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艾滋病 #法规条例 #中医药 #知情权 #吸毒 #未成年 #安全套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20年11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校(院)长是学校(院)防艾知识和性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院)应当配备校医,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
第十九条 ...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应当制定艾滋病自检试剂销售政策,提供药店营销、网络营销、自动售货机营销等自主检测服务,支持公民自愿自主检测。
第二十条 ...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本人不告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
第二十三条 ...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的居民,婚前应当进行免费艾滋病筛查检测,接受医学咨询服务。...
第三十七条 ...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开展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
第四十三条 边境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入境外籍人员的管理,完善服务机制,提供下列服务:(四)合法入境、居留的外籍吸毒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第五十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受艾滋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减免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费用,并为其身份保密。
第五十六条 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许可证件:
(一)未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
(二)未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检测,或者安排未取得艾滋病检测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云南发布)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20年11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校(院)长是学校(院)防艾知识和性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院)应当配备校医,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
第十九条 ...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应当制定艾滋病自检试剂销售政策,提供药店营销、网络营销、自动售货机营销等自主检测服务,支持公民自愿自主检测。
第二十条 ...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本人不告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
第二十三条 ...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的居民,婚前应当进行免费艾滋病筛查检测,接受医学咨询服务。...
第三十七条 ...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开展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
第四十三条 边境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入境外籍人员的管理,完善服务机制,提供下列服务:(四)合法入境、居留的外籍吸毒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第五十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受艾滋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减免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费用,并为其身份保密。
第五十六条 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许可证件:
(一)未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
(二)未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检测,或者安排未取得艾滋病检测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云南发布)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特斯拉 #消费者权益 #维权 #行车数据 #炒作 #郑州 #知情权
【郑州市市监局回应“车顶维权”:曾三次调解未果,特斯拉拒绝提供行车数据】
4月20日,郑州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回应说,3月15日,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省局转办的张女士投诉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件后,立即将该投诉件分转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
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3月24日三次组织投诉人和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解。投诉人不同意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要求“提供车辆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因担心数据被当事人用来炒作宣传造成不良影响,拒绝提供相关数据。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于3月17日、3月31日到郑东新区局对该投诉件进行了督办,并于4月9日就“纯电动轿车在使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消费者知情权”这一问题向省局请示,目前尚在等待省局指导意见。(红星新闻)
【郑州市市监局回应“车顶维权”:曾三次调解未果,特斯拉拒绝提供行车数据】
4月20日,郑州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回应说,3月15日,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省局转办的张女士投诉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件后,立即将该投诉件分转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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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3月24日三次组织投诉人和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解。投诉人不同意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要求“提供车辆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因担心数据被当事人用来炒作宣传造成不良影响,拒绝提供相关数据。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于3月17日、3月31日到郑东新区局对该投诉件进行了督办,并于4月9日就“纯电动轿车在使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消费者知情权”这一问题向省局请示,目前尚在等待省局指导意见。(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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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 #消费者权益 #维权 #行车数据 #郑州 #知情权
【特斯拉被责令无条件提供事故前行车数据】
针对特斯拉车主“车顶维权”事件,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日回应,责成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立即无条件向张女士提供该车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
此前,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3月24日三次组织投诉人和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解。投诉人不同意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要求“提供车辆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因担心数据被当事人用来炒作宣传造成不良影响,拒绝提供相关数据。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于3月17日、3月31日到郑东新区局对该投诉件进行了督办,并于4月9日就“纯电动轿车在使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消费者知情权”这一问题向省局请示,目前尚在等待省局指导意见。(每日经济新闻 @微博)
【特斯拉被责令无条件提供事故前行车数据】
针对特斯拉车主“车顶维权”事件,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日回应,责成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立即无条件向张女士提供该车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
此前,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3月24日三次组织投诉人和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解。投诉人不同意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要求“提供车辆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因担心数据被当事人用来炒作宣传造成不良影响,拒绝提供相关数据。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郑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于3月17日、3月31日到郑东新区局对该投诉件进行了督办,并于4月9日就“纯电动轿车在使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消费者知情权”这一问题向省局请示,目前尚在等待省局指导意见。(每日经济新闻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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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 #监管 #平台 #个人信息 #整改 #网约车 #定价 #安全 #知情权 #抽成 #消费者权益 #劳动者权益
【8部门联合约谈滴滴、货拉拉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
5月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信访局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对 #滴滴 出行、#首汽约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T3出行、#高德、#嘀嗒出行、#满帮、#货拉拉、#快狗打车 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近期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以及互联网货运平台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约谈要求,各平台公司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整改。
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通知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平台公司要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网络货运平台要合理设定并主动降低信息服务费、会员费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以回程货价格竞价。
