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宁国 #父母 #抚养 #监护 #猥亵 #未成年 #督促监护令
【父母上班后5岁女儿在家被性侵 检察院发“督促监护令”】
被害人小韩(化名)的父母均系外来务工人员。案发当日,夫妻二人外出上班,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将年仅5周岁的小韩和她4周岁的弟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长期出入该出租房所在的楼栋,知晓小韩经常无人照看,趁机实施性侵。
案发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被害人小韩的家庭生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小韩的父母带着小韩和她的弟弟在宁国租房生活,夫妻二人平时白天均在同一工厂务工,晚上下班才回家,白天经常将小韩和其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偶尔拜托租住在附近的哥嫂帮忙照料。
检察机关认为,小韩的父母将5周岁的小韩及4周岁的儿子长时间留在家中无人照看,安全隐患极大,未履行到监护义务,其不履行监护职责也是导致小韩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为了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遂发出“督促监护令”。(新安晚报 @搜狐新闻)
【父母上班后5岁女儿在家被性侵 检察院发“督促监护令”】
被害人小韩(化名)的父母均系外来务工人员。案发当日,夫妻二人外出上班,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将年仅5周岁的小韩和她4周岁的弟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长期出入该出租房所在的楼栋,知晓小韩经常无人照看,趁机实施性侵。
案发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被害人小韩的家庭生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小韩的父母带着小韩和她的弟弟在宁国租房生活,夫妻二人平时白天均在同一工厂务工,晚上下班才回家,白天经常将小韩和其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偶尔拜托租住在附近的哥嫂帮忙照料。
检察机关认为,小韩的父母将5周岁的小韩及4周岁的儿子长时间留在家中无人照看,安全隐患极大,未履行到监护义务,其不履行监护职责也是导致小韩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为了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遂发出“督促监护令”。(新安晚报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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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湖南 #长沙 #性侵 #猥亵 #未成年 #长郡中学 【长郡中学一教师被指猥亵女学生,长沙市教育局:已成立调查组】 8月16日,网友发帖称,曾在暑假补习时遭长郡中学数学老师段某阳猥亵。事后,段某阳向其家长转账两万元,并写下保证书。(澎湃新闻 @微博) 8月17日,长沙教育局发通告称: 网传“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涉嫌猥亵学生”。获悉相关情况后,我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学校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段某某已到公安机关交代情况。对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对学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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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性侵 #猥亵 #未成年 #长郡中学
【长沙警方:长郡中学一教师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刑拘】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通报称,对近日网传“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2021年8月17日凌晨5时许,段某某(男,49岁)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讯问询问、走访调查、勘验检查等工作,于8月18日对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天心警事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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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荆州 #校长 #猥亵 #未成年 #刑事拘留 #寄宿
【湖北荆州一小学校长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 | 受害者发帖举报:十几年前小学三年级时被多次猥亵】
三袁警事 8月21日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小学时曾遭校长梁某富猥亵”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梁某富(男,67岁,公安县人)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已被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界面新闻)
2021年8月15日,江女士在微博上声称,她1996年出生,曾就读于湖北荆州公安县毛家港镇毛家港小学,并在时任该小学校长的梁某富家寄宿。在寄宿期间,梁某富曾对她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
