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27馬鞍山
A1:黎(19)🛑曾經還押逾三個月
A2:趙(17)🛑曾經還押逾兩星期
控罪:
(1)D1-2管有爆炸品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校內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錫紙包載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2)A2:管有爆炸品
(3)A2:無牌管有彈藥
A2被控於同日同地,明知而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共約 1/8 粒碗豆大小的 TATP 粉末,及管有一發空包彈
A1法援申請中,但意向不認罪
沒招認證供
A2未準備好答辯,因特首施政報告問題,已去信律政司,如決定不認罪就會跟隨A1,如有其他決定就另外排期處理。
A2有警察記事冊,兩段總長68分鐘會面紀錄,一段13分鐘CCTV。
控方有4名市民證人,10名警員證人,3名專家證人(關於爆炸品,A1會爭議這部份)
預審期:6天中文審訊
保釋事宜:
。A2宵禁由星期一至日1900-0700改為2200-0600✅
A1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31日0930正式中文審訊,於2021年4月1 日0930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需於開審7天前提交承認事實及相關文件,現有條件保釋
A2押後至2021年1月28日1430區域法院提訊,如不認罪會參與A1的審訊,繼續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27馬鞍山
A1:黎(19)🛑曾經還押逾三個月
A2:趙(17)🛑曾經還押逾兩星期
控罪:
(1)D1-2管有爆炸品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校內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錫紙包載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2)A2:管有爆炸品
(3)A2:無牌管有彈藥
A2被控於同日同地,明知而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共約 1/8 粒碗豆大小的 TATP 粉末,及管有一發空包彈
A1法援申請中,但意向不認罪
沒招認證供
A2未準備好答辯,因特首施政報告問題,已去信律政司,如決定不認罪就會跟隨A1,如有其他決定就另外排期處理。
A2有警察記事冊,兩段總長68分鐘會面紀錄,一段13分鐘CCTV。
控方有4名市民證人,10名警員證人,3名專家證人(關於爆炸品,A1會爭議這部份)
預審期:6天中文審訊
保釋事宜:
。A2宵禁由星期一至日1900-0700改為2200-0600✅
A1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31日0930正式中文審訊,於2021年4月1 日0930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需於開審7天前提交承認事實及相關文件,現有條件保釋
A2押後至2021年1月28日1430區域法院提訊,如不認罪會參與A1的審訊,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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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006深水埗
張(32)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詳情:
(1)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中國籍男子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
(3)被控於同日同地在非法集結時無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尚在處理法援申請,申請押後
~~~~
鍾(25)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詳情:
(1)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中國籍男子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
(3)被控於同日同地在非法集結時無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鍾手足是緊密接觸者,要隔離,2020年12月12日才能完結,律師表示她未準備好答辯,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處理文件
保釋事宜:
免除今天至12/12期間的報到,及在報稱地址居住,13/12要繼續守
兩宗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同樣以現有條件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006深水埗
張(32)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詳情:
(1)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中國籍男子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
(3)被控於同日同地在非法集結時無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尚在處理法援申請,申請押後
鍾(25)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詳情:
(1)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中國籍男子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
(3)被控於同日同地在非法集結時無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鍾手足是緊密接觸者,要隔離,2020年12月12日才能完結,律師表示她未準備好答辯,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處理文件
保釋事宜:
免除今天至12/12期間的報到,及在報稱地址居住,13/12要繼續守
兩宗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同樣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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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13旺角 #提訊
D1謝(30)🛑已還押逾410日
D2陳(17)
控罪:
1) 非法集結 (A1)
2019年10月13日在雅蘭中心附近與甘xx和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
2) 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2)
2019年10月13日在雅蘭中心附近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X
3) 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 (A1)
上述地點意圖搶去警員X的雷鳴燈散彈槍
4) 襲警 (A1)
上述地點襲擊警員X
😡‼️A2代表律師早前在庭上透露,事發當日被告被制服時,遭警方用盾牌壓住,令他不能呼吸及失去知覺。及後,被告在警車上又遭警員打全身及下體,令他痛醒!被告事後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對警員及警署有陰影‼️😡
A1不答辯,申請押後消化文件
A2準備好答辯,意向為不認罪,但見A1未答辯所以留待遲點才排期
A1無保釋申請
A2更改保釋條件:
取消宵禁令,但再加$1000保釋金✅
‼️‼️‼️A1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4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直播員按:謝手足精神好)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13旺角 #提訊
D1謝(30)🛑已還押逾410日
D2陳(17)
控罪:
