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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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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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管辖权 #司法保护 #地方司法保护 #法制 #司法 #诉讼

【上市公司诉讼获胜概率与受理法院成正相关】

2019年9月,赵玉、戈福建在《中国会计评论》期刊上发表的题为《高管政治关联、本地优势与诉讼结果》的论文显示:相比没有政治关联公司,有政治关联司的诉讼获胜概率更大(比平均胜诉率高39.5%)。

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本地受理时更加显著,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异地受理时不存在;初级或中级法院更易遭受地方政府的压力。因此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只在诉讼由初级或中级法院审理时存在,当诉讼由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存在。

上市公司利用管辖权争议将诉讼留在本地审理,以发挥高管政治关联的本地优势,因此有政治关联公司会发起更多的管辖权诉讼,诉讼也有更大的概率由本地法院受理。上述结论在控制公司产权性质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该研究选取了 2003-2015 年中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共计 4693 条诉讼数据。(知网
#最高法 #在线诉讼 #诉讼 #数字鸿沟 #区块链 #异步 #庭审公开 #隐私 #未成年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
(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
(三)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线下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入诉讼平台。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条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第二十五条 ...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开庭审活动。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
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报道📰
2021-06-17【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新华社
2021-06-17【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规则,电子化材料可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人民法院报
#美国 #微信 #制裁 #诉讼 #律师费

【在美华人打赢微信禁令诉讼案,美政府将赔偿90万美元律师费】

今年6月,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发布的微信禁令被现任总统拜登正式撤销。此后,在美华人律师团队再次出击,向美国政府索取补偿。谈判经历数月,美政府近日同意向发起诉讼的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WUA,下称“美微联会”)赔偿9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74万元)律师费用。

10月25日,美国英卓律师事务所(Ying Cao Law LLC)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以美微联会的名义发表文章称,拜登6月9日签署总统令撤销微信禁令后,该案件原告律师认为此案错在美政府。根据美国的《平等公义通路法》(Equal Access to Justice Act),如果政府没有正当充分的理由侵害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并在司法程序中败诉,法院可以判政府补偿对方的律师费。美微联会律师团引用这部法律,与美司法部进行了多轮补偿和解谈判。律师团指出,“政府补偿微信案件的律师费是对美国政府的应有惩戒;只有让公权力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才能对美国政府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文章称,经过几个月的谈判,美微联会与美国司法部刚刚在上周达成协议,美国政府同意对美微联会产生的律师费进行补偿,总金额为90万美元。(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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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论文 #论文造假 #曹雪涛 #李红良 #耿美玉 #裴钢 #饶毅 【科技部: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对曹雪涛院士论文的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对网络质疑曹雪涛院士的63篇论文,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剽窃和抄袭,但发现较多论文存在图片误用,反映实验室管理不严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取消曹雪涛院士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格1年,取消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资格1年,取消招收研究生资格1年,责成其对被质疑的论文回应质疑并进行勘误,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在工程院相应学部通报批评。 …
#阿尔茨海默 #饶毅 #耿美玉 #诉讼 #九期一 #名誉 #造假

【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对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所长耿美玉研究员诉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教授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11月28日,被告饶毅用其注册微信名为“Y”的个人微信在有30名成员的微信群“脑计划专家组”及492名成员的微信群“神经科学严肃讨论偶尔八卦群”中均发文称:“今年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耿美玉研究员作为通讯作者的文章,号称其发明的药物GV-971能够通过从肠道菌群治疗小鼠的阿尔兹海默症。这篇文章,不造假是不可能的。现实名举报,请贵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些好事,为中国科学界洗刷耻辱。”耿美玉认为,被告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向他人散布不实内容,诽谤贬损涉案文章“造假”,被告显然不是出于所谓学术监督的目的,而是借举报论文造假为名,行诋毁原告名誉之实,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2020年7月7日,被告饶毅在《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 刊登题为《应该更正一位作者忽略引用以前文献》(中文译题)的文章认为,耿美玉团队自2003年起经过十余年研究发表了12篇包括体外、体内研究及综述在内的与GV-971有关的文章,主要观点均为GV-971是通过直接作用于Aβ肽、神经细胞或神经胶质细胞, 全部都是在神经系统内直接起作用,而非通过调解肠道菌群改善神经炎症。涉案文章所述的GV-971的作用与之前同一团队就同一分子撰写的论文在“药物靶标、有效部位、治疗机理”上有如此大的差别,却既未支持也未批判其十年间的科研成果,未曾引用此前其发表过的任何论文,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众所周知,存在多个靶点意味着药物可能具有更多的副作用,涉案文章却号称GV-971的所有靶标和作用都帮助治疗阿尔茨海默症,而一个药物有如此多的靶标共同治疗一个疾病在生物医药界是极为罕见的。

