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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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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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强制报告

【九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九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须立即报案】

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这些组织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推动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日报)(最高检
#上海 #性侵 #学校 #校长 #追责 #强制报告

【青浦校园性侵案件,书记、校长隐瞒不报被追责】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联合职能部门启动最严追责机制。

7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青浦区检察院获悉,该案是国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后上海市首例瞒报追责案件

上半年,青浦区检察院“青苹果之家”团队在办理一起涉校园性侵案件时发现,涉案小学校长、党委书记在得知学生被性侵后隐瞒不报,既未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直至被害人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才案发。针对涉案学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该院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督促主管部门对学校第一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近日,青浦区纪委监察委经审查调查,分别对涉案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作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9级的处分。(澎湃新闻 @ 中国妇女报
#性侵 #强制报告 #重庆

【全国首个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智能平台在重庆上线】

23日,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共同开发的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智能平台“强制报告APP”在重庆上线试运行。

“强制报告APP”由公安机关专人管理,系统也会短信提示公安平台管理员第一时间按规定接件受理,确保三日内程序回复报告人、三个月内过程或结果回复。受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全程监督。该APP对于报案人(举报人)、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将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实施办法》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下载安装“强制报告APP”,明确其发现并报告的责任义务。

据悉,“强制报告APP”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进行试点运用,并将逐步在重庆市范围内推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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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最高检
0722 青浦校园性侵案件,书记、校长隐瞒不报被追责
#未成年 #未成年人保护法 #强制报告 #性侵 #从业查询 #欺凌

【中国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儿童节起施行】

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于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答记者问时说,本次作了大幅修改和完善,“条文由72条增加到132条,修改几乎涉及到原法的每一个条文”。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为新增章节。前者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后者整合、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教育、安全保障、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职责,并明确民政部门的兜底监护责任。

针对性侵害这一现实关切,新法作出多项部署,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发现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制度,完善处置程序和措施;设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明确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和证人的保护,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案件,要求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由女性工作人员询问等保护措施。

针对学生欺凌问题频发,新法在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治理。同时,明确禁止网络欺凌,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

郭林茂表示,新法进一步压实有关社会主体的保护职责。比如,强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设置搜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强化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的询问义务和报告义务。新法也进一步强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责任,增加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等,以此压实法律责任。(完)(中国新闻网)
#山东 #济宁 #性侵 #未成年 #强制报告

【山东一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被告获刑12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3月26日消息“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日前,由山东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这是山东省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2020年8月28日,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小叶(化名),经医学诊断,小叶已怀孕21周。当日的接诊医生敏锐意识到可能存在性侵害情形,在核实被害人年龄等相关信息之后,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

次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威海、乳山两级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和医院在保护好被害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固定胚胎等关键证据,同时就案件的证据标准、侦查方向以及关于DNA鉴定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后查明,刘某某到被害人家中,在明知被害人为幼女的情况下,仍采取按手、堵嘴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被害人怀孕年纪尚小,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提出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鉴于案情以及被害人身体原因,办案机关及时协调医院,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专门病房询问过程在该病房内“一站式”进行,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小叶父母为减少案件对孩子的不良影响,提出希望能够异地就学。综合考虑监护人意见,检察机关及时协调教育部门为小叶办理了异地就学手续,同时由于异地就学需要监护人在身边陪读,为解决监护人的生活工作问题,又协调市妇联为其母亲介绍工作、安排就业,积极帮助她们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2021年1月6日,乳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进入被害人住所奸淫幼女致被害人怀孕,情节恶劣,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澎湃新闻)
#未成年 #抢险救灾 #商业活动 #公开成绩 #劝退 #肥胖 #近视 #补课 #应援 #网购 #师生恋 #性侵 #强制报告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人身安全)
...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商业性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有毒、有害的危险性工作以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第七条(人格权益)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第十一条(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

第二十二条(体质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发现学生出现营养不良、近视、肥胖等倾向或者有导致体质下降的不良行为习惯,应当及时进行管理、干预。

第二十六条(网络管理)
学校应当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禁止带入课堂。

第二十七条(教师管理)
学校应当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下列行为:
(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由其组织、参与或者有利益关联的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与校外机构、个人合作向学生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四)诱导、组织或者要求学生登录特定经营性网站,参与视频直播、网络购物等活动;

第三十五条(防治性侵)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三)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第四十三条(强制报告
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的危险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备案。学校应当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侵害学生权利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从业限制)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教职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查询机制,指导、监督学校健全聘用制度,不得聘用下列人员:
(三)有酗酒、滥用精神类药物史或者其他可能导致行为控制能力减弱情形的;

第五十四条(学校责任)
学校未按本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由主管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

内详(教育部)
#拐卖 #中介 #童工 #智力残疾 #营利性陪侍 #卖淫 #乡村振兴 #扶贫 #就业 #义务教育 #强制报告 #毒品 #吸毒 #性别比例 #女性 #代孕 #DNA #猥亵 #隔空猥亵 #强迫乞讨 #器官移植 #湄公河 #一带一路 #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 #男尊女卑 #传宗接代 #传统文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帮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
——加强对有长期或多次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跟踪帮教,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帮助,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

——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3)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1)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
——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

——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等各项国际反拐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反拐合作机制。

内详👉(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