江女士表示,由于事情发生久远,缺乏实质性证据,她在微博上发帖诉说自身经历后,目前有多名曾就读于毛家港小学的女生联系她,声称有类似遭遇,同意一起报案。(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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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深镜丨湖北一小学校长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 举报人:受害者很多 其中有未成年人】-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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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阿里 #性侵 #猥亵 #强制猥亵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嫌疑人被捕】 中国检察网消息,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张某批准逮捕。该院表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中国之声)
乌鸦观察
#阿里 #性侵 #猥亵 #强制猥亵 【央视新闻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王某文不批准逮捕】 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央视新闻) 相关新闻🔗 21-08-14 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两嫌犯涉嫌强制猥亵罪 21-08-25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嫌疑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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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 #性侵 #猥亵 #强制猥亵 #治安拘留
【济南槐荫公安:对王某文终止侦查,治安拘留十五日】
9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济南槐荫公安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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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财经大学 #猥亵 #开除党籍
【内蒙古财大通报“教师骚扰猥亵学生”:开除党籍,解除教师职务】
针对“教师被举报曾骚扰猥亵学生”一事,9月21日,内蒙古财经大学官方微信公号通报,经查,举报对象乌峰系该校教师,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乌峰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解除教师职务。报请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该通报还称,学校决定,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以案说纪,教育全体教职员工严守师德底线,切实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9月17日,有网友在微博平台发文称,2018年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就读本科时遭到教师乌峰的骚扰。该网友称,乌峰曾在见面时对她做出拥抱、亲吻等举动,之后多次进行言语骚扰。
对此,内蒙古财经大学官方微博9月18日深夜通报称,9月17日,网民在自媒体平台反映学校教师骚扰猥亵学生信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于当日19时召开党委会,决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网民反映事项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停止该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并责令其配合学校开展调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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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教师被举报曾骚扰猥亵学生”一事,9月21日,内蒙古财经大学官方微信公号通报,经查,举报对象乌峰系该校教师,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乌峰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解除教师职务。报请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该通报还称,学校决定,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以案说纪,教育全体教职员工严守师德底线,切实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9月17日,有网友在微博平台发文称,2018年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就读本科时遭到教师乌峰的骚扰。该网友称,乌峰曾在见面时对她做出拥抱、亲吻等举动,之后多次进行言语骚扰。
对此,内蒙古财经大学官方微博9月18日深夜通报称,9月17日,网民在自媒体平台反映学校教师骚扰猥亵学生信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于当日19时召开党委会,决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网民反映事项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停止该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并责令其配合学校开展调查。(澎湃新闻)
#上诉 #阿里 #猥亵 #性侵 #长沙 #货拉拉 #劳荣枝
【0927 阿里女员工案张某王某两人妻子同日发文:控告周某】
