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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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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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加拿大 #美国 #中暑 #高温 【热浪席卷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 数十人猝死】 热浪27日席卷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多地气温打破最高纪录。气象部门预测,极端高温天气可能持续一周。 加拿大环境部说,西南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利顿村27日最高气温打破加拿大有记录以来最高值,达到46.6摄氏度。在刚刚过去的周末,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0多地气温破纪录,包括以滑雪场著称的惠斯勒镇。 加拿大环境部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部分地区、育空地区和西北地区发布高温预警,“持续、危险的历史性热浪将延续”…
#加拿大 #美国 #中暑 #高温 #高温穹顶 #沥青 #烫伤 #猝死

【加拿大最高温逼近50℃ 五天内至少486人死亡】

因罕见的“高温穹顶”现象,加拿大西部和美国西北地区近日遭遇炼狱式的高温灾难。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周内连续三天刷新全国最高温度纪录,五天内至少报告486人死亡。

本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中部的利顿镇已三次打破了该国历史最高温度记录。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6月29日该地最高温度达到创纪录的49.6摄氏度。此前两天该地最高气温已连续两天打破纪录,27日的最高气温是46.6摄氏度28日的最高气温是47.9摄氏度。

此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验尸官服务处30日表示,该省在五天内报告了至少486起突然死亡事件,几乎是同期该省平均死亡人数的三倍。警方发言人形容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救援人员疲于奔命。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席验尸官拉普安特指出,自温度升高后死亡人数明显增加,怀疑与极端高温有关。她警告,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下或导致严重后果,长者、婴幼儿及长期病患人士是高危群体。

在同样遭遇高温侵袭的美国,西北部地区有1200万人处于高温警报之中,至少有十余人因热浪死亡,华盛顿和俄勒冈两州有上千人紧急就医,一名路人走在沥青路面上被三度烧伤。

气象部门预测,北美本轮极端高温可能还将持续一周。专家相信,“高温穹顶”(heat dome)是造成热浪的元凶之一。“高温穹顶”是指热高气压停滞在一个区域上空,像穹顶或盖子一样罩住热空气令其难以散开,使得地面气温持续上升,就连晚上也很难降温。(中新社)

相关报道📰
【极端高温肆虐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死亡人数激增】- 路透社
【B.C. records 486 sudden deaths, almost triple the usual number, during heat wave】-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Canada reports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deaths thought to be linked to heat wave】- 华盛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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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 #成都 #看守所 #猝死 #尸检 #监控 #取保候审

【警方通报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易某某死亡的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至2021年6月,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家属认可,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2、关于网文所称“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什么?”的情况

通过查看成都市看守所事发前15天的监控录像,发现易某某食量较小,每次就餐后均有剩余,其所剩饭食由监室内负责回收餐盘的在押人员进行处理,也存在易某某主动将饭食给予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不存在同监室人员对其欺压、霸凌等行为。

根据看守所医疗记录显示,易某某在押期间未报告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体健康情况及死因需通过尸检等司法鉴定手段查明。

3、关于网文所称“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的情况

经调查,死者家属从未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网文所称不属实。(平安成都 @微博)

相关报道📰
【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家属: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 津云新闻/archive
#比亚迪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比亚迪员工连续值夜猝死出租屋,舆论发酵后企业补偿家属增至20万元

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江龙(化名)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王江龙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企业方再次联系王江龙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双方在辖区派出所协商三个多小时后达成一致:除退还公积金社保等之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工号653330。自2009年起至意外离世,王江龙一直在比亚迪汽车公司工作。今年7月,他从总装一厂调至二厂,在物流岗位工作。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1月4日晚离世前,曾长期从事夜班工作。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王江龙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而在整个十月,王江龙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当月他有26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

王江龙离世日期为11月4日晚,其家属于5日接到警方通知,警方排除刑案可能后,王江龙的家属便与企业协商善后赔偿问题,但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的家属认为,虽未进行尸检查明具体死因,但其离世应与长期夜班工作有关联。而企业方认为,王江龙系在出租屋离世,不属于工伤。据王江龙的家属介绍,企业方表示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愿支付一定补偿,“开始说两三万元,后来说六七万元”。

因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家属向澎湃新闻求助,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引发舆论关注。家属称,当晚,双方经过三个小时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澎湃新闻)
#陕西 #西安 #次生灾害 #人间百态 #猝死