2020年7月13日,包括原告耿美玉在内的涉案文章的作者在《细跑研究》(《Cell Research》)发表简讯予以回应称,在过去数十年中,科学家对阿尔茨海默症的认识已有飞速进展,涉案文章的研究主要着眼于肠道菌群和相关神经性炎症,是一种GV-971治疗AD的全新机制,此前的12篇文章与涉案论文的相关性实在很小,都不足以被引用。

2020年7月14 日,被告饶毅在“饶议科学”公众号上发表《评耿美玉等有关GV-971的回复》称,在此前的12篇文章中白纸黑字写着GV-971如何作用于脑内神经细胞、神经胶质细胞,现在原告号称作用于肠道菌群,从学术上需要解释,需要讨论前后结果为何有差异,是否矛盾。绝大多数药物,治疗作用是通过一个或少量靶标,一般来说靶标多,会导致副作用增加,即使少数几个药物有多靶点,而且都是治疗性靶点,不表明GV-971就是。饶毅认为,其是基于自己学识水平对原告论文研究成果的机理作出的否定性评价,结论正确或错误都存在可能,其评价并非是出于恶意贬低原告名誉。

2021年1月21日,科技部发布《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耿美玉5篇论文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是:未发现有造假,但发现论文存在少量图片误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科研诚信提醒谈话。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有二:一是被告在微信群中针对原告论文发布言论性质上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还是属于学术批评行为;二是被告的上述行为是否造成原告名誉的损害。

就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对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研究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需要医学界作出共同的努力,因此,从医学发展的角度应当允许正当的学术争议和批评,法律不应当加以限制和干涉。由此,被告作为行业专家有权对原告研究成果作出评价。首先,被告的行为并未超出学术评论的合理界限。被告在发布该文件之后公布了相应依据,学者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另一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评论, 即便有不当言辞,也非是对原告名誉的恶意侵犯。而从原、被告之后在专业刊物上进行的相互回应的事实看,这种观点的交锋应属于学术讨论范畴;其二,被告不存在损害原告名誉的主观故意。被告将涉案文件发在微信群是为督促同行以及相关部门对其认为有嫌疑造假的论文进行监督和调查,其主观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三,科技部的调查报告结论,也侧面证明被告对涉案论文的科学性提出质疑给予否定性评价并非毫无根据;其四,从促进学术争鸣以及净化学术风气角度而言,司法应为学术批评设定较为宽松的环境,学术上的争议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公布原始数据、进行重复试验等方式予以澄清,鼓励真理越辩越明。

关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认为,首先,被告没有针对原告个人道德和行为品质做出负面评价,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声望、信用等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因此,法院难以认定被告行为对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其次,从原、被告双方事后随即在相关学术期刊和载体上发表学术争议看,已表明双方关于是否造假的争议,实质上是医学研究上的学术争议,而非原告论文是否存在研究手段故意造假的争议。原告诉请被告构成名誉侵权本院难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被告行为虽未造成侵权后果,但确实存在言辞过激、方式方法不当等问题,应给予批评。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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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Log4J #漏洞 #问责 #诉讼

【FTC 警告将对未能修补 Log4j 漏洞的组织采取法律行动】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警告,未能保护客户数据免受 Log4Shell 漏洞影响的美国组织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Log4Shell 是广泛使用的 Log4j Java 日志库零日漏洞名称。

FTC 警告称,在 12 月首次被发现的严重漏洞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攻击者利用,对数百万的消费者产品构成“严重风险”。

公开信敦促各大组织解决该漏洞,以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法律诉讼风险。

该机构表示,“当这些漏洞被发现并被利用时,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的丢失或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并带来其他不可逆的伤害。”

该机构也表示,“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在内的法律要求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已知的软件漏洞问题。依赖 Log4j 的公司及其供应商现在就要采取行动,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 FTC 采取法律行动,这一点至关重要。”(solidot)(F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