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因社運被捕還押逾500日 男子今認罪將送高院判刑 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 // #異媒體
一名29歲男子被控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件經過超過10次的提訊,被告今(07.12.2020)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繼續還押候以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判刑。男子還押至今已逾16個月,即500多日。
男子被控於去年7月19日在荃灣一工廠大廈單位內,非法及惡意製造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TATP屬於烈性炸藥,製作材料容易取得;唯敏感度極高,稍微摩擦便可能被引爆。
男子初被「以非法管有爆炸品罪」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控方及後改控「非法及惡意管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現時將交付高院判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b),控罪最高刑罰為判處監禁20年。
#還押候判 #法治已死 #毋忘手足 #荃灣 #爆炸品
一名29歲男子被控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件經過超過10次的提訊,被告今(07.12.2020)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繼續還押候以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判刑。男子還押至今已逾16個月,即500多日。
男子被控於去年7月19日在荃灣一工廠大廈單位內,非法及惡意製造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TATP屬於烈性炸藥,製作材料容易取得;唯敏感度極高,稍微摩擦便可能被引爆。
男子初被「以非法管有爆炸品罪」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控方及後改控「非法及惡意管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現時將交付高院判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b),控罪最高刑罰為判處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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