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圈 #偶像 #失德 #政治立场 #公序良俗 #流量 #泛娱乐化 #打榜 #明星子女 #阴阳合同 #文艺评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以及坚决抵制高价片酬等具体要求。
一是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二是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三是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
四是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五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
六是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
七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八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中新社)
【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加强经纪机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
记者2日获悉,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对经纪机构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办法》所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包括:网络表演内容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当前,网络表演直播活动中,仍存在为博取眼球、获得流量,错误引导粉丝群体,制作、发布的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同时个别经纪机构一味追逐经济利益,为诱导打赏、虚假消费、炒作宣传等网络黑灰产提供生存土壤和发展空间。对此,《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炒作。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语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对待、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中新社)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以及坚决抵制高价片酬等具体要求。
一是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二是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三是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
四是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五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
六是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
七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八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中新社)
【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加强经纪机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
记者2日获悉,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对经纪机构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办法》所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包括:网络表演内容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当前,网络表演直播活动中,仍存在为博取眼球、获得流量,错误引导粉丝群体,制作、发布的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同时个别经纪机构一味追逐经济利益,为诱导打赏、虚假消费、炒作宣传等网络黑灰产提供生存土壤和发展空间。对此,《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炒作。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语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对待、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中新社)
#核心价值观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传统文化 #流量 #失德 #平台 #煽动 #炒作 #舆情 #粉圈 #明星 #集资 #举报 #抗议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发起自律公约 微博、抖音等多平台将对严重违规账号实施联合惩戒】
为落实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和“饭圈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9月10日组织会员体系中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共商自律措施。参会的有 #微博、#抖音、#爱奇艺、#快手、#腾讯 视频、#QQ音乐、#优酷、#酷狗、#哔哩哔哩、#酷我音乐、#咪咕视频、#咪咕音乐、#今日头条、#小红书。
一、积极与文娱企业联动配合,共同自律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把好文化内容关,共同遏制歪风邪气。积极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容提供平台渠道和推广支持,以身作则,将流量引向正能量。
二、反对“唯流量至上”
以积极健康、具有正向价值、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内容推荐准则,注重文艺作品的质量口碑,不以数据、流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拒绝以重复刷量、刷单等方式进行虚假炒作。
三、拒绝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展示平台
积极为有艺术追求、有正向价值观、有良好道德素养的演艺人员提供展示平台,拒绝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的演艺人员提供展示、传播机会。
四、加强对文娱领域相关账号、评论、弹幕的管理,对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账号予以限流、禁言、清理:
1、无任何凭据的明星八卦,夸大事实、造谣、恶意炒作的;
2、以挑起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等方式,激化矛盾、挑动不同粉丝群体相互攻击或恶意攻击持有不同意见的个人和组织的;
3、以任意方式挑动、制造粉丝群体间对立情绪的;
4、未经合法授权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买卖演艺人员航班、酒店等行程信息或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5、以为明星宣传、拉销量、打榜等名义召集、教唆、煽动明星粉丝进行集资或以外链、加群、二维码等形式诱导用户去第三方平台进行集资的;
6、煽动或组织明星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如滥用政府举报渠道、干扰公共场所秩序、未经批准群体聚集等。
五、完善网络平台公众投诉举报机制
鼓励用户在发现违规内容时积极向平台举报,完善平台内举报内容受理评判机制,同时对恶意利用投诉举报机制,重复、臆测、恶意的举报行为进行监测、处置。
六、加强行业自律协同
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的前提下,对严重违规账号、违规线索等信息进行跨平台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演艺人员或其经纪公司、工作室在网络平台上出现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言行,平台应及时向演艺人员行业道德自律组织报告,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联合自律。(央视网)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发起自律公约 微博、抖音等多平台将对严重违规账号实施联合惩戒】
为落实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和“饭圈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9月10日组织会员体系中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共商自律措施。参会的有 #微博、#抖音、#爱奇艺、#快手、#腾讯 视频、#QQ音乐、#优酷、#酷狗、#哔哩哔哩、#酷我音乐、#咪咕视频、#咪咕音乐、#今日头条、#小红书。
一、积极与文娱企业联动配合,共同自律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把好文化内容关,共同遏制歪风邪气。积极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容提供平台渠道和推广支持,以身作则,将流量引向正能量。
二、反对“唯流量至上”
以积极健康、具有正向价值、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内容推荐准则,注重文艺作品的质量口碑,不以数据、流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拒绝以重复刷量、刷单等方式进行虚假炒作。
三、拒绝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展示平台
积极为有艺术追求、有正向价值观、有良好道德素养的演艺人员提供展示平台,拒绝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的演艺人员提供展示、传播机会。
四、加强对文娱领域相关账号、评论、弹幕的管理,对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账号予以限流、禁言、清理:
1、无任何凭据的明星八卦,夸大事实、造谣、恶意炒作的;
2、以挑起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等方式,激化矛盾、挑动不同粉丝群体相互攻击或恶意攻击持有不同意见的个人和组织的;
3、以任意方式挑动、制造粉丝群体间对立情绪的;
4、未经合法授权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买卖演艺人员航班、酒店等行程信息或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5、以为明星宣传、拉销量、打榜等名义召集、教唆、煽动明星粉丝进行集资或以外链、加群、二维码等形式诱导用户去第三方平台进行集资的;
6、煽动或组织明星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如滥用政府举报渠道、干扰公共场所秩序、未经批准群体聚集等。
五、完善网络平台公众投诉举报机制
鼓励用户在发现违规内容时积极向平台举报,完善平台内举报内容受理评判机制,同时对恶意利用投诉举报机制,重复、臆测、恶意的举报行为进行监测、处置。
六、加强行业自律协同
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的前提下,对严重违规账号、违规线索等信息进行跨平台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演艺人员或其经纪公司、工作室在网络平台上出现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言行,平台应及时向演艺人员行业道德自律组织报告,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联合自律。(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