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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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微信 #英烈 #诋毁 #寻衅滋事 #英烈法 #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男子诋毁戍边官兵被拘:涉嫌寻衅滋事罪 已被刑拘】

据平安北京通报: 2月20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1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岁)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平安北京 @微博)(封面新闻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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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微信 #英烈 #诋毁 #行政拘留

【四川绵阳一网民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被行拘7日 】

据平安绵阳通报:2月20日16时许,我局接到举报网民”知名Zed”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了一条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图2)。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2月21日9时许,该网民杨某(男,25岁,绵阳涪城区人)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澎湃新闻 @微博)(平安绵阳 @微博)(作者海菱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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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1男子侮辱诋毁戍边英雄被依法刑拘】

2月21日12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

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2时许将该嫌疑人田某论(男,40岁)查获,其对在微信群发表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茂名滨海平安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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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贵阳一男子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拘13日】

2021年2月21日上午8时许南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

对此南明公安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上午10时许,在南明区花果园一房屋内,将该网民代某(男,30岁,贵阳人)查获。

代某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代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微信)

【第六个:秦皇岛一男子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拘15日 】

2月21日14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接网友举报,称有网民发布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

接报后,秦皇岛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于21日下午将嫌疑人唐某某(男,20岁)查获,唐某某对其发布诋毁英烈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其违法行为深感痛悔。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嫌疑人唐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秦皇岛公安)(北京日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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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微信 #英烈 #诋毁 #英烈法 #刑事拘留 第七个

【旅居国外男子诋毁戍边英雄被上网追逃】

据平安沙坪坝 :21日有网民举报@ TSCB8 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该网民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王某(男,19岁),2019年7月至今旅居国外。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并对其上网追逃。 (中国新闻网 @微博)(平安沙坪坝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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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英烈 #诋毁 #口罩 #反防疫 #四川 #遂宁

【四川一高校教师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已停职接受调查】

2月24日,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河东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传我市某学校一教师在班级群内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公安机关已关注到并第一时间介入开展相关调查。

此前有网友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一名辅导员长期在课余时间使用班级群骚扰学生,令人反感烦厌。”截图显示,该辅导员发言内容包括侮辱牺牲英雄、反对疫情期间戴口罩等。之后该网友反映这名辅导员已被更换。

封面新闻24日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获悉,该校某教师因被举报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已被停职接受警方调查。(观察者网)(附:涉案相关言论)
#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微博 #英烈 #诋毁 #刑法修正案 #追诉 等到三月一

【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依法批准逮捕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英雄烈士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严重损害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卫国戍边军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追诉。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南京检察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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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 #带薪休假 #薪酬 #补助 #编制 #烈士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三)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医务人员,科学安排诊疗护理班次,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避免过度劳累。按照规定为医务人员安排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五)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工作任务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

(七)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八)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外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可按规定予以直接聘用或组织专项招聘;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暂时难以入编的医务人员,鼓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鼓励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十五)做好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而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

内详👉(中国政府网)
#中印 #加勒万河谷 #拉达克 #牺牲 #烈士 #微博 #英烈 #诋毁

【“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雄 一审获刑8个月】

5月31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人职责,提请追究被告人仇子明刑事责任,并请求判令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仇子明及其辩护人暨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19日上午,被告人仇子明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报道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其住处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辣笔小球”(粉丝数250余万),先后于10时29分、10时46分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据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属实,公诉机关所提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均予采纳。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综合庭审中控辩双方意见,依法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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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抗美援朝 #烈士 #补充登记

【沈阳市民称叔叔抗美援朝牺牲未获烈士身份续:已补登信息】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毕春艳反映叔叔毕玉泉抗美援朝牺牲未获烈士身份,引发舆论关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毕春艳称,其叔叔毕玉泉于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黑云吐岭阻击战中牺牲。家中保存的一份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提到,其家属应享受烈属优待。但至今,除了前述证明书,毕玉泉的烈士身份未得到承认。家属希望毕玉泉的名字能出现在“中华英烈网”上,也希望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刻上毕玉泉的名字。对此,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应称,相关材料已上报,待审核。

10月15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后,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毕玉泉的烈士身份认定信息已在今年5月登记上报,经过逐级审核已补登,其烈士信息于10月15日由内网转向外网,面向公众开放查询。针对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补刻姓名一事,他们暂时还没有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完成的通知。

17日,毕春艳告诉澎湃新闻,沈阳市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已与其联系,对方称毕玉泉的烈士信息已在网站补登,可以在“中华英烈网”查询。(澎湃新闻)
#抗美援朝 #祭奠 #长津湖 #烈士 #朝鲜 #友谊塔 #历史上的今天

