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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立法會案,拖延多年後宣判,王宗堯暴動罪成,3月16日判刑
#王宗堯 #七一立法會案

Credit to @reNews www.patreon.com/reNews
七一闖入立法會案,早前已認罪的前港大學生會會長 #孫曉嵐,今日親自陳情:「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嘅追求。」她的陳情多次被法官李志豪打斷,指法庭不是表達政治的平台,最終終止孫曉嵐的陳情。

孫曉嵐指,作為一個個熱愛香港的人,投身反修例倡議「係一件自然而義不容辭嘅事」,所有關心人權發展,有獨立理性思考的人,在這些價值面臨嚴峻挑戰時會挺身而出,她一關心時事,希望憑知識帶黎社會改變,「盡己所能,力守社會珍視嘅核心價值。」

她認為香港人在反修例運動展現的是明確爭取政治改革的決心,她認罪是因為「了解到法律條文嘅字面含義」,即使她當日無暴力行為,無損壞任何死物,她是干犯了「定義寬鬆嘅暴動罪」,但在係罪權眼中她真正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暴動罪 #七一立法會案
#王宗堯 #七一立法會案 #求情信

法官閣下,

我的名字是王宗堯。

首先我想感謝你在這次審訊之中,你對我地每一位上犯人欄嘅作供都非常用心地聆聽。
在2019年9月30日被捕,當時我40歲。之後,我的人生,相信同好多不同嘅香港人一樣,停頓了下來。

40歲之前嘅我一直將表演/演戲視爲終生事業。

好多人話,戲劇係可以反映生活,係可以同社會,同時代連結在一起。戲劇亦都係可以幫助大家對話,戲劇亦都可以安撫大家嘅心靈。

在演戲上面,我遇過很多無私地願意教導年輕人嘅前輩,我遇過翁靜晶,曾江,廖啓智,吳孟達等……

係佢地嘅身上我學識咗「學做戲先學做人」
要專業之餘更時常懷著謙卑同助人嘅心。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我一直都視佢爲我嘅一個終身嘅課題,希望可以用我嘅作品去演活同接觸更加多不同人嘅心靈。

然後,40歲當天之後,我已經被迫離開我這個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

這五年間我好努力地為留下來的自己增值,我同太太最近亦都開始了我們的小食店,希望可以帶多一點開心嘅氣氛俾到社會大衆。

我很感激在最困難嘅時候遇上咗我嘅太太,得到佢同家人對我嘅包容,陪伴同理解,在這五年間亦為我擔驚受怕,替我分憂,同埋面對未來要受到刑責嘅種種不確定性。

面對父母年紀開始漸大,自己亦擔心自己在身邊不能好好照顧佢地。自覺愧對了他們栽培同養育之恩。

然而,我爸爸,我地同讀嘅英華書院,都同樣地用「篤信善行」去鼓勵我。

要常懷善心。
要樂於助人。

我相信,無論這次的刑期有多重,在負上這次社會責任之後,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我亦相信同盼望,
在大家一同努力之下
香港,
會走得更好,
會走得更遠。

再次感謝法官大人聽取我嘅求情。

第八被告
王宗堯
謹啟
年輕爸爸留守會議廳暴動罪成 開審前出家視入獄為修行
#七一立法會案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2019年7月1日晚,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有4人堅持留守,已離開的示威者及後折返會議廳,高呼「一齊走、一齊走」口號,將留守者抬走。其中一名留守者,當晚在會議廳內接受訪問,稱上一代經歷文革後來港,爭取到有尊嚴的生活。因此他作為一子一女之父,為了孩子不想輕易放棄。

那一夜被抬走之後,他知道自己終須承擔後果,曾經有人聯絡稱可安排離港,他一一拒絕,「我會睇唔起自己」。

半年後,他被控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及後加控暴動罪。7.1 立會暴動案每次提堂,焦點大多落於同案其他被告身上。直至案件開審,庭上證供和片段披露,當日這名年輕爸爸,亦是被告之一,受審後暴動罪成,判囚6年8個月。

#立法會 #暴動罪 #吳志勇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2019年反修例示威中逾3萬人參與包圍立法會,約300人闖入大樓,當中有12名被告日前均被判暴動罪成並判囚4年半至6年10月。

引起爭議的是,王宗堯、孫曉嵐、何俊諺和沈鏡樂在案中均被認為參與程度低,不涉及暴力或破壞,但法官認為指「像他那樣的人」短暫留下,已能作出鼓勵、激起士氣,令暴動持續,因應各人認罪時間及其他求情因素,分別判囚6年2個月至55個月15天,與嚴重犯案者相若。

外界一般認為今次判刑「過重」,本台記者翻查民主地區的類似案例,如台灣10年前的「台灣太陽花學運」(又或「318立法院案」),涉及數以十萬人參與佔領最高的立法院,台灣司法機構依照煽動罪、妨害公務等多項罪名,起訴是次學運主要策劃及參與者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22名學生和社運人士,但台北地方法院首度採用「公民不服從」概念的7大要點,判決所有被告無罪,成為台灣司法史上首例,及後在檢控方上訴獲駁回,維持原判,事件被指彰顯民主及公民權利的伸張。

而值得留意是,事件中警方對示威者和記者「執法過當」和過份武力獲重視,約20人向北巿警局提告後,獲賠償逾140萬台幣(折合約35萬港幣)。相反,香港在反修例示威中的警暴問題,一直沒人因而遭到問責。

再參考3年前的「美國國會山莊騷亂」,暴力情況較為嚴重,釀5人死亡。目前事件約1300人被捕及起訴,涉嫌罪名從非法侵入(trespassing)輕罪,到煽動叛亂(seditious conspiracy)重罪不等。綜合美國多間媒體報道,目前案中700多人被定罪,但大部分參與程度低、不涉及襲擊的被告,量刑起點低於標準,約半數輕判,刑期平均為48天,惟大多數獲假釋、在家監禁、社區改造及罰款等。

#七一立法會案 #佔領立法會 #太陽花學運 #佔領國會山莊 #暴動罪
#王宗堯 #鄒家成 #劉頴匡 #孫曉嵐 #吳志勇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台灣人當年為了反對兩岸貿易協議,違法達義佔領議會,最終令協議不能通過,當時佔領議會嘅人最後無罪釋放,原因係因為人民有行使[公民不服從]嘅權利。

台灣人能夠獲得勝利,是因為那裡是台灣。

幾年後香港人為了反送中也佔領了議會,但結果卻是截然不同......

公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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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立法會案 #佔領立法會 #太陽花學運 #台灣 #暴動罪 #王宗堯 #鄒家成 #劉頴匡 #孫曉嵐 #吳志勇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根據《法庭線》反修例暴動數據統計,7.1 立會案是繼 7.21 元朗白衣人案、11.18 理大突圍案,第三案有被告判囚 6 年以上,亦是最多被告量刑起點定於 7 年。究竟法官是按照甚麼原則量刑?部分被告不涉暴力行為,為何刑期都達到 6 年以上?

#暴動罪 #七一立法會案 #量刑起點 #量刑原則 #衝擊立法會 #佔領立法會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Both protest movements involved activists occupying government buildings. But…
香港及台灣的示威活動也牽涉示威者闖入立法大樓,可是…

Were the causes behind the protests thoroughly, freely and openly examined by their society?
Were the activists given a fair trial?
社會有沒有公開的、公平的及自由地探討示威的來龍去脈?
示威者有沒有得到公平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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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立法會案 #佔領立法會 #太陽花學運 #台灣 #暴動罪 #王宗堯 #鄒家成 #劉頴匡 #孫曉嵐 #吳志勇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