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5.5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网信办 #互联网 #稿源 #采编 #转载 #白名单

【国家网信办公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2016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同时作废。

与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相比,新版名单主要有五个显著变化:一是数量大幅扩容,总量是此前的近4倍;二是领域多元拓展,新收录一批理论网站和媒体、专业财经类网站和媒体、军事类网站和媒体,及一批涉及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行业媒体,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多元;三是首次将公众账号和应用程序纳入名单;四是为鼓励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首次将具备条件的江苏江阴市、浙江长兴县、福建尤溪县、江西分宜县、河南项城市、湖北赤壁市、湖南浏阳市、四川成都高新区、陕西陈仓区、甘肃玉门市等1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纳入名单;五是大幅扩容政务发布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政策发布、权威发声提供有力保障。(界面新闻

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网信办

相关链接🔗
2016-08-09【国家网信办发布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截至今年7月】- 中国网信网 via 澎湃新闻
乌鸦观察
#网信办 #互联网 #稿源 #采编 #转载 #白名单 【国家网信办公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2016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同时作废。 与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相比,新版名单主要有五个显著变化:一是数量大幅扩容,总量是此前的近4倍;二是领域多元拓展,新收录一批理论网站和媒体、专业财经类网站和…
#财新 #网信办 #稿源 #转载

【财新网不被列入中国新版互联网稿源名单】

中国官方发布最新版稿源单位名单,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时须依据最新名单,但财新网没有出现在新名单中。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在官网发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在转载新闻信息时,必须依据最新版稿源单位名单,超范围转载者将受到处罚。

与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相比,新版名单中的新闻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到此前的近四倍,并首次纳入公众账号和应用程序,但此前归在省级新闻单位的财新网未被列入。

中国国家网信办称,此次名单更新移除了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中“不再符合条件、日常表现不佳、缺乏影响力”的单位,维护名单的严肃性、公信力。

被移出稿源名单意味着,财新的文章将不能再出现在新浪等中国互联网平台上。
...
中国近期加强新闻领域监管,在官方表明“坚决防范资本操纵舆论”的背景中,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本月8日公布修订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等。非公有资本在一系列媒体业务中的影响力也会削弱。

中国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多年来积聚了庞大的媒体资产,涵盖在线媒体、报纸、电视制作公司、社交媒体等。《华尔街日报》今年3月曾引述消息人士报道称,中国政府日益担心阿里巴巴对舆论的影响力,要求阿里巴巴出售其部分媒体资产。

网易科技本月12日报道说,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集团已卖出所持有的财新全部股份,但蚂蚁集团尚未对此公开说明。(联合早报)

相关报道📰
【新闻来源「白名单」更新 转载选项设限 违者受罚 「财新网」等被剔出】- 明报
乌鸦观察
#粉圈 #打榜 #经纪公司 #诱导消费 #未成年 #网信办 【中国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 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 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签到、点赞、评论等指标权重,增加作品导向及专业性评价等指标权重。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不得设置付费签到功能或通过充值会员等方式增加签到次数,引导粉…
#粉圈 #网信办

网信办:饭圈乱象治理取得成效】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网信办自今年6月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8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以来,已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40余万条,处置违规账号2万多个、群主6500多个,解散话题3000多个。
...
盛荣华表示,网络乱象治理工作将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不取得很好的成效决不收兵。(新华社)
#网信办 #明星 #粉圈 #炒作 #流量 #热搜 #曝光 #个人信息 #宣传 #打榜

【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严把内容导向

2.建立 #负面清单。娱乐明星网上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流量至上、畸形审美、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不得为博眼球低俗炒作绯闻丑闻、渲染明星情感纠纷隐秘细节,不得未经授权曝光、买卖明星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行程信息等个人隐私,不得批量发布涉明星艺人及其作品,进行恶意营销或刷量控评,不得发布涉明星虚假不实信息,进行曲解诋毁、造谣抹黑,不得为违法失德明星艺人复出造势、洗地宣传,不得挑动粉丝群体互撕谩骂、攻击对立,或刺激诱导粉丝群体进行过度消费、非法集资、非理性打投等应援行为。