9月27日晚间,微博认证为 " 阿里女员工案 " 张某妻子的 @上善如水 a11 账号发声,称其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控告阿里女员工周某。张某妻子表示,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红星新闻)
9月27日晚,事件另一当事人@王某文妻子 也宣称即将启动正式控告。(九派新闻)
【0927 货拉拉司机周某春提出上诉:过程仅3秒,无法预见乘客坠亡】
9月27日,澎湃新闻从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处获悉,周某春对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其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周某春妻子介绍,9月23日,他们向岳麓区法院和长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诉状,9月26日,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还向法院确认是否已经收到其上诉状。(澎湃新闻)
【0927 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家属委托的二审律师将与其会见】
9月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劳荣枝家属委托律师处获悉,9月27日上午,劳荣枝家属及其委托律师贾方义、郭乘希到达南昌,向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提出会见劳荣枝。“看守所决定安排律师在9月28日上午10点整会见劳荣枝。”
据向江西省高院了解,劳荣枝上诉案已于2021年9月23日正式立案。(澎湃新闻)
【0927 阿里女员工案张某王某两人妻子同日发文:控告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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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春妻子介绍,9月23日,他们向岳麓区法院和长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诉状,9月26日,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还向法院确认是否已经收到其上诉状。(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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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劳荣枝家属委托律师处获悉,9月27日上午,劳荣枝家属及其委托律师贾方义、郭乘希到达南昌,向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提出会见劳荣枝。“看守所决定安排律师在9月28日上午10点整会见劳荣枝。”
据向江西省高院了解,劳荣枝上诉案已于2021年9月23日正式立案。(澎湃新闻)
#山东 #威海 #公交 #老人 #猥亵 #未成年 #刑事强制措施 #见义勇为
【山东威海一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女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9月27日8时许,姜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猥亵同乘女孩,被其他乘客发现并报警。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姜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网友拍摄视频显示,一辆公交车上,一男子将手放在旁边小女孩的大腿内侧并不断触摸,女孩戴着口罩将头扭向另外一侧未有反抗。车上其他乘客发现后出声制止,纷纷谴责该男子,并将小女孩带离该男子座位旁。
视频中,公交车司机发现情况后回身质问该男子,“你摸那小孩了是不是?”随后,司机打电话报警,“我是31路车司机,有个老头在车上猥亵小女孩。”(南方都市报)
【山东威海一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女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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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 #专访 #阿里 #猥亵 #性侵 #开除 #舆情 #横幅 #抑郁 #双相抑郁 #回应 #娱乐化
【阿里与女员工周某已解除劳动合同,周某接受书面采访,称案件不能被娱乐化】
2021年8月初网上曝出“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以来,事件多次登上热搜榜并衍生多起相关诉讼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近日获悉,阿里已经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
12月9日,周某接受采访表示,确实已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通知中称:2021年8月6日,你通过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
12月10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总机,工作人员表示查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不过,周某仅在8月27日发布律师声明。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周某首度接受媒体采访透露自己重度抑郁,对相关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围绕此前为何一直较少发声?如何回应关于自己的诸多质疑?周某书面回复了大河报记者的12个问题: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周某表示,事情发酵后,各级高层领导争相出来发文致歉,已明确表示了公司管理层处理事情时存在问题,现如今又甩锅给身为被害者的我,要以此开除我,真是让我觉得心酸又无奈。
对于很少公开发声:周某表示,尊重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拒绝将刑事案件娱乐化,拒绝偷换概念变成“男女情事”。
