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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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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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走失 #拐卖 #流量 #广告

【徐州生八孩父亲接广告 法治日报:蹭流量也要讲公序良俗

这几天,江苏徐州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中的孩子父亲董某民,和一些商家合拍的宣传短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愤慨。此前,有网友曝光,徐州丰县一女子被铁链拴住并生育8个孩子,引起网友强烈关注,“女子生育八孩”事件也就此进入公众视线。当地对此先后发布情况说明与调查通报,称对相关情况和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其中提到,男子董某民行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已对其展开调查。

一名涉嫌违法的人居然能作为“流量名人”承接“业务”,显然不能让人理解与接受,这也是引发网民愤慨的关键点之一。但也有网友指出,这些视频是在有关部门介入之前录制的,当时这些商家或许正忙于蹭流量做宣传,并未注意董某民是否违法。

这些蹭流量的商家究竟想起到什么样的宣传作用,想凸显产品或者服务的什么特质,我们不得而知。但就算拍摄、发布时间都在事件发酵之前,这些短视频也不会起到商家们预期的宣传效果。因为,一个将自己孩子的母亲用铁链锁住,只因自己有8个孩子而出名的“名人”,不仅与“正能量”无关,甚至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指望其起到宣传作用的想法则更是荒谬。蹭这种“流量”,不仅不会让商家讨到任何好处,反倒暴露了相关人员为博取流量而毫无下限的难看吃相。(法治日报)(搜狐新闻)

(注:《法治日报》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发此文章的微博已经删除)
乌鸦观察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走失 #拐卖 【徐州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情况:原籍云南非本地人,走失抑或拐卖仍在调查,八个孩子均为亲生,董某民仍在调查】 1月28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和网友关切,徐州市委市政府及丰县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力量走访基层派出所、镇村干部群众,调阅档案资料,咨询相关法律专家。目前,杨某侠的身份已经公安部门调查认定,‌有关部门对八个孩子与董某民、杨某侠的关系作出了鉴定。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此事中涉嫌失管失察…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夫妇涉嫌拐卖妇女罪,均被刑拘】

近日,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保障杨某侠及其家人基本生活,丰县民政部门已对他们进行低保保障。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其子女受教育权利。妇联的爱心志愿者和镇、村干部帮助照顾其老人,对其子女进行关爱陪伴和生活照料。后期将根据对案件的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徐州发布 @微博)

注:
据1月28日“丰县发布”信息,“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
据1月30日“丰县发布”信息,”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其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调查。“
#江苏 #徐州 #丰县 #拐卖 #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 #分居 #家暴

【徐州:拐卖、离婚与判决

经乌鸦观察编辑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徐州市提及拐卖的离婚诉讼有12篇,涉丰县、铜山、沛县、睢宁、邳州等地。

据原告诉称,她们多数为在84年-96年期间被拐卖,其中有8人表示在拐卖后遭遇家暴,原籍分布在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育有子女数量通常在2到4名,且多数先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后才领证,亦有案例在生育子女后才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在起诉时仍未办理(案例1)。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院均未提及有关女方是否遭拐卖的事情。

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诉讼几乎全部驳回,即使部分案例涉及家暴。成功的案例均为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多年后以坚决的态度两次上诉(案例5及相似案例),如果态度不坚决甚至三次上诉都不行(案例4)。在不远的安徽宿州泗县亦有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篇是汉中地区的正常婚姻,但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且当地公安解救未成。(案例6)

案例1:女方诉称遭拐卖且生育四子女,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原告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原被告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生育四子女:1985年农历十二月生长女尹某1,1987年4月生次女尹某2,1990年农历正月生三女尹某3,1990年农历正月生长子尹某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于1984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共同生活近三十年,辛苦养育四子女,双方对家庭、子女均有较大的付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未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女方诉称遭拐卖且遭家暴,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她系四川重庆人。1987年10月,原告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后同居生活,1989年2月1日生一女邢X。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执在所难免,婚生女邢金芝也当庭陈述父母感情很好,不同意父母离婚,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

乌鸦观察注:原文即为“四川重庆”