整改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的经营行为。平台公司在制定或调整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派单规则、会员费、竞价规则等关系从业人员利益的经营策略时,要提前与从业人员充分沟通;要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计价规则,规范价格行为;要持续优化派单机制,科学确定从业人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
改善司机经营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就业、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基本权益;要增强诚信意识,切实履行承诺,坚决避免侵害驾驶员权益的不诚信行为;要完善投诉机制,畅通驾驶员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不得敷衍推诿。
坚守安全稳定底线。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格落实驾驶员背景核查有关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加强对驾驶员的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中国交通报 @微信)
【8部门联合约谈滴滴、货拉拉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
5月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信访局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对 #滴滴 出行、#首汽约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T3出行、#高德、#嘀嗒出行、#满帮、#货拉拉、#快狗打车 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近期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以及互联网货运平台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约谈要求,各平台公司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整改。
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通知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平台公司要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网络货运平台要合理设定并主动降低信息服务费、会员费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以回程货价格竞价。
整改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的经营行为。平台公司在制定或调整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派单规则、会员费、竞价规则等关系从业人员利益的经营策略时,要提前与从业人员充分沟通;要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计价规则,规范价格行为;要持续优化派单机制,科学确定从业人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
改善司机经营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就业、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基本权益;要增强诚信意识,切实履行承诺,坚决避免侵害驾驶员权益的不诚信行为;要完善投诉机制,畅通驾驶员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不得敷衍推诿。
坚守安全稳定底线。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格落实驾驶员背景核查有关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加强对驾驶员的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中国交通报 @微信)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工信部 #网盘 #个人信息 #运营商 #老人 #弹窗 #隐私 #个人信息 #客服 #APP #应用商店 #知情权
【工信部对电信运营商跨省业务、网盘下载速度与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要求】
11月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说为推动信息通信行业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3月底,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简称“524”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服务举措“五优化”。
1.优化资费套餐设置展示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在自有营业厅、掌厅、网厅、资费专区、代理渠道提供面向公众市场在售的资费套餐,以及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资费套餐查询入口。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称,避免引发理解歧义。及时提醒用户套餐内流量使用情况,合理设置套餐外流量单价。(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双千兆服务宣传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进一步落实5G服务“四个提醒机制”和“四条营销红线”要求。应在宽带服务合同中明确接入上行、下行理论速率,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确保用户接入速率达标,并采用适当方式向用户告知硬件设备、环境因素等对宽带网速的影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优化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首批实施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应以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提供APP产品隐私政策摘要;涉及调用用户终端中相册、通讯录、位置等敏感权限的,还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用户调用该权限的目的,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优化APP开屏弹窗信息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应在其APP开屏信息和弹窗信息窗口设置明显、有效的关闭按钮,按钮大小、位置、颜色应易于操作辨认,让用户“找得到,关得了”。APP开屏信息窗口不得使用整屏图片、视频等作为跳转链接,诱导用户点击或易造成用户误点击,给用户带来不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优化网盘类服务提供方式。相关企业应优化产品服务资费介绍,清晰明示存储空间、传输速率、功能权益及资费水平等内容,不得进行误导宣传。在同一网络条件下,向免费用户提供的上传和下载的最低速率应确保满足基本的下载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
各相关企业应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首批设立“双清单”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展示,方便用户查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三)服务能力“四提升”。
1.提升跨区域通办能力。基础电信企业新增“亲情网”和“固移融合”服务跨区域通办。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网内,归属地不同的手机号码组成亲情网,实现跨省办理。实现省内跨本地网固定宽带和手机号码融合,鼓励具备能力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推动实现跨省办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携号转网服务能力...
3.提升客服热线响应能力...
4.提升 APP 关键责任链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内详👉 (工信微报 @微信)
【工信部对电信运营商跨省业务、网盘下载速度与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要求】
11月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说为推动信息通信行业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3月底,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简称“524”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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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举措“五优化”。
1.优化资费套餐设置展示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在自有营业厅、掌厅、网厅、资费专区、代理渠道提供面向公众市场在售的资费套餐,以及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资费套餐查询入口。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称,避免引发理解歧义。及时提醒用户套餐内流量使用情况,合理设置套餐外流量单价。(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双千兆服务宣传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进一步落实5G服务“四个提醒机制”和“四条营销红线”要求。应在宽带服务合同中明确接入上行、下行理论速率,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确保用户接入速率达标,并采用适当方式向用户告知硬件设备、环境因素等对宽带网速的影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优化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首批实施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应以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提供APP产品隐私政策摘要;涉及调用用户终端中相册、通讯录、位置等敏感权限的,还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用户调用该权限的目的,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优化APP开屏弹窗信息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应在其APP开屏信息和弹窗信息窗口设置明显、有效的关闭按钮,按钮大小、位置、颜色应易于操作辨认,让用户“找得到,关得了”。APP开屏信息窗口不得使用整屏图片、视频等作为跳转链接,诱导用户点击或易造成用户误点击,给用户带来不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优化网盘类服务提供方式。相关企业应优化产品服务资费介绍,清晰明示存储空间、传输速率、功能权益及资费水平等内容,不得进行误导宣传。在同一网络条件下,向免费用户提供的上传和下载的最低速率应确保满足基本的下载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
各相关企业应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首批设立“双清单”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展示,方便用户查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三)服务能力“四提升”。
1.提升跨区域通办能力。基础电信企业新增“亲情网”和“固移融合”服务跨区域通办。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网内,归属地不同的手机号码组成亲情网,实现跨省办理。实现省内跨本地网固定宽带和手机号码融合,鼓励具备能力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推动实现跨省办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携号转网服务能力...
3.提升客服热线响应能力...
4.提升 APP 关键责任链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内详👉 (工信微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