对于被阿里副总裁起诉后发声:周某表示,对于一个我向他反馈完问题他已读不回消息,完全没有跟我有过任何沟通和交流,在公司调查后主动引咎辞职的人,选择不再沉默,勇敢发声。
对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的起诉:周某表示,可悲是面对司法机关的处理,她们仍然还不愿相信事实,试图以污蔑中伤另一个可怜的女性来为自己的丈夫来洗白。
对于长文是否有需要修正的地方:周某表示,王某文是在取消打车软件返回酒店之后才接到同事电话的,并且我当天从未电话联系过他,不存在因为接到我或者同事的电话,出于关心才返回去的;从未主动邀请张某来酒店找我,而且也不知道其在没有登记和房卡的情况下是怎么来到我酒店房间门口的,并希望酒店可以给予回复。
对于此前没有写的事情:周某表示,之前的文章发布的主要目的是向公司内部领导反馈问题,希望公司高层看到后可以出面解决问题,所以重点讲述了王某文的事情。
对于存在过激行为:周某表示,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报警,在配合完警方的工作后,我又顾及公司形象小范围多次向公司领导反馈。我觉得作为一个女性受害者,能够勇敢站出来,且能够如此理智客观地去处理事情,已经是很值得肯定的了。然而正是由于有关人员不作为,在一次次投诉无果后,事情才扩大发酵成现在的局面,问题出在哪里可想而知。我的诉求从来没有改变,一是坏人得到相应处罚,二是公司给一个长假好休息调养。然而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我却等来了公司的一纸辞退书。大家不去谴责犯罪者的无耻,不去质疑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却要给受害者扣一个“过激”的帽子,真是太可笑了。
此外,12月10日,周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内容显示法院已对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起诉状进行审查并立案审理,通知书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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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与女员工周某已解除劳动合同,周某接受书面采访,称案件不能被娱乐化】
2021年8月初网上曝出“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以来,事件多次登上热搜榜并衍生多起相关诉讼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近日获悉,阿里已经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
12月9日,周某接受采访表示,确实已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通知中称:2021年8月6日,你通过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
12月10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总机,工作人员表示查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不过,周某仅在8月27日发布律师声明。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周某首度接受媒体采访透露自己重度抑郁,对相关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围绕此前为何一直较少发声?如何回应关于自己的诸多质疑?周某书面回复了大河报记者的12个问题: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周某表示,事情发酵后,各级高层领导争相出来发文致歉,已明确表示了公司管理层处理事情时存在问题,现如今又甩锅给身为被害者的我,要以此开除我,真是让我觉得心酸又无奈。
对于很少公开发声:周某表示,尊重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拒绝将刑事案件娱乐化,拒绝偷换概念变成“男女情事”。
对于被阿里副总裁起诉后发声:周某表示,对于一个我向他反馈完问题他已读不回消息,完全没有跟我有过任何沟通和交流,在公司调查后主动引咎辞职的人,选择不再沉默,勇敢发声。
对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的起诉:周某表示,可悲是面对司法机关的处理,她们仍然还不愿相信事实,试图以污蔑中伤另一个可怜的女性来为自己的丈夫来洗白。
对于长文是否有需要修正的地方:周某表示,王某文是在取消打车软件返回酒店之后才接到同事电话的,并且我当天从未电话联系过他,不存在因为接到我或者同事的电话,出于关心才返回去的;从未主动邀请张某来酒店找我,而且也不知道其在没有登记和房卡的情况下是怎么来到我酒店房间门口的,并希望酒店可以给予回复。
对于此前没有写的事情:周某表示,之前的文章发布的主要目的是向公司内部领导反馈问题,希望公司高层看到后可以出面解决问题,所以重点讲述了王某文的事情。
对于存在过激行为:周某表示,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报警,在配合完警方的工作后,我又顾及公司形象小范围多次向公司领导反馈。我觉得作为一个女性受害者,能够勇敢站出来,且能够如此理智客观地去处理事情,已经是很值得肯定的了。然而正是由于有关人员不作为,在一次次投诉无果后,事情才扩大发酵成现在的局面,问题出在哪里可想而知。我的诉求从来没有改变,一是坏人得到相应处罚,二是公司给一个长假好休息调养。然而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我却等来了公司的一纸辞退书。大家不去谴责犯罪者的无耻,不去质疑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却要给受害者扣一个“过激”的帽子,真是太可笑了。
此外,12月10日,周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内容显示法院已对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起诉状进行审查并立案审理,通知书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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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通报“精神残疾女子被利用做低俗直播”:3人被刑拘】