案例3: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多次出逃被追回,睢宁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某诉称:1992年4月,原告被人以找工作名义,拐卖给被告,被被告强迫同居,后于2010年2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于1993年8月20日生长女,1994年11月3日生次女,于1998年4月19日生三女,于2006年12月31日生一子。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之后多次出逃被追回,被告殴打、恐吓原告,原告受尽折磨。被告恶习不改,与原告吵闹,扬言不要原告,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被告胡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我们是合法夫妻,没有虐待原告。1995年,我们一起去原告家,原告父亲对我很好。后来原告几次离家出走,我都把她找回家了。2012年6、7月份,原告以干活的名义不回家,后来又告诉我要跟别人走。2012年农历11月,原告要我和她去云南,之后一起回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政府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从同居生活至今已二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虽因矛盾导致分居,但双方能自行化解并重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夫妻感情。虽然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给双方的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并未提供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被告胡某某主张愿意原谅原告离家出走等过错,也是其对夫妻感情珍视的表现。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互谅互让、相互信任,和好是有可能的。

案例4: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两年三次上诉,沛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1996年被他人拐卖给被告,育有两子,长子已独立生活。分居已有两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认为,婚后生育两子,双方结婚近二十年,说明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原告三次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经本院调解和好,说明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尽管原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庭审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长子宋永康不同意原被告离婚,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5:女方诉称十六岁遭拐卖,分居后两次起诉终离婚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86年1月,年仅16岁的原告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至被告处。后原告曾多次欲逃回老家,但均无结果。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多年来因性格不和而常年争吵,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向贵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双方再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表示,2012年9月24日,原告陈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故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2012)铜民初字第1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至今已二年多时间,原告陈某仍长期在市区打工或回老家生活,双方长期分居至今,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相似判决:
(2015)铜民初字第00537号
(2014)沛朱民初字第249号
(2014)邳议民初字第0274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5)睢魏民初字第0689号
(2015)铜张民初字第1409号
乌鸦观察注:均为女方分居后两次上诉且态度坚决才离婚成功。

案例6: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当地公安解救未成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79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谈婚,同年9月8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82年3月10日生有一女梁某乙。1986年9月被告欲外出打工,原告阻止,被告便悄悄出走,后原告到处打听下落,半年后听说被告被拐卖到江苏省丰县,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未成,此后便再无音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尚可,1986年9月被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已28年,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足见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准予梁某某与彭某某离婚。(乌鸦观察)
#丰县 #婚姻 #离婚 #人民日报 #新民主主义 #封建

【19511015 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 纠正丰县法院对婚姻案件的错误判决 朱树人等滥用职权维护封建婚姻制度应作深刻检讨】

丰县第九区陈双楼村陈守端,今年六十一岁,于八年前以小麦一石二斗将二十四岁的青年妇女胡氏买来作妾。胡氏到陈守端家后,经常遭受陈守端及其妻子的虐待。去年十月间,胡氏在地里刨红薯,又被陈守端用农具痛打,死而复苏。胡氏感到自己的生命没有保障,即想逃出火坑。十一月十日夜,胡氏带着七岁的女儿伦妮,携白布一丈、棉被一条及小孩衣物逃出。因为是孤身妇女,胡氏无处奔投,便向陈守端之侄陈正升求救。陈正升连夜将胡氏送往二区亭台集张郑氏(陈正升之姨)家暂住。胡氏在张郑氏家居住数日后,因生活无着,由张郑氏介绍给二区杨庄村干部杨作营作针线活。以后,胡氏与杨作营发生了感情,又经张郑氏介绍,两人即结婚同居。因为不了解婚姻法,两人未到区政府办理登记手续。今年二月,陈守端发觉胡氏在杨庄与杨作营同居,即以胡氏“私奔另嫁,拐带逃跑”为由,告到乡、区人民政府。后区人民政府又将此案介绍到丰县人民法院处理。在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陈守端供认胡氏是他“用一石二斗麦子买来的”。

具有浓厚封建意识的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及其他处理此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对于向封建婚姻制度斗争、争取婚姻自由的胡氏并不予以积极支持,反附和了陈守端的错误控词,错误地认为胡氏因不堪虐待而逃出的行动是“非法”的,胡氏与杨作营结婚为“违法”,擅将胡氏扣押十八天,搜去人民币四万元,并将帮助胡氏逃出火坑的陈正升也扣押了一个多月。另外,还判令胡氏要在全区扩大群众会上公开检讨,将七岁女孩伦妮判给陈守端,并称胡氏走出时携带衣物为“非法”,判令胡氏如数交还男方。

