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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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聲援 #毋忘手足
愈來愈多手足上庭,無理由次次都係同一班人去聲援手足😢大家有時間嘅就去聲援上庭手足喇,佢地好需要大家嘅支持㗎🤲🏻
今日下就仲有庭❗️有時間就去喇❗️
#岳義士 #19歲 #法庭 #審訊 #罪名罪成
#始終我有嘗試過爭取自由
休庭,岳媽媽總是用力抓緊他手臂,女友默默隨後,在旁擔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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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片段都見到啦,打到佢個頭流晒血,佢明明爬低咗,仲幾下幾下打落去......」媽媽皺眉碎碎唸,心痛地抓住兒子的手臂,應該是唸過很多遍。岳義士跟媽媽說:「這些都知道啦,你聽埋律師講先啦。」律師團隊聽著,他本人也明白,這些都是出自母親的擔心,不是有力的法庭證供。旁人也因為理解,沒有要止住岳媽媽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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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只有擔心他的份,就只能一直支持他囉,不然怎樣。」為人母親只有擔心,何況這是第三天審訊,而且形勢不樂觀。家人的擔心一如既往。判詞,法官指警方供詞「清晰明確」「簡單直接」「堅定一致」,所以是「真話」。在警棍之下,被告人「屢勸不聽」,警員面對「孔武有力」的他,必然使用「合理武力」。續:「慶幸警員穿上防暴裝備,所以沒有造成更大傷亡。」(這是相當諷刺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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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壓倒,被警員使用警棍毆打,法官說:「被告即使頭破血流但依然清醒,可呼喊自己名字,所有動作為反抗並非自衛。」看著醫療報告,法官問:「係被告同醫生講『頭部被警棍所擊?』」續問:「點解佢同醫生咁講?無證據顯示這些傷是由警棍造成。」 裁定三項罪名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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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女友落淚,媽媽落淚,岳義士沒有哭,他被即時還押。
遠處的他深呼吸了三下,望著旁聽席點頭,看向媽媽、看向女友、看向友人,雙眼始終沒有離開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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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車駛過,眾人送行。在判決前,他發了一段錄音來。
「始終我有嘗試過爭取自由,只是最終的結果是失去自由。」
「如果我已決定要留在香港,就要接受她的制度,玩她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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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個19歲的香港年青人,被判罪成。
但至少他是一個有禮、說真話、勇敢面對未來的年青人。

攝於: 6.15 東區法院 岳義士案續審
#法庭 因社運被捕還押逾500日 男子今認罪將送高院判刑 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 // #異媒體

一名29歲男子被控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件經過超過10次的提訊,被告今(07.12.2020)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繼續還押候以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判刑。男子還押至今已逾16個月,即500多日。

男子被控於去年7月19日在荃灣一工廠大廈單位內,非法及惡意製造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TATP屬於烈性炸藥,製作材料容易取得;唯敏感度極高,稍微摩擦便可能被引爆。

男子初被「以非法管有爆炸品罪」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控方及後改控「非法及惡意管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現時將交付高院判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b),控罪最高刑罰為判處監禁20年。

#還押候判 #法治已死 #毋忘手足 #荃灣 #爆炸品
【十一荃灣暴動案】 三男一女罪成 判囚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

前年十月一日,全港多區有示威活動,荃灣有示威者聚集,當中三男一女早前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罪成,其中多人被以共同犯罪原則定罪,為反修例運動以來首次。法官練錦鴻今(5日)分別判處四人51個月至56個月監禁。練官形容當日情況為「小形戰爭」,即使雙方軍力不成正比。示威者所爭取的訴求並沒有清楚地表達,他們依賴社會人士的支持、默許、以及警方的克制和忍耐而犯案。練官又指警方當日無用盡手上武器。

所有被告的暴動案量刑起點為4年6個月,第一被告另控的縱火案同樣以4年6個月為起點。法官考慮到判刑需具阻嚇性。求情後,第一被告被判監4年8個月,兩項控罪中其中2個月分期執行;第二、三被告判監4年3個月;第五女被告判監4年5個月。

四名被告之中,只有第一被告有片段顯示被告犯案,而第二、三、五被告則倚賴環境證供入罪,法庭並無得知該三名被告的實質角色,但根據「共同犯罪」原則,被告所身處現場則助長示威者聲勢。本案為首宗引用共同犯罪原則的暴動案。

辦方求情時指,女被告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遺症。同於荃灣被捕、曾上前查看「健仔」中槍傷勢的理大博士生亦有到場旁聽。多名旁聽人士聞判落淚,並大叫「加油」。

該案原本有5名被告,分別為清潔工陳珩(40歲)、學生陳金國(20歲)、程式員李振文(26歲)、學生馮清華(22歲)、學生郭小琴(23歲)。馮自數月前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所有被告同被控在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及大河道交界與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縱火。該案原和已流亡的「健仔」同案,但之後分拆。

文: TY / By #加山傳播 / IG @dbchannel.hk
#法庭 #抗爭 #荃灣 #賀佢老母 #暴動罪 #縱火罪 #練錦鴻 #共同犯罪原則 #法治喪屍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梁凌杰死因庭】梁一家三口前年已離港 離港前兩日落口供

梁凌杰死因研訊今日重新開始,上午重覆昨日的研訊內容後,下午開庭時研訊透露梁凌杰一家三口已經於前年8月29號早上,經香港國際機場離港,至今未有任何新紀錄。

一家三口於前年8月27號,曾經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區警署錄口供,死因庭現正讀出梁父母和胞姐的書面口供。

