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6.3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鲍毓明 #未成年 #性侵 #自杀

【总裁父亲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2016年,鲍某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

而李星星,却从14岁开始了自己的噩梦,她近3年处于半失学状态,期间多次自杀未遂。2019年4月9日,烟台市芝罘区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报案,掀开了这张父亲的“画皮”。(南风窗)(telegraph)
乌鸦观察
#烟台 #未成年 #性侵 #摘要 【对滥用信任地位性侵绝不能饶恕】 虽然刑法中只规定了不满十四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幼女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对于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性同意能力是否受限刑法语焉不详。 但是,2013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则明确指出:“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烟台 #鲍毓明 #未成年 #性侵

【起底涉嫌性侵养女高管鲍某明:9年前撰文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
记者发现,鲍毓明从2011年开始撰写个人博客“律动空间”,其于2011年12月1日写了一篇名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的博客。他在文中写道:“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澎湃新闻)

【南京警方对话烟台:望告知被性侵者案情】
4月8日,山东烟台。杰瑞集团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小芳(化名)引发广泛关注,警方立案侦查。小芳寻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帮助,南京警方对话烟台,希望告知小芳案件进展。(澎湃新闻)
#财新 #迷惑 #性侵 #鲍毓明

这篇报道没有交叉辨析,通篇都是鲍某某觉得,鲍某某说,受害方在报道里竟然没有存在感,这新闻调查真够“客观”的。
#烟台 #性侵 #未成年 #后续 #最高检 #鲍毓明 又又又截胡了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
#鲍毓明 #性侵 #后续 #录音 真能挖坑

【鲍某明与养女通话录音曝光:“我等你毕业”】

4月15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得一份鲍某明与小芳(化名)在2018年6月17日通话录音,两人在交流中发生不快。录音中,鲍某明称:“我跟你说了我在等你,我等到你毕业,你不要再无理取闹。”小芳称,在遇到鲍之前,自己活泼开朗,“什么都不懂”。鲍某明通过中间人告诉澎湃新闻,其并非故意录音,而是手机自带录音功能。(澎湃新闻)(三联生活周刊)
#鲍毓明 #性侵 #后续 抄送财新

「鲍毓明事件」发生已近一周,多家媒体跟踪报道了这件事。

我们发现,此前的许多报道与讨论,聚焦于所谓「收养」之后的情况。人们更多地关注与争议其中的情色、女权问题,甚至是媒体报道的公允度。

我们接下来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鲍毓明是谁」的一些事实。

下述事实,完全依照公开可查信息梳理而成。(月光社)(telegraph
#鲍毓明 #性侵 #未成年 <@bigcrowdev>

【鲍毓明连发三条微博质问女孩 称被陷害】
凤凰周刊

评论:太过恶心,本频道就不贴出全文了,这反应了两个不太好的事情,一个是说明人渣确实没留下什么证据,导致现在还没进看守所还有人身自由,另一个是言语里透露着对女孩及其母亲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