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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47 初選案再次提堂,值得再次回顧:

今日書生忽然想起歷史上臭名遠播的人物:羅蘭德·弗萊斯勒( Roland Freisler) 。咁岩,佢又係一名指定法官。

現代專政獨裁政府都會用「法律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其中現代歷史上最出名的法院莫過於納粹時期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納粹黨執政之前,本來德國司法尚算獨立,就好似舊香港時期,仍然仲有「無罪推定」、仲有「上訴機制」、法官仲係普遍祟尚自由主義傳統、亦係獨立委任等等。

但希特拉上台後,政府不斷向司法界施壓,例如清算猶太法官和異見律師,將他們趕出法院。希特拉亦「委派」民間納粹份子不斷侮辱及攻擊堅持捍衛憲法秩序的正常法官,甚至揚言會殺死他們。

1934 年,當希特拉發現法官已完全對他新政府奴顏卑膝時,他決定直接繞過憲法框架,設置了一個獨立運作的特別法庭,就係歷史臭名遠揚的「人民法院 (Volksgerichtshof) 」。

****

歷史何其相似。

人民法院專門審判叛國罪、辱罵納粹黨等政治罪名;而所謂「判國罪」,意指「反對民族社會主義的任何形式」,包括組織罷工、派發反對納粹的傳單。

人民法院亦允許警察任意逮捕、審判程序完全背離早前的正常訴訟程序,譬如陪審團和辯護律師均由官方挑選,而且審理法官由「元首指定」。

羅蘭德 (Roland Freisler) 就係人民法院最「著名」的院長,以殘暴成性著名。他經常公然侮辱被告,例如稱呼刺殺希特拉的陸軍元帥為「豬樣的狗」,當對方說自己不是時,他續說「哪你覺得自己適合放進哪一個動物分類?」。羅蘭德在任僅三年,判罰死刑率高達 90 % ,判死了超過 5000 人。

****

今日回顧歷史,我們又看到什麼?

由《國安法》通過前,到執行至今,我們的法官做了什麼?

被控國安法的數十名被告還押至今,有些更「未審先坐」近一年。

#司法獨立 #47人初選案 #蘇惠德 #納粹 #指定法官 #人民法院 #國安法 #歷史何其相似
Post by #沈旭暉 國際生活台

在史達林時代,最著名的「指定法官」,名叫烏爾里希(Vasiliy Ulrikh)...... 然而鳥盡弓藏,史達林對任何人都是充滿猜忌的。二戰過後,史達林擔心這些忠心耿耿的「指定法官」會有朝一日對自己不利,於是開始對他們清洗,連滿手鮮血、交了幾千次投名狀的烏爾里希,也被貶去學校當教師;根據蘇聯國情,下一步很可能就是被捕提控。在這種心情下,有一天,烏爾里希忽然心肌梗塞,送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47人初選案 #蘇惠德 #納粹 #指定法官 #人民法院 #國安法 #心肌梗塞 #歷史何其相似 #因果報應
速遞員轉載南韓七欖《榮光》片囚8個月
官:容許朋友及追蹤者瀏覽 具極強滲透力 傳播力 延續性

一名42歲速遞員被指轉載韓國七欖插錯《榮光》片段,指「感謝南韓仁川承認香港國歌」,呼籲721、831紀念等上街集結,「自我訓練及籌組計劃,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等,被控煽動罪,今(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蘇惠德總裁判官判處8個月監禁。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4360/2022
全文: instagram.com/p/CnBrgGhskEn

爆炸頭 報導
IG/FB/TG @boomheadhk

#速遞員 #南韓七欖 #願榮光歸香港 #蘇惠德 #狗官冚家亡 #紅官 #荒謬法治
【48歲婦轉載烏克蘭感謝52國片段 被控煽動】
【還押至4.27 官拒放寬報道限制】

一名48歲家庭主婦前日被國安處拘捕,被指在twitter及facebook轉貼港獨相關貼文,據悉又轉載烏克蘭感謝52個國家支援的片段,而片段內出現一黑色洋紫荊旗。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今(30日)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無須答辯,押後至4月27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所搜得的兩部電話。

蘇惠德總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不會再繼續危害國家安全。被告放棄8天保釋申請。另有傳媒申請撤銷報道限制,蘇官休庭15分鐘考慮後拒絕。

羅愛華(48歲,家庭主婦),被控於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witter和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1338/2023
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

#蘇惠德 #紅官 #狗官冚家亡 #烏克蘭 #Ukraine #StandWithUkraine #文字獄 #欲加之罪 #莫須有 #荒謬法治
連登留「核炸中南海」等言論
男子認煽動囚4月 官指無知者或付諸行動