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不同意丰县人民法院的不合理的判决,遂将此案处理情况告知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及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即令丰县人民法院纠正此一错误判决。但丰县人民法院不仅不纠正,反而对于陈守端的无理上诉表示同情。现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已撤消了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全部判决,重新判决为:胡氏与陈守端离居;伦妮归女方抚养;陈守端负担伦妮生活教育费每月五十斤粮食,直至伦妮十八岁为止;女方带走的白布衣物归女方所有,任何人不得讨取。

【19511109 对陈守端与胡氏婚姻纠纷案件错误判决的检讨】(略)

【19511109 谈谈丰县法院副院长朱树人的封建思想】
作者: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院长 李希曾
...
首先应该指出,该案的案情是十分清晰明朗的。全案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内容,那就是胡氏不满于自己的封建婚姻,不堪虐待,要想逃出火坑,争取婚姻自由。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另外的曲折情况”。所谓“谋财”,并无任何证据。因此,朱树人所说的需要“采取就事论事、分割处理的办法”,也就是所谓“另案处理”的论据,是完全不能成立的。这只不过是他掩盖自己错误的一种藉口罢了。

其次,因为封建婚姻关系是旧社会的产物,就无条件地加以保留,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我们人民的法律应该无条件地承认一切封建的婚姻关系。这是十分荒谬的。我们决不能以“旧社会产物”为藉口,对要求解放的妇女予以压制。如果这样做,那就是站在封建制度的立场上了。朱树人却恰恰站在封建主义的立场上。特别是陈守端与胡氏的婚姻案件,并不是单纯由过去的重婚纳妾和买卖婚姻所引起的,而且是因为陈守端至今仍对胡氏施行残酷的封建虐待。按照我们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陈守端的这种野蛮残酷的行为完全是非法的,不能容许的,人民法院绝对不能不予过问。因此朱树人所谓“不应把陈守端视为现行犯”,是完全错误的。

第三,朱树人说,他所以扣押胡氏和陈正升,责令胡氏与杨作营暂不得同居,并要胡氏当众反省悔过,是因为胡氏之出走乃是所谓“私奔”,被人“拐逃”,胡杨二人的自由结婚是“违法”行为。这是朱树人站在封建统治者立场、维护封建婚姻制度、压制与剥夺妇女婚姻自由权利、污蔑受压迫人民的更突出的表现。该案的案情十分明白:胡氏的出走是为了“求生”,陈正升的行为是为了“救死”。但是作为人民法院负责干部的朱树人,不但对于胡氏的痛苦没有丝毫同情,对于陈正升的正义行为没有任何嘉许,反而给他们加上莫须有的“拐逃”和“私奔”的罪名,非法地将他们扣押起来,并责令胡氏当众反省悔过,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向所有被压迫被虐待的妇女下了严厉的通告“只许你们俯首贴耳地忍受,不许你们反抗,反抗者以‘私奔’论罪”吗?结婚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审查婚姻是否合理合法,而胡杨二人的结合,已经证明是出于自愿,完全正当合理的,为什么不从支持他们的自愿的婚姻出发,让他们补行登记,反而藉口没有登记而予以推翻呢?况且去年此时该县区乡还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婚姻登记制度,怎能说他们的结婚没有登记是“违法”呢?这只能说明朱树人是在故意寻找藉口,压制自由结婚。
...
综上所述,我认为朱树人完全丧失了人民司法工作者应有的立场。他虽然是人民司法工作者,但脑子里充满了封建思想。他对野蛮落后的婚姻制度尽力维护,无微不至地为封建婚姻制度的代表者陈守端设想,而对遭受残酷虐待的妇女则没有半点同情。他对陈守端的大闹法庭,可以妥协让步;对胡氏的出走、求生,则予以污蔑,并找寻各种藉口将胡氏扣押起来。他不把人民的法权用来保护人民,反而用来庇护封建恶势力,迫害人民,这种错误是不可容忍的。我们必须用一切有效的办法肃清这种现象。