【中国大使率外交官赴朝鲜长津湖祭奠志愿军烈士】

中国驻朝鲜大使李进军及使馆外交官前天(23日)在纪念日到来之际到朝鲜咸镜南道长津郡长津邑,向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陵敬献花篮,表达深切缅怀与追思。(联合早报)

【驻朝使馆祭扫友谊塔,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

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中国驻朝鲜大使李进军及使馆外交官10月25日在平壤友谊塔举行祭扫仪式,向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敬献花篮,表达崇高敬意。朝方以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等单位的名义,向友谊塔敬献了花篮。

中朝友谊塔建成于1959年,位于平壤牡丹峰区。塔身由1025块花岗岩和大理石砌成,象征中国人民志愿军1950年10月25日赴朝作战。(澎湃新闻)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历史上的今天 #李文亮医生 #李文亮 #武汉 #新冠 #一声叹息 #烈士

【纪念:烈士李文亮永垂不朽】

2020年2月6日当晚,据《生命时报》前方记者称,李文亮医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于2月6日21点30分病逝。

据武汉中心医院通报,2020年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因新冠肺炎病情恶化抢救无效去世。

李文亮医生安葬于武汉的九峰山烈士陵园,烈士二区1排21号。
(武汉中心医院 @微博)(青衣 @微博)
#清明 #牺牲 #烈士 #墓志铭 #南海 #运8 #坠机 #92697

【清明临近,解放军多名飞行员送返家乡安葬,传运8反潜机南海坠机】

近期有多名解放军飞行员烈士,分别被护送返回家乡的烈士陵园安葬,包括徐文、郑福浩、周兴玉、黄高明、张帝、邱明典、彭博、孙洪林、操礼豪、王忠晖等。

其中有三人的墓志铭显示牺牲于三月,曾隶属92697部队。黄高明、周兴玉的墓志铭显示,两人生前同隶属自解放军92697部队飞行人员,于今年3月1日在执行任务时牺牲。黄高明军衔为海军上尉,周兴玉军衔为海军中尉。王忠晖的墓志铭显示,生前也隶属92697部队,于3月牺牲,未指明日期。

据此前报道,越南军事记者段当(Duan Dang)本月初声称,一架解放军运-8反潜机本月1日在海南省三亚市西南海域失联,疑似坠海。台湾当局其后亦称坠机事件属实,指解放军已划定区域搜救。解放军方面尚未作出回应。

以下内容整理自网络视频及图片,可能有所出入:

3月15日,江苏盐城举行仪式,迎接徐文烈士骨灰返家。他在去年因试飞新机型飞机失事,年仅29岁。

3月16日,山东聊城东阿县,特级战斗飞行员郑福浩烈士魂归故里。据山东退役军人之家介绍,生前为海军舰载机特级飞行员,在夜间实战化训练时牺牲,年仅30岁。

3月18日,四川宜宾,海军飞行员周兴玉烈士魂归故里。墓志铭显示,牺牲时,年仅二十六岁。

3月20日,河南项城,海军上尉黄高明烈士魂归故里。墓志铭显示,牺牲时,年仅二十九岁。

3月20日,安徽合肥,海军飞行员彭博返回家乡,据网媒多维新闻报道,孩子才刚刚满月。

3月21日,山东滕州,海军特级飞行员邱明典和张帝烈士安葬在滕州烈士陵园。当地媒体“滕州时间”称,两位均在3月1日飞行任务中牺牲。

3月21日,河北沧州黄骅,空军飞行员孙洪林烈士魂归故里,据河北法制报报道,3月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壮烈牺牲。

3月22日,安徽安庆,海军航空兵某部上尉军官操礼豪回乡安葬。墓志铭显示,生前为海军航空兵某部上尉军官,3月在实战化训练中壮烈牺牲,牺牲时,年仅二十六岁。
(多维新闻)(联合早报)
#清明 #烈士 #网信办 #网络祭扫 #英烈法 #封建 #迷信 #活人祭拜 #墓地 #网碑 #网墓

【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4月2日消息,为倡导文明风尚,规范网络祭扫秩序,防范借网络祭扫传播封建迷信信息、随意“立碑”侵犯他人权益、恶意敛财损害群众利益等乱象,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部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网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等要求,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健全平台管理制度规则,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通知强调,网站平台不得发布传播歪曲历史、诋毁英烈等违法违规信息;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无证明文件随意“封”烈士;不得传播低俗庸俗、封建迷信等违法不良信息;不得以巧设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售卖豪宅文玩等导向不良纪念品、提供私人订制豪华服务等方式借机敛财;要严防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等情况。同时,网站平台要及时处理网民投诉举报,回应网民关切;要依法依规从快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并及时发布公告。

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开展绿色、健康、文明的网上祭扫,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共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