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江门 #人脸识别 #门禁 #小区 #物业
【7小区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广东江门检方督促公安履职】
“广东检察”披露,江门市江海区“某某花园”、“某某豪庭”等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且已完成大部分小区业主的人脸信息采集。小区物管公司仅口头告知收集业主的人脸信息、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等个人信息用于安保门禁,并未明示“人脸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等处理情况,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2月,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在对辖区所有封闭式管理的小区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的情况进行排查中发现本案公益损害线索,于3月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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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江海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截至2021年5月,江海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楼盘销售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依法依规安装的场所要求签订承诺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时整改并接入公安网管系统,对违法安装的场所作出拆除并清空所有数据的处理。
同时,江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1个相关行政机关在全省出台《江海区关于人体生物特征的安全技防系统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形成共管、共治、共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格局。(澎湃新闻)
【7小区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广东江门检方督促公安履职】
“广东检察”披露,江门市江海区“某某花园”、“某某豪庭”等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且已完成大部分小区业主的人脸信息采集。小区物管公司仅口头告知收集业主的人脸信息、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等个人信息用于安保门禁,并未明示“人脸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等处理情况,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2月,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在对辖区所有封闭式管理的小区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的情况进行排查中发现本案公益损害线索,于3月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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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江海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截至2021年5月,江海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楼盘销售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依法依规安装的场所要求签订承诺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时整改并接入公安网管系统,对违法安装的场所作出拆除并清空所有数据的处理。
同时,江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1个相关行政机关在全省出台《江海区关于人体生物特征的安全技防系统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形成共管、共治、共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格局。(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