【19511204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令撤销丰县法院副院长朱树人的职务】

为严肃法纪,切实贯彻执行婚姻法,山东省人民政府顷发出通令,予维护封建婚姻制度的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以撤职处分。
...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是维护了封建婚姻制度,剥夺了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权利,破坏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法律,损害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婚姻制度。为保证婚姻法的正确贯彻执行,支持群众反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并进而教育全体干部,特决定予朱树人以撤职处分。(人民日报online)(人民日报·国内女性婚姻权益新闻抄)
乌鸦观察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组】 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查明事实真相,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央视新闻)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结婚证 #婚姻登记 #DNA #李莹 #出生日期

【丰县后续:结婚证、出生日期与DNA鉴定】

结婚证与登记日期

2022年2月15日上午,前调查记者邓飞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张以杨某侠的名字与董某民在1998年8月登记的结婚证照片。多有民众质疑,结婚证上杨某侠的照片,与此前视频中铁链拴锁的女子在长相和年龄上差异很大,不很像同一人。照片显示,杨某侠的出生日期登记的是1969年6月6日。

亦有网友指出,这张结婚证可能是假证,“无结婚证编号、无双方身份证号、女方姓氏错写为“扬”不是常见的“杨”、办证日期为星期天非工作日、结婚照为两张单人照片拼接而成不是合影”。

邓飞对这张“这个多处不规范的结婚证证件”回应了几种可能性,“假的,但存在,是董志明自己找人做的“,”真的,也存在,是乡镇干部粗心大意胡乱办的”,还不无戏谑地表示了第三种可能性,“是徐州那边有人冒着刑事责任风险恶意刻章仿造政府部门文件,然后等我们作为线索提交徐州警方去捉他”。

评论区亦有网友表示猜测,“证是真的,办证人是真的,女方材料是假的,但当时就是流行这么随便领证”。

丰县宣传部相关人员回应财新记者的询问时说,已经关注到邓飞微博所发的杨某侠的结婚照片和由此引发的舆论,正在调查此事。

长子的出生日期

有网友提出的杨某侠的大儿子董某港出生日期是1997年3月,但董家称“捡到”杨某侠是1998年6月,与官方通报称董某港与杨某侠是母子关系存在矛盾。

对此,丰县宣传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丰县同名同姓的董某港有两个,一个出生于1997年,一个出生于1999年,杨某侠的大儿子出生于1999年,与官方通报不存在矛盾。

李莹与DNA比对

财新记者日前从李莹母亲梁晓清处了解到,此前警方已经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与李莹亲属进行过DNA比对。南充市顺庆区警方于春节前的1月30日采集了她的血液样本,“第二天区公安就电话告诉我,我和她的DNA样本比对结果是没有配上”。

财新记者从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南充公安和徐州公安对李莹母亲和“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各进行过一次DNA比对,结果均没有配对上,均运用常染色体STR多态性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梁晓清告诉财新记者,李莹出生于1984年7月20日,1996年12月6日走失,失踪地点位于南充市涪江路小学附近。她表示,”看了丰县被锁女子的视频,凭着母亲的直觉,从外貌上和口音上我觉得差异还是挺大的。李莹的鼻子比视频中的女子更塌平,李莹是内双眼皮,眼睛近视400度,看人眼神有点虚,而且我们南充的口音和视频中被锁女子差别很大。”

她还指出,“但现在网上比对的李莹照片不是我扫描上传的原始照片,网上的照片做过一些 #修正,看起来确实是像”。

梁晓清告诉财新记者,就李莹走失一事,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七人调查组,2月13日,公安人员从梁晓清家中拿走了李莹父亲(2015年去世)遗留的棉衣和李莹在1996年使用过的词典。

DNA鉴定与近亲关系

有网友质疑那八个孩子可能不都是出自同一个母亲或者同一个父亲,而可能是“近亲关系”。据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第三份情况通报,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DNA鉴定,八个孩子和董某民、杨某侠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

