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5.6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内蒙古 #乌兰察布 #生产安全 #私了

【内蒙古察右前旗公布一瞒报事故调查报告:1人死亡,226万私了

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政府网站12月14日消息,《乌兰察布市旭峰炭素科技有限公司“8·5” 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瞒报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涉事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书”和“生活困难补偿协议”共支付226万元后进行了私自处理,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瞒报事故。调查组建议对该公司处480万元罚款。
...
11月3日,察右前旗应急管理局接到电话举报,反映乌兰察布市旭峰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瞒的问题,经调查显示:
...
死亡人员刘某飞,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2020年7月16日来乌兰察布市旭峰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工种为出炉工。刘某飞违反该公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第5条“作业人员应从梯子进入炉内,不准从炉头及其它设施攀援上下,以避免发生意外伤害,清炉时应从上至下梯次清理,严禁出现悬空现象”的规定,违章在炉底撬料,导致大块废料塌陷砸到刘某飞身上,颅脑重度损伤导致其死亡。

调查组认定,乌兰察布市旭峰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领导集体开会后,都同意不把该事故报告政府相关部门。该公司8月9日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书”和“生活困难补偿协议”后进行了私自处理。“和解协议书”和“生活困难补偿协议”合计支付给死者家属金额为180万元+46万元=226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政府相关单位上报,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同时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一起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建议,对乌兰察布市旭峰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处480万元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姜佰涛处2020年度收入100%的罚款,计25×100%=25万元;对公司总经理周晓红处2020年度收入100%的罚款,计20×100%=20万元;对公司副总经理穆永平处2020年度收入50%的罚款,计15×50%=7.5万元;对公司安全部长(已离任)马永健处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工资2倍收入的50%的罚款,计城镇居民平均工资 41352×2×50%=41352元;对车间主任谢志华处2000元罚款;对公司涉事班长王建军处1100元罚款。(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