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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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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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常州 #家暴 #未成年 #举报 #见义勇为

【常州:举报家暴将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常州市妇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给举报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

《通知》规定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经公安机关查实,进行及时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发现并报告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网络发布视频及文字、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被依法查处的;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给予奖励。

申报奖励的程序也不复杂,《通知》指出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由镇、街道妇联负责申报属地派出所(工作站)受理核实后,报辖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批。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举报人通过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经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由派出所(工作站)为举报人申报奖励并将奖励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妇联。不过在申报奖励时,须提供家暴、侵害未成年人违法案事件的报警记录、调查材料以及对违法人员处理结论等复印件。(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
#贵州 #毕节 #持刀 #铁锹 #见义勇为

【医生回应一铁锹拍翻持刀歹徒:已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4月6日贵州毕节。男子街头持刀对女子施暴,被45岁的袁医生一铁锹拍翻,引发社会关注。

4月9日晚,袁医生拍视频回应网友时表示,他也考虑到当时正值学生放学的时候,所以快速跑回去拿铁锹将男子拍翻。袁医生称目前警方已认定他的行为为见义勇为,“不需要我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头条新闻 @微博)
#江苏 #南京 #新街口 #驾车撞人 #持刀捅人 #刑事案件 #感情纠纷 #见义勇为

【警方披露南京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更多详情】

5月30日凌晨3时许总台央视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独家获悉南京一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详情。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因感情纠纷行凶,犯罪嫌疑人、其前妻以及其他6名受伤群众,共计8人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5月2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吉某某驾驶租来的白色轿车,在秦淮区金銮巷将其前妻撞到在地,现场热心市民阻拦无果后,吉某某再次碾压该女子后逃离现场。慌乱中,吉某某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安全气囊弹出,导致其所驾驶车辆无法行驶。

随后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现场持刀抢得一辆轿车后,继续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交叉口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所抢车辆无法驾驶。

犯罪嫌疑人吉某某被热心市民围堵,其中一身形较胖的热心男子,被吉某某用刀刺伤,现场多名群众也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吉某某自杀未遂,被警方控制。(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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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9 南京警方通报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
乌鸦观察
#江苏 #南京 #新街口 #驾车撞人 #持刀捅人 #刑事案件 #感情纠纷 #见义勇为 【警方披露南京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更多详情】 5月30日凌晨3时许,总台央视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独家获悉南京一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详情。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因感情纠纷行凶,犯罪嫌疑人、其前妻以及其他6名受伤群众,共计8人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5月2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吉某某驾驶租来的白色轿车,在秦淮区金銮巷将其前妻撞到在地,现场热心市民阻拦无果后,吉某某再次碾压该女子后逃离现…
#江苏 #南京 #新街口 #驾车撞人 #持刀捅人 #刑事案件 #感情纠纷 #见义勇为

【南京警方通报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详情

今天(30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29日晚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相关情况。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明杰通报:

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追缉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吉某某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

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

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

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中新社)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件:8人受伤4人危重 胖哥连夜手术】

据南京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大锁介绍,5月29日,南京市市急救中心于21点46分起陆续接到三次呼救电话,第一时间派出8辆救护车组到达现场,接送8名伤员送往医院。

事发后,南京市卫健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连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伤者的救治工作,对重症患者派出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全力指导抢救。

各收治医院均成立了应急救治专家组采取一人一策,最大限度抢救伤者的生命、减少伤残。

截至目前,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

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下一步卫健委将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按照救治方案,抢救伤者生命最大限度减少伤残并开展心理干预。(中新社)
#江苏 #南京 #新街口 #见义勇为

【南京市对“5.29”案件见义勇为群体专门予以奖励】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6月2日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作出决定,对“5.29”案件见义勇为群体予以奖励。

今年5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南京市秦淮区金銮巷附近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路过的王睿熙、任小明、杨荣海、邱绍春、宋楚翘、黄旭、李文、郑杰、吴建珍、宋晓等10名群众发现后,主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他们中有的迅速拨打110报警,有的立即上前阻止,有的向赶到现场的民警提供嫌疑人车辆信息,有的积极协助伤者,最终协助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其中邱绍春身受重伤,政府正在组织救治。案发后秦淮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荐,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及时确认了“5.29”案件中涌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直播南京官方版 @微博)