一位法医物证学专家表示,近亲鉴定是目前的一个棘手问题,实践中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即A的孩子实际上是A的父亲和A的妻子、或者A的兄弟和A的妻子所生,但A仍可能和这个孩子鉴定出亲子关系,因为此人和他的父亲、兄弟有很多一样的等位基因。他建议,要想把亲生父亲准确识别出来,一是要调查结合案情,二可以考虑增加精度,使用更多的基因座,三是孩子的爷爷、父亲和叔叔都来做双亲检测。(财新网12)(邓飞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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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结婚证 #婚姻登记 #DNA #李莹 #出生日期 【丰县后续:结婚证、出生日期与DNA鉴定】 结婚证与登记日期 2022年2月15日上午,‌前调查记者邓飞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张以杨某侠的名字与董某民在1998年8月登记的结婚证照片。多有民众质疑,结婚证上杨某侠的照片,‌与此前视频中铁链拴锁的女子在长相和年龄上差异很大,不很像同一人。照片显示,杨某侠的出生日期登记的是1969年6月6日。 亦有网友指出,‌这张结婚证可能是假证,“无结婚证编号…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 #拐卖 #连续拐卖 #结婚证 #婚姻登记 #身份证 #DNA #节育 #计划生育

【江苏省委省政府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情况(上)】

2022年2月17日,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根据2000年6月董集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出具的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赶赴云南,会同当地警方,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在周边乡镇就杨某侠身份开展走访排摸,让相关群众辨认杨某侠结婚登记照片、现实生活照片。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13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又对桑某罗(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与杨某侠均符合亲缘关系。2月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检验结果与之前一致。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经查,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2022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1997年底,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但需要花钱,徐某东表示同意。据桑某妞供述,1998年初,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收取现金5000元。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董某民称,杨某侠曾告诉自己她老家在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据董某港(杨某侠长子)反映,小时候母亲有时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结论一致。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2月4日,徐州市口腔医学专家对杨某侠进行口腔检查和CBCT读片认为,杨某侠口腔卫生长期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进行治疗,部分牙齿逐步脱落。2月9日,经南京市口腔医院专家再次诊断,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认为重度牙周炎可导致牙齿松动脱落。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

四、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生育八孩情况

杨某侠与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户籍信息显示,长子董某港于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徐州市公安机关将8名子女与杨某侠、董某民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为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DNA检验鉴定,结论一致。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论仍然一致。

调查发现,1999年杨某侠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至2010年董、杨二人未生育,后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跟踪管理、服务指导、信息采集等方面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管失察责任。

针对“小花梅第一个孩子董某港生于1997年”,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欢口镇有两个姓名同为董某港的人,其中一人1999年出生,为杨某侠长子;另一人1997年出生,为邻村人,现在外打工。

(接下)
乌鸦观察
#虐待 #拐卖 #刑事强制措施 #问责 #舆情 #信息发布 #撤职 #双开 #审查调查 #计划生育 #婚姻登记 #铁链 #捆绑 (接上) 五、关于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 2022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董某民立案侦查。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查、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2日,丰县人民…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假证 #DNA #低保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十三问——新华社记者访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负责人】

5、记者:不同证件显示杨某侠年龄不同,她到底多少岁?

公安机关调查中发现,小花梅存在4个出生日期。其中,1974年2月11日的生日出现在小花梅在云南第一次婚姻结婚证上,经查系当时小花梅不满20岁,为办理结婚证谎报年龄。1969年6月6日的生日出现在杨某侠(小花梅)与董某民结婚证上和江苏登记的杨某侠(小花梅)户籍信息中,经查系董某民办理相关证件时编造。1969年8月7日的生日出现在杨某英身份证上,经查系2011年董某更(董某民的父亲,2019年去世)购买的假证,用来给董某民次子董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977年5月13日的生日载于小花梅留在亚谷村的户籍底卡,结合其亲属回忆旁证,此日期系小花梅真实出生日期。

11、记者:为什么2020年就给杨某侠进行DNA比对?

