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寻衅滋事 #涉政虚假谣言 #QQ群 #郭文贵
【陈鹰军,李好轩,李泰营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咸秦检公诉刑诉(2020)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犯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间,雷某某(已死亡)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将境外涉政虚假谣言(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通过自己创建的“SI红杏推墙”、“(11)相约喜马拉雅”、“十二喜马拉雅”、“(5)相约喜马拉雅”、“春晚总动员(二)”等多个QQ群进行转发,又通过QQ号码私聊发送给第二层级人员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第二层级人员按照雷某某要求将虚假信息转发、散布到更多的QQ群中。被告人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等第三级人员再次将QQ群中的虚假信息继续向更多的QQ群中扩散传播。以上被告人为发泄情绪,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散布虚假信息,攻击政府、党和国家领导人,破坏社会秩序。
...(略)
9、被告人陈鹰军的供述和辩解,其是中共掘墓人,从2011年在网络上和网络下就开始了揭露中国共产党的罪恶。2016年元旦之后一直用三星手机上网。其转发红杏推墙(叫玄月)的资料是郭文贵揭露中共黑暗的内容,其就转发。其从网上认识郭文贵,郭文贵在网上爆料中共高层领导人的犯罪问题,其认为郭文贵爆料的这些事情都是真实的,所以其就把这些东西转发,揭露黑暗向群友告知。红杏推墙给其发的资料和持续的时间其已经记不清楚多少了。2017年10月,其在的群里专门制作了“全国QQ和微信朋友们请你们转发关于其是昆明郭鹰军,其要求你们大量转发关于郭文贵的所有爆料视频和图片,在QQ微信群大胆说你们想说的话,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的话,在社会上做你们想做的事,包括杀人放火颠覆国家政权的任何事情,如果不按其的要求做,其就要当地黑社会收拾你,如果警察抓捕你就告诉警察是昆明陈鹰军主谋的,请先抓他”,并大量转发。其用合集的方式转发,如果超过20条就要分成两个,也就是每个合集只能合并20条。跟郭文贵有关的视频其就直接发到群里。
...(略)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六个月。
内详(裁判文书网)
【陈鹰军,李好轩,李泰营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咸秦检公诉刑诉(2020)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犯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间,雷某某(已死亡)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将境外涉政虚假谣言(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通过自己创建的“SI红杏推墙”、“(11)相约喜马拉雅”、“十二喜马拉雅”、“(5)相约喜马拉雅”、“春晚总动员(二)”等多个QQ群进行转发,又通过QQ号码私聊发送给第二层级人员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第二层级人员按照雷某某要求将虚假信息转发、散布到更多的QQ群中。被告人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等第三级人员再次将QQ群中的虚假信息继续向更多的QQ群中扩散传播。以上被告人为发泄情绪,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散布虚假信息,攻击政府、党和国家领导人,破坏社会秩序。
...(略)
9、被告人陈鹰军的供述和辩解,其是中共掘墓人,从2011年在网络上和网络下就开始了揭露中国共产党的罪恶。2016年元旦之后一直用三星手机上网。其转发红杏推墙(叫玄月)的资料是郭文贵揭露中共黑暗的内容,其就转发。其从网上认识郭文贵,郭文贵在网上爆料中共高层领导人的犯罪问题,其认为郭文贵爆料的这些事情都是真实的,所以其就把这些东西转发,揭露黑暗向群友告知。红杏推墙给其发的资料和持续的时间其已经记不清楚多少了。2017年10月,其在的群里专门制作了“全国QQ和微信朋友们请你们转发关于其是昆明郭鹰军,其要求你们大量转发关于郭文贵的所有爆料视频和图片,在QQ微信群大胆说你们想说的话,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的话,在社会上做你们想做的事,包括杀人放火颠覆国家政权的任何事情,如果不按其的要求做,其就要当地黑社会收拾你,如果警察抓捕你就告诉警察是昆明陈鹰军主谋的,请先抓他”,并大量转发。其用合集的方式转发,如果超过20条就要分成两个,也就是每个合集只能合并20条。跟郭文贵有关的视频其就直接发到群里。
...(略)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鹰军、王兴杰、卢向辉、刘芗、周昱、朱远亮、李好轩、徐海波、李泰营、周富评、潘建、廖焕华、武刚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六个月。
内详(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