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广州 #老人 #唾沫 #正当防卫 #骨折
【少年被吐唾沫、要求道歉被拒与大爷互殴,后者摔倒后骨折,法院:正当防卫】
广东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六旬大爷朝小伙吐唾沫后双方互殴,大爷骨折。法院指出,小伙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且正当防卫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据荔湾区人民法院原因刑庭副庭长李国文说法称:
首先,本案是因唐某的过错所引发。由于唐某随地吐口水,并不慎吐到黄某的身上,在黄某要求其道歉后还予以拒绝,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随地吐口水既不文明、亦不卫生,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对公共卫生安全亦构成严重危害。唐某作为一名长者,本应以身作则,却作出了不良的示范,且没有任何悔意,拒绝道歉。
其次,唐某对黄某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责任。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唐某率先挥拳殴打黄某的面部,黄某进行还击,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并相互拉扯。唐某对冲突的升级负有直接责任。在倒地过程中,唐某用嘴咬住黄某的左手,为挣脱唐某,黄某用拳头殴打唐某的头部。唐某对冲突的进一步升级亦负有直接责任。
再次,导致唐某轻伤的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并非是黄某的殴打行为造成,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黄某在挣脱唐某的撕咬后,即停止了对唐某的殴打行为,且黄某殴打的结果亦仅是导致唐某面部软组织挫伤,没有对唐某造成重大损害,其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且正当防卫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亦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澎湃新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少年被吐唾沫、要求道歉被拒与大爷互殴,后者摔倒后骨折,法院:正当防卫】
广东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六旬大爷朝小伙吐唾沫后双方互殴,大爷骨折。法院指出,小伙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且正当防卫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据荔湾区人民法院原因刑庭副庭长李国文说法称:
首先,本案是因唐某的过错所引发。由于唐某随地吐口水,并不慎吐到黄某的身上,在黄某要求其道歉后还予以拒绝,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随地吐口水既不文明、亦不卫生,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对公共卫生安全亦构成严重危害。唐某作为一名长者,本应以身作则,却作出了不良的示范,且没有任何悔意,拒绝道歉。
其次,唐某对黄某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责任。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唐某率先挥拳殴打黄某的面部,黄某进行还击,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并相互拉扯。唐某对冲突的升级负有直接责任。在倒地过程中,唐某用嘴咬住黄某的左手,为挣脱唐某,黄某用拳头殴打唐某的头部。唐某对冲突的进一步升级亦负有直接责任。
再次,导致唐某轻伤的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并非是黄某的殴打行为造成,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黄某在挣脱唐某的撕咬后,即停止了对唐某的殴打行为,且黄某殴打的结果亦仅是导致唐某面部软组织挫伤,没有对唐某造成重大损害,其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且正当防卫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亦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澎湃新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四川 #彭州 #灭门 #抚养 #人间百态 #死刑 #死缓 #刑事案件 #紫丝带妈妈 #防卫 #正当防卫
【一男子因与妻子离婚、孩子带养纠纷遭岳父张某灭门: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四川彭州一男子邹某因与妻子离婚、孩子带养纠纷遭岳父张某灭门。据案件二审判决书,2019年1月,女方出门上班后,岳父岳母在家中照顾孩子,男方及其父母进屋后上前抢夺孩子,双方发生抓扯。岳父张某上前阻止被男方父亲推开后,遂拿出一把剔骨刀喝止男方邹某等人,未果,即持刀分别向女婿及亲家二人捅刺数刀,致三人身亡。
判决书显示,邹某与妻子于2017年7月育有一女后,因琐事与妻子、岳母关系不睦,并于同年10月在外租房居住,又于2017年、2018年两次起诉离婚,在此期间其幼女由女方及其父母抚养照顾,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张某作案后见男方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后,没有继续加害,在场等候警察,归案后如实供述,反映出激情犯罪后认罪、悔罪心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国新闻周刊)
据被害者家属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并未面对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法侵害,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此外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无论是否系预谋犯罪,均不影响本案的定罪和量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1-4:一审二审判决书)
注:裁判文书网显示二审刑事判决书不予公开,理由是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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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一家三口惨遭灭门】- 小白杨yyyj
【一男子因与妻子离婚、孩子带养纠纷遭岳父张某灭门: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四川彭州一男子邹某因与妻子离婚、孩子带养纠纷遭岳父张某灭门。据案件二审判决书,2019年1月,女方出门上班后,岳父岳母在家中照顾孩子,男方及其父母进屋后上前抢夺孩子,双方发生抓扯。岳父张某上前阻止被男方父亲推开后,遂拿出一把剔骨刀喝止男方邹某等人,未果,即持刀分别向女婿及亲家二人捅刺数刀,致三人身亡。
判决书显示,邹某与妻子于2017年7月育有一女后,因琐事与妻子、岳母关系不睦,并于同年10月在外租房居住,又于2017年、2018年两次起诉离婚,在此期间其幼女由女方及其父母抚养照顾,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张某作案后见男方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后,没有继续加害,在场等候警察,归案后如实供述,反映出激情犯罪后认罪、悔罪心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国新闻周刊)
据被害者家属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并未面对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法侵害,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此外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无论是否系预谋犯罪,均不影响本案的定罪和量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1-4:一审二审判决书)
注:裁判文书网显示二审刑事判决书不予公开,理由是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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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最高检:长期遭受家暴者对施暴人实施杀伤行为的,要从宽处理】
最高检近日重申,检察机关应正确认定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与正当防卫界限。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针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部分法律适用问题、政策把握问题通过案例进行阐释,提供办案指导。
...
