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蓄滞洪区 #行洪 #分洪 #蓄洪 #滞洪 此前统一使用分洪tag,容易引起歧义,已修正。
【蓄滞洪区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1)行洪区是指天然河道及其两侧或河岸大堤之间,在大洪水时用以宣泄洪水的区域;
(2)分洪区是利用平原区湖泊、洼地、淀泊修筑围堤,或利用原有低洼圩垸分泄河段超额洪水的区域;
(3)蓄洪区是分洪区发挥调洪性能的一种,它是指用于暂时蓄存河段分泄的超额洪水,待防洪情况许可时,再向区外排泄的区域;
(4)滞洪区也是分洪区起调洪性能的一种,这种区域具有“上吞下吐”的能力,其容量只能对河段分泄的洪水起到削减洪峰,或短期阻滞洪水作用。(
双鸭山水务局)(
广东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