二、规范信息呈现

细化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分类,强化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娱乐明星信息网上呈现。

3.演艺作品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影视、音乐、综艺作品及相关宣传、片段、演绎、评述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不得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下称重点环节)扎堆呈现,含有明星个人标识的,在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单等环节,同一明星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呈现一条

4.个人动态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日常生活、行程动态、兴趣偏好、家庭成员等,原则上不在重点环节呈现。

5.商业活动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广告代言、品牌合作、商业推广等,原则上仅在各网站平台广告位置呈现,且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

6.公告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维权、回应、澄清、公告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同一明星同一事件的公告类信息,在重点环节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呈现一条。

7.公益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参与公益活动、救援救助、正能量宣传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不得恶意蹭炒热点进行营销炒作。

8.权威发布类信息,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主流媒体、行业协会等关于明星相关事件的表态、回应、公布和舆论监督等,原则上自然传播。

三、加强账号管理

9.规范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严禁在禁言期通过更改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方式变相发布信息。

10.分级监测管理明星账号。...对达到一定粉丝数量和传播能力的明星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对于热点敏感社会话题中,发布带偏节奏、混淆视听、煽动极端情绪信息内容的明星账号,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严格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账号管理。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12.严格明星经纪公司和粉丝团账号管理。...同一经纪公司(工作室)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13....对于有组织或批量发布涉明星不实爆料、恶意抹黑、拉踩引战等信息,或进行刷量控评、恶意营销炒作的娱乐类公众账号,从严处置处罚。...

四、强化舆情监测处置

14.建立监测处置机制。网站平台要建立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处置爆料明星情感纠纷、爆料明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粉丝群体性冲突等热点舆情苗头,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涉及网络暴力、寻衅滋事等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15.强化舆情引导。针对涉娱乐明星网上热点舆情,网站平台要对相关账号主体身份进行复核,对账号主体真实身份无法验证的,进行明确标注。同时,根据舆情事件性质,督促明星通过官方账号发声,引导粉丝理性看待,防止舆情持续发酵。(网信办)
#网信办 #豆瓣 #约谈 #行政处罚

【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豆瓣网】

12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约谈豆瓣网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豆瓣网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对豆瓣网运营主体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豆瓣网实施20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900万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压实网站平台依法办网的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中国网信办)
乌鸦观察
#网信办 #豆瓣 #约谈 #行政处罚 【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豆瓣网】 12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约谈豆瓣网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豆瓣网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对豆瓣网运营主体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豆瓣网实施20次处置处罚,‌多次予…
#网信办 #微博 #约谈 #行政处罚

【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新浪微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约谈新浪微博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新浪微博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新浪微博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新浪微博实施44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1430万元。(中国网信办)

微博对此回应,一是推进软色情整治专项治理。从人工策略和机器策略双管齐下展开治理,对软色情信息进行有效识别与拦截,对违法违规账号严肃处置。
二是推进同质化恶意营销专项治理。站方已经制定《微博MCN运营管理规范》《刷量营销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罚措施》;“同质化恶意营销”的产品识别模型近期上线,将进一步提升审核与处置效率。(微博管理员)
#网信办 #年度总结 #头部账号 #清朗

【网信办指导督促处置违法违规头部账号】

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针对一些粉丝量大、关注度高的网站平台“头部账号”法纪意识淡薄,滥用网上影响力,传播错误导向内容,污染网络生态等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网信办,要求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头部账号”依法予以惩处,并于10月开展“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络名人账号虚假粉丝、“转世”账号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有关网站平台对2万余个“头部账号”予以关闭、暂停更新。

