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造谣 #行政拘留 #新京报
【编造“死了40万人”,“新发地2500人阳性”,北京行政拘留多人】
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6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
网民赵某(男,31岁),系无业人员,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编造发布“死了40万人”等虚假信息。现该人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北京日报)
网民谭某克(男,69岁,已退休)故意编造“新发地8300人检测结果:5800人阴性,其余2500人阳性,这个比例太恐怖了”的虚假消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吴某(男,47岁),后吴某将该消息在多个微信群中散播,造成不良影响。现二人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北京日报)
评论:第二个估计是看了类似新京报的”采样8300人,检测5800人,均为阴性“,误认为其他2500人为阳性的了。
【编造“死了40万人”,“新发地2500人阳性”,北京行政拘留多人】
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6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
网民赵某(男,31岁),系无业人员,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编造发布“死了40万人”等虚假信息。现该人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北京日报)
网民谭某克(男,69岁,已退休)故意编造“新发地8300人检测结果:5800人阴性,其余2500人阳性,这个比例太恐怖了”的虚假消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吴某(男,47岁),后吴某将该消息在多个微信群中散播,造成不良影响。现二人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北京日报)
评论:第二个估计是看了类似新京报的”采样8300人,检测5800人,均为阴性“,误认为其他2500人为阳性的了。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杭州 #健康码 #造谣 #后续 #反防疫
【杭州市查处两起涉疫网络违法案件】
经杭州市公安机关查明,安某某(男,40岁)于2021年1月4日未经核实将一个有关“因疫情原因,浙江杭州将于今日18时关闭11个高速路口”的虚假视频信息在微信和抖音上进行转发散布,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安某某已被江干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解某某(男,41岁)于2020年4、5月份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解某某已被西湖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杭州发布 @ 微博)(来源 2019-nC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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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3 谷歌Play商店出现模拟健康码应用,杭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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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某某(男,41岁)于2020年4、5月份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解某某已被西湖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杭州发布 @ 微博)(来源 2019-nC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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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后续 #四川 #自贡 #沿滩 #自贡 #电瓶 #盗窃 #毒花生 #老鼠药 #行政拘留 #造谣 #公共资源
【谎报毒花生的报案人和车主被行政拘留9日】
3月9日下午,副局长查克全介绍,经过多方证实和应证,整个事件中不存在毒花生,毒花生是报案人江某与车主邱某商量后虚构的情节,二人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影响,该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邱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对此二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查克全表示,网上“夸大情节就能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安机关对每一起案件都重视,会根据案情情况,安排合理的警力进行侦办。而类似夸大情节的行为,属于谎报警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形成了不良的导向作用,是完全错误的。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该事件中,警方从预防具有危害性的事件发生的角度出发,及时预警并及时消除影响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失主为了让警方引起重视而谎报毒花生的存在,且客观上也的确引起了警方的紧张,投入大量警力,同时还造成了社会公众的恐慌。
此种行为已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失主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这种行为将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失主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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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09 居民报案电瓶与有毒花生被偷盗 警方:嫌疑人已抓获,报案人谎称毒花生情节
【谎报毒花生的报案人和车主被行政拘留9日】
3月9日下午,副局长查克全介绍,经过多方证实和应证,整个事件中不存在毒花生,毒花生是报案人江某与车主邱某商量后虚构的情节,二人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影响,该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邱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对此二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查克全表示,网上“夸大情节就能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安机关对每一起案件都重视,会根据案情情况,安排合理的警力进行侦办。而类似夸大情节的行为,属于谎报警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形成了不良的导向作用,是完全错误的。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该事件中,警方从预防具有危害性的事件发生的角度出发,及时预警并及时消除影响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失主为了让警方引起重视而谎报毒花生的存在,且客观上也的确引起了警方的紧张,投入大量警力,同时还造成了社会公众的恐慌。
此种行为已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失主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这种行为将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失主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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