1) 非法集結 (A1)
2019年10月13日在雅蘭中心附近與甘xx和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
2) 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2)
2019年10月13日在雅蘭中心附近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X
3) 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 (A1)
上述地點意圖搶去警員X的雷鳴燈散彈槍
4) 襲警 (A1)
上述地點襲擊警員X
😡‼️A2代表律師早前在庭上透露,事發當日被告被制服時,遭警方用盾牌壓住,令他不能呼吸及失去知覺。及後,被告在警車上又遭警員打全身及下體,令他痛醒!被告事後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對警員及警署有陰影‼️😡
A1不答辯,申請押後消化文件
A2準備好答辯,意向為不認罪,但見A1未答辯所以留待遲點才排期
A1無保釋申請
A2更改保釋條件:
取消宵禁令,但再加$1000保釋金✅
‼️‼️‼️A1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4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直播員按:謝手足精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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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違反保釋條件 #1006灣仔
男手足
控罪:
1.暴動
2.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上次上庭: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0835
‼️‼️違反保釋條件‼️‼️
12月3日0120在某區公園與朋友聊天,違反宵禁令
控方指被告報稱地址與違反宵禁令的地址很遠,被告是刻意違反
辯方指被告違反宵禁令的地點是被告人的工作地點,只是下班後與朋友聊天放鬆一下
保釋獲批✅要新增條件:
。每星期報到一次
。其他照舊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違反保釋條件 #1006灣仔
男手足
控罪:
1.暴動
2.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上次上庭: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0835
‼️‼️違反保釋條件‼️‼️
12月3日0120在某區公園與朋友聊天,違反宵禁令
控方指被告報稱地址與違反宵禁令的地址很遠,被告是刻意違反
辯方指被告違反宵禁令的地點是被告人的工作地點,只是下班後與朋友聊天放鬆一下
保釋獲批✅要新增條件:
。每星期報到一次
。其他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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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作為區域法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6灣仔 #提堂
26名被告 (13-33)
控罪:
(1) 暴動
(2)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17名被告)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4) 管有攻擊性武器 (2名被告)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2名被告)
1649 播錄音
1655 開庭
控方指所有被告有法律代表,上次法庭指令要商討有關分案的處理,控方在9月21日發出修訂問卷,10月27日向法庭提交分拆建議,今早再交經修訂的分拆建議。
被告分組安排:…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6灣仔 #提堂
26名被告 (13-33)
控罪:
(1) 暴動
(2)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17名被告)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4) 管有攻擊性武器 (2名被告)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2名被告)
1649 播錄音
1655 開庭
控方指所有被告有法律代表,上次法庭指令要商討有關分案的處理,控方在9月21日發出修訂問卷,10月27日向法庭提交分拆建議,今早再交經修訂的分拆建議。
被告分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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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 區域法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開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詩麗裁判官
👥呂,胡(19-32) #審前覆核 (#1201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開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開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詩麗裁判官
👥呂,胡(19-32) #審前覆核 (#1201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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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 區域法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016開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016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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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 區域法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押後至2月19日上午9點半西九三庭再訊🔶
D10遲到(記錯日子),法庭可還押,但今次接受解釋
相關案件總共213位被捕人,呢單案涉及19被告
控方最新收d3,15問卷回覆
11/19有回覆
1,2,9,15,控方指收到文件,上述被告對本案暴動控罪無爭議
18辯方不同意有暴動
12,14,17 申請法援,等取得法律意見
6星期一先收到,會盡快回覆
7有舊律師樓交接,星期一先收到文件
10,11,13無回覆
10:星期一先收到,未有時間開會
11,13剛(早幾日)收到法援指派,不被使用材料同錄影片段,未收到控方問卷
D4,5,8,16,19,3(已回覆,會爭議,保留對暴動指控反對權,有思考方向)
無被告準備答辯
未去到成熟的地埗去分拆案件,問卷又未能達到目的
押後
法庭今次會採用審前覆核程序
用65D處理證據
用實務指示9.4
控方要三星期發出notice 承認事實
辯方要再用三星期送達notice in reply
D5未正式被委派律師,9月申請法援,預計月內(如有問題,寫信俾控方)
押後到2月19日上午9點半西九
所有被告原有條件保釋
D3豁免今日去警署報到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9名被告(16-35)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4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押後至2月19日上午9點半西九三庭再訊🔶
D10遲到(記錯日子),法庭可還押,但今次接受解釋
相關案件總共213位被捕人,呢單案涉及19被告
控方最新收d3,15問卷回覆
11/19有回覆
1,2,9,15,控方指收到文件,上述被告對本案暴動控罪無爭議
18辯方不同意有暴動
12,14,17 申請法援,等取得法律意見
6星期一先收到,會盡快回覆
7有舊律師樓交接,星期一先收到文件
10,11,13無回覆
10:星期一先收到,未有時間開會
