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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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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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学前教育 #大班额 #无证 #编制 #代课 #国学 #私塾 #名称 #校外培训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内详👉(教育部)
#教育 #高中 #大班额 #县城 #生源 #编制 #行政岗 #校长 #教师 #托管 #对口资源 #线上教育 #互联网 #撤并 #豪华学校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
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措施

(九)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
...教育部依托举办附属中学的部属高校,面向100个县托管100所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部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10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
...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更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十三)消除大班额和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
...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四、组织领导

(十八)大力营造良好环境
...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内详👉(教育部)
#女性 #妇女权益保障法 #歧视 #就业歧视 #就业 #录取 #教育 #教育公平 #生育 #互联网 #土地 #宅基地 #同居 #离婚 #家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 #性骚扰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后又一次进行重大调整。从消除招生就业领域性别歧视到保障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修订草案对诸多热点作出回应。

1. 进一步阐释“歧视妇女”含义

与现行法律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阐释了“歧视妇女”的含义,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修订草案还明确,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等。

2.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与升学歧视

修订草案明确,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修订草案还要求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时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修订草案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平台用工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3.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土地权益

现实中,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时“默认”不给妇女分补偿款,甚至在村规民约中设置不平等规定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由此出现许多矛盾纠纷。

修订草案作出回应: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修订草案还将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范围。

4. 加强对女性人身安全和人格权益保护

修订草案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个人隐私。妇女遭受上述暴力侵害或者面临上述暴力侵害现实危险的,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此前,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对象限于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的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将曾经有过亲密关系但已分开且未共同生活的人也纳入适用范围。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强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障,明确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预防职场和校园性骚扰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下列方式实施性骚扰:
(一)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
(二)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
(三)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语音、视频等;
(四)暗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
(五)其他应当被认定为性骚扰的情形。

一方面,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
(七)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措施。

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对女学生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其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新华社)(中新社)
#互联网 #宗教 #平台 #对立 #煽动 #教育 #司法 #婚姻 #封建 #迷信 #歧视 #侮辱 #未成年 #出版 #邪教 #慈善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二)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三)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六)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八)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九)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第十五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不得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内详👉(国家宗教事务局)
#教育 #双减 #作业 #家长 #作业 #家长 #课后 #托管 #暑假 #零起点 #校外培训 #焦虑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减”工作情况】

学校落实“双减”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是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99.6%的学生家长反映,本学期教师没有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二是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上实现了“5+2”的全覆盖,也就是每周5天、每天2个小时,保证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能够和当地正常的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来接孩子。...在课后服务时间,有91.7%的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同时各地各校还选聘了2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上学期的49.1%提高到目前的91.9%。...此外,有2.1万所学校积极探索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有302万多名学生参加了暑期托管。

三是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99.%以上的学校做到了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小初衔接,普遍建立了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教育部)

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超8成

据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介绍,经过不懈努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目前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3.8%,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4.1%。

留下的培训机构一部分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不适合转非的将被进一步注销。培训市场虚火大幅降温,广告基本绝迹,资本大幅撤离,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支持和认可“双减”改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中新社)
#吉林 #人口 #生育率 #育儿假 #产假 #教育 #教育公平 #轮岗 #托育 #幼儿园 #抚养 #生育奖励 #单身税 #婚育信贷 #贷款 #免税 #创业 #公租房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政策支撑

7.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我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8.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10.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11.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13.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健全妇幼保健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

23.推动托育专项行动。组织市(州)、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土地、融资等一揽子政策支持清单,签订城企联动协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五、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减轻生育子女夫妻生活压力

27.降低养育成本。结合国家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级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好参保缴费管理工作。

六、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保障相关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3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内详👉(吉林省人民政府)
#山东 #租房 #户籍 #学区房 #教育

【山东出台意见:逐步实现租房落户,探索租房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 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权益的指导意见》,保障租房者基本公共权益。

