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今早在商台《晴朗》指,對於警方要求他自己無法接受,覺得極度侮辱,「學陶傑話齋好似畀人圈養的豬」,但他尊重居民意見所以繼續舉辦。

陳展浚在訪問中指,曾七次和警方開會,警方不斷遊說他們不要遊行,改為辦搞集會,原本提出過類似旅行團貼貼紙識別參與者,但後來又要求掛號碼牌,又要求審視每一條橫額。

陳展浚又指,居民對於警方要求反應負面,有不少居民因為覺得被侮辱,只是沿路觀察而不參加,他又指最終接受警方的條款,除了讓居民表達訴求,亦是突顯荒謬,是「行為藝術」,「話畀全世界聽香港就係咁。」他又透露警方要求主辦方「管理」在場傳媒,若有記者「過咗界」,就會要求中止遊行。

報導:@reNews
www.patreon.com/reNews

#都會駅 #將軍澳 #禁蒙面法 #掛頸卡牌 #言論自由 #遊行權利 #遊行 #消失的民主自由 #假自由 #頸牌 #遊街示眾 #號碼牌
呢啲唔係叫做「示威」,係「示弱」。
大家唔應該稱之為「遊行」,可以叫做「遊街示眾」。

#都會駅 #將軍澳 #禁蒙面法 #掛頸卡牌 #言論自由 #遊行權利 #遊行 #消失的民主自由 #假自由 #頸牌 #遊街示眾 #號碼牌

Art by IG @oneaguy | twitter @hkguy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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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新香港的遊行】

上星期天將軍澳反填海遊行,是香港近幾年第一次獲警方批准的遊行

警方要求遊行參加者戴頸牌,在索帶封鎖線內遊行,人數不能多於100 人,傳媒亦不得出入封鎖線採訪。

那一天下著雨,有文字記者訪問了將軍澳居民林先生,一位70歲的伯伯,他不知道如何領取頸牌,於是一直遠遠跟著遊行隊伍走到終點。
在今天批評遊行安排也可能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林伯伯沒有一句責難,只哽咽道說出老香港人的感受

由於文字報道聽不到林伯伯的聲音,在此簡單剪輯成片

感謝多位文字記者現場拍攝的片段
Source: IG @keep.roll.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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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囚3年 遭律政司覆核成功加監一年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LeEZ14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鄭國泉 #深水埗 #禁蒙面法 #法治笑話 #殺人放火藍絲帶 #欲加之罪
律政司就5人暴動罪脫上訴得直 排期明年重審

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的「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中,3男2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發還處理,4日在區院提訊。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

被告依次為一名案發時15歲的林姓學生、李安翹(17歲)、蘇雅賢(20歲)、謝兆雄(22歲)和陳樂燊(25歲)。5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於2021年12月裁定5人暴動罪不成立,各人另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分別判入更生中心、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星期監禁。

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控方則表示反對。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故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在區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至於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則定於明年3月10日進行,法庭將於同日就另外兩人重啟案情,作出裁定。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料需3天,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

高官提到,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須盡快處理案件,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但無奈要明年處理。5人續准保釋。 #大紀元

#律政司 #暴動罪 #禁蒙面法 #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