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 @hk_fight_for_freedom__
致法官閣下:
首先表明,我無意以這封求情信來博取法官閣下的憐憫。
在還柙期間,感化官向我索取背景報告時,我坦言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亦沒有說話要向法官閣下求情,因為我並不認同法例本身,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的地方。簡單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判決。
在某部分人眼中,示威者「犯法就係犯法,就係要負責」,有些人亦可能認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的,是徒勞無功的。但我認為,權威並不代表正確。
首先,香港現時的法律,並非由人民共同認可,社會並沒有空間討論現行法律合理與否。其次,暴動條例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不清,以便政權靈活解釋和操控。2019年後暴動案件急升,法庭時而重新詮譯暴動定義,令更多行為被列為「法律不認可的行為」,從而令更多人入罪,令政權得以打壓異見者。
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而法庭也不是一個彰顯公義的地方。這裏只會流於表面地關注社會秩序,並不會著眼社會撕裂的根本原因。
當政治案件的刑罰日益加重,有些被告會選擇認罪或向法官求情,以減輕刑期,但或許並不代表他們認同現行法律具有道德正當性。法官閣下可能會指出,若不滿閣下裁決,大可以申請上訴。然而,本人已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再高級的法庭亦不見得會聆聽異見者的聲音。
我只是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我的不滿。如果法庭聽畢本人以上的言論,認為可以用重判形式令本人從而後悔及反省,那便悉隨尊便。
#中大保衛戰 #認罪 #求情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致法官閣下:
首先表明,我無意以這封求情信來博取法官閣下的憐憫。
在還柙期間,感化官向我索取背景報告時,我坦言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亦沒有說話要向法官閣下求情,因為我並不認同法例本身,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的地方。簡單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判決。
在某部分人眼中,示威者「犯法就係犯法,就係要負責」,有些人亦可能認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的,是徒勞無功的。但我認為,權威並不代表正確。
首先,香港現時的法律,並非由人民共同認可,社會並沒有空間討論現行法律合理與否。其次,暴動條例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不清,以便政權靈活解釋和操控。2019年後暴動案件急升,法庭時而重新詮譯暴動定義,令更多行為被列為「法律不認可的行為」,從而令更多人入罪,令政權得以打壓異見者。
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而法庭也不是一個彰顯公義的地方。這裏只會流於表面地關注社會秩序,並不會著眼社會撕裂的根本原因。
當政治案件的刑罰日益加重,有些被告會選擇認罪或向法官求情,以減輕刑期,但或許並不代表他們認同現行法律具有道德正當性。法官閣下可能會指出,若不滿閣下裁決,大可以申請上訴。然而,本人已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再高級的法庭亦不見得會聆聽異見者的聲音。
我只是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我的不滿。如果法庭聽畢本人以上的言論,認為可以用重判形式令本人從而後悔及反省,那便悉隨尊便。
#中大保衛戰 #認罪 #求情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 11.11黎明行動中大暴動案 五名中大生罪成 判囚 4年9個月至4月11個月
11.11黎明行動中大暴動案,五被告依次為劉晉旭(23歲)、符凱晴(23歲)、高梓斌(23歲)、陳歷釋(20歲),及許貽顓(23歲)。五人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違反《禁蒙面法》。符凱晴及許貽顓再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符凱晴在求情信中表示香港的法庭再不是彰顯公義的地方,對自己行為並無後悔,亦不再相信法治。
✍️#符凱晴求情信 :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
法官閣下:
首先表明,我無意以這封求情信來博取法官閣下的憐憫。
我索取背景報告時,我坦言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亦沒有說話要向法官閣下求情,因為我並不認同法例本身,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的地方。簡單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判決。
在某部分人眼中,示威者「犯法就係犯法,就係要負責」,有些人亦可能認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是徒勞無功的。但我認為,權威並不代表正確。
