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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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裁決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已還押15天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曾還押45天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5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6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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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張卓勤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法律代表:
D1 #黃海榕大律師
D2 #陳凱智大律師
D3 #郭憬憲大律師
D4 #鄒學林大律師
D5 #黃纓淇大律師
D6 #邱治瑋大律師
D7 #張皓程大律師
D8 #蘇俊文大律師
D9D10 #李煒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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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速報
控罪(1) : [D1,3,4,5,9,10] 罪名成立 ‼️
[D2,6,7,8]罪名不成立

控罪(2) : [D2]已認罪,罪名成立 ‼️
[D1,D3]罪名不成立

控罪(3) : 法庭已於審訊第一天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控罪(4) : [D5] 已認罪,罪名成立‼️

1050 案件押後一會,以便辯方準備求情陳詞
1145 廣播
1225 準備開庭
1231 開庭

D1,3,5 大律師 提出 D1,3,5在證物 P195 的截圖可見,這3名被告與向警員叫喊的人士有距離,而且有截圖可見這3位被告有離開人群嘅表現。

法庭認為把案件押後,讓控辯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覆核申請陳詞較合適。

1238 現先處理D2 求情
1245 D4 求情中
1300 D9 求情中
1306 D10 求情中
1318 D5 求情中

由於D1, D3, D5 有覆核申請,控方 #張卓勤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申請撤銷D1 D3 D5保釋

1320 D1 陳詞中
1325 D3 陳詞中
1328 休庭15分鐘 讓法庭處理文件
1359 開庭

法庭先處理D2,D4,D9,D10的判刑
案件押後 2021年6月4日 1430 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為D2 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為D4 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
為D9 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D2,D4,D9 需要還押懲教看管‼️‼️

D10 沒有任何扣減因素,判處4個月即時監禁‼️‼️(已「坐爆」,獲即時釋放)

D1,D3,D5的覆核申請將會押後至 2021年6月15日 0930於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 須於5月27前向法庭存檔及提交書面陳詞。
D1, D3, D5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1410
控方指今天星期六沒有懲教人員在法庭為被告「對數」(處理已「坐爆」的刑期),惟被告被判有罪,不能批准擔保。
辯方指不能以行政上的問題,因而令被告人再還押多2天至星期一,對被告不公平

再休庭,以便處理D10的「對數」申請

1423 開庭

1425 完庭
由於D10 的還押刑期已經多於被判處監禁的刑期,故D10 獲得即時釋放💛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審前覆核
#1027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朱(38)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背景:
同案被告為
D1: 彭(21) / D2:馮(18) / D3:梁(25)
D4:朱(38) / D5:陳(23)

D1:彭 於2022年8月23日同意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自簽1500港元及守行為18個月;

D2:馮及D3:梁 於2022年9月26日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D3:梁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D2:馮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D3:梁則判監6個月。D4:朱則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D5:陳於2022年11月11日承認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法庭予以監禁7.5個月作量刑起點,扣除第一時間認罪和考慮到延遲檢控的情況後,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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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外聘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 #蘇俊文大律師

將有4名控方證人包括1名雷射筆專家證人,播放片段長度約10分鐘;辯方沒有證人及沒有片段播放。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排期於 6月7日早上9:30於九龍城法院第七號法庭,預計兩天以中文進行審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16/40]

D1:鄧(16)/ D2:余(20)/ D4:施(21)
D6:李(23)/ D8:翟(18)/ D9:陳(20)
D10:陳(20)/ D11:周(20)/ D12:周(27)
D14:洪(24)/ D16:林(21)
D17:李(18)/ D18:黃(25)

🛑已認罪的D5:李(30)、D7:梁(25)、D13:朱(20)還押候判,D3:何(32)、D15:黎(23)續准保釋

^以上全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
D1 #田奇睿大律師
D2 #嚴康焯大律師
D4、D12、D18 #葉青菁大律師
D6、D10 #蘇俊文大律師
D8 #劉仲文大律師
D9 #趙嘉銘大律師
D11、D16、D17 #伍頴珊大律師
D14 #張志雄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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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辯方案情-

D4作供

-D4辯方案情完結-

明天到D6作供。

案件押後至明天140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