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 #德國 是著名 #PoliceState 。#希特拉 上台後,他控制的國會通過法案,讓他作為元首可以委任公務員和法官,令相信威瑪共和民主體制、三權分立的「舊德國人」,被譏笑為孤陋寡聞。1942年,希特拉委任資深納粹黨員Otto Thierack為司法部長,他上台後進一步整頓法官... #委任法官 #法治已死
Source: https://twitter.com/simonshen_glos/status/12755911196953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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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法把你囚禁於集中營, 將自己從中釋放的鑰匙就在你手上。」
納粹德國奧斯威辛集中營 (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 生還者伊迪絲·爾格博士 (Dr Edith Eger) 這樣說。
她的母親被軍官和奧斯威辛集中營的醫生約瑟夫·門格勒(人稱「死亡天使」)送到毒氣室殺死。當晚,她被迫跟門格勒醫生跳舞,得到麵包作為酬勞。受盡羞辱之時,她回憶起母親臨終前對她說過:「我們雖然不知道自己的下場,但請不要忘記:沒有人能夠左右你的思想。」
「雖然我只得十六歲,但我卻體會到真正的囚犯並不是我,而是他們(納粹黨軍人)。」
「如若你有任何感受,請發洩出來。我們無法克服所有事情,要正面面對你的感受。」
「除非你讓自己受人影響,否則只有你能決定自己的感受。」
全文: https://is.gd/F5qaAS
#納粹 #集中營 #生還者 #video #心靈雞湯 #香港人加油 #撐下去 #暴政必亡 #ENGLISH
納粹德國奧斯威辛集中營 (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 生還者伊迪絲·爾格博士 (Dr Edith Eger) 這樣說。
她的母親被軍官和奧斯威辛集中營的醫生約瑟夫·門格勒(人稱「死亡天使」)送到毒氣室殺死。當晚,她被迫跟門格勒醫生跳舞,得到麵包作為酬勞。受盡羞辱之時,她回憶起母親臨終前對她說過:「我們雖然不知道自己的下場,但請不要忘記:沒有人能夠左右你的思想。」
「雖然我只得十六歲,但我卻體會到真正的囚犯並不是我,而是他們(納粹黨軍人)。」
「如若你有任何感受,請發洩出來。我們無法克服所有事情,要正面面對你的感受。」
「除非你讓自己受人影響,否則只有你能決定自己的感受。」
全文: https://is.gd/F5qaAS
#納粹 #集中營 #生還者 #video #心靈雞湯 #香港人加油 #撐下去 #暴政必亡 #ENGLISH
#書生百用 @makeinterestingreading
全文請看 : patreon.com/posts/51912567
今日 47 初選案再次提堂,值得再次回顧:
今日書生忽然想起歷史上臭名遠播的人物:羅蘭德·弗萊斯勒( Roland Freisler) 。咁岩,佢又係一名指定法官。
現代專政獨裁政府都會用「法律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其中現代歷史上最出名的法院莫過於納粹時期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納粹黨執政之前,本來德國司法尚算獨立,就好似舊香港時期,仍然仲有「無罪推定」、仲有「上訴機制」、法官仲係普遍祟尚自由主義傳統、亦係獨立委任等等。
但希特拉上台後,政府不斷向司法界施壓,例如清算猶太法官和異見律師,將他們趕出法院。希特拉亦「委派」民間納粹份子不斷侮辱及攻擊堅持捍衛憲法秩序的正常法官,甚至揚言會殺死他們。
1934 年,當希特拉發現法官已完全對他新政府奴顏卑膝時,他決定直接繞過憲法框架,設置了一個獨立運作的特別法庭,就係歷史臭名遠揚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
歷史何其相似。
人民法院專門審判叛國罪、辱罵納粹黨等政治罪名;而所謂「判國罪」,意指「反對民族社會主義的任何形式」,包括組織罷工、派發反對納粹的傳單。
人民法院亦允許警察任意逮捕、審判程序完全背離早前的正常訴訟程序,譬如陪審團和辯護律師均由官方挑選,而且審理法官由「元首指定」。
羅蘭德 (Roland Freisler) 就係人民法院最「著名」的院長,以殘暴成性著名。他經常公然侮辱被告,例如稱呼刺殺希特拉的陸軍元帥為「豬樣的狗」,當對方說自己不是時,他續說「哪你覺得自己適合放進哪一個動物分類?」。羅蘭德在任僅三年,判罰死刑率高達 90 % ,判死了超過 5000 人。
****
今日回顧歷史,我們又看到什麼?
由《國安法》通過前,到執行至今,我們的法官做了什麼?
被控國安法的數十名被告還押至今,有些更「未審先坐」近一年。
#司法獨立 #47人初選案 #蘇惠德 #納粹 #指定法官 #人民法院 #國安法 #歷史何其相似
全文請看 : patreon.com/posts/51912567
今日 47 初選案再次提堂,值得再次回顧:
今日書生忽然想起歷史上臭名遠播的人物:羅蘭德·弗萊斯勒( Roland Freisler) 。咁岩,佢又係一名指定法官。
現代專政獨裁政府都會用「法律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其中現代歷史上最出名的法院莫過於納粹時期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納粹黨執政之前,本來德國司法尚算獨立,就好似舊香港時期,仍然仲有「無罪推定」、仲有「上訴機制」、法官仲係普遍祟尚自由主義傳統、亦係獨立委任等等。
但希特拉上台後,政府不斷向司法界施壓,例如清算猶太法官和異見律師,將他們趕出法院。希特拉亦「委派」民間納粹份子不斷侮辱及攻擊堅持捍衛憲法秩序的正常法官,甚至揚言會殺死他們。
1934 年,當希特拉發現法官已完全對他新政府奴顏卑膝時,他決定直接繞過憲法框架,設置了一個獨立運作的特別法庭,就係歷史臭名遠揚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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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其相似。
人民法院專門審判叛國罪、辱罵納粹黨等政治罪名;而所謂「判國罪」,意指「反對民族社會主義的任何形式」,包括組織罷工、派發反對納粹的傳單。
人民法院亦允許警察任意逮捕、審判程序完全背離早前的正常訴訟程序,譬如陪審團和辯護律師均由官方挑選,而且審理法官由「元首指定」。
羅蘭德 (Roland Freisler) 就係人民法院最「著名」的院長,以殘暴成性著名。他經常公然侮辱被告,例如稱呼刺殺希特拉的陸軍元帥為「豬樣的狗」,當對方說自己不是時,他續說「哪你覺得自己適合放進哪一個動物分類?」。羅蘭德在任僅三年,判罰死刑率高達 90 % ,判死了超過 5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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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回顧歷史,我們又看到什麼?
由《國安法》通過前,到執行至今,我們的法官做了什麼?
被控國安法的數十名被告還押至今,有些更「未審先坐」近一年。
#司法獨立 #47人初選案 #蘇惠德 #納粹 #指定法官 #人民法院 #國安法 #歷史何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