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6.3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马云 #巴塞尔 #小额贷款 #蚂蚁金服

【综合:蚂蚁上市在即,马云等被约谈,金融创新与监管】

11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同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蚂蚁集团曾是首批金控公司监管试点的五家公司之一,蚂蚁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

此次中国证监会对马云等人的监管约谈虽然没有披露具体内容,但路透社和中国基金报的分析却显示此次约谈已经埋下伏笔。

在10月24日的外滩金融峰会上,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公开场合将巴塞尔协议称作“老年人俱乐部”、中国银行业注重担保是“当铺思想”等,引发轩然大波。大约一周后,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于上周六(10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也连续三日发声。10月31日,《金融时报》转载刊发《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一文。其中提到,前期对金融科技发展几乎没有监管,这既是P2P网贷一地鸡毛的原因,也是类似蚂蚁集团这样的从事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公司(BigTech)迅速发展的关键。指出正规的金融机构是普惠金融的主力。

11月1日,再次刊发标题为《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与监管》的文章。其中指出蚂蚁集团规模巨大,一旦出现风险暴露,将引发严重的风险传染。而且互联网企业服务群体常为长尾人群,这类人容易出现群体非理性行为,长尾风险可能迅速扩散,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由于大型互联网企业网络覆盖面宽,经营模式、算法趋同,金融风险传染将更为快速,可能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11月2日下午,该报再次撰文《资深学者:在金融科技发展中需要思考和厘清的几个问题》。文中指所谓最具“创新”色彩的蚂蚁集团,穿透来看,其基本的业务模式仍然是支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货币市场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保险业务等。监管者需要思考将不同业务纳入不同的监管模式。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也发文称,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缺乏明确规则和要求,出现了监管套利行为,与持牌金融机构形成不当竞争,最终难以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中国基金报路透社中国证券报券商中国

source: https://t.me/tnews365/8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