獨媒報導
https://tinyurl.com/yj8mjfyf

46歲男船務文員被指今年3至9月期間,在「連登」上發布多則煽動性留言,包括主張制裁習近平和律政司、揚言「打倒中國共產黨」、核炸北京中南海及稱「會唔小心潑熱水去中聯辦賤種」等等。他今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囚4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主要的帖文是由不同帳戶建立主題,但被告卻「借題發揮」,在帖文上主張挑戰中央主權威望,又鼓吹傷害中央領導人,認為其行為有令無知的人被煽動而付諸行動的風險。

#連登 #煽動意圖 #蘇惠德 #狗官冚家亡 #欲加之罪 #文字獄 #法治之刀
涉於機場離境時穿「光時」衣服 26歲男認煽動罪囚3個月 官批評屬明知故犯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ScIhGU

一名26歲男子涉去年11月在機場離境時,穿「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衣服,遭保安發現並通知中央控制中心,其後報案。警方到登機閘口截查被告,並從其物品搜出上述字句的旗幟。男子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 #煽動意圖 的作為」罪及「#管有煽動刊物」罪,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 #蘇惠德 指,被告明知衣服字句違法,亦顯示並非偶一為之。由於被告死心不息,故判刑需阻止他人仿效,以免死灰復燃。

#紅官 #狗官落地獄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擬區選前到選舉事務處抗議 古思堯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月 官:抬棺材寓意推翻中央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2023年12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旁聽人士散庭後高呼「撐住呀!阿古」。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包括準備棺材,如非行動前被捕,會付諸行動。他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惟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強調其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

#古思堯 #企圖煽動 #區選 #蘇惠德 #紅官 #狗官冚家亡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現年77歲的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在去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前,擬帶「棺材」前往選舉事務處示威,惟未出門同日已遭警方拘捕,被控「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五(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時即日作判刑,稱要具阻嚇性以防止轉趨平和的社會再遭破壞,判古即時監禁9個月。⁣

古思堯自行求情陳詞,引述國安處警員早前庭上供詞,指他企圖以暴力推翻政府,惟直言「我幾十年嚟,一直都係和平示威請願抗議」,同時透露自己今年已78歲,參與社會運動及民主運動數十年,「我好樂於成為一個社會運動嘅鬥士、民主運動嘅勇士,亦都希望成為一個民主人權烈士」。⁣

古續稱,國安法生效後出現「大時代、大災難」,「23條」亦快將立法,部分港人只有兩條路可選,「一條路食飯、瞓覺、大小便」,惟發言遭蘇官打斷,著他不要發表意見,請他講述個人背景。⁣

古就稱:「我背景好簡單,始終都係希望香港真真正正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同時形容《國安法》實施及「23條」快將立法,「香港人一隻腳喺陰間,一隻腳喺陽間」;又提及「初選案」令被告未經審訊已「坐幾年監」,蘇官就再次打斷他發言,明言法庭非發表言論平台,同時詢問古是否患直腸腺癌,獲古確認及透露將於今年3或4月再次接受手術。⁣

蘇官之後問古除其政見外,是否仍有其他事情想告知法庭;古就回應:「香港陽壽已盡,隨時喺黃泉路一路走好,多謝法官閣下。最後,結束一黨專政,人權大於政權,人民高於國家,多謝。」⁣

#古思堯#蘇惠德#紅官 #狗官冚家亡 #國安法#紙棺材#結束一黨專政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新煽動罪|網上發「共產黨下台」等訊息判囚14個月 法官:66 個讚好「非完全沒網民注意」

全文: https://tinyurl.com/3urv55sf

23 條下的新煽動罪,今年三月生效,罪成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繼昨日19日法庭就首兩宗涉「煽動意圖」罪案件判刑,法庭20日再審理一宗「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案件。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6 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

承認案情指,被告由今年 3 月至 6 月,以四個不同的網上社交媒體帳戶,發布共 239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如有帖文載有「共產黨下台,天下太平」、「人不反共,自絕天地」等字句。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到,發布「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及「共產黨下台」陳述,是要發表政治宣言,而其政治宣言就是要共產黨、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

辯方指出,區健威沒政治背景,四個社交媒體帳號的followers加起來才20人。

法官 #蘇惠德 表示,被告透過廣為全球網民使用的互聯網平台發布訊息,具相當的傳播和滲透力。法官指,被告 3 個月內發布 239 段訊息,以頻率計算,每天不止一個訊息;被告部分被指「煽動」的帖文,屬於轉載他人的訊息。法官指,內容雖然是轉載,但被告把部分內容配上歌曲、影像等,「有加工製作的成份」;又指雖然內容重重複複,頗為單調,「但因不停重複,形成洗腦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別人的腦海中。」

至於辯方指被告以真名開設帳戶,顯示其真實性;法官反駁被告沒刻意隱藏身分犯案,代表他視法律如無物,目無法紀。辯方又指被告帖文沒獲得迴響,法官認為被告發布的 239 段訊息吸引了 66 個「讚好」,非完全沒有網民注意。

#新煽動罪 #煽動罪 #判刑14個月 #網絡言論案 #23條 #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