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相关视频】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旗下账号”我苏特稿“在今日下午发布多则视频,其中披露了一些此前通报和报道未提及的信息。 视频显示,杨某侠(小花梅)现在在医院接受救治,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患者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较之前有好转,目前还存在自言自语、注意力不集中、情感反应不协调、对疾病没有认识,下一步继续是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还有加强生活护理、营养支持和心理支持,她表示患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乌鸦观察
#陕西 #榆林 #佳县 #女性 【陕西榆林针对“铁笼女”成立联合调查组】 今天(3月1日),榆林市公安局通报,2022年3月1日0时许,微信公众号“现实的模样”发布《陕西佳县暴出‘铁笼女’,悲惨遭遇堪比江苏丰县的‘铁链女’”》榆林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榆林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央视新闻)
#陕西 #榆林 #佳县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刑事拘留 #追诉时效
【陕西榆林发布关于佳县“小雨”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小雨”系汉中市佛坪县失踪女子陶某侠
经调查,网上帖文所称“小雨”系指在榆林市佳县金明寺镇元团峁沟村与该村村民李某民共同生活的女子,现户籍登记名“陶某侠”,曾用名“唐小宇”。李某民,男,现年48岁,2018年3月在快手短视频平台注册,用户名为“我是李奇峰”,经常在快手平台上直播、发布反映其与“小雨”生活情况的视频。
(内详)
综合以上调查辨认、检验鉴定结果,认定“小雨”是汉中市佛坪县失踪女子陶某侠,不是青海民族学院失踪的王国红。
二、“小雨”既往生活经历、走失过程
(一)据陶某文、陶某升(陶某侠的二叔)、陶某(陶某侠的姑姑)等陈述,1983年,“小雨”在佛坪县袁家庄街道袁家庄村出生。2002年5月,在佛坪县高中就读期间,出现言语混乱、精神错乱等状况。2002年6月,在洋县某卫生院精神科治疗。2003年6月,回到家中长期服药控制病情。2010年8月,在西安市周至县陶某家居住期间两次走失,第一次走失后8月31日被亲属从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回,此后再次走失。
(二)经调查,2010年9月,吴某娃在西安市鄠邑区某广场遇见“小雨”,见其精神不正常,遂带回自己家中。之后,吴某霞(吴某娃的姐姐)联系王某明(李某民的三哥),称其弟弟家中有一精神异常女子可介绍给李某民当媳妇,并索要所谓为该女子看病等花费的1万元。李某民从王某明处得知消息后,从榆林赶到鄠邑区,与王某明一起见到吴某霞和“小雨”等人。9月14日,李某民、王某明将8000元交给吴某霞、吴某娃,李某民带着“小雨”回到佳县共同生活至今。
2022年3月10日,公安机关对吴某娃、吴某霞等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李某民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三、网传“小雨”遭受虐待等信息不实
针对网传“小雨”遭受虐待、山洞“监狱”、“铁丝网”等问题,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勘验、调阅相关资料、走访当地村民,医疗机构全面检查“小雨”身体状况。
(一)经调查,网传的山洞“监狱”实为李某民居住地周边山崖上的三处土窑,一处存放土豆、一处已坍塌、一处存放柴草,均未见栅栏、门窗等封闭围挡设施及安装痕迹。
(二)经调查,网传的“铁丝网”实为李某民居住地西侧鸡棚、羊舍安装的金属网护栏(约80厘米高);“窗户上密集钢筋”实为窗户上安装的防盗窗;大门口和房顶的电线杆安装有两个摄像头,用于羊舍和院落安全防护。
(三)经调查,网传图片中“小雨”疑似脚底烫伤,实为“小雨”脚底污垢,且视频直播时踩上煤末。之后,李某民为澄清网民质疑,在视频直播中展示了“小雨”洗脚后无伤疤的正常情况。
(四)据元团峁沟村负责人、李某民所在村组11名村民陈述,“小雨”精神异常,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饮食起居由李某民照顾,未发现李某民虐待“小雨”等情形。
(五)据2022年3月3日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榆林市级医疗专家(精神科2名、神经内科1名、骨科1名)和3月6日西安大兴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体检结果,三次结果一致,“小雨”全身皮肤(包括双下肢、足底)未见明显疤痕、淤青、擦伤,四肢关节活动正常无畸形,脊柱、骨盆、四肢X线片未见陈旧性骨折愈合痕迹以及其他骨质异常。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网传“小雨”遭受虐待、山洞“监狱”、“铁丝网”等信息不实。
四、网传“铁笼子”实为三轮车车棚
(一)经调查,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民驾驶机动三轮车接送儿子上下学;2020年,李某民给三轮车安装了铁皮车棚(长160厘米、宽110厘米、高85厘米,正前方留有长35厘米、宽23厘米的窗口,正后方双开门,并配有门栓),用于遮挡风雨。因“小雨”生活不能自理,李某民接送儿子时都带着“小雨”,并在车棚内放置被子、凳子,行驶途中插住或者锁上车棚门。2021年,儿子住校后,李某民将车棚拆卸下来,一直作为养鸡棚使用,现置放于李某民居住地院墙外。
(二)据元团峁沟村负责人、李某民所在村组11名村民、学校老师陈述,李某民经常驾驶带车棚的机动三轮车接送儿子上下学。