【西安39岁男子突发胸痛,连续被3家医院拒诊最终猝死】

39岁的西安男子李海(化名)在2021年最后一天死去。2021年12月31日凌晨4点40分,西安市第九医院给出的死亡结果是“猝死,主动脉夹层”。

在这之前的4个小时,突发胸闷的李海多次拨打“120”急救电话未能打通,只能通知朋友帮忙拨打;后又因尚未拿到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表示无法送往医院;拿到核酸结果后,又相继被三家医院拒诊,直到第四家医院接收时,医生表示“抢救希望不大,放到医院床上时呼吸心跳就没有了。”

最后经过西安市第九医院医护人员1小时42分钟的奋力抢救,李海被宣布临床死亡。内详👉(大河报)(archive)

source: https://t.me/nCoV2019/13953
乌鸦观察
#比亚迪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比亚迪员工连续值夜猝死出租屋,舆论发酵后企业补偿家属增至20万元】 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江龙(化名)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王江龙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企业方再次联系王江龙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双方在辖区派出所协商三个多小时后达成一致:除退还公积金社保等之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
#哔哩哔哩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B站回应员工过年期间猝死:事发前一周未存在加班等情况,已成立专项小组】

2月7日,一位认证为职场博主的微博用户“王落北”表示,据多名网友向其爆料,B站武汉AI审核组组长因过年期间被要求加班,在晚上9点到早上9点的工作强度下,初五凌晨脑出血猝死。

该博主公布的爆料截图显示,有B站员工表示,审核人员的夜班工作为晚上9点到早上9点,过年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

事件发酵后,B站于2月7日下午通过内部邮件做出回应。

B站内容安全中心在通告中表示,2月4日下午,内容安全图文审核部的“暮色木心”于家中突发身体不适紧急求医,当晚20时左右因大面积脑出血不幸去世。

B站称,该员工于2020年5月加入B站。对于网传他因加班猝死一事,经内部考勤核查,他按照工作计划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为9:30~18:30,做五休二,在事发前一周内未存在加班等情况。

此外,B站在邮件中表示,事发后,相关业务主管、经理和HR在得知情况后赶往医院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家属随后赶往医院。

目前,B站已成立专项小组,正配合警方和家属处理后续事宜。

事件发生后,多位网友向“王落北”爆料称,B站审核岗位工作强度较大,且过年期间无法休假。

实际上,近年来B站一直在大量招聘审核人员。界面新闻在招聘平台发现,B站在其发布的“内容审核”职位描述中称,该岗位“有夜班、通宵班、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做一休一,介意勿投递。”该岗位设在武汉,薪资为4k-6k(14薪)。(界面新闻)
乌鸦观察
#哔哩哔哩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B站回应员工过年期间猝死:事发前一周未存在加班等情况,已成立专项小组】 2月7日,‌一位认证为职场博主的微博用户“王落北”表示,‌据多名网友向其爆料,‌B站武汉AI审核组组长因过年期间被要求加班,‌在晚上9点到早上9点的工作强度下,‌初五凌晨脑出血猝死。 该博主公布的爆料截图显示,‌有B站员工表示,‌审核人员的夜班工作为晚上9点到早上9点,‌过年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 事件发酵后,‌B站于2月7日下午通过内部邮件做出回应。 B站内容安全中心在通…
#哔哩哔哩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B站深夜回应:猝死员工值班当日未到岗,将扩招审核人手】

对于B站网传一员工因加班猝死一事已在微博热榜上发酵两天。

8日深夜,B站发布了回应,称:“病发当日,他本应下午来公司值班。下午17:00左右,部门同事因他没有出现,拔打电话后得知他已经紧急就医,他的主管和HR同事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探望并通知其外地家属赶往武汉。当晚,医生宣布他因脑出血抢救无效去世。”

同时B站对连续两天未有正面回应做出解释,称“‘暮色木心’去世后,家属、同事都陷入巨大的悲痛和震惊当中,相关沟通、善后工作一度面临混乱。对此,公司要向“暮色木心”的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在回应的最后,B站表示:第一,公司将用最大力度扩招审核人员,今年增加招聘1000人。人手的增加,可以有效降低人均工作压力。第二,加强关注审核员工的身体健康。除公司每年常规体检外,从本月开始,组织内容安全中心的全员进行加强体检。同时,增设全天候的健康咨询室,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在该条回应的评论下,有网友询问关于删除加班记录一事,B站回应:“我们从来没有删除或改动过考勤及加班记录,请大家不要轻易信谣言!”