调查组负责人: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26号)明确,“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无户口人员实际生活、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于原籍情况不明的无户口人员,一律要采集DNA进行比对,经公安机关调查,未发现其登记过户口或者其他户籍信息的,可以在其实际生活、居住地社区(单位)集体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侠的DNA进行检验比对,未比中被拐、失踪等信息。2021年4月,欢口派出所将其落户欢口镇集体户口。

13、记者:围绕女性和精神疾病患者权益保护,徐州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调查组负责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丑恶现象,必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针对此次丰县暴露出的问题,徐州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精神疾病、智力障碍、被限制人身自由等10类排查重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梳网清格”,对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线索,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新华社)
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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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丰县开展调查,采访多位当事人、基层干部以及公安、纪委办案人员,追问事件真相。
...
1月30日晚,记者在丰县一家医院见到了小花梅及其大儿子。只要大儿子一离开病房,她就情绪激动,立刻从病床坐起。

1999年7月,小花梅为董某民生下大儿子,2011年至2020年间又生下7个孩子。董某民称,大儿子是接生婆接生的,老二、老三在镇卫生院出生,其余的孩子都在家中分娩,多是他剪脐带。

一直在医院陪护母亲的大儿子告诉记者,记忆中,妈妈一直有病,但过去症状较轻,小时候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最近两年,妈妈病情加重。董集村一位邻居受访时说,去年10月还看到小花梅披着被子走来走去。
...
记者找到在欢口镇先后任镇长、镇党委书记的徐善修。他反思工作作风不实,称“之前没听到过此事”,任职5年没去过一次董集村,只有一次在村边地头“站过”。据纪委调查,镇长邵红振虽然到过董集村,但“只进村未入户”。

徐州市纪委工作人员2月1日赶赴丰县,指导县纪委监委调查,问询160多人次,收集的1998年以来的相关材料达一米多高。记者通过走访群众、民警、纪委等了解到,在这一事件中,县、镇、村三级多人失职失责。
...
——严重违规,“结婚登记”造假
2000年,先是董集村村委会会计邵某征明知小花梅非本村村民、身份不明,违规出具婚姻状况证明。随后,时任欢口镇民政助理于法贞未按婚姻登记相关规定要求双方婚检,在女方户口证明、身份证缺失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并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

——弄虚作假,“计生管理”失控
1999年小花梅生下大儿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2010年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生育次子后,董某民以照料孩子为由拒绝本人采取绝育措施。在其生育第三子后,欢口镇为规避上级督查,在两人均未结扎的情况下参照已结扎管理,致使超生管理失控。

——没有“进村入户”,特殊群体排查“空转”
2017年,丰县综治办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部署开展排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逐门逐户”了解,每季度动态监测并上报。但欢口镇综治办负责人、派出所所长等疏于职守,未能及时发现小花梅被铁链锁、未得到治疗救助等问题。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县长郑春伟受访时均表示之前不知晓“八孩女子”事件。“作为地方主官我感到很愧疚。这种愧疚将伴随我的下半生。”娄海对记者说。

“只要有一个环节负责,‘八孩女子’的问题就可能得到制止和纠正。”徐州市纪委书记李文飙沉重地对记者说。

事发后,丰县第一份通报草率发布“不存在拐卖行为”,引发舆情持续发酵,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对农村特殊群体缺乏保护和关爱的现象见惯不怪、麻木不仁”“人民立场不稳不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时讲、处处讲,但在‘最后一米’悬了空、走了样”……丰县县委和县政府在反思中表示。

近日,丰县开展常态化排查,要求村(社区)干部每月走访辖区所有家庭。

欢口镇党委副书记王广宇对记者说,按照上级要求,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脱贫后要进行动态监测,“以前主要监测家庭经济收入和物质保障,今后要吸取教训,加强对生活方式和权益保护的关注”。(新华社)
#江苏 #徐州 #丰县 #后续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相关视频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旗下账号”我苏特稿“在今日下午发布多则视频,其中披露了一些此前通报和报道未提及的信息。

视频显示,杨某侠(小花梅)现在在医院接受救治,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患者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较之前有好转,目前还存在自言自语、注意力不集中、情感反应不协调、对疾病没有认识,下一步继续是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还有加强生活护理、营养支持和心理支持,她表示患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视频还显示了其牙齿CT图片,画外音介绍经多家医院诊断,其牙齿脱落为重度牙周炎导致。

记者采访了董某民的家,现在除陪护母亲的长子外的七个孩子和董某民的母亲都在家里,之前拘禁杨某侠(小花梅)的房子已经被拆除,政府已对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落实低保社保等政策以及其他救助措施,视频还展示了其子女日常饮食状况。(我苏特稿)

