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宗教 #平台 #对立 #煽动 #教育 #司法 #婚姻 #封建 #迷信 #歧视 #侮辱 #未成年 #出版 #邪教 #慈善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二)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三)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六)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八)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九)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第十五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不得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内详👉(国家宗教事务局)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二)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三)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六)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八)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九)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第十五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不得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内详👉(国家宗教事务局)
#台湾 #大陆 #出版 #审查 #麦田出版社
【台湾出版社将书中“大陆“全改成”中国“,”哥伦布发现新中国”闹笑话】
台湾知名的麦田出版社近日把一本大陆书籍中的“大陆”二字全部一键替换成“中国”。但实际上书中许多“大陆”都指的是“大陆板块”的意思,结果闹出了“哥伦布发现新中国’、“南亚次中国”、“欧亚中国”等笑话。出版社周六(19日)上午发出道歉声明,承诺会将新书全面下架并回收重制。
这本书的中国大陆版名为《中国食辣史》,书中考查了中国食用辣椒四百年来的历史,作者是大陆学者曹雨。今年1月,这本书在台湾以《激辣中国》为名发行,由台湾知名出版社麦田出版社出版。
曹雨周五(18日)晚间在脸书发文,指出自己的书《激辣中国》在台湾出版,但书中所有的“大陆”都被机械式替换成了“中国”,但他强调因书中所用的“大陆”其实都是continent,指的是新大陆、欧亚大陆之类的内容,如此一改,书中竟出现“哥伦布发现新中国是辣椒得以从美洲传播到全世界的契机”等内容,相当诡异。
曹雨说,出现如此离谱的错误,明显是出版方篡改了作者的原文后,连校对这样基本的印前工作也懒得履行,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这已经不是‘疏忽’能够解释的了,这是根本没有职业操守才做得出的事情!”
曹雨也提到,他的书在中国出版时的书名为《中国食辣史》,原稿中有两章,分别是“辣椒与红色革命”(讲辣椒与共产党红色文化之瓜葛)、“大破大立”(讲文化大革命时期饮食文化之破碎),但都被大陆出版方完全删除,不予面世,为此他曾愤懑不已,“本以为在言论自由的台湾,能够让作品以更理想的面貌问世,结果又是这么一副‘残样’。”
曹雨强调,如今的海峡两侧,真是各有各的崩坏,坏得争奇斗艳,坏得让人脑子被门夹了都想不出来,“我曾听人说过,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比烂’的世界,初问时还不敢尽信,这下我相信了。其实两边的行为其实都有一点共同的地方,就是都不尊重作者,都不尊重读者,都是徒为所谓的‘政治正确’而做出一些贻笑后世的愚行。”(HK01)(中时电子网1、2)
【台湾出版社将书中“大陆“全改成”中国“,”哥伦布发现新中国”闹笑话】
台湾知名的麦田出版社近日把一本大陆书籍中的“大陆”二字全部一键替换成“中国”。但实际上书中许多“大陆”都指的是“大陆板块”的意思,结果闹出了“哥伦布发现新中国’、“南亚次中国”、“欧亚中国”等笑话。出版社周六(19日)上午发出道歉声明,承诺会将新书全面下架并回收重制。
这本书的中国大陆版名为《中国食辣史》,书中考查了中国食用辣椒四百年来的历史,作者是大陆学者曹雨。今年1月,这本书在台湾以《激辣中国》为名发行,由台湾知名出版社麦田出版社出版。
曹雨周五(18日)晚间在脸书发文,指出自己的书《激辣中国》在台湾出版,但书中所有的“大陆”都被机械式替换成了“中国”,但他强调因书中所用的“大陆”其实都是continent,指的是新大陆、欧亚大陆之类的内容,如此一改,书中竟出现“哥伦布发现新中国是辣椒得以从美洲传播到全世界的契机”等内容,相当诡异。
曹雨说,出现如此离谱的错误,明显是出版方篡改了作者的原文后,连校对这样基本的印前工作也懒得履行,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这已经不是‘疏忽’能够解释的了,这是根本没有职业操守才做得出的事情!”
曹雨也提到,他的书在中国出版时的书名为《中国食辣史》,原稿中有两章,分别是“辣椒与红色革命”(讲辣椒与共产党红色文化之瓜葛)、“大破大立”(讲文化大革命时期饮食文化之破碎),但都被大陆出版方完全删除,不予面世,为此他曾愤懑不已,“本以为在言论自由的台湾,能够让作品以更理想的面貌问世,结果又是这么一副‘残样’。”
曹雨强调,如今的海峡两侧,真是各有各的崩坏,坏得争奇斗艳,坏得让人脑子被门夹了都想不出来,“我曾听人说过,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比烂’的世界,初问时还不敢尽信,这下我相信了。其实两边的行为其实都有一点共同的地方,就是都不尊重作者,都不尊重读者,都是徒为所谓的‘政治正确’而做出一些贻笑后世的愚行。”(HK01)(中时电子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