有网友质问“现在晚上11点6分,现在这公告才出来,真有你们的”,B站回应:“白天在跟家属沟通,为了去世的同事也愿意加班把这个发了。“(第一财经)(哔哩哔哩弹幕网)
#上海 #建筑 #设计师 #尤安设计 #加班 #猝死

【95后建筑设计师或因加班过度猝死 生前自称天天熬夜周周通宵】

今年2月16日,上海尤安巨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设计)1996年出生的设计师赵磊被曝或因加班过度在出租屋内猝死,引发关注。关于建筑行业内非自愿签署加班协议、克扣年终提成、过度加班、低价中标、非良性竞争等质疑再次引起讨论。

2月16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尤安设计员工曝同事疑似被累死》一文,引起热议。文章显示,1996年出生的年轻设计师赵磊被爆或因加班过度在出租屋内猝死。文章还称,逝者过年前一直干投标到1月27日,还被扣了年终奖,过完年回来还继续加班。

逝者亲友认为赵磊猝死或因近年来在尤安设计公司的高强度工作。“从赵磊毕业到事发近三年的时间,多次听他提到高负荷工作,更甚的是事发前一段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27号),组里接了一个投标,导致其一直高强度工作,下班时间经常为凌晨2点至4点。”

今年1月8日的聊天记录显示,赵磊和朋友说,“最近感觉要挂了,扛不住,人都懵了”、“最近感觉离死亡很近”。在今年1月下旬公司接了新投标项目后,赵磊和朋友说,“真要死了,周周通宵。”早在之前,赵磊就曾和朋友表示,“天天熬夜”、“命都快加没了”。

为记录上下班时间,赵磊专门买了个本子做记录。一份去年4月份的工时记录显示,他当月共上班276.5小时,其中只休息了4天,有7天日均工作时间超14小时。今年的聊天记录也显示,“元旦之后,1月16日-1月27日期间应该没有休息,多数时间上班在12小时以上,最少有两天超过15小时。”

随后,尤安设计向媒体三连否认: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对于死因,尤安设计董秘表示正在等待法医鉴定。关于是否会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尤安设计表示赔偿应该还谈不上,一切还要等法医鉴定结果再做决定。2月21日,逝者亲友告诉红星新闻,逝者亲属已经赶往上海,目前公司还在和亲属商谈。(红星新闻)
#字节跳动 #猝死 #抢救 #舆情 #回应

【字节跳动回应“网传员工猝死”:系健身后送医,凌晨仍在抢救 】

2月22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字节跳动一名28岁员工猝死”。23日,字节跳动方面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该司内网发文截图显示,该员工在健身房运动时举止异常,由教练拨打120叫来急救人员到场救治后送上救护车,截至23日0时30分仍在医院抢救。

截图发文显示,2月21日18时,该员工前往中卫通健身房运动。18时56分,他在运动约1小时后出现头晕现象,进入茶水间休息。健身房教练发现举止异常,上前询问。该员工自述可能是低血糖,教练随即为他倒了一杯糖水,并通知行政前台启动SOS值班号。

19时09分,保安经理取得血压计到场支持,为该员工测量血压后,建议联系同事陪同就医。在此期间,其出现呕吐现象。

19时18分,教练拨打了120电话。同期,保安经理与在场另一位安保对该员工实施CPR急救(两人均持有急救证书)。

19时30分许,120急救人员到场救治,后将员工送上救护车。

截图内容显示,截至2月23日0时30分,来自医院的反馈,该员工情况危重,目前仍在抢救中。“我们会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宜,帮助家属渡过难关。”(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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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跳动 #猝死 #抢救 #舆情 #回应 【字节跳动回应“网传员工猝死”:系健身后送医,凌晨仍在抢救 】 2月22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字节跳动一名28岁员工猝死”。23日,‌字节跳动方面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该司内网发文截图显示,该员工在健身房运动时举止异常,由教练拨打120叫来急救人员到场救治后送上救护车,截至23日0时30分仍在医院抢救。 截图发文显示,2月21日18时,‌该员工前往中卫通健身房运动。18时56分,他在运动约1小时后出现头晕现象,进入茶水间休息。健身房教练发现举止异常,上前询…
#字节跳动 #猝死 #抢救 #舆情 #回应 #工伤 #工伤认定

【字节跳动确认28岁员工不幸离世将向家属提供抚恤和关怀】

《科创板日报》23日讯,记者从字节跳动内部获悉,字节跳动内部论坛发布公告:2月23日13时43分,从医院获知,在抢救41个小时后,吴同学不幸离世。公司已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全力提供后勤支持,公司还将向吴同学家属提供抚恤和关怀,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尽力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财联社)

