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账号 #账号名称 #实名制 #未成年 #监护人 #误导 #捏造 #仿冒 #职业资格 #IP地址 #账号转世 #跨平台 #信用管理 #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此外不得有下列情形:
(五)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基于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对监护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
第十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应当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
第十一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禁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账号名称信息重新注册...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跨平台重新注册。
第十二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互联网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
第十三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及账号名称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及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未经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授权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及账号名称信息。不得非法买卖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
第十四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账号名称信息的信用评价作为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的重要参考指标,提供相应服务。
内详👉(网信办)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此外不得有下列情形:
(五)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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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基于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对监护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
第十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应当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
第十一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禁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账号名称信息重新注册...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跨平台重新注册。
第十二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互联网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
第十三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及账号名称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及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未经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授权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及账号名称信息。不得非法买卖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
第十四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账号名称信息的信用评价作为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的重要参考指标,提供相应服务。
内详👉(网信办)
#陕西 #西安 #疫情 #网信办 #注销账号 #整改 #仿冒 #服务资质 #采编 #转载 #媒体 #人肉搜索
【陕西网信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网站和账号】
据报道,陕西网信部门对一批炒作疫情报道、传播不实信息、借机博眼球、赚流量、搞营销,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网站和互联网账号予以严肃查处,依法取消备案、关闭网站21家,注销互联网账号2个,责令整改网站3家。
针对新浪微博账号“@悦西安2012”借疫情防控蹭热点、赚流量,私自违规发布“西安封城”相关信息,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经西安市网信部门核查,已责令持有人注销账号;58到家账号“朱事顺心”肆意造谣传谣、断章取义,发布“西安:12月23日停电通知”谣言信息,刻意煽动网民恐慌情绪,产生恶劣影响,陕西省网信办将情况通报58到家平台后,对该账号永久注销。
针对仿冒党政机关的“咸阳在线”“安康网”等,仿冒企事业单位的 “中国正义法制网”“中国英才网”“保卫网”等,仿冒新闻媒体的“新时代法制传媒网”“西部头条”“西部融媒” “陕西每日传媒网” “西部法制网”“延安传媒网”“三秦快讯网”“华声网”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和谐陕西网”“荣耀渭南”“城经网”“同州网”“延安都市在线”“榆林生活网”“神木365网”“魅力安康网”等网站,违规传播涉疫情防控信息、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经相关属地网信办核查,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依规取消备案、关闭网站。
针对凤凰网陕西、网易陕西、荣耀西安等网站违规采编、转载涉疫情新闻信息,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予以通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网上编造确诊者相互关系的谣言信息、搞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落地查人。(西部网)
【陕西网信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网站和账号】
据报道,陕西网信部门对一批炒作疫情报道、传播不实信息、借机博眼球、赚流量、搞营销,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网站和互联网账号予以严肃查处,依法取消备案、关闭网站21家,注销互联网账号2个,责令整改网站3家。
针对新浪微博账号“@悦西安2012”借疫情防控蹭热点、赚流量,私自违规发布“西安封城”相关信息,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经西安市网信部门核查,已责令持有人注销账号;58到家账号“朱事顺心”肆意造谣传谣、断章取义,发布“西安:12月23日停电通知”谣言信息,刻意煽动网民恐慌情绪,产生恶劣影响,陕西省网信办将情况通报58到家平台后,对该账号永久注销。
针对仿冒党政机关的“咸阳在线”“安康网”等,仿冒企事业单位的 “中国正义法制网”“中国英才网”“保卫网”等,仿冒新闻媒体的“新时代法制传媒网”“西部头条”“西部融媒” “陕西每日传媒网” “西部法制网”“延安传媒网”“三秦快讯网”“华声网”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和谐陕西网”“荣耀渭南”“城经网”“同州网”“延安都市在线”“榆林生活网”“神木365网”“魅力安康网”等网站,违规传播涉疫情防控信息、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经相关属地网信办核查,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依规取消备案、关闭网站。
针对凤凰网陕西、网易陕西、荣耀西安等网站违规采编、转载涉疫情新闻信息,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予以通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网上编造确诊者相互关系的谣言信息、搞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落地查人。(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