12月21日,有媒体报道称解放西某精神残疾女孩被主播利用做低俗直播,家属质疑其遭猥亵。天心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网络主播胡某振(男,26岁,山东淄博人)、邢某壮(男,27岁,山西临汾人)、靳某彭(男,32岁,河南平顶山人)在明知阳某辉(女,23岁)身患疾病的情况下,在岳麓区莲花镇等地出租房屋中,以打赏分成为条件,安排其在虎牙直播平台网络直播中喝啤酒、亲吻、过量食用含糖饮料等,制造低俗直播效果,吸引网民观看打赏,违背公序良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12月22日,胡某振、邢某壮、靳某彭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时,经核实,涉事主播虎牙直播平台账号“户外王子东”已被封禁10年,抖音平台账号“小猪佩奇”“小猪户外”已被永久封禁。(天心发布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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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女孩被主播利用做低俗直播,家属质疑其遭猥亵】- 澎湃新闻
【长沙警方通报“精神残疾女子被利用做低俗直播”:3人被刑拘】
12月21日,有媒体报道称解放西某精神残疾女孩被主播利用做低俗直播,家属质疑其遭猥亵。天心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网络主播胡某振(男,26岁,山东淄博人)、邢某壮(男,27岁,山西临汾人)、靳某彭(男,32岁,河南平顶山人)在明知阳某辉(女,23岁)身患疾病的情况下,在岳麓区莲花镇等地出租房屋中,以打赏分成为条件,安排其在虎牙直播平台网络直播中喝啤酒、亲吻、过量食用含糖饮料等,制造低俗直播效果,吸引网民观看打赏,违背公序良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12月22日,胡某振、邢某壮、靳某彭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时,经核实,涉事主播虎牙直播平台账号“户外王子东”已被封禁10年,抖音平台账号“小猪佩奇”“小猪户外”已被永久封禁。(天心发布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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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成都 #性侵 #猥亵 #未成年 【官方调查教师梁某涉嫌性侵男学生 ,四川教育部门介入核实】 4月30日,有人网络发帖举报称四川一高中教师“性侵男学生”,引发广泛关注。5月1日,四川省教育厅值班室和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已就网络反映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4月30日,有自称当事人的网友发帖称,曾任成都市石室中学北湖校区、宜宾市第三中学等校教师的梁某,多年来对超过20名男学生性侵。上述账号发布了多位当事人对所遭遇性侵过程的陈述,并称内容均经过受害者确认。 5月1日下午,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新…
#成都 #性侵 #猥亵 #未成年
【成都男教师猥亵7名男生案一审:判有期徒刑8年,禁从教5年】
2022年1月7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对被告人梁岗被控犯强制猥亵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梁岗有期徒刑8年;禁止梁岗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职业。
当天是该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参加庭审的受害者之一小林告诉澎湃新闻,该案中7名受害人都是男生。
据成华区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岗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学任教期间,先后将当时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夏某某,以及毕业后就读大学的学生龚某某、杨某等六人,分别约至梁岗家中、酒店,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岗强制猥亵七名被害人,对象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其中未成年人两名),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的“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述消息称,被告人梁岗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和解,并当庭道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2020年4月,小林的同学小杨公开举报成都某学校知名教师梁岗曾对他和多名同学进行猥亵,引发广泛关注。
2020年11月12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梁岗涉嫌强制猥亵案。庭审中,梁岗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必要条件,梁岗称被害人对他进行了“暗示”,对其进行了“引诱”。(澎湃新闻)
【成都男教师猥亵7名男生案一审:判有期徒刑8年,禁从教5年】
2022年1月7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对被告人梁岗被控犯强制猥亵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梁岗有期徒刑8年;禁止梁岗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职业。
当天是该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参加庭审的受害者之一小林告诉澎湃新闻,该案中7名受害人都是男生。