【20210623 南方日报:工伤认定应突破“48小时时限”】

2021年5月,多起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引发热议。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47小时与49小时,时间上差别不大,但结果很可能不同。而在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往往对“48小时时限”作严格解释,相关司法机关也一再明确不应对其进行扩大化。其主要原因是,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关键性因素。而视同工伤本身已经是一种扩大保护,是对原有工伤制度的突破,如果再作扩大化解释,在实践中就会过于宽泛,加重企业负担。

仅以死亡与否、抢救时间作为判断标准,与许多职工的现实情况也发生了脱节。现代人的工作强度、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工作时间、工作场景也发生了变化,如果疾病和工作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工伤认定仍拘泥于48小时,显然会有失公平。此外,过于机械的规定很可能引发伦理风险。比如曾发生一些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案例,用人单位千方百计要求抢救到48小时之后,而亲属则倾向于在时间大限前放弃治疗,以获得高额度赔偿。(南方日报)
#山东 #吉林 #讣告 #猝死 #威海 #松原 #公主岭 #支援 #医护

【0320 山东省支援威海临床医学检验专家白晓卉不幸去世】

记者从刚刚召开的威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支援威海临床医学检验专家白晓卉于20日6时45分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去世,临床专家初步诊断系心源性猝死。

白晓卉,女,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山东省立医院临床医学检验部副主任,主任技师,研究员,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2021年当选“齐鲁最美职工”。

作为山东省省直支援威海核酸检测队队长,白晓卉3月9日凌晨4时抵达威海后,即带领4个工作小组,全力投入到繁重的核酸检测工作中,用生命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的承诺。(中新社)

【0321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追授贺晓燕、孙勇同志为“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贺晓燕,女,汉族,吉林公主岭人。1973年3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公主岭市响水镇中学副校长。2022年3月12日在执行疫情防控任务中遭遇车祸,不幸因公殉职。

孙勇,男,汉族,吉林松原人。1983年2月出生,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1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三党支部书记、高级工程师。2022年3月13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突发心脏疾病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长春发布)
#台湾 #新北 #加班 #猝死 #劳动者权益

【金山公所小编过劳猝死 新北市府称自愿加班拒赔】

台湾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2020年猝死,经劳保局认定过劳,陈嘉纬父亲陈国煌因此提出索赔申请,但新北市政审议认为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决议拒绝赔偿。陈国煌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将提起诉讼。

综合东森新闻云台湾中央社中时新闻网报道,劳保局针对陈嘉纬过劳猝死案调查发现,陈嘉纬死前一个月加班超过100小时、再之前2至6个月平均每月也加班逾80小时,认定符合过劳指引。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今年1月间在律师陪同下,到金山区公所递送赔偿申请书,求偿836万2739元新台币。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说,根据金山区公所提供陈嘉纬差勤纪录,他每个月70个小时专案加班申请,符合市府教职员工出差加班应行注意事项。而死亡前的两个月加班时数,分别为124小时和84小时,是公所体恤死者于事后追认,才超过专案加班时数70个小时。

此外,在调阅陈嘉纬电脑资料后发现,他是自愿加班处理事情,并非公所主管强迫要求加班,故不合符公务员行使公权时被侵害权益的赔偿要求。

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说,他收到拒绝索赔的公文,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将提起赔偿诉讼。(联合早报)
#旷视 #孙剑 #讣告 #猝死

【旷视科技: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孙剑去世】

旷视科技14日发布讣告,旷视首席科学家、旷视研究院院长孙剑博士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2022年6月14日凌晨去世。

旷视方面没有披露孙剑去世的具体原因,并向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一切以讣告内容为准,具体死亡原因还有待医院出具进一步准确信息后进行说明。

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孙剑平时爱运动,比如喜欢骑车。孙剑的校友和同行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孙剑是14日凌晨去世的,在13日晚他还夜跑了,但是否因运动引发的死亡仍不确定。

“昨晚他跑步的时候没事,回家后突然倒地(间隔多长时间不太清楚),紧急送到医院,没救过来。”据旷视内部人士透露。

“我认为猝死的可能性较大,据我了解他平时没有基础疾病。”一位熟悉孙剑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孙剑 1976 年 10 月出生,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等多个职务;2016 年 7 月加入旷视科技,担任首席科学家。曾担任 2012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9 年 IEEE 国际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会议领域主席。

自 2002 年以来在 CVPR、ICCV、ECCV、SIGGRAPH、PAMI 等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0 余篇,并于 2009 年和 2016 年两次获得 CVPR 最佳论文奖项。(界面新闻)(IT之家)(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