逐步实现租房落户。在当地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各地应认真落实73号文件要求,在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租房者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探索创新以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进行积分排序、阳光分班、统一管理等做法,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新华日报)
#教育 #高中 #考试 #校外培训 #择校费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8.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严禁 #高三 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

1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设计作业和命制试题,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 #排名;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防止学业负担过重。

14.强化劳动实践育人,积极开展 #劳动教育 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设立学年劳动周,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好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以及研学实践、职业体验、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

27.完善校内 #绩效工资 分配办法,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将教师参与考试命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31.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 #属地招生 政策,不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和人籍分离现象;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34.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 #升学率

44.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 #近视#肥胖;保持乐观向上、阳光健康心态,合理表达、调控自我情绪;能够正确看待困难和挫折,具备应对学习压力、生活困难和寻求帮助的积极心理素质和能力。

46.掌握1—2项 #艺术 技能,会唱 #主旋律 歌曲。具备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创造美。

内详👉(教育部)
#河南 #双减 #教育 #校外培训 #学生档案 #出租房 #个人征信 #午睡 #托育 #抚养

【河南要求学生签承诺书,“违规校外培训”将入学生档案】

寒假将近,教育部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各地纷纷祭出严厉措施。其中,河南省教育厅在相关配套文件中,要求学生签署《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的承诺书》(下称《承诺书》),违反者“自愿纳入学生个人管理档案”,河南藉此成为全国首个将参培学生作为约束主体的省份。

财新记者梳理发现,该《承诺书》于1月13日由省教育厅公布,及至18、19日,官网又低调撤换了相关附件,将“诚信档案”表述更改为了“个人管理档案”。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参加学科培训;不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直播变录播”等违规、隐形变异培训,及以游学、研学等非学科名义下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同时要求学生,发现违规违法培训行为,须及时予以举报。

财新记者从河南各地教育局了解到,“个人管理档案”位于中小学生的学籍系统内,用于学生整体评价,包括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诚信档案为其中一条类目,通常记录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供高中、大学等的招考部门进行参考。

目前,河南各招考、用人单位均尚未收到关于“参培入档”后的参考意见,各地教育部门暂根据省厅要求“先做记录”,具体影响、入档标准、消除流程等配套解释仍有待酝酿。

河南多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入档”要求的设计主要起因于全省范围内 #教育执法 人力匮乏,希望借由警示、教育学生,从需求端遏制违法、违规培训。目前,其惩戒意义暂不明确。

另一方面,全国范围内对于违规培训的严厉打击仍在继续。 #陕西 #榆林 市近日公示了两家多次查实仍顶风违纪的培训机构,对两负责人分别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10日的处罚;#青海 #西宁 市在处罚“黑机构”时,对提供培训场所的房东亦给出了惩戒,责令收回出租房,未来再出租房屋前,必须前往派出所备案。#哈尔滨 #南岗 区近期则公示了最高27万元的大额罚单,同时对逃离、拒不整改的违规办学者加诸了个人征信惩戒公示。

校外培训治理愈发严格的态势下,公办教育系统开始对课后服务进一步扩容。据厦门日报,#福建 日前公开了“双减”实施方案,提出学校在工作日中午、傍晚都应依据需求提供课后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可开设不超过2课时的晚自习班;对于特殊需要家庭,提供延时托管;同时,福建将探索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相关费用由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方式收取,困难家庭可减免。

#广州 市教育局也于1月7日公布了新的课后服务机制,要求学校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工作日下午课后托管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依据需求设置多个弹性离校时段。

“双减”实施半年来,课后服务开始逐渐与实际需求贴合。值得注意的是,前述两地此次都明确提出,课后服务可适当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对于正转型素质教育的教培业而言,进校终于有据可循。但两地均提到,课后服务原则上须以校内供给为主,学校不得将课后服务完全交给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接,相关收费也将处于政府定价目录管控之内。(财新网)
#中国 #法国 #教育 #农业 #合作协议