据成华区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岗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学任教期间,先后将当时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夏某某,以及毕业后就读大学的学生龚某某、杨某等六人,分别约至梁岗家中、酒店,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岗强制猥亵七名被害人,对象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其中未成年人两名),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的“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述消息称,被告人梁岗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和解,并当庭道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2020年4月,小林的同学小杨公开举报成都某学校知名教师梁岗曾对他和多名同学进行猥亵,引发广泛关注。
2020年11月12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梁岗涉嫌强制猥亵案。庭审中,梁岗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必要条件,梁岗称被害人对他进行了“暗示”,对其进行了“引诱”。(澎湃新闻)
#四川 #成都 #舆情 #幼儿园 #监控 #猥亵 #性侵
【关于网传“成都姆明儿童之家一幼童被猥亵”的调查情况通报】
2022年6月10日,网传“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36号姆明儿童之家一幼童被猥亵”,引发社会关注。为回应关切,现将我局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接处警情况
2022年5月19日22时许,我局万年场派出所接群众杨某(女,34岁)携其女儿谢某某(女,4岁,就读于成华区槐树店路36号姆明儿童之家)到所报警称:其女儿自称当日放学回家后上厕所时下体疼痛,故怀疑19日在该机构内被猥亵。谢某某在其母亲杨某陪同下接受警方询问时,先后指认机构方保安、体能老师二人致其下体受伤。
二、警方调查情况
接报警后,我局依法受理,由刑警大队等部门于当日连夜开展侦查工作。经调取监控、DNA比对、走访询问等工作,查明:
(一)调取监控情况:事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提取姆明儿童之家监控存储硬盘,并查明除卫生间外均无监控盲区。民警调取5月17日至19日机构内大门、楼梯、过道、卫生间门口、教室(上课及午间休息区域)等所有涉及幼童及机构内教职工活动区域监控视频查看,未发现谢某某受到他人侵害,未发现谢某某所指认的保安及体能老师与其有异常接触。在监控视频中发现谢某某仅有一次在无女老师陪同下进入卫生间,且该次无其他教职工靠近卫生间,其余如厕时间均有女老师陪同。同时,在查看监控视频中发现,谢某某所指认其受侵害区域与其实际在机构内活动轨迹不符。
(二)DNA比对情况:经提取谢某某生物检材及5月19日其所穿未洗的贴身衣物,同时提取谢某某所指认人员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未检出相关人员DNA信息。
(三)走访询问情况:公安机关对姆明儿童之家教职工进行走访询问,未接到有人反映谢某某及其余幼童在机构内受到猥亵,教职工也未接到其余家长反映自己孩子有类似情况。同时,公安机关未接到该机构内其他家长报案称有幼童受到性侵害。公安机关同时对体能老师所兼职的其余教育机构部分教职工进行了询问,均未反映出其有涉嫌猥亵幼童的行为。
目前,对于该名幼童伤情形成的原因,公安机关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依法调查中。(成都成华公安)
据此前报道,今天(6月10日),一则“成都市成华区一幼儿机构4岁女童被男老师性侵”事件引起网友关注。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事件中的“姆明之家”托育机构未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已经“对它没有备案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东方网)
【关于网传“成都姆明儿童之家一幼童被猥亵”的调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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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处警情况
2022年5月19日22时许,我局万年场派出所接群众杨某(女,34岁)携其女儿谢某某(女,4岁,就读于成华区槐树店路36号姆明儿童之家)到所报警称:其女儿自称当日放学回家后上厕所时下体疼痛,故怀疑19日在该机构内被猥亵。谢某某在其母亲杨某陪同下接受警方询问时,先后指认机构方保安、体能老师二人致其下体受伤。
二、警方调查情况
接报警后,我局依法受理,由刑警大队等部门于当日连夜开展侦查工作。经调取监控、DNA比对、走访询问等工作,查明:
(一)调取监控情况:事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提取姆明儿童之家监控存储硬盘,并查明除卫生间外均无监控盲区。民警调取5月17日至19日机构内大门、楼梯、过道、卫生间门口、教室(上课及午间休息区域)等所有涉及幼童及机构内教职工活动区域监控视频查看,未发现谢某某受到他人侵害,未发现谢某某所指认的保安及体能老师与其有异常接触。在监控视频中发现谢某某仅有一次在无女老师陪同下进入卫生间,且该次无其他教职工靠近卫生间,其余如厕时间均有女老师陪同。同时,在查看监控视频中发现,谢某某所指认其受侵害区域与其实际在机构内活动轨迹不符。
(二)DNA比对情况:经提取谢某某生物检材及5月19日其所穿未洗的贴身衣物,同时提取谢某某所指认人员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未检出相关人员DNA信息。
(三)走访询问情况:公安机关对姆明儿童之家教职工进行走访询问,未接到有人反映谢某某及其余幼童在机构内受到猥亵,教职工也未接到其余家长反映自己孩子有类似情况。同时,公安机关未接到该机构内其他家长报案称有幼童受到性侵害。公安机关同时对体能老师所兼职的其余教育机构部分教职工进行了询问,均未反映出其有涉嫌猥亵幼童的行为。
目前,对于该名幼童伤情形成的原因,公安机关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依法调查中。(成都成华公安)
据此前报道,今天(6月10日),一则“成都市成华区一幼儿机构4岁女童被男老师性侵”事件引起网友关注。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事件中的“姆明之家”托育机构未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已经“对它没有备案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