【南京见义勇为的胖哥已恢复意识:请守候在医院的网友回去休息】

2日下午,胖哥家属邱先生表示,目前“胖哥”还在医院救治,住院累计花费十多万元,但医院并未找家属收取相关医疗费用。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家属,只管放心给“胖哥”治疗。“胖哥”朋友孙先生向媒体表示,胖哥已于2日恢复意识,他在ICU和家属视频通话时,也请家属向关心他的网友传达:“你们不要在ICU门口白天黑夜的守着我了,太辛苦了我这会暂时要在待一阵子你们也进不来,赶快回去休息”。(澎湃新闻 @微博)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 #律师 #经济困难 #未成年 #无期徒刑 #死刑 #政府预算 #税收优惠 #见义勇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
#山东 #威海 #公交 #老人 #猥亵 #未成年 #刑事强制措施 #见义勇为

【山东威海一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女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9月27日8时许,姜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猥亵同乘女孩,被其他乘客发现并报警。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姜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网友拍摄视频显示,一辆公交车上,一男子将手放在旁边小女孩的大腿内侧并不断触摸,女孩戴着口罩将头扭向另外一侧未有反抗。车上其他乘客发现后出声制止,纷纷谴责该男子,并将小女孩带离该男子座位旁。

视频中,公交车司机发现情况后回身质问该男子,“你摸那小孩了是不是?”随后,司机打电话报警,“我是31路车司机,有个老头在车上猥亵小女孩。”(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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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河津 #持刀伤人 #见义勇为 #撞击

【山西河津一男子当街持刀砍人,司机将其撞倒救下数人

山西河津市公安局2021年11月4日通报称,2021年11月4日7时58分,河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河津东关大世界商务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伤人案件。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并与现场群众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6岁)控制。

经查,赵某在河津务工中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伤人,致现场三名劝阻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受害人已到附近医院包扎治疗处置,伤势和情绪平稳。随后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一段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案发过程中,有司机连续多次驾车撞击并阻止正在行凶的持刀者。(北青-北京头条)(河津公安)

#更新 目前河津市公安局以见义勇为模范报运城市公安局审批。(新京报我们视频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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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河津 #持刀伤人 #见义勇为 #撞击 【山西河津一男子当街持刀砍人,司机将其撞倒救下数人】 山西河津市公安局2021年11月4日通报称,‌2021年11月4日7时58分,‌河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河津东关大世界商务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伤人案件。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并与现场群众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6岁)控制。 经查,‌赵某在河津务工中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伤人,‌致现场三名劝阻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受害人已到附近医院包扎治疗处置,‌伤势和情绪平稳。随后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西 #河津 #持刀伤人 #见义勇为 #撞击

【山西司机协助制伏持刀行凶者,被认定见义勇为并获2万元奖金】

山西运城市河津市一男子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伤人,致三名劝阻的市民不同程度受伤。事发时,一名过路司机协助将持刀男子制伏。

11月5日,澎湃新闻从当事司机澹台先生处获悉,他已被认定见义勇为,并被奖励2万元。

同日,澎湃新闻从山西运城市权威部门获悉,11月5日,运城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批复了河津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上报的对当事司机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琦带领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主任尚文龙到当事司机家中慰问并送上奖励慰问金20000元。(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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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荆州 #外卖 #骑手 #见义勇为 #平台 #美团 #抚恤

【外卖骑手下河救人遇难,平台承担其幼女学费生活费至18岁】

11月26日,湖北荆州32岁外卖员王静在送餐途中经过新沟镇的一个河边,看到一位老人落水呼救,随后毫不犹豫的下河救人,最终两人均不幸遇难。

美团外卖表示,除了保险赔付以外,将为救人身亡的骑手提供关怀金,承担王静年幼女儿的学费及生活费,直至她18岁,帮助她健康成长。(光明网 @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