值得关注的是,在“毛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涉及家庭暴力犯罪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问题。被害人因反抗家暴“防卫过当”致施暴人重伤,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处理。
...
澎湃新闻注意到,“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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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
#江西 #吉安 #未成年 #黑社会 #恶势力犯罪 #强奸 #强迫卖淫 #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 #砍刀 #斧头 #红缨枪 #匕首 #砸车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江西吉安中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案情】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
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
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尽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
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
【江西吉安中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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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
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尽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
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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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
#河南 #周口 #太康 #校长 #醉汉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打架 #刑事拘留 #户籍
【均被刑拘:河南一醉汉闯进小学打校长,校长反击打掉其3颗牙】
记者从多方证实,6月21日下午5时许,醉汉彭建峰闯入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动手打了王海峰。王海峰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此案属于打架,彭建峰有明显过错在先,王海峰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基于此,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此外,彭建峰醉酒驾驶摩托车来到小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上级单位马头镇中心学校校长邢彬义和当地诸多村民对这个事件感觉不公平:王校长被劣迹斑斑的彭建峰打了后还手,还被刑拘,别说校长当不了,甚至连公职都可能保不住。上级单位马头镇中心学校和多位村民在《情况说明》上签字,为王海峰叫屈。
众人之所以说彭建峰劣迹斑斑,是因为他曾有两套户籍信息,还曾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多次打过其他老师。
太康县教体局安全办负责人称,学校不同于他处,如果有人在醉酒状态下强闯校园,教职工制止时与此人发生冲突,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内详👉(上游新闻 @澎湃新闻)
【均被刑拘:河南一醉汉闯进小学打校长,校长反击打掉其3颗牙】
记者从多方证实,6月21日下午5时许,醉汉彭建峰闯入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动手打了王海峰。王海峰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此案属于打架,彭建峰有明显过错在先,王海峰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基于此,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此外,彭建峰醉酒驾驶摩托车来到小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上级单位马头镇中心学校校长邢彬义和当地诸多村民对这个事件感觉不公平:王校长被劣迹斑斑的彭建峰打了后还手,还被刑拘,别说校长当不了,甚至连公职都可能保不住。上级单位马头镇中心学校和多位村民在《情况说明》上签字,为王海峰叫屈。
众人之所以说彭建峰劣迹斑斑,是因为他曾有两套户籍信息,还曾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多次打过其他老师。
太康县教体局安全办负责人称,学校不同于他处,如果有人在醉酒状态下强闯校园,教职工制止时与此人发生冲突,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内详👉(上游新闻 @澎湃新闻)
乌鸦观察
#河南 #周口 #太康 #校长 #醉汉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打架 #刑事拘留 #户籍 【均被刑拘:河南一醉汉闯进小学打校长,校长反击打掉其3颗牙】 记者从多方证实,6月21日下午5时许,醉汉彭建峰闯入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动手打了王海峰。王海峰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此案属于打架,彭建峰有明显过错在先,王海峰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基于此,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
#河南 #周口 #太康 #校长 #醉汉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打架 #刑事拘留
【河南通报校长与村民校园内打架:无正当防卫】
太康县委政法委员会通报:近日,太康县马头镇杨庄小学校长王某与村民彭某校园内打架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2021年6月21日下午5时许,太康县马头镇彭楼村村民彭某中午饮酒后手机联系在杨庄小学任副校长的妻子,其妻因忙于事务未听到彭某的电话,彭某遂驾驶摩托车去学校找妻子。
途中发现其与学校相邻的承包地里有垃圾,因此前曾发生过学校门卫将垃圾倾倒其承包地里并焚烧事件,彭某心里不满,遂手机联系该校校长王某讨说法,二人在校园见面,发生争执,相互殴打。经司法鉴定,彭、王二人均是轻伤。
事情发生后,政法机关经多次调解无效。目前,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依法处置该案件,维护社会正义。(澎湃新闻)
9月28日,河南省太康县检察院回应“小学校长反击闯校园醉汉致伤被捕案”,称该案经该院检委会研究意见一致,认定两人为互相伤害“打架互殴”案,无正当防卫,两人均已被逮捕羁押。(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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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8 均被刑拘:河南一醉汉闯进小学打校长,校长反击打掉其3颗牙
【河南通报校长与村民校园内打架:无正当防卫】
太康县委政法委员会通报:近日,太康县马头镇杨庄小学校长王某与村民彭某校园内打架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2021年6月21日下午5时许,太康县马头镇彭楼村村民彭某中午饮酒后手机联系在杨庄小学任副校长的妻子,其妻因忙于事务未听到彭某的电话,彭某遂驾驶摩托车去学校找妻子。