11,13剛(早幾日)收到法援指派,不被使用材料同錄影片段,未收到控方問卷
D4,5,8,16,19,3(已回覆,會爭議,保留對暴動指控反對權,有思考方向)
無被告準備答辯
未去到成熟的地埗去分拆案件,問卷又未能達到目的
押後
法庭今次會採用審前覆核程序
用65D處理證據
用實務指示9.4
控方要三星期發出notice 承認事實
辯方要再用三星期送達notice in reply
D5未正式被委派律師,9月申請法援,預計月內(如有問題,寫信俾控方)
押後到2月19日上午9點半西九
所有被告原有條件保釋
D3豁免今日去警署報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第三庭 (暫代區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12名被告(18-30)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8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等)
🟨廣播開庭🟨
A1:李(23)/ A2:陳(24)
A3:劉(23)/ A4:鄭(30)
A5:林(19)/ A6:廖(21)
A7:馬(24)/ A8:謝(22)
A9:容(23)/ A10:勞(22)
A11:梁(18)/ A12:張(28)
控罪:
(1)A1-12 暴動
(2)A1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3)A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4)A2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5)A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6)A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7)A4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8)A5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9)A5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10)A6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11)A7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2)A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13)A8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詳情:
(1)A1-12同被控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A1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號至543號附近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鎚
(3)A1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鐳射筆
(4)A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扳手、兩支螺絲批和三支鉗
(5)A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噴漆
(6)A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鎚和一把扳手
(7)A4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多用途鎚和一支多用途鉗
(8)A5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兩把扳手和一套六角匙
(9)A5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白電油和三罐氣罐
(10)A6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兩把扳手、一支鉗、一把鎚和一包索帶
(11)A7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汽油彈
(12)A8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扳手和一支金屬棒
(13)A8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白電油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12名被告(18-30)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8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等)
🟨廣播開庭🟨
A1:李(23)/ A2:陳(24)
A3:劉(23)/ A4:鄭(30)
A5:林(19)/ A6:廖(21)
A7:馬(24)/ A8:謝(22)
A9:容(23)/ A10:勞(22)
A11:梁(18)/ A12:張(28)
控罪:
(1)A1-12 暴動
(2)A1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3)A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4)A2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5)A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6)A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7)A4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8)A5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9)A5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10)A6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11)A7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2)A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13)A8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詳情:
(1)A1-12同被控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A1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號至543號附近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鎚
(3)A1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鐳射筆
(4)A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扳手、兩支螺絲批和三支鉗
(5)A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噴漆
(6)A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鎚和一把扳手
(7)A4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多用途鎚和一支多用途鉗
(8)A5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兩把扳手和一套六角匙
(9)A5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白電油和三罐氣罐
(10)A6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兩把扳手、一支鉗、一把鎚和一包索帶
(11)A7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汽油彈
(12)A8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扳手和一支金屬棒
(13)A8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白電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