首先,香港現時的法律,並非由人民共同認可,社會並沒有空間討論現行法律合理與否。其次,暴動條例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不清,以便政權靈活解釋和操控。2019年後暴動案件急升,法庭時而重新詮譯暴動定義,令更多行為被列為「法律不認可的行為」,從而令更多人入罪,令政權得以打壓異見者。
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而法庭也不是一個彰顯公義的地方。這裏只會流於表面地關注社會秩序,並不會著眼社會撕裂的根本原因。
當政治案件的刑罰日益加重,有些被告會選擇認罪或向法官求情,以減輕刑期,但或許並不代表他們認同現行法律具有道德正當性。法官閣下可能會指出,若不滿閣下裁決,大可以申請上訴。然而,本人已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再高級的法庭亦不見得會聆聽異見者的聲音。
我只是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我的不滿。如果法庭聽畢本人以上的言論,認為可以用重判形式令本人從而後悔及反省,那便悉隨尊便。
IG @hk_feature
採訪 / 陳萃屏 @chan.suiping
#中大保衛戰 #認罪 #求情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法治喪屍
11.11黎明行動中大暴動案,五被告依次為劉晉旭(23歲)、符凱晴(23歲)、高梓斌(23歲)、陳歷釋(20歲),及許貽顓(23歲)。五人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違反《禁蒙面法》。符凱晴及許貽顓再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符凱晴在求情信中表示香港的法庭再不是彰顯公義的地方,對自己行為並無後悔,亦不再相信法治。
✍️#符凱晴求情信 :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
法官閣下:
首先表明,我無意以這封求情信來博取法官閣下的憐憫。
我索取背景報告時,我坦言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亦沒有說話要向法官閣下求情,因為我並不認同法例本身,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的地方。簡單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判決。
在某部分人眼中,示威者「犯法就係犯法,就係要負責」,有些人亦可能認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是徒勞無功的。但我認為,權威並不代表正確。
首先,香港現時的法律,並非由人民共同認可,社會並沒有空間討論現行法律合理與否。其次,暴動條例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不清,以便政權靈活解釋和操控。2019年後暴動案件急升,法庭時而重新詮譯暴動定義,令更多行為被列為「法律不認可的行為」,從而令更多人入罪,令政權得以打壓異見者。
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而法庭也不是一個彰顯公義的地方。這裏只會流於表面地關注社會秩序,並不會著眼社會撕裂的根本原因。
當政治案件的刑罰日益加重,有些被告會選擇認罪或向法官求情,以減輕刑期,但或許並不代表他們認同現行法律具有道德正當性。法官閣下可能會指出,若不滿閣下裁決,大可以申請上訴。然而,本人已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再高級的法庭亦不見得會聆聽異見者的聲音。
我只是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我的不滿。如果法庭聽畢本人以上的言論,認為可以用重判形式令本人從而後悔及反省,那便悉隨尊便。
IG @hk_feature
採訪 / 陳萃屏 @chan.suiping
#中大保衛戰 #認罪 #求情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法治喪屍
莫小姐是退休人士,她坦言自兩、三年前開始關心案件,自己在 2014 年期間對「佔中」並無好感,因為上班交通受影響,「後尾越來越知多啲,就嚟支持佢哋,呢單案開審第一日就已經有嚟。」47人案開審至今,她不時旁聽。上一批被告求情,她試過7 時許來到,未能進入正庭,心有不忿,今次睡不足一小時,乘搭 4 時 15 分的通宵巴士,才排到較前位置,一再強調很討厭「排隊黨」。
自言「半退休」的李先生,早上 7 時左右來到法院外排隊,邊睇書邊輪候。李先生形容現在仍然在旁聽的人為「無被人拉嗰啲都喺度」,他指一指頭頂寫有「Peth」字眼的鴨嘴帽,表示用僅有資源送了兩個兒子到澳洲讀書,自己則選擇在港:「就算唔嚟(旁聽)都難受,喺香港咪做其他嘢,幫到手就幫,晏晝我都去候鳥(支援在囚者組織)。」李先生形容感受很無奈,覺得有些人浮想聯編,穿件怎樣的衫、讀一本怎樣的書都可以不斷聯想。他最後表示,旁聽不辛苦,「someone has to do the job, like you.」
#47人案 #求情 #新界東 #何桂藍 #陳志全 #鄒家成 #林卓廷 #劉頴匡 #楊岳橋 #范國威 #呂智恆 #林景楠
集誌社報導 linktr.ee/the_collectivehk
自言「半退休」的李先生,早上 7 時左右來到法院外排隊,邊睇書邊輪候。李先生形容現在仍然在旁聽的人為「無被人拉嗰啲都喺度」,他指一指頭頂寫有「Peth」字眼的鴨嘴帽,表示用僅有資源送了兩個兒子到澳洲讀書,自己則選擇在港:「就算唔嚟(旁聽)都難受,喺香港咪做其他嘢,幫到手就幫,晏晝我都去候鳥(支援在囚者組織)。」李先生形容感受很無奈,覺得有些人浮想聯編,穿件怎樣的衫、讀一本怎樣的書都可以不斷聯想。他最後表示,旁聽不辛苦,「someone has to do the job, like you.」
#47人案 #求情 #新界東 #何桂藍 #陳志全 #鄒家成 #林卓廷 #劉頴匡 #楊岳橋 #范國威 #呂智恆 #林景楠
集誌社報導 linktr.ee/the_collectiv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