综合以上调查,网传“铁笼子”实为李某民所有的三轮车铁皮车棚,网传“小雨”被囚禁的信息及图片不实。
五、户籍登记、独生子女证发放等情况
针对网络帖文中“小雨”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小雨”女儿等情况,联合调查组调阅相关档案,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
(一)经调查,2019年5月22日,佳县公安局金明寺派出所未严格调查核实,办理了“小雨”的户籍补录,登记姓名为“唐小宇”。2021年,佳县公安局发现“唐小宇”与佛坪县“陶某侠”户口重复,2月24日注销了“唐小宇”的户籍。
(二)经调查,2012年11月3日,“小雨”生育一子,佳县中医院违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5月25日,“小雨”生育一女,因无力抚养,李某民将该女送养给刘某兵(婚后未生育);之后,刘某兵通过他人伪造了《出生医学证明》,原官庄乡刘泉塌村村委会未调查核实,出具了出生证明;2016年11月23日,金明寺派出所未严格核查真伪,办理了该女的户籍登记。2013年3月27日,金明寺镇政府未严格审核确认,向李某民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六、“小雨”救助救治情况
“小雨”在佳县期间,民政部门将其纳为农村一类低保对象,医保部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后,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随访、健康指导等服务;评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后,民政、残联等部门发放年度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精神病人服药补贴。
2022年3月13日,“小雨”在市县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赴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进行精神状态鉴定。据3月25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鉴定意见:“小雨”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3月29日,“小雨”被送往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落实专人照顾其儿子的学习、生活。后续,跟进做好“小雨”的康复治疗、生活保障及其儿子的教育资助、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工作。
七、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针对佳县“小雨”事件调查中发现的外来人口管理、户籍登记及《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等违规违纪问题,佳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金明寺镇原党委书记李世英、原镇长郭耀文,金明寺镇党委书记牛宏伟、镇长徐喜军,金明寺镇原计生办主任石宗壮,金明寺派出所先后两任负责人方中格、薛世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锦涛,县中医院原副院长高艳,元团峁沟村驻村干部薛鑫鑫、原驻村干部马小波,元团峁沟村支部书记李宗圣,官庄便民服务中心刘泉塌村原支部书记刘建鹏等1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内详👉(央视新闻)
【陕西榆林发布关于佳县“小雨”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小雨”系汉中市佛坪县失踪女子陶某侠
经调查,网上帖文所称“小雨”系指在榆林市佳县金明寺镇元团峁沟村与该村村民李某民共同生活的女子,现户籍登记名“陶某侠”,曾用名“唐小宇”。李某民,男,现年48岁,2018年3月在快手短视频平台注册,用户名为“我是李奇峰”,经常在快手平台上直播、发布反映其与“小雨”生活情况的视频。
(内详)
综合以上调查辨认、检验鉴定结果,认定“小雨”是汉中市佛坪县失踪女子陶某侠,不是青海民族学院失踪的王国红。
二、“小雨”既往生活经历、走失过程
(一)据陶某文、陶某升(陶某侠的二叔)、陶某(陶某侠的姑姑)等陈述,1983年,“小雨”在佛坪县袁家庄街道袁家庄村出生。2002年5月,在佛坪县高中就读期间,出现言语混乱、精神错乱等状况。2002年6月,在洋县某卫生院精神科治疗。2003年6月,回到家中长期服药控制病情。2010年8月,在西安市周至县陶某家居住期间两次走失,第一次走失后8月31日被亲属从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回,此后再次走失。
(二)经调查,2010年9月,吴某娃在西安市鄠邑区某广场遇见“小雨”,见其精神不正常,遂带回自己家中。之后,吴某霞(吴某娃的姐姐)联系王某明(李某民的三哥),称其弟弟家中有一精神异常女子可介绍给李某民当媳妇,并索要所谓为该女子看病等花费的1万元。李某民从王某明处得知消息后,从榆林赶到鄠邑区,与王某明一起见到吴某霞和“小雨”等人。9月14日,李某民、王某明将8000元交给吴某霞、吴某娃,李某民带着“小雨”回到佳县共同生活至今。
2022年3月10日,公安机关对吴某娃、吴某霞等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李某民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三、网传“小雨”遭受虐待等信息不实
针对网传“小雨”遭受虐待、山洞“监狱”、“铁丝网”等问题,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勘验、调阅相关资料、走访当地村民,医疗机构全面检查“小雨”身体状况。