途中发现其与学校相邻的承包地里有垃圾,因此前曾发生过学校门卫将垃圾倾倒其承包地里并焚烧事件,彭某心里不满,遂手机联系该校校长王某讨说法,二人在校园见面,发生争执,相互殴打。经司法鉴定,彭、王二人均是轻伤。
事情发生后,政法机关经多次调解无效。目前,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依法处置该案件,维护社会正义。(澎湃新闻)
9月28日,河南省太康县检察院回应“小学校长反击闯校园醉汉致伤被捕案”,称该案经该院检委会研究意见一致,认定两人为互相伤害“打架互殴”案,无正当防卫,两人均已被逮捕羁押。(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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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泰州 #破门闯入 #互殴 #敦促自首 #刑事案件 #正当防卫
【江苏泰州男子破门闯入邻居家中,警方通报:系互殴,已对该男子刑事拘留】
针对网传“女子家中凌晨遭陌生男子破门闯入”事件,“平安江苏”将相关警情通报如下:
10月5日凌晨1时许,张某(男,26岁)因噪音问题,酒后窜至邻居吴某、陈某租住的房屋外,砸坏房门进入室内,与吴某发生口角互殴后逃离现场。接警后,姜堰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固定现场证据,并要求张某亲属陪同受害人到医院检查治疗。在处警民警现场处理完毕离开后,张某又召集5人返回事发地,拦堵准备去医院检查治疗的受害人,期间张某再次与吴某互殴,并一直逃匿在外。
警方于当日立案调查,并敦促张某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查,张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平安江苏 @微博)(视频:沸点视频)
【江苏泰州男子破门闯入邻居家中,警方通报:系互殴,已对该男子刑事拘留】
针对网传“女子家中凌晨遭陌生男子破门闯入”事件,“平安江苏”将相关警情通报如下:
10月5日凌晨1时许,张某(男,26岁)因噪音问题,酒后窜至邻居吴某、陈某租住的房屋外,砸坏房门进入室内,与吴某发生口角互殴后逃离现场。接警后,姜堰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固定现场证据,并要求张某亲属陪同受害人到医院检查治疗。在处警民警现场处理完毕离开后,张某又召集5人返回事发地,拦堵准备去医院检查治疗的受害人,期间张某再次与吴某互殴,并一直逃匿在外。
警方于当日立案调查,并敦促张某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查,张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平安江苏 @微博)(视频:沸点视频)
#云南 #丽江 #永胜 #正当防卫 #国家赔偿
【“丽江反杀案”唐雪获国家赔偿18万元,被羁押324天后被认定正当防卫】
作为近年来影响力最大的正当防卫案件之一的“丽江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近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该案当事人唐雪18万余元。
2019年2月春节期间,丽江市永胜县,面对家门口持菜刀砸门的醉酒男子,“90后”退伍女兵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案发后,唐雪被刑拘、批捕。
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检再次发布通报称,唐雪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日,永胜县检察院对该案撤诉,唐雪获释。
永胜县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中称,唐雪家人及住宅多次被醉酒男子李某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又遭李某湘脚踢拳殴,唐雪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20年5月,“丽江反杀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最高检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艳涛,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余万元。
2021年7月20日,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唐雪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余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这一数额,与唐雪的请求赔偿数额大体一致。
永胜县检察院还表示,基于唐雪被不起诉后,案件被全国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客观上已经起到了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作用,经协商,在送达《刑事赔偿决定书》时,由该院检察长当面向其赔礼道歉。
2021年10月20日,唐雪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日前,唐雪已经收到相关国家赔偿款,“历时两年多,丽江唐雪正当防卫案终于完美办结。”(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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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近年来影响力最大的正当防卫案件之一的“丽江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近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该案当事人唐雪18万余元。
2019年2月春节期间,丽江市永胜县,面对家门口持菜刀砸门的醉酒男子,“90后”退伍女兵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案发后,唐雪被刑拘、批捕。
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检再次发布通报称,唐雪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日,永胜县检察院对该案撤诉,唐雪获释。
永胜县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中称,唐雪家人及住宅多次被醉酒男子李某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又遭李某湘脚踢拳殴,唐雪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20年5月,“丽江反杀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最高检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艳涛,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余万元。
2021年7月20日,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唐雪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余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这一数额,与唐雪的请求赔偿数额大体一致。
永胜县检察院还表示,基于唐雪被不起诉后,案件被全国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客观上已经起到了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作用,经协商,在送达《刑事赔偿决定书》时,由该院检察长当面向其赔礼道歉。
2021年10月20日,唐雪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日前,唐雪已经收到相关国家赔偿款,“历时两年多,丽江唐雪正当防卫案终于完美办结。”(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