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南阳 #养猪场 #农田 #牧原集团
【牧原股份涉侵占农田 55个养猪厂项目叫停】
因猪肉价格上涨而股价大涨的牧原集团,其55个养猪场因要占用农田而被叫停。
据报道,河南省南阳市和牧原集团原本打算推进一项工程,今年计划建设84个养猪场,其中55个养猪场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南阳市新野县已经动工的三个养猪场全部建在基本农田之上,总面积超过1600亩。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南阳市委和市政府叫停了相关项目,并对此进行全面调查。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下发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卫国解释,过去,养殖用地不允许占基本农田。从去年开始,猪肉价格猛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适当放开了口子。今年4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出台文件,规定原则上养殖设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
政策调整后,上述工程随即上马。(联合早报-中港台)(财联社)(中国之声)
【牧原股份涉侵占农田 55个养猪厂项目叫停】
因猪肉价格上涨而股价大涨的牧原集团,其55个养猪场因要占用农田而被叫停。
据报道,河南省南阳市和牧原集团原本打算推进一项工程,今年计划建设84个养猪场,其中55个养猪场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南阳市新野县已经动工的三个养猪场全部建在基本农田之上,总面积超过1600亩。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南阳市委和市政府叫停了相关项目,并对此进行全面调查。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下发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卫国解释,过去,养殖用地不允许占基本农田。从去年开始,猪肉价格猛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适当放开了口子。今年4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出台文件,规定原则上养殖设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
政策调整后,上述工程随即上马。(联合早报-中港台)(财联社)(中国之声)
#河南 #南阳 #淅川 #野猪 #电网 #农田 #农民
【河南淅川夫妇用电网3个月猎杀8头野猪被判缓刑,自称庄稼被糟蹋严重】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查,今年5月至7月,被告人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7月28日,淅川县公安局仓房派出所民警在吴某夫妇家中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经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认定,上述野生动物为野猪。经查,淅川县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电网为禁用捕猎械具。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扣押的非法狩猎设备予以没收;对扣押被告人吴某、胡某非法狩猎获取的野猪肉没收销毁;吴某、胡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交付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并且负连带责任;责令被告人吴某、胡某出具悔过书。
该案由淅川县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他表示:....私自捕猎必然会触犯法律,捕猎行为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野生动物未经检验检疫,食用或售卖过程中极有可能感染疾病,给自己和其他群众造成损害。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南阳市林业局在今年7月曾发文称,今年以来,全市受野猪危害的乡镇达到37个,受灾农田面积达20509亩,经济损失达2285万元。自2016年以来,全市野猪致害事件发生数量、危害农田面积及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均呈逐年增长趋势,野猪泛滥成灾已成为危害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应对野猪泛滥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南阳市林业局在前述文章中提出建议:一是在保证野猪种群资源平衡的前提下,针对成灾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致害野猪进行猎捕。二是将野猪猎捕处置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成灾野猪进行科学猎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自身防护意识,避免出现野猪伤人事件。(澎湃新闻)
【河南淅川夫妇用电网3个月猎杀8头野猪被判缓刑,自称庄稼被糟蹋严重】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查,今年5月至7月,被告人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7月28日,淅川县公安局仓房派出所民警在吴某夫妇家中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经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认定,上述野生动物为野猪。经查,淅川县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电网为禁用捕猎械具。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扣押的非法狩猎设备予以没收;对扣押被告人吴某、胡某非法狩猎获取的野猪肉没收销毁;吴某、胡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交付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并且负连带责任;责令被告人吴某、胡某出具悔过书。
该案由淅川县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他表示:....私自捕猎必然会触犯法律,捕猎行为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野生动物未经检验检疫,食用或售卖过程中极有可能感染疾病,给自己和其他群众造成损害。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南阳市林业局在今年7月曾发文称,今年以来,全市受野猪危害的乡镇达到37个,受灾农田面积达20509亩,经济损失达2285万元。自2016年以来,全市野猪致害事件发生数量、危害农田面积及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均呈逐年增长趋势,野猪泛滥成灾已成为危害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应对野猪泛滥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南阳市林业局在前述文章中提出建议:一是在保证野猪种群资源平衡的前提下,针对成灾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致害野猪进行猎捕。二是将野猪猎捕处置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成灾野猪进行科学猎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自身防护意识,避免出现野猪伤人事件。(澎湃新闻)