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江西 #鄱阳湖 #堤坝 #溃坝 #塌方 #险情
【芜湖市鸠江区:洪水将第一道防线冲垮】
10日晚,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孙家子堤第一道防线出现涌水;11日,洪水将第一道防线冲垮,芜湖大龙湾码头被全部淹没。目前,中铁十四局集结了100多名队员,正在孙家子堤进行第二道防线的修筑工作。(央视新闻)
【江西余干县发生塌方险情】
位于江西余干县的枫富联圩是鄱阳湖区的重点圩堤之一,它保护着堤内约6.4万多亩耕地、3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长时间高水位浸泡,余干县枫富联圩下胜塘段出现渗水塌方险情。.(央视新闻)
【昌江圩堤水位高出堤顶1米多,洪水危及鄱阳县城】
7月13日,鄱阳湖流域昌江水位持续上涨,昌江圩堤部分堤段水位已高出堤顶1米多,随时有漫堤风险。昌江圩堤距离鄱阳县政府所在地直线距离不到3公里,危及县城安全。(澎湃新闻)
【芜湖市鸠江区:洪水将第一道防线冲垮】
10日晚,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孙家子堤第一道防线出现涌水;11日,洪水将第一道防线冲垮,芜湖大龙湾码头被全部淹没。目前,中铁十四局集结了100多名队员,正在孙家子堤进行第二道防线的修筑工作。(央视新闻)
【江西余干县发生塌方险情】
位于江西余干县的枫富联圩是鄱阳湖区的重点圩堤之一,它保护着堤内约6.4万多亩耕地、3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长时间高水位浸泡,余干县枫富联圩下胜塘段出现渗水塌方险情。.(央视新闻)
【昌江圩堤水位高出堤顶1米多,洪水危及鄱阳县城】
7月13日,鄱阳湖流域昌江水位持续上涨,昌江圩堤部分堤段水位已高出堤顶1米多,随时有漫堤风险。昌江圩堤距离鄱阳县政府所在地直线距离不到3公里,危及县城安全。(澎湃新闻)
#洪涝 #秦淮河 #堤坝 #餐厅 #南京
【记者调查:上游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秦淮河大堤却被指挖空建高档餐厅,多方不置可否】
秦淮河水位吃紧之际,有群众向总台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举报反映,在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还开着多家高档酒吧、餐厅,这些建筑不仅没有规划许可,还涉嫌违反多项水利法规,对大堤的安全更是造成隐患。这些餐厅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坝之上,而是从坝体的背水面,向内挖了十几米,在大坝“肚子里”营业。
记者实际测量发现,从店门口到最深处墙壁有12米左右,高约3米,这就意味着大坝背水坡内,存在着多个长12米、高约3米、宽度各不相同空洞,经初步测量,餐厅的最深处,已经到达大坝中线部位。
记者又来到江宁城建集团进一步了解此事,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坝体内的餐厅,的确没有规划手续,这些都是2014年建堤坝时的“临时用房”,至于为什么能一下子“临时”6年还在出租营业,临时用房为何要用混凝土建设?他们同样说不清。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也印证了这一点,在给举报人回函中,规划部门明确写道,秦淮河杨家圩段建设的建筑,没有查到相关审批信息。
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作为河道的管理部门,对于关键坝体内存在没手续的建筑知情吗?相关负责人再次给出了“我不清楚”的答复。
记者又采访了南京市水务局,对此水务局称要进一步查证,但截至发稿尚未给出回应。而记者随后通过南京市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该问题,也没有得到答复。
查询往年报道我们发现,早在2014年,也即杨家圩大堤建成那年,就有南京本地媒体报道江宁城建集团在没有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展酒吧、餐厅的建设。当时,原江宁区规划局已经确认,建筑没有手续,而江宁城建集团承诺将“将责令施工队暂停施工,等相关手续完善以后再重新开工。”然而6年时间,当年承诺的手续,依然没有补齐。(中国之声)
【记者调查:上游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秦淮河大堤却被指挖空建高档餐厅,多方不置可否】
秦淮河水位吃紧之际,有群众向总台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举报反映,在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还开着多家高档酒吧、餐厅,这些建筑不仅没有规划许可,还涉嫌违反多项水利法规,对大堤的安全更是造成隐患。这些餐厅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坝之上,而是从坝体的背水面,向内挖了十几米,在大坝“肚子里”营业。
记者实际测量发现,从店门口到最深处墙壁有12米左右,高约3米,这就意味着大坝背水坡内,存在着多个长12米、高约3米、宽度各不相同空洞,经初步测量,餐厅的最深处,已经到达大坝中线部位。
记者又来到江宁城建集团进一步了解此事,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坝体内的餐厅,的确没有规划手续,这些都是2014年建堤坝时的“临时用房”,至于为什么能一下子“临时”6年还在出租营业,临时用房为何要用混凝土建设?他们同样说不清。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也印证了这一点,在给举报人回函中,规划部门明确写道,秦淮河杨家圩段建设的建筑,没有查到相关审批信息。
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作为河道的管理部门,对于关键坝体内存在没手续的建筑知情吗?相关负责人再次给出了“我不清楚”的答复。
记者又采访了南京市水务局,对此水务局称要进一步查证,但截至发稿尚未给出回应。而记者随后通过南京市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该问题,也没有得到答复。
查询往年报道我们发现,早在2014年,也即杨家圩大堤建成那年,就有南京本地媒体报道江宁城建集团在没有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展酒吧、餐厅的建设。当时,原江宁区规划局已经确认,建筑没有手续,而江宁城建集团承诺将“将责令施工队暂停施工,等相关手续完善以后再重新开工。”然而6年时间,当年承诺的手续,依然没有补齐。(中国之声)
乌鸦观察
#洪涝 #秦淮河 #堤坝 #餐厅 #南京 【记者调查:上游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秦淮河大堤却被指挖空建高档餐厅,多方不置可否】 秦淮河水位吃紧之际,有群众向总台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举报反映,在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还开着多家高档酒吧、餐厅,这些建筑不仅没有规划许可,还涉嫌违反多项水利法规,对大堤的安全更是造成隐患。这些餐厅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坝之上,而是从坝体的背水面,向内挖了十几米,在大坝“肚子里”营业。 记者实际测量发现,从店门口到最深处墙壁有12米左右,高约3米,这就意味着大坝背水坡内…