此外的两段视频展示了部分鉴定资料,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DNA鉴定技术专业主任介绍,”衣服是普某玛本人的衣服,从上面检测到一个DNA数据又跟光某英符合亲子关系,这应该就是普某玛的DNA数据,这是第一层关系“,普某玛为小花梅的母亲,光某英(原名花某英)为小花梅同母异父的妹妹,”获取普某玛的DNA数据后,又来跟杨某侠对比,符合母女关系,这是第二层“。

他表示,我们任何一个检验鉴定,都至少是两次以上的复核,有的时候甚至是三次,每次复核检验的意见都是一致的。(我苏特稿12)
#观点 #Opinion #徐州 #丰县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抚养 #家庭 #父母

【0222 睡前消息文稿:397期 解决丰县拐卖事件,你能付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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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这起拐卖虐待事件,代表了两个历史时期留下的负面遗产,一个是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泛滥时代;一个是几千年来的农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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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问题,不是忽然爆发出来的,而是几千年农业社会落后遗产的突出暴露。

农业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是穷困,穷困不仅仅意味着底层日子不好过,还意味着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没有能力在城市之外严格落实法律,只能默许乡村社区实行事实上的自治。...父母因为一点彩礼卖了女儿,抱着甩包袱的心态,把带有残疾的子女送人,这都是农业社会的常态,几乎不可能在工业化之前杜绝。

到了解放后,中国开始向工业化社会转型,但起步慢,底子差,21世纪之前,农业社会一直是中国的底色。丰县拐卖事件代表的人口贸易和家庭暴力,可以看做传统农业社会负面文化的最后一次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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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处于准军事动员状态,当时的农村人口流动是严格受控的。...所以主要体现为传统的买卖婚姻和换亲,很少影响到城市人口,所以人口贸易当时不是问题。

80年代出现了几个新的社会背景。首先,人民公社解体,放开了人口流动自由,农民攒点钱可以很容易在更落后的地区买妇女儿童。其次,市场经济逐步繁荣,越来越多的资源通过现金交易进行再分配。农民在生活略有改善的情况下,勒紧腰带能拿出来的现金更多,所以贩卖人口有利润。另外,还有经常被忽视的一点,就是工业化导致农村女性自发向城市流动,在农村留下一大批单身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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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公布个条款就能自动落实,必须全社会拿出足够的执法成本,同时给大多数人服从法律的社会条件,法律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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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几年,拐卖人口问题逐渐消失,也不是因为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而是中国社会全面工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导致年轻人都离开了农村,更深地嵌入了社会化大生产,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和周围社会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不太容易被拐卖。同时,工业化给政府提供了足够的税收和技术,政府可以通过二代身份证、摄像头和更多的辅警来控制人口流动,所以人口贸易规模快速收缩。

但是,在摄像头之外,在那些生产生活比较孤立的地点,人口贸易和奴隶制问题还会频繁出现,受害者不仅仅是妇女儿童。比如说前些年常说的黑煤窑、黑砖窑奴隶工厂,最近十几年还很常见的渔船奴隶问题,都证明了法律要靠社会条件来落实。...

所以,如果我们希望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在社会方面要继续推行工业化,把所有劳动力都卷入社会化大生产;在经济上要主动承认建立秩序需要投入成本;在司法方面,要承认绝对隐私和绝对安全不能共存,允许在数据保密的前提下,降低政府监督个人生活的成本,这样才能消除和人口贸易有关的悲剧。

但是,很多人没意识到社会背景和执法成本的问题,坚持要对丰县事件搞道德批判,认为只要在农村,在基层政府抓出坏人,就能解决问题,就能安抚自己对这件事的不满。这一类自媒体内容当然也属于言论自由,但他们显然忽视了一点,就是道德是一个动态概念,而且现在很多道德伦理观念,也是之前几千年负面遗产的一部分。如果只搞道德批判,只迎合普通人眼中的正面伦理道德,很多问题不仅无法解决,还可能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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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告诉我们,亲情和家庭经济关系,不足以保证公民的自由和安全。丰县这位女性有8个孩子,还是要等视频上网才有人关心她的生活。而这八个子女自身的健康和教育问题,更值得担心。如果我们不喜欢类似的家庭暴力和虐待,首先就要讨论政府权力如何监督家庭生活。