依法关闭、暂停更新的“头部账号”中,有的侮辱英雄烈士,伤害民族感情,如“罗昌平”“YvonnAlmond”等;有的肆意造谣传谣,干扰网络传播秩序,如“George-瓜瓜”“孟婆在修行”等;有的传播软色情信息,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如“奇葩影录”“高清私密大片”等;有的恶意低俗营销,污染社会风气,如“云南达摩”“风小逸”等;有的存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如网络主播“雪梨Cherie”“林珊珊_Sunny”等。(央视新闻 @微博)
乌鸦观察
#网信办 #微博 #约谈 #行政处罚 【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新浪微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约谈新浪微博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新浪微博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新浪微博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信办 #知乎 #约谈 #行政处罚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知乎网】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知乎网负责人,针对知乎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知乎网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自行暂停相关功能。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进一步督促相关网站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服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网信北京 @微信)
#网信办 #流量 #控评 #刷单 #网红 #热搜 #黑公关

【中央网信办整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问题乱象】

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

一是分环节治理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问题。聚焦生活服务、书影音评分、社交、短视频等平台,重点整治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或通过“养号”、占领前排好评、劝删差评等方式,对影视、歌曲、文学作品以及商品、美食、景点进行刷分控评等问题;紧盯短视频、直播、电商平台等商品营销环节,治理制造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问题;重点关注社交资讯、论坛社区、视频直播、应用商店、小程序等平台环节,整治批量购买粉丝、增加“僵尸粉”“达人粉”,组织水军制造虚假阅读量、评论量、转发量、点赞量、下载量、曝光量等问题;密切关注各类网站平台“热搜榜”“排行榜”“热门推荐”等榜单位置,严肃查处利用人工或技术手段恶意炒作、刷榜拉票等问题。

二是持续整治网络黑公关乱象。重点打击以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整治蹭炒社会热点,炮制所谓的“热文”“爆款”,刻意煽动网民情绪进行恶意营销的问题;集中处置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账号发布信息内容,以吸引关注或实现自我炒作目的的问题;严肃查处网站平台及相关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为企业或个人删除负面信息的问题;打击商家编造竞争对手负面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有组织地炒作发布、助推上升热度,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涉网络水军信息、账号及相关操控平台。全面清理一批打着“网络兼职”“招募写手”名义推广引流或招募水军的信息;集中查处一批批量注册、发布同质信息,用于制造虚假数据、蹭炒热点话题、攻击诋毁他人、沉降负面信息的水军账号;严厉打击一批群控软件和提供刷量服务的挂机平台。(中新社)
#陕西 #西安 #疫情 #网信办 #注销账号 #整改 #仿冒 #服务资质 #采编 #转载 #媒体 #人肉搜索

【陕西网信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网站和账号】

据报道,陕西网信部门对一批炒作疫情报道、传播不实信息、借机博眼球、赚流量、搞营销,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网站和互联网账号予以严肃查处,依法取消备案、关闭网站21家,注销互联网账号2个,责令整改网站3家。

针对新浪微博账号“@悦西安2012”借疫情防控蹭热点、赚流量,私自违规发布“西安封城”相关信息,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经西安市网信部门核查,已责令持有人注销账号;58到家账号“朱事顺心”肆意造谣传谣、断章取义,发布“西安:12月23日停电通知”谣言信息,刻意煽动网民恐慌情绪,产生恶劣影响,陕西省网信办将情况通报58到家平台后,对该账号永久注销。

针对仿冒党政机关的“咸阳在线”“安康网”等,仿冒企事业单位的 “中国正义法制网”“中国英才网”“保卫网”等,仿冒新闻媒体的“新时代法制传媒网”“西部头条”“西部融媒” “陕西每日传媒网” “西部法制网”“延安传媒网”“三秦快讯网”“华声网”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和谐陕西网”“荣耀渭南”“城经网”“同州网”“延安都市在线”“榆林生活网”“神木365网”“魅力安康网”等网站,违规传播涉疫情防控信息、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经相关属地网信办核查,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依规取消备案、关闭网站。

针对凤凰网陕西、网易陕西、荣耀西安等网站违规采编、转载涉疫情新闻信息,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予以通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网上编造确诊者相互关系的谣言信息、搞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落地查人。(西部网)
#网信办 #财经 #财经新闻 #证券交易 #征信 #备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报备编号的公告】