【教育部与法国农业和食品部签署中法农业高等教育合作协议】

1月20日,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与法国农业和食品部部长朱利安•德诺曼迪举行视频会晤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加强农业高等教育合作的行政协议》。

怀进鹏表示,教育交流合作是中法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两部签署农业高等教育合作协议是落实两国元首共识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双方对加强农业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视和支持。

怀进鹏指出,中法都是教育大国和农业大国,双方未来合作具有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双方要注重开拓创新,深入挖掘合作潜力;注重对接需求,不断扩大合作规模;注重互利共赢,努力提升合作水平,共同为培养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推动中法人文交流以及促进世界农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德诺曼迪感谢中国教育部对中法农业高等教育合作的支持,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推动中法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为两国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和青年交流互鉴发挥更大的作用。(教育部)
#职业教育 #实习 #教育 #培训费

【八部门:职业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近日
教育部等八部门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修订后的《规定》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划定了实习管理“红线”。针对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进一步划定“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澎湃新闻)
#中考 #中考分流 #职业教育 #教育 #教育公平

【多省两会热议“取消中考分流”】

“取消中考分流”近期成为教育界热议的话题,而在地方省级两会上,针对这一话题也有部分代表委员发言讨论。

据深圳商报消息,在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月19日上午举行的大会发言中,教育界的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教授许旋建议大面积增加高中学位,争取国家授权广东部分城市试点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乃至取消中考分流,减轻家长学生的焦虑。

面对中考和高考的竞争压力,尤其面对普通高中录取率只有50%的巨大压力,加之历史上打造名校造成的义务教育学校差距过大,“双减”之后,家长焦虑心态不减,仍希望通过择校或私教等方式提高孩子的升学竞争力。

据四川在线消息,“普职过早分流,否定了学生后期成长转变的可能,有失教育公平,给学生、家长和社会带来焦虑、恐慌和不满情绪。”在1月18日下午召开的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遂宁市政协主席杨军作大会发言时呼吁:理性推进“普职比”大体相当,探索开展“普职融通”教育试点。

杨军认为,一方面,部分地方在执行“普职比大体相当”政策中采取“一刀切”“划线分流”,层层考核,导致中考之难堪比高考,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特别是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水平远不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学生和家长就学愿望不高。

光明日报社旗下“光明社教育家”微信公众号近日刊发了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院长姚洋的专访。

姚洋教授在采访中表示,“教育制度要进行系统性改革,根本是要转变思路,但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认为可以从升学制度来入手,首先应该取消中考分流。对比来看,城市里的孩子被分流的可能性很小,被分流的更多是郊区和农村的孩子,这就造成了一种教育不公。”(澎湃新闻)

据21经济此前报道,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19年,我国初中毕业学生的数量为14540936人。2019年我国高中招生数量为8394949人,全国的初中升高中的比例达到57.73%,和高考率取率超过80%相比,中考是一次更为明显的“分流”。

最多比例初中升高中的地区,是黑龙江省,有高达70.49%的初中生会升上高中。排名第二的北京,比例也超过70%。相对来说,以人口大省河南为代表,不少人口大省的初中升高中的比例较低,但也超过50%。 (21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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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 #塔利班 #女性 #教育 #罩袍 #面纱 #Niqab 【塔利班规定大学女生须穿长袍面纱 男女分开上下课】 Taliban order university women to wear face-covering niqab 据法新社9月5日报道,阿富汗塔利班教育部门发布文件,‌规定入读私立大学的女性,‌必须穿着长袍与面纱,‌遮盖大部分脸部。女学生必须由女性教授,‌若情况不许可,‌则可由品行优良的年长男性执教。 另外,‌男女学生要分开上课,‌或至少以布帘分隔,‌并要使用不同的出入口。女学生…
#阿富汗 #塔利班 #女性 #教育