(一)经调查,网传的山洞“监狱”实为李某民居住地周边山崖上的三处土窑,一处存放土豆、一处已坍塌、一处存放柴草,均未见栅栏、门窗等封闭围挡设施及安装痕迹。
(二)经调查,网传的“铁丝网”实为李某民居住地西侧鸡棚、羊舍安装的金属网护栏(约80厘米高);“窗户上密集钢筋”实为窗户上安装的防盗窗;大门口和房顶的电线杆安装有两个摄像头,用于羊舍和院落安全防护。
(三)经调查,网传图片中“小雨”疑似脚底烫伤,实为“小雨”脚底污垢,且视频直播时踩上煤末。之后,李某民为澄清网民质疑,在视频直播中展示了“小雨”洗脚后无伤疤的正常情况。
(四)据元团峁沟村负责人、李某民所在村组11名村民陈述,“小雨”精神异常,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饮食起居由李某民照顾,未发现李某民虐待“小雨”等情形。
(五)据2022年3月3日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榆林市级医疗专家(精神科2名、神经内科1名、骨科1名)和3月6日西安大兴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体检结果,三次结果一致,“小雨”全身皮肤(包括双下肢、足底)未见明显疤痕、淤青、擦伤,四肢关节活动正常无畸形,脊柱、骨盆、四肢X线片未见陈旧性骨折愈合痕迹以及其他骨质异常。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网传“小雨”遭受虐待、山洞“监狱”、“铁丝网”等信息不实。
四、网传“铁笼子”实为三轮车车棚
(一)经调查,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民驾驶机动三轮车接送儿子上下学;2020年,李某民给三轮车安装了铁皮车棚(长160厘米、宽110厘米、高85厘米,正前方留有长35厘米、宽23厘米的窗口,正后方双开门,并配有门栓),用于遮挡风雨。因“小雨”生活不能自理,李某民接送儿子时都带着“小雨”,并在车棚内放置被子、凳子,行驶途中插住或者锁上车棚门。2021年,儿子住校后,李某民将车棚拆卸下来,一直作为养鸡棚使用,现置放于李某民居住地院墙外。
(二)据元团峁沟村负责人、李某民所在村组11名村民、学校老师陈述,李某民经常驾驶带车棚的机动三轮车接送儿子上下学。
综合以上调查,网传“铁笼子”实为李某民所有的三轮车铁皮车棚,网传“小雨”被囚禁的信息及图片不实。
五、户籍登记、独生子女证发放等情况
针对网络帖文中“小雨”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小雨”女儿等情况,联合调查组调阅相关档案,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
(一)经调查,2019年5月22日,佳县公安局金明寺派出所未严格调查核实,办理了“小雨”的户籍补录,登记姓名为“唐小宇”。2021年,佳县公安局发现“唐小宇”与佛坪县“陶某侠”户口重复,2月24日注销了“唐小宇”的户籍。
(二)经调查,2012年11月3日,“小雨”生育一子,佳县中医院违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5月25日,“小雨”生育一女,因无力抚养,李某民将该女送养给刘某兵(婚后未生育);之后,刘某兵通过他人伪造了《出生医学证明》,原官庄乡刘泉塌村村委会未调查核实,出具了出生证明;2016年11月23日,金明寺派出所未严格核查真伪,办理了该女的户籍登记。2013年3月27日,金明寺镇政府未严格审核确认,向李某民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六、“小雨”救助救治情况
“小雨”在佳县期间,民政部门将其纳为农村一类低保对象,医保部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后,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随访、健康指导等服务;评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后,民政、残联等部门发放年度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精神病人服药补贴。
2022年3月13日,“小雨”在市县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赴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进行精神状态鉴定。据3月25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鉴定意见:“小雨”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3月29日,“小雨”被送往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落实专人照顾其儿子的学习、生活。后续,跟进做好“小雨”的康复治疗、生活保障及其儿子的教育资助、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工作。
七、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针对佳县“小雨”事件调查中发现的外来人口管理、户籍登记及《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等违规违纪问题,佳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金明寺镇原党委书记李世英、原镇长郭耀文,金明寺镇党委书记牛宏伟、镇长徐喜军,金明寺镇原计生办主任石宗壮,金明寺派出所先后两任负责人方中格、薛世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锦涛,县中医院原副院长高艳,元团峁沟村驻村干部薛鑫鑫、原驻村干部马小波,元团峁沟村支部书记李宗圣,官庄便民服务中心刘泉塌村原支部书记刘建鹏等1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内详👉(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