贯彻落实《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报备工作的通知》,为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质量,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报备工作。现公开发布第一批20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名称及报备编号

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应在所提供服务、产品的显著位置标明报备编号,并链接至报备系统网址,供用户查询核对。根据《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报备仅是对境内机构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行为的确认,不代表对机构服务能力的认可。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以报备为名,违规从事网络借贷、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咨询、征信等各类金融业务。(网信办)
#网信办 #春节 #清朗 #网络暴力 #对立 #舆情 #红包 #诈骗 #粉圈 #迷信 #网络占卜 #占卜 #未成年 #软色情

网信办:关于开展“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下旬,重点包括以下五方面整治任务:

1.集中整治网络暴力、散播谣言等问题,切实维护网民利益。一是重点整治借疫情、社会热点事件等挑动网民对立,进行人肉搜索、辱骂攻击等网络暴力行为。二是集中处置公众账号为吸引流量恶意蹭炒春节话题,编造传播谣言、#拼接翻炒旧闻、误导公众认知、#误导老年人 群体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春节期间以“抢红包”“免费送”等方式,诱导网民点击实施网络诈骗等问题。四是集中查处低俗弹窗广告,清理评论环节不良链接,深入核查问题线索,从严处置一批从事色情、赌博交易的网站平台。

2.持续开展整治,严防“饭圈”乱象反弹反复。一是及时清理借春节相关话题炒作娱乐明星低俗绯闻丑闻等信息,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利用晚会、直播等转移阵地复出。二是加强春节期间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呈现规范管理,严格对标相关信息呈现标准,防止过度占用 #公共平台资源。三是重点关注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类账号,加强正向沟通引导,集中查处挑唆粉丝群体互撕谩骂、诱导应援打榜等信息。

3.加大炫富拜金、封建迷信等问题治理力度,遏制不良网络文化传播扩散。一是严格管控炫富拜金、卖惨审丑等问题,集中清理宣扬拜金主义、攀比享乐信息,打击编造悲惨经历、渲染悲观情绪、#故作丑态表演 等行为。二是严肃处置猎奇恶搞问题,排查清理涉及暴饮暴食、猎奇伦理剧情信息,关停含有不良PK内容的直播间。三是从严查处宣扬封建迷信等问题,排查清理打着高科技名义宣扬迷信思想的不良信息,严厉打击以自动算命、网络占卜等方式,违规获取个人信息或实施诈骗等行为。

4.从严整治“网红儿童”“软色情”等问题,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严控春节期间借“网红儿童”牟利行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发布低俗不良短视频信息,禁止未成年人出镜直播,防止未成年人以声音、肢体等方式变相出镜。二是聚焦春节期间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服务应用,大力整治涉未成年人“#软色情”、邪典视频、#自杀约死#祖安 黑界等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模式,严格时间限制和功能限制,不得诱导未成年人“氪金”打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5.加强重点页面版面生态问题治理,营造良好春节氛围。聚焦网站平台首页首屏、热搜榜单、热门话题、PUSH弹窗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等重点位置版块,积极呈现正能量信息,及时清理淫秽色情、低俗庸俗、血腥暴力、恐怖惊悚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维护良好页面版面生态,营造积极向上的春节网络氛围。(中央网信办)
#网信办 #Deepfake #人工智能 #实名制 #可溯源 #审查 #舆情 #社会动员能力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一)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对文本内容进行生成或者编辑的技术;
(二)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对语音内容进行生成或者编辑的技术;
(三)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对非语音内容进行生成或者编辑的技术;
(四)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对图像、视频内容中人脸等生物特征进行生成或者编辑的技术;
(五)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对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进行编辑的技术;
(六)三维重建等对虚拟场景进行生成或者编辑的技术。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淫秽色情、虚假信息,以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

第九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第十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对违法和不良信息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对相关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所制作的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应当通过有效技术措施在信息内容中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依法保存日志信息,使发布、传播的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可被自身识别、追溯。

第二十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中国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