【0202 阿富汗大学复课 女学生可返校】

阿富汗公立大学周三(2月2日)全面复课,这是该国自去年塔利班掌权以来首次开学。回返校园的除了男学生,还包括女学生。

路透社报道,虽然塔利班政府没有正式宣布其对女大学生回返校园的计划,但教育官员说,大学已允许女学生上课,但条件是她们必须与男性学生分开。

记者也目睹阿富汗东部城市贾拉拉巴德,有女学生从一个侧门进入楠格哈尔大学。该所大学是本周开放的阿富汗公立大学之一。

塔利班1996年至2001年在阿富汗统治时期,其强硬的伊斯兰法禁止妇女和女孩接受教育。塔利班称,自8月15日外国军队撤出后重新掌权以来,情况有所改变,但对其计划含糊其辞。

联合国周二(2月1日)表扬了阿富汗公立大学允许女学生返校的做法,似乎表明此举已得到官方确认。

联合国驻阿富汗特派团周二发推文说:“(联合国)欢迎公立大学于2月2日开始,向所有男女学生重新开放的宣布。每个年轻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点至关重要。”

周三只有温暖省份的大学开学。包括喀布尔在内的较冷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将于 2 月 26 日恢复。(联合早报)(路透社)
#教育 #双减 #校外培训 #执法

【0209 三部门:对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建立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

6.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10.加快机构设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力量配置,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承担本地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13.制定执法清单。教育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梳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执法职能,制定出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方立法情况,细化地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16.强化条件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司法等部门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加强相关经费保障。加快制定不同层级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时调整执法目录、更换执法证件、合理配置执法必需的交通、通讯、执法记录仪等条件装备,建立执法信息平台,改善执法条件,保障执法需要,保护执法人员安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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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跨地区 #拐卖 #人口买卖 #交通 #虹吸 #严打 #教育 #普通话 #贞操观

【跨地域拐卖或拐骗: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研究的新描述(摘要)】

在中国,人口拐卖常常是跨省流动的。妇女和儿童,被从西贩运至东,从比较贫困闭塞的省份,拐卖到相对富裕发达的省份。

具体来说,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新疆是主要流出地。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广东则是主要流入地。

2004年,来自多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研究者们组成了一个“华东五省云南/广西籍被拐卖或拐骗者流入地个案研究”项目组。在江苏接受访谈的,正是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

为什么是徐州?

徐州有两个特点,一是(曾经)比周边穷,二是交通便利。

2002年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评估了13个江苏省辖市的综合实力,徐州排在第11位。这意味着徐州及其下属县城和农村,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不够。

徐州又是南北的交通枢纽。至少在交通上,“外来媳妇”的流入是很便利的。

二者叠加在一起,‌‌使得徐州成为了“云南女性被拐卖骗婚”的典型地区。1985年以后,许多云南籍的女性被拐卖到徐州,1988年~1990年是高峰期,单单一年里被拐到徐州的婚姻迁入女性就有2000~3000人。

不仅如此,1993年以后,甚至出现了“人带人”的现象。为了利益,一些先期到徐州的女性开始介绍家乡的女性(包括14岁~18岁之间的大龄女童)过来。一些此前被拐卖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老乡卖老乡”,也是徐州某些村庄有着许多云南籍女性的原因。

2000年,全国进行“打拐”专项严打。此后,徐州的拐卖妇女儿童有所下降,立案数目也从过去的一年上百起,下降到后来的一年几起。

怎样被拐卖的?

