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 #肉用犬 #屠宰检疫
【农业农村部: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不具备出台屠宰检疫规程条件】
农业农村部7月7日向全国人大代表新甲旦真作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部相继印发生猪、牛、羊、家禽、兔屠宰检疫规程,指导地方做好屠宰检疫工作。2020年,《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明确,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T467-2001)执行。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动物检疫工作,指导各地严格按规定开展屠宰检疫。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抓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肉及肉制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选购肉及肉制品。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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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动物检疫工作,指导各地严格按规定开展屠宰检疫。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抓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肉及肉制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选购肉及肉制品。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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