#秦淮河 #堤坝 #餐厅
【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秦淮河大堤下的违建餐厅被连夜拆除】
7月25日,水利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司局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与河湖管理司进行联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河湖管理司立即派人赶赴南京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7月26日下午,南京江宁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将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拆除。同时,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经过初步判断,现场5处房屋涉及占压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阅相关资料、图纸,进一步勘测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26日当天深夜,现场下着雨,施工人员正在连夜拆除这些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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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记者调查:上游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秦淮河大堤却被指挖空建高档餐厅,多方不置可否
0727 秦淮河大堤内部被挖空建高档餐厅 ,有关部门回应:立即进行调查
【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秦淮河大堤下的违建餐厅被连夜拆除】
7月25日,水利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司局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与河湖管理司进行联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河湖管理司立即派人赶赴南京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7月26日下午,南京江宁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将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拆除。同时,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经过初步判断,现场5处房屋涉及占压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阅相关资料、图纸,进一步勘测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26日当天深夜,现场下着雨,施工人员正在连夜拆除这些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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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 #南京 #秦淮河 #堤坝
【江宁区对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情况通报】
近日,江宁区对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了拆除。江宁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给予违规建筑建设主体江宁区城建集团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区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世新党内警告处分,经组织研究免去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职务;给予区城建集团总经理乔红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郭霖华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行业监管主体江宁区水务局局长芮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予以诫勉,给予区堤防水库管理所所长丁健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对“河长制”责任主体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守江(秦淮河干流该河段街级河长)予以诫勉,给予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河长办主任潘家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党委书记刘宁(秦淮河干流该河段社区级河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宁发布)
【江宁区对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情况通报】
近日,江宁区对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了拆除。江宁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给予违规建筑建设主体江宁区城建集团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区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世新党内警告处分,经组织研究免去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职务;给予区城建集团总经理乔红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郭霖华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行业监管主体江宁区水务局局长芮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予以诫勉,给予区堤防水库管理所所长丁健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对“河长制”责任主体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守江(秦淮河干流该河段街级河长)予以诫勉,给予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河长办主任潘家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党委书记刘宁(秦淮河干流该河段社区级河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