報導 by IG @dbchannel.hk #加山傳播
#死因庭 #法庭 #梁凌杰 #梁義士 #他是被政權推下去的 #黃雨衣 #毋忘手足 #金鐘 #太古廣場
被囚的,是最耀眼的人性光輝 —— 救人理大博士

#加山傳播 全文: instagram.com/p/CVDAIBxoVi-

「好人一生平安」

// 想必大部份香港人都對當日不陌生:旁人問到誰中槍時,縱使被警員壓制於地,他只是不斷以腳尖指向左腳邊的血泊,只在奮力撐起頸項察看傷勢,只仍力勸警員先拾回應有的人性。「你有FA牌咁你唔救佢」、「救佢先啦我唔走啊」、「咁你哋都唔係打死人啊」,一句一句絕望般的呼喊,他換來甚麼了。//

// 我們聽得仿似心臟中拳內傷,他叫得無能力顧及形象的歇斯底理,在一紙控罪書上就是罪孽。那可能不到一秒所作的決定,換來是12月的囹圄。1年的牢獄要懲罰的,是即使連累被捕也毫不介意,即使被遺下獨自應訊也毫無怨言的邱宏達。

遺下比遺忘要好多了。從案件第一次提堂,他都只是存在,但能被自動省略的一個,就像小數點後的第幾位。整數當然是中槍的健仔,傳媒的焦點大眾的目光,旁聽的座無每每衝著他而來,而邱宏達充其量只是「救人的那個」。//

// 一番苦心沒法領會,他卻拖來了一條較輕的罪名。當同一宗案件的其他四名被告,今年初成首批被共同犯罪原則定罪,已被重判四年多時;他「只」需要面對一條相對較輕的交替控罪,承受「只是」12個月的囹圄,筆者也只能如此自我慰藉。

這已是好人的一種平安。//

PS. 疫下畢業相無比珍貴,圖為一次《加山》借故邀他回校留影。

#法庭 #邱宏達 #十一港殤 #荃灣 #101槍殺人 #曾志健 #人性光輝 #非法集結罪 #香港人加油 #好人一生平安
【28.10.2021(星期四)重點案件速覽】

⚫️區域法院
27庭丨1430丨4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27庭丨1430丨理大生被指煽動分裂國家及無牌管有槍械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27庭丨1430丨前年11.18理大外圍21歲調酒師被控暴動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27庭丨1430丨智障男去年7.1被指用汽油彈掟警車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23庭丨0930丨11人涉前年反蒙面法遊行中參與暴動丨續審丨法官林偉權
28庭丨1000丨六旬翁涉網上發帖煽惑傷害警察丨續審丨法官李慶年
27庭丨1100丨31 歲女司機今年2月涉無視男子趴伏車頭照開車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26庭丨1145丨警長涉收賄50萬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丨再訊丨法官郭偉健

⚫️西九龍裁判法院
3庭丨1430丨支聯會、鄒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丨再訊丨裁判官羅德泉
5庭丨0930丨學生涉葵涌警署附近搜獲兩支懷疑汽油彈 稱遭警長設局陷害丨續審丨裁判官屈麗雯
8庭(區院案件)丨0930丨24歲男子認8.24觀塘遊行參與暴動丨判刑丨法官許肇強
8庭(區院案件)丨0930丨27歲男子否認8.24觀塘遊行參與暴動丨續審丨法官許肇強

⚫️粉嶺裁判法院
1庭丨0930丨 元朗721事件再多一白衣人被控暴動蓄意傷人丨再訊丨裁判官蘇文隆

⚫️沙田裁判法院
1庭丨1430丨 隧道噴「香港人加油」青年認刑毀丨判刑丨裁判官溫紹明

⚫️九龍城裁判法院
13庭|0930|女教師涉前年8.11示威管有雷射筆|續審|鄭念慈裁判官

⚫️觀塘裁判法院
8庭|0930|陳彥霖逝世 16 個月「王婆婆」涉將軍澳阻差辦公|開審|裁判官劉淑嫻

⚫️死因庭 (西九龍法院)
18庭丨1000丨2016年時昌迷你倉四級火消防員死因研訊丨續審丨裁判官黃偉權

#眾新聞 #法庭 #案件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清算 #撐手足 #旁聽師 #法庭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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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正式運作:《法庭線 The Witness》

IG/FB/twitter @thewitnesshk
https://thewitnesshk.com/

2022 年,香港很多人離開,熱鬧不再。比以往疏落的,還有各個法庭的記者席 —— 隨着數間媒體停運,數十名法庭記者流失,雖有同行謹守崗位,維持重要案件的報道,但報道整體減少,一些社會關注案件難免消失於公眾視線。

不論時代好壞,法庭審訊都尤關公眾利益,過程值得記錄,公眾亦有權知道庭審過程與裁決對自身權利的影響。為了填補法庭報道的空白,一群前法庭記者創立新媒體《法庭線 The Witness》,盼繼續透過在法庭忠實記錄和報道,保障公眾知情權。

#法庭線 #TheWitness 周一(5 月 16 日)將正式運作。在瞬息萬變的時代,我們身在香港和法庭現場,見證記錄。

#法庭 #見證 #民間記者 #法庭記者 #新聞自由 #謹守崗位 #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