人口贩运之所以难以禁绝难以辨认,原因之一就在于,几乎什么样的犯罪者都有。

人贩子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单人犯罪,也有团伙犯罪。有人说是要帮助介绍婚姻,嫁到好地方好婆家;有人说是要带你去见世面开眼界;有人说是要招劳力介绍工作……陷阱多种多样。

许多被拐卖女性成长于传统农业社会,那是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的“熟人社会”和“亲缘社会”。人们会自然地信任亲戚、朋友、同乡,对自己的小孩也大多是“放羊式”管理……研究发现,在许多流出地农村,子女外出数日不归,不告知家长,家长也不过问不追查。比如“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调研项目”访谈的21个人里,被拐卖的那次离家,7个人告知了家长,14个人未告知,未告知者为告知者的两倍。

研究发现,被拐卖的女性往往有个共同点——生存于多重困境中。她们家乡偏远闭塞,这是地理困境;家庭穷困,这是经济困境;家里缺少温暖关爱,这是情感关系困境;身为女性,更早地辍学,更早地承担家庭重任,成为童佣、童农,这是性别困境。

她们没有受教育权,没有家里的资产继承权和事务掌控权。她们唯一可说得上拥有的,是一部分自身的择偶权和外出打工权。她们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善自己的生活,几乎只有“嫁到好地方”“去好地方打工”这两条路。她们的“库存知识”和“库存能力”,只有自己的身体和双手。而为了抓住偶然出现的机会,有时候,她们就会忽视或者放弃一些知情权。

反抗为何没能成功?

被拐卖的女性,常常属于“大龄女童”,14岁以上,不满18岁,她们尽管生理上已经成熟到可以“售卖”,但心理上则依然处于易被控制恐吓的童稚状态。另外,许多被拐卖的女性在传统农业社会里长大,熟人社会的规则、经验、能力,都与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截然不同。她们不识字,语言不通,常常不会听也不会说普通话,既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能向谁求助。

人贩子和收买者常常会先把女性骗到收买家庭,再威胁被拐卖女性,如果不听话或者反抗,就把她转卖到更恶劣的境况中去——更穷的地方,更穷的家庭,更丑更恶的买主,更凶狠暴力的家庭……这是非常可能实现的威胁,许多被拐卖女性也的确被吓住了。

传统的性别观念和性别规范,比如贞操观、母爱观,也束缚了被拐卖女性。

访谈研究发现,绝大多数被拐卖女性是在与收买者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有时是强奸)后,开始“认命”的,孩子出生后更是加深了她们的“认命”。《中国拐卖拐骗人口问题研究》中写,收买人及其家庭羁绊被拐卖妇女的两大方法,就是快速成婚与生育,即民谚所谓的“生米煮成熟饭”。

另外,对女性“要贤惠、不贪财”的规训,甚至让一部分被拐卖女性自愿留下,以证明自己“不是怕苦怕累、嫌贫爱富”。有些女性把人贩子付的路费、收买者付出的金钱都认为是自己的债务,自己觉得背负了沉重的经济枷锁而不敢离开。

内详👉(游识猷·果壳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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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中考分流 #职业教育 #教育 #教育公平 【多省两会热议“取消中考分流”】 “取消中考分流”近期成为教育界热议的话题,而在地方省级两会上,针对这一话题也有部分代表委员发言讨论。 据深圳商报消息,在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月19日上午举行的大会发言中,教育界的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教授许旋建议大面积增加高中学位,争取国家授权广东部分城市试点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乃至取消中考分流,减轻家长学生的焦虑。 面对中考和高考的竞争压力,‌尤其面对普通高中录取率只有50%的巨大压力,加之…
#中考 #中考分流 #职业教育 #教育 #教育公平 #专升本

【0223 教育部:坚持普职分流非常必要

2月2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我想问一下,近期在地方“两会”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引发了很多关注。现阶段要如何理解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回应称,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做法和共同趋势,也是中国“十四五”时期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重任。

他认为,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既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通道。同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

他表示,下一步,我们一是要提升中职办学条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

他也提到,要畅通升学渠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教育部也表示,用3到5年的时间,建成100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示范带动整个中职教育管理规范、质量合格,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中等职业教育。

发布会还提到,目前全国专升本比例已经达到了20%。(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