更何况丰县这件事,很可能会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的人权问题,这不仅仅需要政府执法人员监督,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治疗。...如果社会舆论普遍认为20岁残疾女孩和55岁男人重组家庭不对,就应该赞同国家增加税收,建设一批福利院,雇佣护士,给所有残疾人一个体面的生活。...要照顾这上千万人口,起码要有几百万护士和护工,编制差不多等于军队和警察之和,在中国的国力有能力支撑这种福利之前,67岁的父亲,把残疾女儿托付给别人,还不收一分钱彩礼,应该被认为是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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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希望丰县的这位女性被铁链拴起来,首先就要讨论,全社会增加的这部分开支从哪里出钱,向谁加税。就算精神病患者得到了政府救助,能入院治疗,在中国当前尊重家庭权力的规则下,对他们来说也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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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现实,我希望观众在表达对社会现实不满的同时,也想一想到底应该怎么改革,不要只对现实说不,而是要把自己的诉求变成方案,变成有目标,有成本核算的计划。否则,生了八个孩子的精神病患者这次得救了,但也很快会像德州方洋洋案件那样被淡忘,更多的弱者还会停留在原来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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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我认为丰县事件后有三件事要做。

首先当然还是对历史上的负面问题做一个全面善后。以超出人口普查的力度,做全民DNA普查,查清每一个人过去几十年是否有非自愿的迁徙行为,只要本人提出要求,就追究责任。如果民事赔偿不够,由政府出钱补足一个底线。如果因此出现了家庭破裂,未成年人养育问题,或者下一代基因缺陷问题,政府要有社会化抚养来收容。让全世界人看一看,中国对自己的未成年公民有什么底线安排。

第二件是对受害者,尤其是其中的残疾人有妥善安置。前面说了,把精神病人交给家庭,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不靠谱。如果中国没有决心一次性安置几百万精神病人,就不可能消灭他们的亲属安排的非正式婚姻。

第三件事是利用技术手段,预防人口贸易,避免奴隶制劳动,避免家庭暴力,我在180期节目提到过具体方案。那一期我分析了藏族网红拉姆被前夫烧死的问题,当时我说,现代社会有太多的封闭空间和私人领域,在亲属关系不能完全信任的前提下,用技术装备全程监控所有人的生活,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一个未来。只是我们不能允许政府随意使用隐私数据,必须用技术和制度安排,由人大代表或者独立的公民代表来监控数据的使用。

这三个变革,无一例外都要花钱,要占用劳动力,还要挑战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天底下没有凭空能做成的好事,如果我们不想看新闻的时候义愤填膺,过几个月淡忘之后再循环一遍,最好认真考虑自己愿意花多少成本保护弱者,也提高自己的安全水平。

当然,只谈花钱,不谈赚钱,不是睡前消息的风格。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精神病患者和潜在的被拐卖人口多到影响经济,而且典型家庭生了八个孩子,这说明也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生活有待改善。如果政府不干预,依然是每年发几百块钱就放任成长,这些孩子在未来的社会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依然是全社会的负资产。但如果政府通过家庭普查,剥夺所有不称职家长的抚养权,认真花一笔钱给这些孩子正常成长环境,必然可以在人口下降的年代新增一大批称职劳动力。社会主义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本来是不需要家庭这个中介的。

另外,说一句题外话。丰县这个案例虽然很残酷,但也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学案例,向我们证明,如果不担心阶级下降,不担心生育影响妇女福利,生育率可以被刺激到很高。

我们不可能回到阶级固化,歧视妇女的年代,但可以从正向手段接近这两种状态。比如说,高水平社会化抚养可以消灭父母给孩子拼起跑线的压力;取消企业给怀孕妇女发放福利的义务,由国家统一发放生育工资和补贴,可以缓解生育对妇女的影响。2022年中国人口注定要下降,如果再不做点什么刺激生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成长质量,如果还是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来保障公民福利,恐怕以后所有人都不知道去哪找自己的福利。
...内详👉(睡前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